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在一次与好友聚会后,在某平台上呼叫代驾司机。而代驾司机也很快到达指定地点,准备开车送李先生回家。李先生坐在车子的后排,低着头与朋友在打电话聊天。
慢慢地,李先生发现车子行驶偏离了导航的指定方向。李先生觉得事情有点不妥,便询问这名代驾司机,但是对方并没有回应。李先生便拍了拍代驾,对方竟然发出打呼噜一样的声音。这时,李先生赶紧打方向盘,将车子停在路边,拉上手刹熄火。李先生下车后,仔细观察这名代驾司机,发现对方已经没有了呼吸,吓得赶紧报警。后来警察和医生到达现场,也证实了代驾司机已经死亡,而死因还需要通过法医鉴定才得知结果。
律師表示,根据《民事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即这次意外,李先生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而是平台承担。
湖南君杰律师事务所许小军律师表示,如果车主是通过网络平台呼叫的代驾司机,那么车主就与网络平台(也就是我们说的网络代驾司机经营者)建立了合同法律关系。根据合同的约定,代驾公司应负责将车主安全送达目的地;其次,代驾司机的死亡与车主不存在因果关系,车主不应该为代驾司机的死亡承担任何责任。代驾司机的死亡是履行职务行为或者说是因自身原因导致,责任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
(中国新闻网2019.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