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荟
【摘 要】特色小镇概念自提出以来,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近年来,特色小镇建设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存在许多问题。本文从特色小镇的政府考核体系出发,以嘉兴市为例,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总结归纳了政府考核体系目前存在的问题。并试图从“创新、协调、开放、绿色、共享” 理念出发,以考核周期的优化、实施分类考核、“宽进严定”创建制度的优化为研究内容,以“特而强,聚而合,精而美,活而新”为目标,探讨嘉兴市乃至浙江省目前的考核体系存在的改进空间,供政府参考。
【关键词】特色小镇,考核体系,优化
2015年,浙江省提出了培養特色小镇战略,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特色小镇建设,切实推动高新技术、新兴产业落地;另一方面,在传承并发扬光大传统产业的基础之上,有选择地实现产业创新和产业升级。2016年7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自此,特色小镇建设由浙江省上升为全国性举措,国家政府及地方政府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指导特色小镇建设的意见、政策。三年来,浙江省的特色小镇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然而特色小镇的建设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经历自愿申报、分批审核、年度考核、考核验收等一系列流程。在此过程中,政府对特色小镇的考核贯穿了特色小镇建设的始终,是其建设发展的重要保证,显得尤为重要。学界也对特色小镇考核体系的完善提出了不同的观点。
一、研究现状
学界对特色小镇政府考核体系的研究,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切入:
一方面,学者们认为政府的特色小镇考核模式需要修改完善。特色小镇的建设模式不能沿用老思路、老方法,必须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完善。政府对特色小镇的考核,要坚持协调发展,多元协调;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绿色产业、绿色生活、绿色文化有机统一;坚持开放发展,学习借鉴西方特色小镇的建设经验;坚持共享发展,走多元社会主体共建共享共治的道路。还有学者提出了“提前进入考核模式”,对有意参选的特色小镇应从申请之日起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到考核中,这样便从源头上把握住了建设的可行性,又在建设过程中保证其良好的发展方向和模式,而且通过较早的考核介入也使特色小镇建设有效避免了资源浪费的情况。
另一方面,学者们认为政府的特色小镇考核指标需要与时俱进。首先要明确特色小镇是否有必要进行考核,全国性考核指标与各省份自身设置的考核指标孰优孰劣,考核指标应重点涉及哪些方面等问题。其次,政府为保持对特色小镇建设的精准领航作用,有必要为特色小镇建设制定精准度较高的评估指标体系,这一评估是常态的、滚动的,贯穿特色小镇创建和运营的全过程,符合特色小镇长期发展规律的。
二、考核制度
(一)考核体系的制定
嘉兴市政府为高质量推进我市特色小镇创建工作,为嘉兴市特色小镇的考核制定了明确的指标。根据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及嘉兴市特色小镇与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建设工作要点和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嘉兴市政府制定了嘉兴市特色小镇考评办法。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年一考评和评级评分淘汰机制。
(二)考核标准及流程
考评满分120分,其中基本考核项100分,鼓励加分项20分。其中基本考核项又有两个目标,分别是共性发展目标(85分):包括固定资产投资(35分)、产出效益(25分)、三生融合(25分);工作推进目标(15分):包括统计监测、政策扶持和宣传工作等方面,按项计分。鼓励加分项的20分则是为了能够切实发挥考核的导向性,在重大项目投资与引进、高端要素集聚、提升影响力和知名度等方面,设置加分项。
嘉兴市特色小镇的考核流程主要分为三步:首先,是数据上报工作。各市级特色小镇根据有关规定上报小镇的年度报表至所在县(市、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审核。第二,数据审核工作。市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市级特色小镇上报数据的审核工作;市统计局、市旅委等部门负责对有关指标数据进行审核。最后,是计分及审议。嘉兴市统计局、市旅委等部门负责对共性发展目标和鼓励加分项涉及指标计分;市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年度市级特色小镇发展实绩进行排序。按照各特色小镇得分情况评出优秀、良好和合格等等次,具体名额待定。对于考评得分靠后且未完成主要目标任务的,给予黄牌警告;对不符合特色小镇内涵、规划质量差、投资等主要目标任务严重未完成的,予以淘汰。
三、考核机制存在的问题
经过对嘉兴市特色小镇的调查研究,我们发现特色小镇的政府考核体系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总结为以下几点:
(一)考核周期问题
考核是特色小镇建设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开展特色小镇年度考核,是浙江省特色小镇的重要建设机制之一。然而,从特色小镇的总体规划层面来看,一年一考核的机制可能不太适应特色小镇发展的长期要求。
就特色小镇承建方而言,一个特色小镇要投入建设以期在未来达到预期效益,需要在事前进行长期、完善的规划。规划完毕后,各特色小镇从规划编制到土地调整,从项目评审到项目落实还需要少则3个月、多则几年的时间。而目前政府给予特色小镇的考核时间较短,导致各特色小镇为争取进入培育名单而草草规划建设,忽略了长期发展可能存在的种种隐患。总而言之,为达到年度考核标准,特色小镇在整体规划过程中会缺乏整体性和长远性;在向政府申报的过程中,也可能会出现省略必要程序、先执行后通报等现象,给政府带来风险。
我们还看到,新兴技术产业、创新性产业、文化历史性产业的回报周期是比较长的,换句话说以这些产业为支撑的特色小镇在年度考核的初期很有可能面临严峻的形势。而传统工业类产业市场完善、基础设施投入大,在招商引资方面也较为轻松,因而初期考核反而会占据一定优势。长此以往会导致特色小镇建设中出现,“传统产业驱逐新兴产业”的现象,与特色小镇建设最初的设想相违背。
在实际考核过程中,我们还发现部分地区政府迫于年度考核压力,会出现变相追求政绩、大搞房地产项目的现象,甚至可能存在以政府行政力量代替市场力量强推小镇建设的情况。导致地方政府在特色小镇建设工作上,更注重数量与速度的增长,而忽视了对小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这样的畸形发展,必将会为特色小镇的可持续发展埋下各种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