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出台政策 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近日印发《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推动汽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等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
方案指出,严禁各地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已实施汽车限购的地方政府应根据城市交通拥堵、污染治理、交通需求管控效果,加快由限制购买转向引导使用,结合路段拥堵情况合理设置拥堵区域,研究探索拥堵区域内外车辆分类使用政策,原则上对拥堵区域外不予限购。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
方案明确,巩固产业升级势头,不断优化市场供给,加快提升新能源汽车竞争优势,创新发展智能汽车;着力推动绿色智能家电创新,积极推进5G手机商业应用。增强市场消费活力,积极推动更新消费,着力破除限制汽车消费的市场壁垒,加快老旧汽车淘汰和城市公共领域用车更新;深入开展家电和消费电子更新换代。
根據方案,提升消费支撑能力,完善配套使用环境,大力推动二手车流通消费,积极引导汽车金融产品创新,逐步完善充换电、停车等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家电基层营销网络,加强通信网络建设。畅通资源循环利用,构建绿色产业生态,着力完善废旧产品回收拆解体系;加快建立废旧电子产品信息安全管理规范,不断提高废旧产品资源利用水平。
国家网信办:就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就《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个人信息出境应进行安全评估。经安全评估认定个人信息出境可能影响国家安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难以有效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不得出境。
意见稿明确,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
意见稿指出,在个人信息出境前,网络运营者应当向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申报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重点评估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合同条款是否能够充分保障个人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网络运营者或接收者是否有损害个人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历史、是否发生过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等内容。
根据意见稿,出现网络运营者或接收者发生较大数据泄露、数据滥用等事件,个人信息主体不能或者难以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网络运营者或接收者无力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等情况之一时,网信部门可以要求网络运营者暂停或终止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此外,对违反规定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行为,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有权向省级以上网信部门或者相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