【摘 要】学界对弗朗茨·约瑟夫·海顿的风格划分似乎已经默认成一种事实,从早期的华丽风格到中期的狂飙风格再到晚期的古典风格。尽管如此,海顿的风格划分仍有不少可发问之处:海顿的晚期风格是否具有意义?如果有,那么从何时开始?本文拟以海顿晚期风格的划分为研究对象,探讨海顿风格的时期划分的主要依据,并评价其学术意义。
【关键词】海顿;晚期风格;时期划分
【中图分类号】J616 【文献标识码】A
对于作曲家约瑟夫·海顿风格的时期划分,史学家们常常难以达成一致,绝大部分西方音乐史相关著作及部分学者均主张划分成三个阶段。对早期风格的看法大多没有异议,普遍认为从18世纪50年代开始一直延续到1761年受雇于埃斯特哈齐亲王,也有学者提出延续到1772年《告别交响曲》的诞生;对中期和晚期的风格划分则莫衷一是,有一种观点认为,可以根据海顿的生平,将1761年海顿受雇于宫廷作为中期风格的开始,1790年离开埃斯特哈齐作为中期风格的结束,1790年之后属于晚期风格;也有学者认为,从18世纪80年代开始海顿就已经脱离了“狂飙突进”的风格,踏入晚期的创作。无论对作曲家的风格进行怎样的划分,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这个分期的标准是什么,究竟是“生理”上的晚期还是“学术”上的晚期?仅从生平经历来看,海顿的确有他的晚期:1790年9月28日,75岁的尼古拉斯亲王病重逝世——海顿已经为这位亲王服务了28年,其后,尼古拉斯亲王的儿子安东亲王继任,这位新上任的领导者并不痴迷于音乐,刚一上任,就将埃斯特哈齐庞大的乐队和剧团解散。出生于德国的小提琴家约翰·彼得·萨洛蒙在得知尼古拉斯亲王逝世的消息之后,直奔维也纳,邀请海顿随他一同前往伦敦,海顿欣然接受,并于1790年12月5日海顿离开维也纳,启程前往英格兰。从这一角度来看,海顿的中期—晚期的划分时间点毫无疑问——以尼古拉斯亲王的去世为标志,1790年成为海顿音乐创作中期与晚期的分水岭。然而,这样的划分是否会割裂人物内在的音乐风格的联系?换言之,海顿的风格转变是否与其离开埃斯特哈齐宫殿相对应?很显然,答案是否定的。
在《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辞典(第二版)》中,Haydn词条作者James Webster在Haydns career一节中,明确反对海顿拥有晚期风格这一说法,他认为,海顿的职业生涯从来没有一种可以与贝多芬三个时期相媲美的范例性叙事,但可以肯定的是,1761年(搬到埃斯特哈齐)、1790年(去伦敦)、1795年(回到维也纳)是决定性的事件。而1750-1760年、1791-1795年、1795-1802年海顿的生活条件和创作都很独特,并且1750-1760年以及1795-1802年相对于海顿整个职业生涯来说十分短暂,不能效仿贝多芬的“早期”“晚期”。之所以人们习惯用三个时期去描述的部分原因源自于20世纪“古典风格”(Classical style)这一概念的兴起,海顿的职业生涯被描述成一种进化(evolution),人们机械地模仿传统对艺术家生涯的解释来概括海顿:学徒—熟练工—大师,具体表现在海顿这一例子中就是“不成熟/在现有风格中组合—实验——寻找新的风格——成熟/古典风格”(immaturity/composition within existing style–experimentation/searching for a new style–maturity/Classical style)。尽管还有人提出海顿在1768-1772年(狂飙突进时期)走向第一个高峰,1785-1786年以巴黎交响曲和临终七言走向第二个高峰,但James Webster仍旧认为这些概念叙述的并不是事实,而是建构,注重的是意识形态和心理安慰。虽然有人异议海顿的作品晚期会比早期更加复杂,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哪怕是在单一的体裁中,短短几年海顿就可以做到更加“如此”,譬如弦乐四重奏Op9、17、20或是倫敦交响曲。James提出,从本质上而言,海顿最早期的音乐并非是不成熟的,他只不过一直在进行实验,从大约1755年开始,海顿在技术上就已经是精通的,或者说适当的,修辞上是令人信服的。按照James的观点来说,海顿是没有晚期的,甚至没有中期,他的创作一生都可以看成一个整体,海顿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地实验。
美国音乐学家罗宾斯·兰登(H.C.R.Landon)作为研究海顿的翘楚,在其不少有关海顿的论述中,通过对具体体裁的分析从侧面总结出海顿不同的时期划分,通过对兰登不同体裁的分析,海顿的风格划分存在一个“断裂:在其《海顿交响曲》(BBC音乐导读19)中,作者谈到,1775——1784年海顿的交响曲创作似乎不那么尽如人意,可能是在极大的压力下创作,海顿仅仅是为了应付观众,一部分作品是“埃斯特哈齐”式的,例如Op.61与Op.64,一部分是输送国外的(海顿将自己的作品卖给国外出版商),到了1784年,“巴黎交响曲”(Op.82~87)改变了海顿交响曲的创作,再一次让交响曲这一体裁回归海顿工作的重心。这些作品无论是形式上还是情感上都是自狂飙时期以来最为出色的:第86号小步舞曲清晰地采用了奏鸣曲式三段体的划分,第85号终乐章奏鸣曲式与回旋曲式的完美结合,均表现了海顿此时无与伦比的创造力。兰登似乎有意将巴黎交响曲作为海顿交响曲创作中期—晚期的分界点,一方面表现在前十年在这一体裁上沉寂,没有什么优秀的作品诞生;另一方面可以看到,在此之后,海顿交响曲的创作的受众已经变得多元化:不单单是埃斯特哈齐宫中的亲王,而是来自欧洲各地的公众。而在其另一部作品《海顿钢琴奏鸣曲》(BBC音乐导读18)中,他将1789年《C大调第58号奏鸣曲》作为海顿中期与晚期的边界线,这么做的一部分原因可能是兰登认为自1783年以来海顿在奏鸣曲的创作上缺乏兴趣,直到1789年才在奏鸣曲这一体裁上重新发挥才华:大小调的交替应用、大量的停止音(silences)来保持音乐的张力。兰登对一特定体裁创作风格的划分有一个共通点,那就是在一段时间的沉寂之后又对某一体裁重燃兴致,这种变化有据可依。在18世纪80年代初期,雇主口味的变化迫使海顿集中大量精力在歌剧创作上,另外还有应付出版商之嫌,迫于身体和精神上的压力,海顿无暇顾及其他,无论是交响曲还是奏鸣曲的创作,都不是他最让人满意的形式。
查尔斯·罗森在其《古典风格》一书中论及海顿时提出了这样的一种看法:在谈及海顿的交响曲创作时,他认为海顿在1760年代末至1770年代初一系列的小调性作品缺乏古典风格的统一性,而海顿很快便放弃了这样的一种风格,并最终达到古典风格的综合与统一。尽管这样的一种看法遭到了James Webster的反对,认为罗森贬低了海顿的早期作品,但是罗森仍旧认为海顿在1770年代之后的音乐展现了一种对音乐更为高超的控制技巧。在罗森看来,1780年代左右写成的《D大调第75交响曲》已经具备了完全成熟的古典风范。而在讨论晚期海顿风格时,罗森又从另外一个视角观察海顿的风格——通俗风格,罗森认为,海顿晚期与民间音乐的关系非常明显,至1790年,已经创造并完善了这一风格。自1785年以后,海顿的作品运用了大量的民间音乐或是类似民间的材料,一方面由于与18世纪后半叶共和思想的热情有关,也与民族感情和特定民族文化意识的成长有联系,此外还有音乐语言自身发展的影响,但也只有在1780年代后期,古典风格才足够成熟吸收和创造民间风格的元素。可以肯定的是,罗森认可海顿晚期风格的存在,并且毫不隐藏自己对晚期风格的认可,即便后来他也承认自己对海顿早期音乐的贬低,但是总体而言,海顿音乐的主要成就仍旧集中于1780年代之后,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1781年Op.33弦乐四重奏的出版,呈现出了成熟的古典风格。在这部“谐谑”四重奏里,海顿将主题变形,巧妙地运用于伴奏织体中,呈现于每一个乐器声部,这样,弦乐四重奏作为室内乐的最高形式自此由海顿诞生。对于这一看法,保罗·亨利·朗(Paul Henry Lang)也有近似的看法,朗认为,在1781年作品33出版之后,弦乐四重奏表现出了真正的古典风范,乐思更趋成熟,华丽风格销声匿迹。另外,在同一时期,音乐语言中歌剧渊源在交响曲、协奏曲、奏鸣曲中同样销声匿迹,转化成更具生命力的纯器乐风格。朗相比其他学者更为明确的是,他直接抛出一个观点:牛津交响曲(1788年)标志海顿进入创作活动的最后一个时期。朗给予了这部作品极高的评价,而这一点与兰登保持了高度一致,此曲是海顿对其交响曲生涯的总结,将其提高到了一个白璧无瑕的境界。在另一部著作——诺顿音乐断代史丛书《古典风格》一书中,虽然作者菲利普·唐斯(Philip G.Downs)没有明确提及海顿的创作分期,但是从标题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些端倪:海顿:成长中的大师(1732—1779)以及海顿:公认的大师(1780—1809)。在叙述时,作者分别对在埃斯特哈齐宫廷的初期岁月(1760—1770)、伟大的风格突破(1770—1779)、在埃斯特哈齐的最后岁月(1780—1790)进行论述,作者似乎暗示1780年之后属于海顿的成熟时期,但是作者又没有像介绍贝多芬那样,明确给出第一风格时期、第二风格时期、第三风格时期。
正如伍维曦老师所言:“对于伟大的艺术家来说,晚期风格的生成永远是一个迷人而沉重的话题。”对于海顿,我们可以这样认为,海顿的晚期风格确实存在,但是这样的晚期又无法同贝多芬、舒伯特类比起来,贝多芬与舒伯特的风格是突变的,对舒伯特而言,尽管1827年距舒伯特离世仅有一年,但是“死亡意象”的沉重将1827年前后狠狠地割裂开来。而反观海顿,实在找不出哪一部作品能够以一种全新的风格面貌出现,晚期的任何一部作品都可以在早期发现是熟悉的身影。即使是晚期海顿在交响曲中使用的“民歌元素”,所体现出来的“通俗性”,这样的创作经验也来自于早期的生活,而海顿似乎早已对此驾轻就熟,又或者是1797-1798年创作的《创世纪》开头那朦朦胧胧、混沌的印象,在1772年的《告别交响曲》中也有类似的创作身影出现。所以,是否可以用另一种思维去理解海顿的晚期风格,海顿的创作晚期是“时间”上的晚期,这样的一种风格在推进中变得清晰起来,海顿驾驭这种风格的同时,又有所创新,对规范有所偏离,我们需要明白的是,绝大多数作曲家晚期风格的作品往往会被粗糙浅显地理解,如若没有大量对风格史的实证性研究,日后的音乐史成为现实也将成为无稽之谈。晚期风格学术的兴起,是对风格史研究的反思,从更广阔的视角探讨作曲家的晚期风格,譬如社会学角度,将作曲家置身于特定的历史时空之下,对作曲家的创作给予一个公正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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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刘尹(1994—),男,安徽马鞍山人,现就读于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西方音乐史专业,研究生二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