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佳颖
农业农村部为了做好当前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加强非洲猪瘟防控技术科研攻关,重点推进非洲猪瘟快速检测等内容的研究,加强各环节非洲猪瘟病毒检测工作。
农业农村部发布诸多政策明确非洲猪瘟病毒相关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管工作,要求聚焦非洲猪瘟疫苗研发和综合防治等关键技术,协调有关部门设立科研专项资金,加大科研投入和攻关力度。
2019 年1 月3 日,农业农村部发布非洲猪瘟病毒检测试剂盒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在应急期间,比对符合要求的检测试剂盒(试纸条)(表1)可使用至2019 年6 月30 日。之后公布的名单,自公布之日起半年后仍未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试剂,不得继续用于非洲猪瘟检测。
2019 年1 月4 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布第一批非洲猪瘟现场快速检测试剂评价结果,共三类11 个产品(表2)。
2019 年1 月16 日,农业农村部公示国家非洲猪瘟参考实验室候选实验室基本情况(表3),相关实验室12 家单位。
表1 12 家国家非洲猪瘟参考实验室候选实验室
表2 第一批非洲猪瘟现场快速检测试剂评价结果
续表
表4 国家非洲猪瘟参考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和区域实验室名单
2019 年1 月30 日,农业农村部批准由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森康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洛阳莱普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真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非洲猪瘟病毒荧光PCR 检测试剂盒为二类新兽药(表3)。
2019 年2 月28 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第128 号公告,公布:国家非洲猪瘟参考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和区域实验室名单(表4)。指定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相关实验室为国家非洲猪瘟参考实验室;指定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相关实验室为国家非洲猪瘟专业实验室;指定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和华南农业大学相关实验室为国家非洲猪瘟区域实验室。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将不定期组织开展针对使用环节的抽检,确保试剂生产企业加强有关试剂质量的监控,确保出厂试剂符合技术要求。对质量不稳定的有关试剂产品从发布名录中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