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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部,中国古代封建王朝的官署名。三国时代曹魏就开始置五兵尚书,晋时又设置驾部部等。隋代时设立兵部,为朝廷六部。明清以来,兵部一直为职权最重的部门之一。清天聪五年(1631年)设立兵部,顺治元年(1644年),置尚书、侍郎等官。顺治八年(1651年)时,以诸王、贝勒兼理部事。雍正初年时,又命大学士管部,遂为定制。
清代兵权都由皇帝掌握,兵部的实权只有武职选授、处分、兵籍、军械、关禁、驿站等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兵部改设为陆军部。开始了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兵票不见于《辞海》,大概是指兵部派兵的凭据或证明。
这张兵部的兵票就是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签发并告知各驿站的。
全文是:
兵部为公务事准理藩院咨称本院具奏
年班来京青海北萨克头等台吉棍扎布涅殁,照例驰驿回旗等,因于光绪三十二年正月十九日具奏,奉旨“知道了,钦此”,咨行兵部办理前来。本部拨给护送官一员、兵二名为此票。仰沿途该营凡即照拨兵役小心护送前进,逐程更替,勿违须票。
右票仰经过营凡官弁准此。
光绪三十二年二月日给
部到日缴
大概的意思是说,兵部为公务事,准予理藩院咨称具奏。
事情说的是,过年时来北京的青海北萨克头等台吉棍扎布涅去世了,按照习俗要送灵柩回旗。理藩院于光绪三十二年正月十九日就已上奏,皇帝说“知道了,钦此”,然后让兵部办理此事。所以,本部就拨给护送官一员,兵两名,带着兵票护送。沿途各营当按票规定照拨兵役小心护送前进,逐程更替。
见到本票后,各营官弁准予送行。
这里,有几个关键词需要说明:
一是关于“理藩院”。“理藩院”也是清代官署名,是掌管蒙古、西藏、新疆、四川等地区少数民族事务的机关。主要官员有尚书、侍郎,向由满洲贵族担任。下边设有六司,分掌部界、封爵、给俸、户口、耕牧、税赋、赈济、兵刑、交通、会盟、朝贡、宗教等各种事项。清崇德元年(1636年)立蒙古衙门,崇德三年(1638年)改为理藩院。顺治十六年(1659年)属于礼部,十八年(1661年)改与六部同等,咸丰(1851—1861年)以前,兼管对俄国事务,光绪十二年(1906年)改名为理藩部。
理藩院因主管少数民族事务,所以清政府十分重视,乾隆朝曾有《蒙古律例》,即对蒙的法律文件,到嘉庆时在《蒙古律例》的基础上编纂刊刻了《理藩院则例》,成为处理蒙古、西藏等地事务的重要制度。
二是关于“台吉”。“台吉”原为蒙古贵族尊称,是汉语“太子”一词的译音。元代时只用于皇子,皇太子被尊称为鸿台吉,其他各子为台吉,后来演变为成吉思汗诸子弟后裔的通称。
清代时,台吉仍为蒙古世爵,等级在辅国公以下,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四等,相当于一品至四品,清廷封授后可以承袭。其中援札萨克者,无论原来授予几等,均作为一等台吉对待。
票中所说的青海北萨克头等台吉棍扎布涅当为蒙古族,爵位为一等台吉,相当于一品待遇,所以朝廷礼遇有加。
三是文末有“兵部关防”大印,年代署为光绪三十二年二月,即1906年。可以看出,到此时清朝衙门机构尚未改动,正处于转型的前夜。
兵票一类的东西民间很少见,不像“将军火票”,近年来屡有发现。尤其是这件藏品,为清政府兵部护送青海蒙古贵族、头等台吉棍扎布涅灵柩返乡,有着一定的意义和价值。至少为历史的抒写提供了一个真实的细节,而细节正可谓是历史的表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