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永勤 王周兴悦
曾读过一篇文章,作者给孩子分析了教师惩戒的必要性和实施策略。她回忆说,自己当年入学较晚,成绩一度一塌糊涂,正是遇到了很多时不时会在手心轻轻打板子,同时眼中充满鼓励的老师,才免于懈怠,写出了一手好字,并坚定地踏上求学之路,追寻和实现了人生梦想。她告诉孩子,当她期望老师手持戒尺时,代表了她对老师的信任,代表了她对老师“严师出高徒”的期望,代表了她對老师“有理有度”实施惩戒教育的观念认同。
当今,教师对问题学生不敢管、管不了、不想管的现象,其中原因颇为复杂。家长护犊心切,加之教育观念混乱,人们过分强调几乎成为一种教育手段的温和。合理的教育惩戒应该具有什么标准?惩戒动机应是对学生不良行为进行纠偏,是“善”的,是为了促进学生发展的;惩戒手段应是充满智慧的,简单粗暴的惩戒手段可能有理,但未必有度;惩戒效果应是让学生付出适当代价,但不会给学生带来严重身心伤害的;惩戒目的是让学生在错误行为面前、在接受惩戒的痛苦之中进行反省和获得成长的。
当然,教师惩戒的合理使用,也需要社会多个主体的协力配合。
第一,家长应对教师抱有基本的信任。在文章中,作者用真诚温暖、公平善良等词语对老师进行描述,无疑是对老师给予了充分的信任。教师的教书育人工作本来就是一件很费力还有可能不太讨好的事,如果时时面对家长的怀疑,那么还有多少教师能够坚守职责,心无旁骛地去成就别人家的孩子呢?
第二,家长要全面认识到有理有度的惩戒有利于学生学习规范、规则,形成必要的敬畏之心,获得应对挫折的“回弹力”。家长认知水平提升了,才能确保教师在正当实施惩戒之时,不会心存顾虑。
第三,要完善教育法律法规,保障教师教育惩戒的权利,同时又对失度甚至滥用教育惩戒的行为进行严格规限。
第四,教师要完善自身素质,以情感、道德之力,以较高的教育智慧确保惩戒的有理有度。灵魂有爱、眼中有光的教师就会严慈相济,有理有度实施惩戒。教师面对孩子应怀必要的敬畏之心,敬畏生命,敬畏成长。教师面对学生的错误应灵活地选择聪颖、巧妙的惩戒方式。甚至,戒尺拿在手里,未必都是用来敲打学生。在充满教育智慧的老师那里,经过发散思维之后,戒尺可能还会生出其他的作用,发挥其他的功能,在学生眼中形成独特的形象,也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