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例

2019-08-16 06:56蒋景炯梁泳光
智富时代 2019年7期
关键词:财务造假内部控制

蒋景炯 梁泳光

【摘 要】近日,上市公司康美药业涉及2016至2018年年报存在重大财务造假问题,货币资金一夜之间蒸发299.44亿元,因此收到包括上監会的多份问询函,这一事件犹如一夜惊雷,惊动整个资本市场。本文旨在分析康美药业财务造假的相关手段,指出促成此次风波的相关责任方,并提出预防上市公司进行财务造假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康美药业;财务造假;内部控制;正中珠江;广发证券

一、案例概述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康美药业”),是一家以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生产为主导的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其创立于1997年,自2007年以来,康美药业开始战略布局,以中药饮片产业化为核心,延申产业链的上下游,即“中药材-中药饮片-医院”,走在中医药行业的前列。

作为中医药行业的领头羊,康美药业却爆出2016至2018年年报存在重大财务造假的丑闻,惊动了整个资本市场——

2018年12月28日,中国证监会向康美药业发布《调查通知书》,并要求其积极配合调查。

2019年4月30日,康美药业发布会计差错更正公告,2018年之前康美药业财务报表账实不符达14处,其中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及款项收付等方面,2017年财报中虚增货币资金近300亿。

5月1日,因深陷舆论漩涡,董事长马兴田签发了致股东信致歉。

5月12日,连续收到上交所监管函、问询函,甚至年报问询函。

5月17日,证监会通报康美药业财务报告造假,涉嫌虚假陈述等违法违规。

5月21日,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主动戴帽变“ST康美”。

据称,康美药业在最近几年大举借债,资产负债率从2016年的46.4%飙升至2018年的62.08%,2018年末债务合计357.90亿元。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债务183.27亿元,而货币资金余额仅有10余亿元,其偿债压力相当大。

二、造假手段

1.使用虚假银行单据虚增存款

据公司自查,公司应收账款少计64.1亿元;存货少计19.55亿元;在建工程少计6.31亿元。由于公司核算账户资金时存在错误,使用虚假银行单据,现金项目多计或少计,造成货币资金多计299.44亿元。

2.通过伪造业务凭证进行收入造假

其对2017年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货币资金多计299.44亿元,营业收入多计88.98亿元,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少计共计7.25亿元。通过伪造业务凭证等一系列操作,虚增公司正常营业利润,提高其总市值,而这一巨坑到头来是由投资者来补。

3.部分资金转入关联方账户买卖本公司股票

据相关消息透露,自2001年上市以来,康美药业获得包括许冬瑾在内的多位高管增持,从2017年5月开始,康美实业开始频繁增持。其还存在多个关联方,如持股1.87%的普宁市金信典当行有限公司、持股1.87%的普宁市国际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他们的控股股东分别为马兴田与许冬瑾。

三、造假责任

1.内控。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显然此次财务报表账实不符达14处财务造假是由其重大缺陷造成的。

在2018年年报中,康美药业坦诚,公司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存在缺失,存在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财务核算存在遗漏信息披露,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日常内部控制的监督不到位,其内控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的审计意见。

除了财务造假问题,康美药业也多次被爆出行贿案、内幕交易案、传销风波、高存款高负债等事件,可见其内部控制问题重重。

2.审计。独立性更是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的灵魂,如果注册会计师不能与客户保持独立,存在经济利益关系,则很难取信于公众。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简称“正中珠江”,负责康美药业年报审计工作,双方已密切合作19年。在5月12日,上交所向康美药业发布2018年报事后审核问询函,要求公司从业务板块及毛利率、主要资产及负债项目、经营业绩和现金流三大方面进行补充说明。值得关注的是,在上交所问询函中,曾四次要求“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并要求正中珠江说明其在年审中执行的审计程序及取得的审计证据。

作为康美药业年报审计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正中珠江因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正中珠江恐难逃避责任。

3.认证。保荐机构负责对上市公司进行督导,保证其披露的信息的真实性以及合法性,如果保荐人与委托人存在利益输送,将极大影响资本市场的整体秩序。

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广发证券”,作为康美药业紧密的合作对象,自2001年康美药业IPO起便担任其保荐机构,在长达19年的合作之中,广发证券为康美药业主持了多次融资事宜,连续数年出具督导报告,对其公司运作情况进行肯定。

而康美药业被爆出财务造假,广发证券无法合格执行第三方机构的职权,到底是故意还是失职?抑或是因为利益捆绑太过于紧密?这值得进一步查证。

四、规避措施

(一)上市公司完善内控体系。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为指引,强化独立董事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大作用;完善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力求对公司的业务监管到位;完善财务管理及监督机制,强化财务内部复核及审计职能,确保符合会计准则。

(二)中介机构坚守职业操守。会计师事务所、证券交易商等中介机构是防止上市公司进行财务造假的一道屏障,但不少机构为了眼前的高额利益,在从业过程中违背了谨慎性原则,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视而不见,更有甚者是参与其中。对此,中介机构应坚守职业操守,用良好的业内口碑创造利润,以稳定资本市场良好秩序为己任。

(三)监管机构加大处罚力度。上市公司进行财务造假行为所发生的成本和承担的风险远比其创造的利益要小,所以财务造假行为屡禁不止。因此,监管机构必须加大对财务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情节严重者,可给予刑事处罚,以遏制上市公司进行财务造假。

五、总结阐述

在数字化时代的今日,信息传递如此快捷,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仍频频发生,不得不引人深思,其成因繁多复杂,一时亦难以遏制,需一步步地对症下药。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暴露的问题只是冰山一角,资本市场上存在太多这种铤而走险的公司,究其原因是利益的驱使,治愈顽疾需要外部的治理,换言之,国家层面要加大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强化其违规处罚力度;对于中介机构,要建立有效的受托责任制度,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约束。

【参考文献】

[1]赵遥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研究——以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例[J].现代营销(信息版),2019(07):22.

[2]卿俐.分析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现状与存在问题和应对措施[J].现代经济信息,2019(12):37+39.

[3]顾玉萍.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的成因剖析及治理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19(10):156-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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