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啸
【摘 要】在金融体制日益开放、人民币国际化和“一带一路”策略的推进下,我国跨境资本流动的规模日益扩大、方向日趋多元化、频率和波动性也显著增加。这为我国经济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风险,这些风险可通过对应的机制蔓延到整个金融体系,从而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危害着金融稳定的局势。因此,本文在分析我国跨境资本流动现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跨境资本流动管理的相关政策建议,包括健全跨境资本流动的监测预警体系、从监管框架和法规角度加强对跨境资本流动的管理以及完善同国际间的协调合作三条建议,以期有效防控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
【关键词】金融开放;我国;跨境资本流动
一、我国跨境资本流动的现状
(一)资金结构回归“双顺差”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国际资本流动的形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众所周知,经常账户是一国国际收支最重要也是最基础的组成部分,而资本和金融账户与经常账户相对,是反映本国与国外间资金往来的账户。除此之外,还有净误差和遗漏项共同构成了国际收支。因此,可以通过分析经常账户差额与资本和金融账户差额来反映资金结构。如下图1所示,可以发现一般情况下经常账户以及资本和金融账户呈现“双顺差”态势。但从2014年第二季度到2015年第二季度这五个季度连续出现了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而经常账户仍呈现顺差。这是2008年以来首次出现逆差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次,主要原因在于金融账户中的其他投资子项目出现大规模的流出。在此之后,2015年第四季度到2016年第二季度也出现了类似情况,但逆差程度并不是特别高。目前,我国的经常账户以及资本和金融账户又出现了“双顺差”趋势,并且预计这会是未来我国国际收支的总体趋势。
图1:中国国际收支状况(亿美元)
数据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二)资本流动规模大且波动频繁
为了对跨境资本流动进行整体的规模分析,可以采取直接法、间接法或混合法等计算。考虑到数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本文采用间接法计算我国跨境资本流动的规模。即将从外汇储备增量中扣除貿易顺差额和FDI净流入的余额作为代理变量以衡量跨境资本流动的规模。经过计算,可绘制图2。从图2可知,从2010年以来我国短期跨境资本流动的波动幅度很大,且大多数期间呈现逆差。实际上,一国跨境资本流动的规模和方向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包括经济规模、国内利率水平、汇率变化、市场预期等。由于我国充足的外汇储备和有效的制度安排,即便是在经历了2008年金融危机后,我国的经济仍在强劲发展。而世界各国则陷入了被冲击的泥潭中,经济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恢复期。在这期间,由于人民币币值的稳定性和中国经济发展的持续性,他们逐步将国际资本投入,我国因此出现了国际收支顺差,并且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了2013年底。从2014年以来,我国开始经历跨境资本流出压力,跨境资本流动从净流入转为净流出状态。导致该形势的主要原因可能是我国推行的汇率市场化改革导致人民币币值稳定性不再如前,并且从国际来看,美国经济逐步复苏,各国都面临着严峻的资本外流风险。
(三)小结
在对资金结构和流动规模分析以后,不难发现我国目前跨境资本流动的资金构成复杂,规模庞大且波动加剧。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为我国经济提供活力和促进作用,但长期来看一旦管控不好,就会威胁整个金融体系的平稳运行。因此,有必要完善对跨境资本流动的管理,使之朝着健康、有利的方向发展。
二、关于我国跨境资本流动管理的政策建议
(一)健全跨境资本流动的监测预警体系
具备系统完善的跨境资本流动监测预警体系对于事前预防和有效应对跨境资本流动的大规模流入/流出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体现在对跨境资本流动规模的测算上。常用的计算方法有直接法、间接法和混合法。但随着我国金融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短期跨境资本流动的规模并不能涵盖我国跨境资本流动的整体规模,并且采用国际收支平衡表衡量也不够全面。因此,需要进一步探求囊括多渠道跨境资本流动的测算方式。其次,可以差异化、动态化的建立我国跨境资本流动的监测预警体系。这体现在指标的选取、时间频率的设定和反应的快慢上。比如可以按我国、某个区域、省份或地区因地制宜地建立预警体系。若某个区域的跨境资本流动比较频繁,则考虑建立月度监测预警体系;反之若某区域的跨境资本流动很小,那么可建立季度的监测预警体系。最后,采用计量方法检验预警体系的准确性,并根据日常监测和预警分析,及时调整完善,以加强预警指数的现实有效性。
(二)加强对跨境资本流动的管理
跨境资本的大规模流动,加剧着国家间的经济波动,威胁着国际金融安全。我国应进一步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做好日常的防范,并且分情况及时做好风险应对策略,防患于未然。
(1)立足管理框架,提升监管合力。目前我国跨境资本流动管理的框架大体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的方式。将宏观审慎的理念和宏观审慎工具用于防范跨境资本的大规模流动引发的系统性风险已经是各国的共识,我国自然也不例外。在这样的框架下,微观层面要对宏观审慎管理具体落实、密切配合,在事前、事中和事后妥善安排,强化有效性和合规性。具体来说,要加强对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和保险市场跨境资本流动和跨境交易的统一监控,制定有效措施加强对跨市场、跨机构和跨产品资本流动的监管。针对跨境资本流动,进一步增强金融监管部门与其他涉外经济管理部门之间的政策协调和信息共享,填补监管空白,减少监管重叠,进一步提升监管合力。
(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鼓励监管创新和发展。改革开放40余年来,我国一直在各层面完善法律体系建设,但是随着经济开放度的提高,不少企业开始寻求政策漏洞获取利益最大化。因此,我国要对资本流动相关法律法规中尚不明确和遗漏之处加以完善。比如在外商直接投资方面,提高对外商投资准入的核查,对一些不合法的外资流入坚决取缔。此外,统计和监管跨境资本流动的机构要及时更新监管技术,及时识别出隐匿的跨境资本流动,并在此基础上统一将其纳入跨境资本流动的测算中。
(三)完善同国际间的协调合作
跨境资本流动可能会使得国家间原本推行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趋于无效,这尤其体现在发达国家对新兴市场国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溢出上。当诸如美国等发达国家出于自身利益制定政策时,必然会影响到资本流动的规模、方向和结构。新兴市场国家遭受到外部性的冲击后,在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时总是事倍功半。鉴于此,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应健全协调机制,加强沟通,必要的时候联合起来修正市场主体的预期,改善资本流动的方向,尽量减少由于各国政策不一致而引起的资本无序流动,使其在促进经济均衡发展的前提下正常流动。其次,加强国际间的金融监管合作,尤其是新兴市场国家之间、亚洲区域间各国的金融合作。要积极参与协商国际金融监管规则,在最大程度上为发展中国家谋求发言权。最后,加强国家间的经济透明度。高质量的信息可以使资本在全球更为有效地配置,加强国际金融合作和信息共享,从而增强资本流动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减少羊群效应引发的跨境资本流动突然静止和逆转;积极探索构建以预防为主的跨境资本流动监管模式,建立全球性的金融安全网,以防范外部风险对国内金融体系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