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打造小微金融长效可持续机制?

2019-08-14 03:40李焰,姜松,程一江
财政监督 2019年15期
关键词:金融服务小微金融机构

话题嘉宾

李焰: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清华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企业集团投融资、市场微观结构、小微金融和互联网金融

姜松:重庆理工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重庆市劳动经济和人力资源研究中心副主任,重庆理工大学第三届青年英才,主要研究方向为农村金融、价值链金融、互联网金融、金融计量等

程一江: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为货币经济学。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柏亮:零壹财经·零壹智库创始人,数字资产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中国零售金融智库发起人,曾任第一财经新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融资租赁三十人论坛秘书长,主编的“零壹财经”书系在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融资租赁、数字资产等领域已出版书籍40余部

胡才龙:湖北省社会科学院财贸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博士,研究领域为小微金融发展、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郭晓蓓:中国民生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多家核心报刊、新媒体专栏作家或特约撰稿人,近几年主要关注货币政策、产业政策、民营经济和金融科技等领域

主持人

王光俊:《财政监督》杂志编辑

背景材料:

近期,小微金融成为高频词汇。央行、银保监会6月24日发布《中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报告(2018)》显示,2018年中国小微企业获得的信贷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融资成本明显下降,金融服务覆盖面逐步拓宽,金融服务模式和产品不断创新,金融服务便利程度持续提高。尽管如此,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仍是我国金融服务的薄弱环节,金融服务供给与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之间仍然存在差距和不匹配的情况。

随后,银保监会在6月25日浙江省台州市召开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现场交流会上指出,各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小微金融的监管引领,继续推动完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在贷款风险资本权重、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制度中突出对小微金融的差异化监管导向。

6月2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实际利率作出新部署:一是向利率市场化改革要“红利”,推动银行降低贷款附加费用;二是支持中小微企业通过债券、票据等融资;三是实施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此外,会议还决定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部分城市开展为期3年的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在扩大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规模、提高便利度、降低融资成本、完善风险补偿机制、金融服务创新等方面进行探索,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小助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优先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甚至融不到资问题,同时逐步降低融资成本。李克强总理多次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强调各有关方面要形成合力,下大力气推进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工作。然而,融资“难”和“贵”仍是当前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因素之一。我国为什么高度重视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工作?如何构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长效可持续机制?本期监督沙龙聚焦小微金融服务,围绕相关话题展开探讨。

让小微企业借上“便宜钱”

主持人: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下,有关金融机构持续加大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力度。6月26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实际利率的措施,并决定开展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我国为什么高度重视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工作?小微金融有何特点?

李焰:这个问题可以转换为:一是小微企业也是企业,为什么不能像大企业那样得到方便、足够的信贷支持?二是为什么要重视小微企业?关于第一个问题:金融机构是专门从事金融业务的商业企业,只要有利可图,商业机构会自动为企业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包括信贷服务。显然,在信贷服务中,大多数金融机构往往把小微企业忽略了。为什么会这样?首先,从全球普遍的情况看,小微企业缺乏规范的财务信息,缺乏足够的抵押品,信贷风险相对高,单笔信贷额度小但审贷成本并不低,因此,除非有较高的利率(可以覆盖风险),一般的银行不愿意做小微企业信贷业务。但是,中小微企业多数无法承受较高的利率。一般来说,3-5个雇员,年销售额几十万到一百万的微型企业借贷需求量不大。如果偶尔需要,找亲戚朋友帮助就可以了,而且因为借贷额度不高、期限不连续,往往可以承受相对高的利率,如20%左右。但对于年销售额几千万到上亿元的中小型企业来说,一般需要较多、期限连续的经营借款,很难承受较高利率,20%借贷利率几乎吃掉企业全部利润。所以说融资难,最难的是中小企业。一边是银行要收取较高的利率以覆盖风险,保证经营的可持续性;另一边是中小微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无力承担较高的利息费用,并且缺乏足够的抵押质押品。于是,出现了银行对中小微企业的 “惜贷”。这是世界性问题。其次,中国的情况更特殊一些。除了上述原因外,中国的金融体系以银行为主,银行又以大型国有银行为主,而大型国有银行主要为大型企业服务。这是具有历史延续性的,因为历史上我国的经济以国有企业为主体。尽管经历了40年的改革开放,但大型国有企业依然是银行最偏好的,然后是大型企业。在银行体系竞争不充分下,大型银行在大型企业身上赚得盆满钵满,不会愿意将业务下沉到中小微企业身上,没有内在动力。再次,为大型企业服务的商业银行在工作流程、风险控制上与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有很大不同。如果要做小微信贷,需要在组织结构、人力资源安排、考核机制、工作流程方面作大幅度调整。不然的话,会出现低效率和浪费,得不偿失。最后,政府对于贷款利率限制过多,银行缺乏做小微信贷的积极性。综合以上原因,我国大部分金融机构基本上没有内在动力从事中小微企业贷款,特别是那些跨区域的全国性银行。少量经济发达地区的区域性银行也许愿意做,如台州银行、泰隆银行。关于第二个问题,由于中小微企业在解决社会就业、创造税收、GDP增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所以,没有一个国家的政府面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会放任不管的,此不赘述。

姜松:国家之所以重视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工作和小微企业,与其在我国经济、产业、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所起到的作用是密切相关的。在经济方面,小微企业是我国多种所有制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发展起来的。小微企业的存在和发育程度就是我国经济体系健全程度的微观缩影。更为重要的是,小微企业“小而为美”“轻资产”特征更为明显、组织模式更为“扁平化”、经营方式更为灵活,是市场发展活力的体现。这些“绝对优势”,是大型企业所无法比拟的。在产业方面,小微企业分布产业最为密集,不但是供应链、价值链和产业链的主要参与者,更是核心企业最为重要的“合作伙伴”,在共生、互动和共赢中推动产业稳健运行。在社会方面,小微企业是就业带动的“先锋部队”,对于提升整体社会福利、就业水平有重要的拉动作用和贡献。

但小微企业在经济、产业、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并未获得金融服务上的优先待遇、平等表达。小微企业及其经营的特殊性,使得其长期沦为金融机构排斥的对象,融资难、融资贵、融资少的问题一直是困扰其经营和发展的现实瓶颈。当然,这也并不是我国的典型个案,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性难题。宏观经济实践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需求刚性已经到了无法逆转的尴尬局面。若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将直接对宏观全局产生不良影响。小微金融就是化解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一种金融业态,旨在专门向小微企业和中低收入阶层提供小额度、可持续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活动。

小微金融一般具有以下特点:服务对象的限定性、服务内容的多样化、服务机构的多元化、金融产品的高风险性。其中,服务对象的限定性主要指的是小微金融一般将服务对象锁定为小微企业或者低收入阶层等“长尾人群”;服务内容的多样性指的是小微金融不仅包括贷款服务,还包括资本金、股权、保险等增值服务内容;服务机构的多元化指小微金融服务供给不仅是小贷公司的专利,商业银行、合作银行、村镇银行、互联网金融机构等纷纷加入这一领域并展开竞合;金融产品的高风险性指的是小微企业难以满足金融机构的抵押物偏好,抵押物缺失和经营不确定性使小微金融产品面临较高的风险性。

程一江:我国之所以如此高度重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与小微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有关。李克强总理曾经说过:“小微企业不仅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更是激励创新、带动投资、促进消费的重要‘生力军’。”据统计,目前我国有2000多万小微企业法人,此外还有6000多万的个体工商户,这些小微企业占了市场主体的90%以上,贡献了全国80%的就业、70%左右的专利发明权、60%以上的GDP和50%以上的税收。由此可见,小微企业在推进经济增长、促进创业就业、激发创新活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小微金融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服务对象特定性,主要针对小型、微型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二是融资方式多元化,除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提供融资外,还包括网络借贷、小额贷款公司、民间借贷机构提供的融资;三是小微金融风险较高,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现象仍然存在,当然这与小微企业自身规模较小、抵押品不足、平均寿命短密切相关。

柏亮:无论是从创造的经济价值、就业数量,还是从商业模式和科技创新的角度看,小微企业都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一个经济体能否保持增长的持续性、就业的弹性、良性的竞争、蓬勃的创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小微企业的活力。小微企业的成长需要金融支持,但是小微金融服务在我国的发展时间比较短、供给数量相对较小、发展体系还不完善。为了保持、促进经济增长的健康和活力,必须重视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

当前中国小微企业金融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比如:国家政策空前重视;金融科技在小微企业金融上的创新得到比较广泛的实践;产业互联网的创新促进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供应链上的小微企业能够获得更多的融资机会;服务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越来越多元化;风险投资、创业板、科创板的发展激发了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繁荣。

胡才龙:小微企业数量众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占举足轻重地位,在提高就业、增加财政收入、促进社会稳定、巩固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小微企业占据市场主体的90%以上,贡献全国80%的就业、70%左右的专利发明权、60%以上的GDP和50%以上的税收。但长期以来,阻碍小微企业发展的融资难与贵的瓶颈仍然很突出,因此,重视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工作,强化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缓解小微企业的融资难与贵问题,是深化促进小微企业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的重要抓手。

广义上讲,小微金融是为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群体提供可持续小额融资、金融咨询等金融服务,一般提到小微金融指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满足小微企业对资金 “短、快、灵”的需求特点。由于小微金融融资服务的目标客户自身实力较弱,对金融机构是一种高风险的金融活动,金融机构出于风险与收益平衡考虑,会对小微信贷定价较高,因此,小微金融服务是“高风险,高收益”的金融活动。

郭晓蓓: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工作,主要原因在于:第一,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是促进经济增长、避免经济衰退的客观要求,在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的背景下显得尤为重要;第二,小微企业是商品、服务和就业岗位的重要提供者,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有利于促进就业,提高居民收入和人民生活水平;第三,小微企业大多属于非公有制经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是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要求。

小微金融有以下特点:第一,小微金融以小微型企业以及贫困或中低收入群体为特定目标客户。由于客户有特殊性,所以它会有适合这样一些特定目标阶层客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小微金融机构自身应是有商业可持续性的,只有这样,它才会成为整个大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越来越有生命力的一个部分。第二,小微金融具有高风险性。相比于大企业,抵押品不足使得小微企业金融在多数时候都依赖于企业主的个人信用,此外,小微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也是小贷的主要风险来源。第三,小微金融具有高收益性,除传统意义上的风险溢价外,由于市场不开放,需求远大于供给,小贷的政策溢价是超额收益的源泉。

主持人:《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显示,银行融资方面,出于防范风险等考虑,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比较低。而在民间融资方面,小额贷款公司利率一般为10%至20%,民间和网络借贷利率多高于30%。一些银行要求民营企业续贷时先还旧再借新,企业不得不通过民间借贷等高成本渠道筹集“过桥”资金,延伸调查的393家企业“过桥”借款年化利率最低36%、最高108%。您如何看待这种现象?《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要增长30%以上,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必须有明显降低。您认为银行在我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中扮演着什么角色?

李焰:银行要求企业续贷时先还旧再借新,也是一种风险防范的手段,就算是压力测试吧!在没有其他更好的风险防范办法下,银行这样做也是无奈之举。由此形成高利率过桥贷款也很自然,只要后续贷款能跟上,1-2个月的高利贷企业也忍了。

问题不是出在银行身上,银行是商家,不是慈善机构,不是国家财政,它必须按照商业规则行事。问题在于如果一定要让银行发放中小微贷款,如何将银行承担的风险转移出去,或者如何给银行补贴,帮助其覆盖风险。如果这些做不到,一味要求银行充当小微金融服务体系中的“慈善家”,是不可持续的。这种做法会破坏金融秩序,制造更多的金融乱象。

姜松:金融机构本质上是经营货币信用关系的企业,其经营目标是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因此,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供给小微金融服务时一般都会权衡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三者之间的关系,并据此作出决策行为。若面临的风险性较大,银行等金融机构就会减少金融服务供给。一般来说,小微企业信息不对称性、风险不对称性以及成本收益的不对称性,使得银行势必会压缩小微信贷供给,因为银行是“风险厌恶型”的。因此,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比较低,本质上是银行作为理性经济人权衡安全性和流动性的结果。若这部分风险无法分散,无法调动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的积极性。当然,站在金融机构的角度,对小微企业供给金融服务还有一个途径就是追求高风险、高收益,实现成本和收益的对称。这也是为什么相比银行,小贷公司、民间和网络借贷等利率较高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因为这类型的金融机构是“风险偏好型”的。综合两类情况可以看出,即使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供给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融资也面临着融资少、融资贵的困境。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过桥贷款”年化利率最低36%、最高108%,已经超过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高利贷36%的认定标准,易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成为影响经济稳健运行的不安分因子。

金融体系一般分为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和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两种。一个地区选择何种金融体系类型主要与其发展历史、经济发展阶段以及金融制度体系有很大关系。虽然银行主导型的金融体系在存量资源配置、风险分散以及财富成长效应等方面存在一定不足,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是未来演进趋势。但在小微企业服务中,到底是银行主导型的金融服务体系作用大还是市场主导型金融服务体系作用大,在实践运行中并无一般性规律,应根据各国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推出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条件较为严苛,基本上都是大中型企业才能达到上市条件,小微企业很难达到这一条件。“新三板”上市条件虽然宽松,但定价机制缺失,资本市场优势并未发挥,尤其是进入2018年后,新三板上市企业退市潮涌,科创板效应有待时间检验。

因此,基于对我国当前资本市场运行绩效的整体研判,我认为银行主导型的金融体系在我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中仍然扮演着重要且不可替代的角色。目前,我国已经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合作银行、社区银行、互联网银行以及民营银行协同发展,大中小银行分工明确,完善的、健全的银行体系,银行应承担起新时期解决小微企业融资的重担,并发挥巨大作用。在这一点上可以借鉴德国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模式。大型商业银行主要负责提供流动性,大型商业银行给中小型银行贷款,中小型银行给小微企业贷款,切实发挥大型商业银行的资金优势以及中小型银行的“近距离”服务优势和效率优势。值得一提的是,政府在这其中也扮演重要角色,当中小型银行缺乏流动性时,政府需要进行干预,让大型商业银行给中小型银行提供流动性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和发展。

程一江:这实际上反映了小微企业从银行融资难、从民间融资贵的现象,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一是由于小微企业自身规模较小、抵押品不足、平均寿命短,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给小微企业的风险较高,相较于大型企业,小微企业难以从银行获取信用贷款;二是作为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的重要补充,小额贷款公司、民间和网络借贷机构虽然可以向小微企业提供融资,但融资成本较高,大多数情况下,这也符合“高风险高收益”的基本规律;三是对于“过桥”资金产生的高成本问题,建议由主管部门、商业银行总行出台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在小微企业符合商业银行续贷条件情况下,直接给予小微企业续贷,以减轻小微企业负担。

银行在我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中应充当主力军作用:一是从讲政治和战略全局角度,服务小微企业发展是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责任担当。如前所述,小微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商业银行作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动脉”,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发展普惠金融、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方面主动作为,服务小微企业发展。二是从商业银行自身业务发展角度看,我国小微企业分布广泛、数量众多、经营活跃、成长迅猛,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服务小微企业发展对于商业银行推动业务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三是从小微金融市场来看,无论小微企业是从商业银行直接融资,或是通过网络借贷、小额贷款公司或民间借贷机构融资,其资金可能都来源于商业银行,因此,发挥商业银行小微金融服务主力军作用,有助于降低小微企业加权综合成本,这也是当前监管部门的一个重要考量;同时,作为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重要枢纽,发挥商业银行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中的主力军作用,有助于提升货币政策传导效率和执行效果。

柏亮:如果一家企业符合银行继续贷款的要求,先还旧再借新是没有必要的。其中的过桥增加了额外利息成本,而且可能带来其他风险 (比如一些民间借贷的操作并不完全合规)。另外,先还旧再借新,很容易造成“抽贷”现象,加大了小微企业的金融风险。银行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控制新旧贷款接续的风险,而不是用这种提高企业融资成本、增加企业融资风险的方式。

从体量而言,银行是中国最大的金融供给方,在小微金融方面也是如此,虽然小微金融在整个银行体系中占有的比例并不高。从另一角度理解,银行控制着中国的主要金融资源,银行对小微金融的重视程度、投入力度、服务深度决定了整个小微金融的规模、成本和质量。中国小微金融的整体供给依然不足,很大程度上也是这种结构造成的。随着相关政策措施出台,银行也是当下小微金融创新的最大力量来源。

胡才龙:很明显,这种现象反映出当前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体系不完善,表现在:一是银行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存在“惜贷”现象。小微企业从银行获取信贷融资难与贵受自身与银行两方面影响,小微企业自身运营管理不科学、经营效益不确定性、财务信息披露不透明、担保体系不健全和抵押物不足等弱点,难以达到银行信贷准入门槛。而银行出于风险考虑,不会过于放宽小微企业信贷审批流程,降低信贷准入条件,银行更倾向于为中大型优质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对多数资质不优的小微企业“惜贷”,因此,银行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比例较低,多数小微企业不得不通过民间和网络途径获取融资服务。二是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较高。银行作为卖方垄断优势对小微企业有很强的议价能力,定价往往也较高,有时甚至变相收取额外费用作为风险补偿。如果小微企业转向民间和网络融资途径,虽然融资准入门槛被降低,但小微企业付出的融资成本比银行业高很多。

我认为银行在完善小微金融服务体系中扮演主力军作用,我国金融市场主要融资方式仍是以银行业为主导的间接融资模式,银行信贷融资是小微企业融资途径的首选,74%的小微企业倾向于银行融资途径。银行在金融市场占主导地位,具有资产规模实力强、金融服务模式和产品创新能力强等优势,银行业并非是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能力不足,因而对小微企业的信贷融资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因此,要发挥银行业的优势,加大融资服务模式和产品创新,清除银企间的融资障碍,建立与小微企业需求特点相匹配的融资服务体系,为小微企业提供有效融资服务。

郭晓蓓:小微企业贷款难、贷款贵甚至贷不到款也有融资供给层面的原因,主要源于我国金融结构以商业银行的间接融资为主,而大型商业银行又是银行业的主力,导致银行体系存在“国企偏好”。此外,商业银行的内部考核与责任追究机制也不利于服务小微企业。一是有些小微企业存活时间不长,给银行贷款带来了许多不确定性。同时,很多小微企业管理不规范,比如内部管理、财务管理等缺乏统一标准,且信用不透明,不便于银行掌握企业的实际运行状态,让银行在贷款上把握不准,导致银行怕贷、畏贷、惧贷心理。二是小微企业与民营企业贷款往往规模不大,贷款成本远比国有企业大额贷款成本高;同时在贷款管理上难度也较大,使很多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管理产生畏难情绪,导致放贷积极性不高。三是银行机构重国有大型企业、轻小微企业的观念一直没有改变,这也是导致银行不愿给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贷款的重要原因之一。即便中央政府有要求对小微企业贷款,很多银行或浅尝辄止,或蜻蜓点水,使支持政策难以真正落地,这也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始终难以改观的真正原因。

目前,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方面,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仍然是主力军。伴随着一揽子政策落地,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对小微信贷的重视程度在提升。参考成熟金融市场发展进程,大型企业融资渠道不断拓宽,直接融资的比例提升,对银行的议价能力越来越强,利差空间越来越小。中小企业将成为银行最主要的客户来源和利润来源。

主持人:2018年以来,按照“几家抬”的总体思路,相关部门多措并举,综合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差别化监管和财税优惠等政策合力,组合发挥信贷、债券、股权“三支箭”作用,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随着“几家抬”“三支箭”等思路的提出与实施,我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发展格局如何?

李焰:“几家抬”“三支箭”针对以往实践中的问题,应该是有用的,效果如何还待观察,需要看是否能调动银行积极性。政府多个部门合作助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对金融服务体系的影响可能有两个方面:一是不改变体系格局,只是多了些助推政策;二是有更多专门从事中小微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包括政府主导的和纯商业性的机构。无论怎样,希望能有更多的专门针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出现,而不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所有银行一起上。这种行政命令的方式很害人,运动过去一地鸡毛。

姜松:“几家抬”“三支箭”等思路的提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我国决策层运用政策“组合拳”、拓展融资渠道、全面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决心。从我国小微金融服务体系发展来看,这也反映的是新时期我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健全、金融服务覆盖面不断拓展、金融产品不断丰富、金融服务模式不断创新,适应小微企业禀赋特点、发展阶段、融资特征、现实困境的新型金融服务体系将进一步巩固。从发展预期来看,随着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小微金融服务的机构体系、产品体系、市场体系、政策体系、生态环境将共同构筑坚实的结构性基础,为化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少的现实困境,推动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程一江:无论是“几家抬”或是“三支箭”,本质上就是相关部门或单位共同发力,发挥协同效应,服务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具体来说:央行要从货币信贷政策角度 (如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利率政策等)通过商业银行定向支持小微企业;银保监会等监管当局要有差别化的监管政策,充分考虑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风险溢价;财政部门要给予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税收优惠政策;商业银行也要在转移定价、服务机制创新方面下工夫,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小微企业自身也要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聚焦主业、规范经营、注重诚信,主动向商业银行的信贷审批标准看齐。同时,畅通小微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除银行贷款等直接融资方式外,还应鼓励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等股权融资方式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这对初创期小微企业发展十分重要,对于成长型小微企业,建议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债券发行便利机制。总之,要在全社会形成一个“宏观政策有保障、中介服务跟得上、企业自身谋发展”的良性金融服务体系。

柏亮:“几家抬”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监管政策等多方面构建了小微金融的宏观框架,“三支箭”从金融市场角度构建了小微金融的完整体系。但是这些框架和体系还需要继续丰富、继续创新。比如,利率市场化在小微金融方面是否可以进一步放开?小微企业的类型多样、行业多元、影响因素复杂、还款机制差异,如果进一步放开利率空间,在合理的监管下,有利于金融机构提供更加多元和针对性的小微金融产品。而这同时涉及货币政策、监管政策和金融市场的相应调整。

胡才龙:“几家抬”是为了促进相关政府部门共同发力,制定针对小微企业融资更加优惠的政策,切实保证政策落实到位,达到“增加信贷,降低成本”的目的,推进建立长效小微金融服务机制,为小微企业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我国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尚未建立,大部分小微企业不具备通过发行债券、票据、股权进行直接融资的条件,“三支箭”提到将“债券、股权”与传统的信贷融资方式并列一起,从政策上切实支持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创新。可预见,在“几家抬”多方优惠政策支持下,小微企业将切实享受政策释放的红利;“三支箭”则将加快拓展小微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融资难题将得到进一步缓解,我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格局中直接融资比例将不断提升。

郭晓蓓:目前,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仍然是服务小微企业的主力军,直接融资尚未发挥充分作用。在正规金融中,上市融资、债市融资等直接融资仅占全社会融资规模的约15%左右。由于发行股票、债券的条件很严格,且发行价格受到宏观金融环境的深刻影响,因此,小微企业直接融资的占比并不大,尚未发挥足够作用。主要体现在:能依靠上市融资的小微企业占比低、发行企业债融资面临较多困难、私募股权融资主要集中在新兴领域等。

随着“几家抬”“三支箭”等思路的提出与实施,我国具有差异性、互补性的小微企业特色金融服务体系正在完善,各类机构将各司其职,在各自的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多层次资本市场将发力服务小微企业。既要制定更为综合的小微企业金融发展规划,又要建立起多层次、多元化的小微企业融资机制,不应仅仅将重点放在银行类机构上,也不应该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局限于信贷;未来,发行股票、债券的准入门槛将会进一步放宽,小微企业直接融资的占比也将逐步提升,会有更多的企业在新三板以及科创版上市融资。另一方面,针对商业银行在服务于长尾的小微客群时存在的问题,如目标客户群受众较小、集中度风险较高,所处行业或区域相对集中、贷款流程较为复杂、贷款所需时间较长等,互联网银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线上供应链金融企业等新兴金融科技企业将通过差异化的融资模式创新以及大数据信息和风控模型,全流程线上为借款人提供融资服务,已成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成员之一。

金融科技赋能,助力小微金融可持续发展

主持人:近年来,基于企业发票、税务等数据作为重要风控依据的“数据类”贷款纷纷出现。与传统模式银行通过企业“征信报告+实地走访”收集信息预判还款能力不同,“数据类”贷款通过利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数据痕迹,充分进行纵深挖掘,改善此前小微授信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成为小微信贷领域的新兴力量。对于“数据类”贷款业务您怎么看?未来要发挥金融科技的作用,让数据转化为信用,提升小微企业信贷发放效率,可能面临哪些挑战?

李焰:利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数据痕迹,完善原有信用评价体系当然对提升小微企业信贷发放效率有好处。蚂蚁金服集团在3年多的时间对小微企业发放6000多亿贷款,没有一个信贷员,实现“310”(3 分钟审贷,1 分钟放贷,0人工干预),大幅度降低信贷成本,不良率与大银行基本一致。这就是大数据的好处。当然,前提是掌握足够多的信息。

在利用数据技术提高小微企业贷款方面,主要的瓶颈是数据信息共享。在这方面,需要利用市场机制,让拥有大数据的企业愿意提供数据分析的服务,例如征信服务等。政府有许多基础工作要做,比如完善个人数据信息使用的相关法规,建立信息交流的市场规则,保护个人隐私等。政府要做的事情是建立市场规则,保护市场交易秩序,而不是直接下场踢球。

姜松:长久以来,小微企业面临金融服务抑制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无法解决事前的逆向选择以及事后的道德风险问题。近些年,基于企业发票、税务等数据作为风控依据的数据类贷款的纷纷出现,如国外流行的“数字鞋盒”就是这其中的典型代表。这类“数据类”贷款事实上就是利用金融科技解决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让金融机构和小微企业间的信息充分共享。在解决金融排斥问题、提升金融服务供给效率的同时,也减少了交易成本,不但解决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也使金融机构改造了信用评价模型、提高了营销获客能力、增进了贷款投放效率,找到了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最优平衡点,实现了共生共赢。金融科技虽然不是起源于我国,但在我国获得了突破性、根本性发展,依托金融科技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将成为新时期可资借鉴和参考的中国方案。但是发挥金融科技作用、让数据转化为信用,提升小微企业信贷效率,也面临以下问题:一是小微企业“互联网+”水平存在一定差距,小微企业大多以传统的线下经营为主,利用互联网实现业务流程、经营模式以及产业结构变革的小微企业并不占据主流,拥抱互联网的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缺少利用金融科技进入的数据和平台基础。在这一点上,也并不是小微企业凭借自身努力就能改变的,需要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帮扶和介入。二是商业场景需要不断优化与拓展。目前小微企业产业链较短、价值增值环节缺失,致使其经营场景单一,符合金融机构偏好的信用数据的聚集受到影响,小微企业并不存在“大数据”,金融科技介入的持续性受到挑战。三是小微企业人才结构需要不断优化,以适应金融科技需要。

程一江:“数据类”贷款业务实际上是商业银行利用大数据、互联网技术收集企业的信用信息,用以判断其还款能力,从而作为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依据。从某种程度上说,“数据类”贷款业务的出现是金融与科技的结合和创新,正是其基于企业真实业务信息,对于缓解小微企业与商业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减少商业银行贷款调查成本、加快贷款审批效率、降低贷款违约风险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从目前来看,存在单笔授信规模低、部分数据不真实、信息科技风险等问题,这类业务的出现也提升了金融监管的难度。

未来要发挥金融科技的作用,可能会面临以下挑战:一是金融科技核心技术面临的挑战。目前各金融机构线上贷款审批额度有限,难以完全替代线下审批。未来如何完善金融科技核心技术,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项目线上审批是一大挑战。二是金融机构如何做好客户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利用以及安全保密工作。目前,很多金融机构更多是利用第三方提供的信息或者外包部分金融业务,在这种模式下,金融机构的信息获取和分析利用能力并未得到有效提升,通过第三方机构也可能存在交易数据泄露风险。三是可能提高整体行业风险。金融科技的应用,在提高金融服务便利性的同时,可能会加剧行业竞争,部分金融机构可能会降低客户门槛,引入更多高风险客户。四是金融监管、金融机构内部管理面临的挑战。金融科技的应用,将会加大金融监管和金融机构风险监测和管控的难度,特别是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区块链技术的运用,对监管(管理)技术、监管(管理)能力以及监管(管理)模式提出了巨大挑战。

柏亮:就件均而言,小微企业贷款成本高、风险高、绝对收益低,这是传统小微金融难以推广的重要原因,也因此形成融资难、融资贵的局面。“数据类”贷款,是用技术和数据降低了金融机构的获客和风控成本,优质的数字化风控,还能提高风控水平,降低不良率。这大大降低了金融机构的人员成本、信贷风险,在定价空间有限的情况下,提高了单笔贷款的绝对收益,并能够规模化地推广此类业务。

对小微企业的“数据类”贷款,已经成为全球金融科技创新的主流领域之一。这类业务的创新和发展,也还在不断探索。可能面临的挑战有:第一,数据问题。首先,在数据获取上:一方面,数据获取难。小微企业地域、行业分散,在中国绝大部分小微企业的运营都没有实现数据化;另一方面,数据获取的法律问题,是否涉及数据安全、隐私等。其次,在数据使用上:数据挖掘的技术、建模的能力,以及数据使用中面临的法律问题,都需要不断探索。第二,银行内部变革问题。“数据化”贷款不仅仅是一个产品问题,它的高效运作,涉及银行的数字化转型,需要银行在经营理念、长期战略、组织结构、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配套改革,才能实现转型。第三,人才问题。包括现有金融从业人员的认知转变、专业升级和引进技术型人才、运营型人才。第四,开放问题。银行自身难以满足“数据化”业务的所有条件,需要开放地引进外部技术、建立外部合作,同时也需要开放自身的资源,双向开放,构建开放银行。这涉及整体架构、技术选型、合作机制等一系列问题。

胡才龙:银企信息不对称是影响小微企业难获得信贷的重要因素。多数小微企业不注重信用积累,传统银行信贷缺乏对小微企业的信息获取能力而无法辨别企业的资信,使得银行对小微企业“不敢贷”“数据类”贷款是小微信贷一大创新之举,通过利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数据痕迹以帮助银行全面准确了解企业的资信,增加对更多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缓解了信息不对称难题。因此,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从银行供给侧改革端会更有效,类似于“数据”贷款业务应是小微信贷产品创新发展的重点方向,有利于提升小微企业信贷服务能力。

提升小微企业信贷发放效率,可能面临的挑战有:一是银行科技水平有待提升。如何有效收集小微企业的数据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分析处理是技术上需突破的难点,对数据合法、安全性判断也要有一定技术支撑,而这样的技术开发与维护成本高、周期长。二是缺乏人才支撑。金融科技与小微信贷创新结合对人才提出了新的要求,传统金融人才的知识技能已经不能满足新业务的需要,更需要具备将科技与金融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但当下缺乏这类复合型的人才培养机制,人才比较缺乏。三是银行与金融公司合作问题。金融科技与小微信贷结合重点在于银行与相关金融科技公司合作以了解小微企业的数据信息,合作过程中可能涉及核心数据互换,但由于银行与金融科技公司文化差异、组织机制差异,出于对数据信息安全性的顾虑,将可能阻碍双方合作。四是对政府部门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金融与科技融合可能增加信息科技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增强机构之间的关联性和金融体系的复杂性,对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挑战,要求监管部门密切关注金融科技与小微信贷结合发展趋势,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郭晓蓓:近年来,阿里、腾讯等互联网公司凭借自身的信用富矿,以及交易、付款记录和信用评估自动生成的现成平台,开创了免除抵押担保的新型模式,引导着中国金融业进入未知领域。这种“数据类”贷款很好地解决了信贷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加快了资金流转速度,提高了资金运用质量,极大地支持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是我国创新金融模式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探索。

尽管“数据类”贷款开创了服务小微企业的新模式,但是却有着天然的缺陷。一方面,不论是银行还是科技公司,所开展的业务只能局限于在平台数据库边界之内,仍然无法纳入社会大数据的群体。比如,有的“数据类”贷款需要一个企业的经营流水做审核,比如发票贷,同时要求较高连续性,但是有些业务本身不符合这样的要求。另一方面,如何保证数据真实性亦是数据转化为信用的重要挑战。在“数据类”贷款增多的大背景下,一些客户为了获得贷款,会想尽办法“创造数据”来满足审批需要,比如,刷POS制造虚假流水,代开发票,甚至在ERP系统里录入非真实数据。

主持人:近日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巡视员张金萍表示,对不同类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会采取差异化的监管引导考核要求,推动普惠型小微信贷服务在增量、扩面、降成本、防范风险等几个维度平衡发展。您对建立普惠金融服务考核评价体系有何构想?

李焰:首先,目前太多硬性指标,面对所有银行“一刀切式”的三个(或两个)不低于是没有意义的,属于没必要的行政干预。这种做法不尊重经济规律和商业原则,破坏市场秩序,制造金融风险。其次,差异化监管政策出台刻不容缓。最后,普惠金融服务不设考核指标。这本来就是自觉自愿的事情。银行可以出于社会服务之心,量力而行普惠金融。政府设置奖励(鼓励)标准,而不是惩罚标准;银行也可以出于盈利之心,做小微金融业务。

姜松:建立普惠金融服务考核体系应兼顾供给侧的考核和需求侧的考核两个维度,唯有此才能全面提升小微金融服务质量。供给侧是对金融机构的考核;需求侧是对小微企业的考核。在供给侧层面:事实上,近些年,银保监会从监管目标、信贷投进、借款服务方法、资金筹集、本钱监管、尽职尽责以及风险监控等方面提出了差异化的监管以及考核办法,引导金融机构基于自身特点、发展特色,有针对性地供给小微金融服务,通过建立普惠金融考核评价体系,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积极性和质量;但在强度、力度和广度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还需要注意的是,在构建普惠金融考核评价体系中,政府也应发挥重要作用,对于在一定生命周期内服务小微企业质量好、效果优的金融机构,要在财政、税收以及风险补偿方面予以政策激励。对于新进发展的金融科技机构来说,为了调动金融科技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积极性,在政策层面应允许金融科技机构“摸着石头过河”,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在这一点上,可以借鉴现行西方国家对于金融科技的“沙盒监管”机制,平衡金融科技监管和创新的关系,全面提升服务小微企业合力。

在需求侧,也应强化普惠金融服务考核评价体系。在这一方面应侧重对小微企业获取金融服务后经营水平、经营效果、偿债能力以及成长性的考核评价。通过需求侧的考核,调动小微企业经营积极性,也为其后续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可获性提供坚实支撑。通过供给侧和需求侧的全面考核评价,发挥激励作用和价值导向,全面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质量。

程一江:建立普惠金融服务评价体系目标应是更加全面地评价商业银行的小微金融服务能力,重点应是建立一种正向激励机制,通过创新差异化监管手段,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普惠金融服务的积极性,引领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自身特点来加强小微金融服务。一是在评价指标体系设计方面,这应该是考核评价体系的核心部分,要着重考虑金融机构支农支小的力度,如考虑普惠金融成本(涉农贷款、涉小贷款利率)、普惠金融业务占金融机构总业务的比例及增长率、在农村地区的布点情况、普惠金融服务效率等,这些指标虽然简单但很关键。同时,评价指标要体现差异化监管和可持续发展原则,对位于不同经济发展程度地区的不同类型金融机构设置不同权重的指标,适度保障金融机构有“利”可图,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主动投入普惠金融服务。二是在考核评价程序上,应采取“分支行自评、总行复核、监管机构终评、公众监督”方式,既可以减轻监管部门的工作量,又可以促使金融机构不断加深对考核评价工作的理解,考核评价工作完成后,监管部门可以采取“逐年抽查、周期全覆盖”方式对金融机构普惠金融服务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定期公开金融机构普惠金融服务记录,接受公众监督。三是在考核评价结果运用上,要将金融机构考核评价结果与金融机构监管评级相挂钩,对考核评价结果不好的金融机构,监管部门要及时督促其积极整改。

柏亮:考评体系主要解决的是金融机构对小微敢贷、愿贷、能贷的问题。敢贷,需要在考评上提高容忍度,比如不良率、风险资产比重、坏账责任追究机制;愿贷,需要提供合理的激励机制,包括对机构的激励和对业务人员的激励;能贷,主要解决能力问题,技术能力、运营能力、风控能力等。整体而言,在监管规则明确的情况下,给予金融机构更大的定价空间和决策权,激励金融机构积极主动、有利可图地提供小微金融服务。

胡才龙:建立普惠金融服务考核评价体系有助于调动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业务的积极性,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与贵问题,我的基本构想:一是建立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一套与普惠金融相适应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供相关督导监管部门参考使用。二是制定完善考核评价政策与办法。强化考核评价政策支撑体系,补齐制度的短板,推动各方形成政策合力促进考核评价有效实施。支持金融机构制定详细的普惠信贷投放计划和细化尽职免责办法,免除金融机构对小微信贷业务支持的忧虑。三是健全风险管控体系。明确主体责任,提高金融机构对客户信息的识别能力,做好小微信贷风险防范工作。四是加大对小微信贷的跟踪督导力度。落实督导配套措施,加大督查审计力度,定期披露,扎实做好小微信贷投放的跟踪检查工作,强化对小微企业贷款“量”与“价”的监测考核。

郭晓蓓:一是要调整顶层设计的重心和导向。考虑到普惠金融的社会效益与商业银行的商业利益不完全对等,需要从监管指标、信贷投放、贷款服务方式、资金募集、资本监管、尽职免责及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方面不断地完善政策框架,制定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和信贷计划要求。要督促银行进一步完善内部经营机制,引领银行业根据自身特点来加强小微金融服务,鼓励基层敢贷、愿贷,并对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的资本占用、容忍度等方面提出差异化的监管要求。二是考核指标要突出不同银行间的横向对比。考察某一银行在当地银行业发展普惠金融的地位和作用,也要考察银行内部发展普惠金融的客户结构、信贷结构、产品结构。三是要把握金融发展趋势。金融科技的广泛使用正在深刻地改变着金融业态和结构,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与金融的结合使普惠金融的实践变得更为便捷和精准。因此,在普惠金融考核指标构建上要把握金融发展的时代趋势,体现运用金融科技的情况。

主持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是长期的、艰巨的任务,需要相关部门久久为功,持续推进构建竞争充分、成本适度、风险可控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长效可持续机制。您认为该如何打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长效可持续机制?

李焰:建立长效机制需要:一是完善法规,建立鼓励竞争的活跃的小微金融市场,引导商业力量进入。包括鼓励引导互联网金融(科技金融)机构进入。政府不能有歧视,也不能自己抢奶酪。二是对市场力量够不到的地方,政府进入,以担保、补贴等方式提供支持。该拿钱的就得拿钱。政府需要进入不挣钱的地方提供直接支持,而不是进入挣钱的领域和商业机构竞争。三是不能强制命令所有金融机构都做小微金融。对业务少点直接干预,多点间接指导。

姜松: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融资少现象的生成机理较为复杂,并不是单一原因、单一因素所影响的。因此,建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长效机制首先应理清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融资少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明确内因和外因、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切实调动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的相关利益主体,如小微企业、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监管部门以及政府等参与的积极性,明确各主体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的相关职责、权责范围。其中,小微企业内外兼修、求进求变、内生发展,增强获取金融服务能力;大型金融机构负责提供流动性、中小型金融机构负责小微金融服务供给与实务操作、金融科技公司负责优化小微金融服务流程、供给效率,监管部门负责平衡监管和创新之间的关系,政府部门负责平台建设、小微金融风险补偿以及政策激励,切实明确各主体的风险分散范围、承受能力,形成多主体参与、共治和协同的发展格局,构建小微金融服务长效机制。

程一江:打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长效可持续机制的核心在于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让它们能够主动为小微企业服务。这其中需解决以下几个关键问题:一是保障金融机构金融服务行为财务上可持续。金融机构属于盈利性企业,其金融服务行为应属于商业行为,金融服务收益至少应覆盖其成本,特别是普惠金融发展初期阶段,政府的政策支持和经济保障必不可少,正如前述“几家抬”的思路,相关部门应有具体政策举措支持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发展。二是解决好小微金融服务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这需要相关监管部门共同完善信息系统建设,助力金融机构及时全面获取小微企业信息,更好更快服务小微企业发展,同时,金融机构自身也要充分利用现代化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来获取小微企业的信息,提升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三是打造良好的小微企业营商环境。通过不断简政放权,改革现有法律、制度及管理实践中不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方面,减少小微企业不必要的负担,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四是切实防范小微金融风险。实际上,防范小微金融风险的关键在于小微企业自身要聚焦主业,注重规范、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市场核心竞争力。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快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改善小微金融的信用环境,督促小微企业不断提升信用水平。

柏亮:金融是服务实体经济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发展的根基在小微企业的发展。首先要为小微企业的发展创造公平、良好的商业环境、政策环境,降低小微企业的创新门槛、税务成本和人力成本。其次是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造良好的环境,在金融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优先解决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市场化问题:一方面给予金融机构更大的定价空间;另一方面允许更多样化的机构在合规的条件下进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市场。另外,在金融政策的支持上,可以考虑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性担保支持、税收支持等。细化、落实“几家抬”的政策并根据市场进行不断调整,才能真正发挥“三支箭”的作用。

胡才龙:建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长效可持续机制要立足长远,从政府部门、银行金融机构和小微企业自身三方面共同着力,构建功能互补、竞争有序、差异化的小微金融服务体系。一是强化长效政策支持。继续运用多种金融政策强化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作用,完善对小微企业信贷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构建动态小微企业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切实优化监管和内部考核激励,调动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积极性,引导金融机构深入发展普惠金融事业。大力拓展小微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融资渠道,增加小微企业发行票据和债券融资的覆盖面。二是深入提高银行对小微金融服务能力。依托中小银行网点下沉、贴近基层、管理灵活等优势,充分发挥其服务小微企业的基础力量。支持银行运用金融科技、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手段,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和模式,降低营销和管理成本,提高小微信贷风险管控能力,切实提高可持续性服务能力。三是支持小微企业提高经营管理能力。推动地政府部门加快建设小微企业服务平台,为小微企业提供财务、税务、人力、法律等综合服务,完善小微企业的财务制度,提升治理经营能力,这样才能提升自身资质,获取更多融资服务。

郭晓蓓:首先,考虑到民营银行和小微企业有着天然的基因渊源,独特的股权结构和经营机制使其具有市场化程度高、专业能力强、体制机制灵活等特点。建议进一步加快推进民营银行设立进程,扩大民营银行的经营试点范围。在监管层面,实施差别化的监管政策,拓宽民营银行资金来源渠道;鼓励创新和差异化发展,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其次,积极构建多层次融资担保体系。建议在中央层面明确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目标定位和服务对象,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再担保机构的建设,鼓励商业性担保机构的发展。最后,完善全国性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核心原因之一便是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难以全面掌握。因此,在推进原有四大国家级信息平台数据共通共享的基础上,建议加强与行业性、地区性、商业化的企业信息平台间的交流互通,建立企业信用画像模型和企业关联图谱,强化企业信用评价和企业融资功能建设,提高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及时性,使金融机构可以从单一平台获得较为全面的企业信息,大幅降低金融机构获得企业信用信息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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