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蕊敏
摘 要: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人们对于自我权利义务的认识越来越清晰,如何在维权过程中提供有效证据已经是十分普遍的现象,如何让证据的时效性和时间性更强值得深思,公证保全根据社会需求应运而生,成为了当代中国社会蓬勃兴起的一项重大法律现象,成为当事人寻求有效证据以维护自身正当合法权利的重要途徑,为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利提供基础,本文以此为出发点,希望为保全证据公证相关法律完善提供借鉴。
关键词:保全证据;公证;诉讼证据
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越来越快,社会的建设程度也越来越高,因此社会稳定性和法律公正性成为了公民目前的普遍追求,而公证机关由于拥有证据保全这一关键性的职能,因此得到了相当程度的重视,并且就目前的社会情况而言这一职能的应用规模越来越大,无论是使用数量还是使用频率都逐年上升。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除了公证机构的主要功能就是保全证据公证这一点之外,民事诉讼法的改革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点。
一、保全证据公证概述
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有法律意义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或者对申请人的取证行为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保全证据种类有证人证言、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情况、行为过程和事实。现以本处办理的一件涉及网络的保全证据为例,探讨一下办理此类公证的应注意的问题。证据保全工作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诉讼保全;另一种是非诉讼保全,即在公证机关处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证据的保全公证。进行证据保全公证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公民的权益不受损害,从而实现法律的公平公正。
二、保全证据公证的意义
随着现代社会、科技的发展,人们对社会关系的稳定和安定的诉求也愈加强烈,由此,公证机关的职能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特别是公证机关的保全证据职能也在实践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保全证据公证是近几年公证事务中的一道屏风和亮点,并已逐渐成为最受人们关注的一项新兴业务。保全证据公证业务数量也与日攀升,呈逐年上升态势,究其根源,除了保全证据公证是公证机构的职能所在,引领保全证据公证数量增多的一种潜在原因之外,真正使保全证据公证数量上升的,还是因为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改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证据的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这样的规定为保全证据公证奠定了法律基础。从而使得保全证据公证有了更广阔的适用范围,为充分发挥公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彰显其独特价值。
三、保全证据公证的主要特点
保全证据公证拥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非诉讼性,保全证据公证不在诉讼保全的范围之内,因此其保全过程中不需要诉讼,原则上讲人民法院不参与这一过程,由公民自身来进行,属于公民的自我保护行为; 不可逆性,这里的不可逆性主要是针对时间方面,在进行保全证据公证时必须要注意在证据仍然具有时效性时进行,不能在证据失效以后进行,以防止证据失去了其原有的作用,在这一过程中公民必须通过合法的机构和合适的过程来进行证据保全,从而使得证据能够一直保持其应有的作用。
四、证据保全公证的方法
在进行证据保全公证时,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其主要方式包括拍摄照片、进行音频录制、制作有效图像等,不同内容的证据要选择不同的保全方法,例如,如果证据是证人证词,则需要通过音频录制和证词书写记录的方式来进行,要注意在进行书写时一定要注意保持证词不能被轻易修改,可以通过选择合适的墨水和书写方式的方法来进行,记录完成之后要注意进行封存; 如果证据是具体的物品,则需要用拍照保存的方式来进行,必须从不同角度拍摄多方面的证物照,或者也可以直接对证物进行复制保存,并且还要将物品的特点进行记录和连带保存,如果进行了证物鉴定要将鉴定结果也进行保存。通过合适的方法来保持证据的可信性客观性。
五、提高证据保全公证的方法
为了保全证据公证书更加高效的被人民法院使用、采信,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强学习,提升业务素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实施细则》、《关于在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中发挥公证作用的联合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全证据公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办理保全互联网电子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办理保全送达文书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证券行政处罚案例证据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等等与证据保全公证的法律与文件都需要认真学习与研究。这些法律法规与文件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文件、判例为办理好证据保全公证提供了法律依据及参考价值。要重点关注法律条文的我增添修订。对于保全证据公证而言是需要格外注意的两个点,要对更新内容进行及时的学习和补充,对相应的证据保全公证方法进行及时的培训,可以组织相应的证据保全公证人员进行集体学习,并且在遇到难以解决或者复杂的问题时可以将人员集中起来进行探讨,从而在解决问题的同时提高工作人员的水平。同时,积极参加各种公证培训活动,向资深的公证界前辈学习办理证据保全公证的经验、方法,倾听他们办理相关证据保全公证案件的办案心得。和其他公证界同仁们探讨怎样把遇到的保全证据类公证事项办理的更加规范、更加完善,以求达到申请人诉讼之目的。
2、 做好案件记录,建立回访机制
在进行证据公证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做好记录工作,建立相应的案件记录簿,对于证据公证申请人的姓名、公证时间、公证具体内容以及住址等基本信息进行记录,这样便于日后能进行及时的核查工作。同时,建立对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申请人进行回访机制,在案件完成之后可以对申请人进行及时的回访,了解其办理的保全证据公证书地使用情况,询问保全公证后的证据是否合格,是否被人民法院采纳,从而为提高之后的公证效率做出帮助。在
3、关注法院保全证据公证书判例,积累失败案例
经常关注人民法院关于保全证据公证书被采信或不被采信的判例。被人民法院所采信的保全证据公证书,我们要认真分析其办证思路、观点和方法,这样,有利于我们规范涉及保全证据公证行为,有利于保障相关保全证据公证书的质量。不被人民法院所采信的保全证据公证书,我们要吸取经验和教训,要进行反思与改进。保全证据公证工作如果出现不合格的现象,例如公证后的证据在进行诉讼时不能得到人民法院的认可或者可信程度不高,要对这些现象做好积累,以此为之后的证据公证工作进行优化,提高证据保全公证工作的标准程度,并且一定要从中吸取经验,做好分析工作,提高工作的效率。在进行保全证据工作的过程中,要注意从多方面进行记录和公证,从而在法院进行取证时能够优化取证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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