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凤来
摘 要:目前,人们对东北方言中“精”的性质认识不一,主要分歧在于“精”到底是词缀还是程度副词。从语法意义和语法功能的角度来看,由“精”构成的词类为状态形容词;从词缀的意义和形式的角度来看,“精”由于缺少周遍性,不宜看作词缀。因此,东北方言中的“精”既不是词缀也不是程度副词,而是词汇性的构成成分。
关键词:东北方言;“精”;词汇性构成;词缀;程度副词
一、引言
目前,人们对东北方言中“精”的认识还不统一,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看法:(1)“精”为词缀。计超列举了七个判定词缀的标准,并且把“精”归为词缀中的前缀[1]。侯海霞几乎列举了辽宁方言中的所有词缀,该文同样把“精”当作词缀中的单音节前缀看待[2]。盛丽春、王延东认为,东北方言中附加式合成词占优势,把“精”看作单音节前缀[3]。(2)“精”为程度副词。张明辉、王虎认为,辽宁铁岭方言中的“精”是使用范围受到限制的程度副词[4]。王晓领同样把“精”划归程度副词的一种[5]。续文嘉认为,在东北方言系统中,“焦、稀、恶、齁”仅仅是四个代表,像它们这样富有表现力的程度副词还有很多。随后列举了“精(短)”这个例子,认为“精”这一程度副词与“焦”等完全相等[6]。(3)“精”为准程度副词。张兆金认为,“精”等在日常交际中充当程度副词,可修饰的范围逐渐扩大,所以称“精”为准程度副词。该文又说,“姜汇川、许皓光等编著的《现代汉语副词分类实用词典》中,将‘精、稀、齁儿归为程度副词。此外,张丽娟的《锦州方言与北京方言的比较研究》一文也把‘精、确、稀、焦等词归为锦州方言的程度副词。如此可见,将这类词划为程度副词类是有一定理据的。”[7]这实际上已经承认“精”等为程度副词。综上所述,目前人们对“精”的性质主要有两种看法:“精”为词缀或者为程度副词。
左乃文从构词特征、语法功能和语义功能角度,论证了东北方言中的“焦”为状态形容词前表程度的词缀而非程度副词[8],这给了我们很大启示。我们认为东北方言中的“精”既不是词缀,也不是程度副词,而是词汇性的构成成分。接下来,我们首先论证东北方言中的“精”并不是程度副词,然后分别从状态形容词的语法意义、语法功能两个方面,阐述由“精”构成的词类为状态形容词。最后,我们从词缀的意义和形式的角度,解释“精”虽然有增量和贬义的意义,具有定位性和规则性,但是由于缺乏周遍性,不宜将它看作词缀,只能看作词汇性的构成成分。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中的例句,凡是引用他人的,均在例句后面标明出处;如果是自己内省得到的,则没有标记。*表示不可接受的句子;?表示接受度很差的句子。
二、“精”不是程度副词
我们从整个结构前面是否可以加其他副词、整个结构前面是否可以加否定成分、程度副词后词语的音节数量与词的备用性四个方面,来具体考察一下东北方言“精”究竟是不是程度副词。
首先,从整个结构前面是否可以加其他副词角度进行分析。试看例句:
(1)那根绳子的确\确实很细。
(2)*那根绳子的确\确实精细。
副词在现代汉语句法中作状语,是按着一定的顺序连用的。假如“精细”是“副词+形容词”构成的偏正结构的话,那么,它应该与“很细”一样,前面可以加其他副词如“的确”“确实”等,受它们的修饰。在例(1)中,副词“的确”“确实”修饰“很细”,而程度副词“很”又修饰性质形容词“细”,它们是层层嵌套的。但是“精细”前面如果加副词“的确”“确实”的话,句子则不能成立。这说明“精细”和“很細”二者虽然在意义上相近,但是在结构上并不是平行的。也就是说,二者是有差异的。我们知道,“很细”是程度副词修饰形容词的典型结构,那么“精细”就不可能是这一类型。“精细”受汉语中双音节韵律的影响,极有可能是整体构成一个词,也就是下文所要说的状态形容词。状态形容词由于自身带有一定的描写性,一般不受副词的修饰,如“通红”“喷香”等,“精细”也是如此。
其次,从整个结构前面是否可以加否定成分角度进行分析。试看例句:
(3)那根绳子不是很湿。
(4)*那根绳子不是精湿。
在(3)中,“很湿”可以受否定成分“不是”的修饰,而例(4)中的“精湿”前则不能加否定成分“不是”。这就说明,如果“精湿”中的“精”为程度副词的话,那么,“精湿”也应像“很湿”那样,受“不是”的修饰。由此可见,“精湿”与“程度副词+形容词”的“很湿”不同,这也就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精”并非程度副词。
再次,从程度副词后词语的音节数量角度进行分析。“很”作为程度副词,既可以修饰单音节的形容词,也可以修饰多音节的形容词,如“很美”“很漂亮”等。以此类推,如果“精”确实是程度副词的话,它应该既能修饰单音节的形容词,也能修饰多音节的形容词,然而这却与语言事实不符。在东北方言中,“精”后只能跟单音节形容词,而不能跟多音节形容词。如东北方言中有“精湿”却没有“精潮湿”,有“精薄”却没有“精单薄”。由此可知,“精+形容词”与“很+形容词”虽然在意义上相近,但是“精”毕竟不同于“很”,它不是像“很”那样的程度副词。
最后,从词的备用性角度进行分析。词作为备件放到词库中,是有限的;词组和句子是词按照一定的规则组合起来的,是无限的。如果将“精”视为程度副词,它就可以修饰后面的形容词、构成状中词组,那么,这样的词组也应该是无限的。不过,东北方言中“精”只与少量的单音节形容词搭配,数量极其有限。由此可见,“精”并非程度副词,由“精”组合而成的结构应该视作词。
三、由“精”构成的词类为状态形容词
(一)状态形容词的语法意义
朱德熙曾列举了状态形容词中的一类,有“煞白”“稀烂”“精光”等。他认为,这类状态形容词的重叠形式为ABAB,从语法意义上看,状态形容词带有明显的描写性[9](P73)。“煞白”“稀烂”“精光”与东北方言中由“精”构成的词类大致相同。由“精”组成的词类重叠形式也是ABAB式,而且同样具有描写性。例如:
(5)精湿——精湿精湿
a.精湿的衣服可别穿,小心感冒。(王晓领《辽西方言中的程度副词研究》)
b.精湿精湿的衣服可别穿,小心感冒。
(6)精瘦——精瘦精瘦
a.尤其是精瘦的两只手,一伸出来和鸡爪似的,真是轻薄的样子。(萧红《呼兰河传》)
b.尤其是精瘦精瘦的两只手,一伸出来和鸡爪似的,真是轻薄的样子。
从例(5)、例(6)可以看出,“精湿”和“精瘦”都可以重叠,重叠的形式为ABAB,并且重叠后仍可以作定语。在语法意义上,“精湿”和“精瘦”均具有描写性。“精湿”是对“衣服”的描写,“精瘦”是对“手”的描写。重叠后的“精湿精湿”和“精瘦精瘦”在语法意义上仍然具有描写性,只不过在程度上有所加深。由此可知,由“精”构成的词类符合状态形容词的语法意义。
(二)状态形容词的语法功能
在语法功能上,由“精”构成的词类可以作定语、谓语与补语,下面对这三个功能分别进行探讨。
1.充当定语
朱德熙认为,性质形容词直接(不带“的”)修饰名词的格式是受限的,而状态形容词则可以自由地修饰名词[9](P73-75)。从例(5)和例(6)可以看出,由“精”构成的词类作定语修饰名词时也是自由的,不受限,这一点与状态形容词一致。
2.充当谓语
朱德熙认为,状态形容词充任谓语的句子没有比较和对照的意思,可以单独出现。此外,状态形容词作谓语表示暂时的变化,是动态的[9](P104)。例如:
(7)我刚才拿的那衣服精湿。(王晓领《辽西方言中的程度副词研究》)
(8)衣服精薄,别买了。(侯海霞《辽宁方言词缀研究》)
例(7)中的“衣服”为主语,“精湿”为谓语;例(8)中的“衣服”为主语,“精薄”为谓语。“精湿”和“精薄”在句子中不像性质形容词那样具有比较和对照的意思,并且可以单独出现,如例(8)中的“衣服精薄”。此外,在例(7)中,“精湿”表示暂时的变化,即“刚才拿的衣服精湿,现在可能已经干了”,具有动态性。由此可以判定,由“精”构成的词类符合状态形容词作谓语的特点。
3.充当补语
朱德熙认为,状态形容词充当补语,在语义上具有描写性、动态性,包含量的概念;在功能上表现为可以受“已经”“早就”一类时间副词的修饰,可以跟“把”“被”等介词连用,可以作状语[9](P134)。例如:
(9)衣服浇得精湿。
(10)她衣服早就浇得精湿了。
(11)她衣服被浇得精湿。(王晓领《辽西方言中程度副词研究》)
(12)把她衣服浇得精湿。
(13)浇得精湿地披着。
例(9)为“精湿”充当补语;例(10)用时间副词“早就”来修饰由“精湿”充当补语的结构;例(11)和例(12)分别是“精湿”充当补语的结构与“被”“把”介词连用;例(13)是“精湿”充当补语的结构整体作状语,修饰后面的动词“披”。由此可见,由“精”构成的词类在功能上的表现与状态形容词一致。在语义上,“精湿”同样具有描写性、动态性和量的概念。如例(10),“精湿”是对“衣服”的描写,从“湿”到“精湿”表达出了量的增加,体现出了动态性。由此可知,由“精”构成的词类也符合状态形容词作补语的特点。
除了朱德熙先生的相关研究之外,郭锐的观点对我们也深有启迪。他认为,“雪白”“精光”“稀烂”这一类状态词都是双音节的,主要作组合式补语,有的也可以作谓语。通常不能直接作定语、状语,作定语、状语一般要加“的3 /地(的1)”,一般不能加“的2”。大多有ABAB式重叠,重叠后可加“的2”,如“雪白雪白的、笔直笔直的”[10](P200)。可以说,由“精”构成的词类完全符合郭锐先生所列出的标准。由“精”构成的词类都是双音节的;例(5)和例(6),“精湿”“精瘦”作定语,后面带“的”;例(13)“精湿”作状语,后面带“地”。它们有ABAB式重叠,重叠后可以加“的2”,如“精湿精湿的”“精瘦精瘦的”等。由此也可以证明由“精”构成的词类为状态形容词。
综上所述,我们首先从“精”类词前是否可以加其他副词、是否可以加否定成分、程度副词后词语的音节数量和词的备用性四个方面,论证了东北方言中的“精”不是程度副词。然后,分别从状态形容词的语法意义和语法功能的角度,考察了由“精”构成的词类,可以看出,由“精”构成的词类是符合状态形容词的语法意义和语法功能的。由此基本可以斷定,东北方言中的“精”不是程度副词,而是一个词内成分,由“精”构成的词类为状态形容词。
四、“精”为词汇性的构成成分
董秀芳认为,判定词缀应该强调音和义两个方面,其实这是希望从形式和意义这两个角度来判断词缀,而不是单纯依靠音的方面或义的方面来判定词缀。词缀可以表达很宽泛的意义,但是词缀必须有一个词法意义。确定词缀应该强调的是在某一意义下的定位性和规则性。定位性指词缀出现的位置固定,这是形式方面的要求;规则性指适用条件明确,所构造的词的形式和意义之间有直接的对应关系,整体功能可推测[11](P34)。依据董秀芳的理论观点,我们来具体分析东北方言中的“精”。
首先,从意义的角度看,“精”表示对说话者不愿见到的结果进行程度上的加深,其实这就是董秀芳所说的增量功能[11](P38),在感情色彩上体现为贬义①。
(14)刚下完雨的路精泞,你要多加小心。(王晓领《辽西方言中的程度副词研究》)
在例(14)中,“泞”表示道路泥泞不好走。而“精泞”不仅对路况泥泞进行程度上的加深,表示路更加不好走,而且还传达出了说活者的态度,蕴含着“怪罪路难走”的意思。由于这种情况是说话者不愿见到的,所以传达出了贬义的感情色彩。
其次,从形式的角度看,“精”具有一定的定位性和规则性。“精”出现位置固定,只能用在单音节形容词的前面,这体现了“精”作为词缀的定位性。从规则性讲,词缀“精”的适用条件明确,它的后面只能是形容词,不能是动词;而且只能是单音节形容词,不能是双音节形容词。例如:
(15)精矮 精薄 精潮 精短 精光 精泞 精浅 精湿 精瘦 精稀 精细 精窄②
从前面的分析,可以得知,无论在意义上还是在形式上,“精”似乎都可以判定为词缀。如果我们再从词缀的周遍性入手進行解析的话,就会发现,这一结论还下得为时过早。词缀的周遍性指的是词缀可以加在所有符合条件的语言成分上。如用在姓氏前的词缀“老”,它的意义是统一的,表示亲近的意味;出现位置固定,规则适用条件明确,即它出现在所有的单音节姓氏前[11](P34)。例如:
(16)老赵 老钱 老孙 老李 老周 老吴 老郑 老王……
我们知道,汉语中单音节姓氏非常多,如“赵、钱、孙、李”等,在它们前面都可以加“老”。由此可见,“老”意义统一,不仅满足定位性、规则性,同时也满足周遍性。因此,“老”确实是一个词缀。
东北方言中的“精”与“老”有所不同,它虽然在意义上体现出增量功能和贬义色彩,在形式上具有定位性、规则性,但是“精”却没有满足周遍性这一条件,只能与非常有限的单音节形容词结合。如前面所列举的带“精”的例子,只有11例,这说明“精”与其他单音节形容词的结合能力十分有限,不具有周遍性。因此,正如董秀芳所言,应把“精”看作词汇性的构成成分[11](P39)。
我们再简要地说明一下词汇性的构成成分。这一成分是词内成分,本身具有一定的意义。比如“精”,它在状态形容词的内部,是状态形容词的词内成分,有表达增量和贬义的意义。在满足某一意义下的规则性和定位性的基础上,词汇性的构成成分与词缀的唯一差别就体现在周遍性上。也就是说,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基础上,如果含有词汇性构成成分词语的数量继续增多,那么它就会越来越接近于周遍性条件,也就极有可能会转化为词缀。
五、结语
本文首先论证了“精”并不是程度副词;然后,从语法意义和语法功能的角度,阐述了由“精”构成的词类为状态形容词;最后,从词缀的意义和形式的角度,探讨了“精”由于缺少周遍性,不宜把它看作词缀,只能将它看作词汇性的构成成分。
在语言学研究中,详细描写是解释的基础,对东北方言的研究也应运用描写和解释相结合的方法。研究东北方言某一个词的性质,应先对它予以详尽描述与对比描写,再对它进行合理解释,切不可先入为主,按照所谓的“统一标准”“统一模式”进行统一地解释。如果那样的话,就不会看到共性中的个性,也无法做到解释的充分性、周严性。
参考文献:
[1]计超.哈尔滨方言词缀研究[D].南宁:广西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13.
[2]侯海霞.辽宁方言词缀研究[D].大连:辽宁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
[3]盛丽春,王延东.东北方言词汇特点[J].长春师范大学学报,2016,(11).
[4]张明辉,王虎.辽宁铁岭方言语法二题[J].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4).
[5]王晓领.辽西方言中的程度副词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
[6]续文嘉.东北方言“焦、稀、恶、齁”类词性探析[J].现代语文(语言研究版),2014,(6).
[7]张兆金.东北方言程度副词研究[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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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郭锐.现代汉语词类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11]董秀芳.汉语的词库与词法(第2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