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莱辛曾在对悲剧《菲罗克忒忒斯》的讨论中提出过一个观点:“有人气”的英雄。中国社会对“父母”的要求和人们对“英雄”的要求相似,给了“英雄”和“父母”应有的人物设定和要求,使“父母”这一家庭角色的瑕疵就变得难以接受。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随着家庭婚姻模式的变化,家庭关系在有意和无意中进行了微妙的调整,“父母”的权威光环便一点点褪下,家庭对“有人气”的“父母”接受度也逐渐变大。
关键词:父母;家庭地位;人气;英雄
莱辛曾在对悲剧《菲罗克忒忒斯》的讨论中提出过一个观点:“有人气”的英雄。莱辛提倡表现有人气的英雄,重点强调的就是要充分表现英雄人物的感情和激情,不应把人物写成某种抽象品质的化身。应该有英雄所应表现出的行动,也要有在常人的情感下所表现出的行动,这样的英雄才有血有肉,才是有人气的英雄(1)。
莱辛认为人们听到了菲罗克忒忒斯的痛苦哀嚎,就忘记了他同样也英勇的事实。人们对英雄的苛刻,使得人们容不下英雄有丝毫的软弱,就算英雄遭受着极大的痛苦,英雄也不可以像普通人一样呐喊,因为英雄没有资格脱离人们对英雄的预判,英雄必须方方面面满足人们对英雄的想象。
不论是文学作品里还是现实生活中的英雄,都会受到更多的监督和要求。特别是在道德观十分强烈的中国的大环境里,不只是英雄,人们对领导人、政府官员、影视明星等公众人物的要求都是十分高的,这些人物身上的瑕疵是会被媒体舆论放大无数倍来监督的。被放在“英雄”“公众人物”框架里的人,真实的人性被“人物设定”泯没埋没,人们总是会忽视他们也是拥有真实感受、现世思维、欲求欲望的社会人。
这种期望与要求在中国传统家庭里也以一种特有方式存在。
父母在传统中国家庭中的地位与形象
如费孝通所说,“我们的家庭是一个延绵的事业社群”,“以生育社群来负担其他很多的功能,使社群中各分子的关系内容发生了变化”。在中国,家庭是通过横向的婚姻关系和纵向的血缘关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且这两种关系可以不断延伸,家庭因为血缘的不断延续和婚姻关系的再缔结而不断扩大。但是,庞大复杂的家庭不仅仅是一个生育社群,不同的家庭成员在家庭里承担着不一样的角色,各司其职,构成了一个得以生存和发展的事业群体。
费孝通认为家庭关系里的重中之重是父母和子女两辈人之间的联系。在中国家庭里,父母的地位十分重要,父母权威地位的稳固与否与家庭和谐程度是成正比的(2)。在这种传统家庭组织里,父母有着权威地位,并需要身体力行以身作则,守护住自己的权威地位。但传统家庭里对父母赋予的极高地位使父母在子女眼中的形象“形象化”了,子女眼中的父母,总是带着“父母”应有的伟大光辉,存在一个具体的“父母”应有的形象,而显得不再真实和完整了。
在这种情况下,家庭里的每个人都有明确的身份,每种身份都有相应的本分规定,每个人都必须严格履行本分。不同的家庭角色被赋予了特定又不同的家庭责任,夫妻之间有相应的责任,父母与子女之间有相应的责任,兄弟姐妹之间也有相应的责任。
慈、孝、义、顺等对于具体的个人而言又都是先在的规定,而不是由当事人双方按照自己的意愿在平等基础上订立的契约(3)。也就是说,“父母”和“子女”之间有着先天的、不成文的契约:慈父”“孝子”“贤妻”等名词,不单单是一种褒义词,更是在家庭关系里对父、子、妻的一种期望和要求,是一种规定。做父亲的一定要依循传统,做一个慈父,子女一定要是孝子,妻子一定要是贤妻,如果与这种道德上的期望不符合,就是不伦不类和遭人唾弃的。
中国社会对“父母”的要求和人们对“英雄”的要求相似,给了“英雄”和“父母”应有的人物设定和要求,他们的身上的瑕疵就变得难以接受了。“父母”就是传统家庭里的“英雄”。
父母的情感问题在中国家庭里的地位
儒家在论夫妇关系时,是讲夫妇有别,从不讲夫妇有爱,夫妇关系是靠亲子关系来维持的(4)。中国家庭里,夫妇的情感联系是十分微弱的,夫妇的关系多只强调婚姻关系而不谈感情联系,家庭的紧密联系多靠纵向的亲子联系来维持。而在西方国家,家庭的联系从横向的夫妻关系开始,夫妇间先有爱情,再谈婚姻,再有亲子间的联系,家庭的紧密联系多靠横向的夫妻关系维持。
“夫妻间不谈爱情”这个现象是有历史渊源的。传统婚姻讲究“媒妁之言”“父母之命”“门当户对”,婚姻的目的和功能主要在于满足生儿育女和维持经济生活的需求,婚姻的缔结受经济政治多方面的约束,缔结的权力也主要在上一辈手中,相反婚姻的当事人却没有什么决定权(5)。
现代社会,传统的婚姻观念产生改变,婚姻趋向自主。现代婚姻里更多的是寻求心理、生理的需要以及求得个人的发展。现代婚姻向西方的模式发展,更多是由感情衍生出婚姻。在自由的婚姻观念下,“离婚”也变得普遍起來,人们对离婚的接受度逐步放大放宽,从接受离婚开始,到普遍接受妻子提出离婚,到普遍接受中老年人离婚,离婚变成了现代社会稀疏平常的一件事。
就算大环境里人们对离婚的接受度不断上升,但把“情感破裂”代入到家庭中,带入到“父母”的身份里,从子女的角度说总是困难的。在中国家庭里,子女很少考虑父母的感情状况,对大多数子女来说,父母的理想感情状况是“相敬如宾”“相亲相爱”,默认家庭情感应该长期和睦。
结合对中国家庭结构以及“有人气”的英雄的理解,来看待“父母”的家庭身份时,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随着家庭婚姻模式的变化,也随着子女的成长,“有人气”的英雄越来越符合中国家庭生活中对“父母”的要求。认识“父母”的不完美,不是以毁掉“父母”的英雄人设为目的的,而是为了能更科学、更健康地看待家庭关系,学会在成长过程中处理自己与家庭与父母的关系,营造一个健康、平等、理性的家庭关系。
注释:
刘天骄.论莱辛《拉奥孔》的“行动论”文学观[D].辽宁师范大学,2014.
李无言.父母的家庭地位与构建和谐亲子关系的关联探究[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3(09):1-2+5.
黄义英.等级、本分与补偿:中国传统家庭伦理设计的结构和功能探析[J].孔子研究,2009(04):24-34.
潘允康.和谐家庭建设中的亲子关系[J].社会工作,2007(07):34-36.
胡亮.由传统到现代──中国家庭结构变迁特点及原因分析[J].西北人口,2004(02):29-31.
作者简介:田尧,1996年8月,女,汉,湖北人,本科学历,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公共外交与文化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