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二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机制建构

2019-08-01 03:59李颖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9年3期
关键词:机制构建主体责任二级学院

李颖

摘  要: 随着高校内部管理的重心向二级学院转移,二级学院在完善党风廉政体系建设,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尤其是开展高校二级学院(系)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系主任)负责制试点后,在工作开展中书记和院长的责权界定还不明确清晰,存在一定的交叉及盲区等问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要深化两级教育,切实加强领导干部法纪意识;要完善制度建设,用制度管权力,让权力更好地在阳光下操作;要健全监督机制,通过上级的监督、内部的监督和外界的监督,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关键词: 二级学院; 主体责任; 机制构建

中图分类号: G64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671-2153(2019)03-0057-03

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强调了基层党组织在党的各项建设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是党的各级组织的职责与使命。基层党组织落实好主体责任既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更是党的反腐败体制机制适应新的形势发展的新要求。当前,必须看到,高校还存在着责任落实不平衡和执行力层层递减的问题。二级学院更倾向抓教学科研等业务工作,二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投入研究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时间和精力不足,党风廉政建设根本摆不上重要议事日程。纵观近年高校出现的问题,不难发现,二级学院的腐败问题占了相当比例,很重要的原因是主体责任压不实,责任传递流于形式。事实上,二级学院在高校事业发展中具有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特别是当前不少高校将管理重心下移,二级管理已成为大势,那么,加强二级党组织建设,研究和解决二级学院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迫在眉睫。因此,探索解决二级学院主体责任的压实问题,对于落实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重要理论意义与现实价值。

一、二级学院主体责任落实的现状分析

(一)二级学院拥有更多办学自主权

随着高校管理模式的改变,二级学院拥有了更多办学自主权,尤其在招生考试、人才招聘、学生就业、科研管理、合作办学等等群众关注的热点方面,办学自主权不断扩大,对外交往日益增多。这样的管理模式,给二级学院的发展提供了动力和机遇,但也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随着政府对教育的投入,高校服务地方作用的发挥,二级学院获得的经费,参与的经济活动也明顯增多。但二级学院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有责任没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二级学院党组织和行政权力运行责权利不明晰现象比较明显。

(二)二级学院内部管理体制发生变化

从管理体制层面看,二级学院实行党政共同负责制,但是对其运行机制和工作模式没有明确的实施规定,由此需要进一步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同时,浙江省教育工委自2016年在全国率先开展了高校二级学院(系)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系主任)负责制试点,在工作开展中书记和院长的责权界定还不明确清晰,存在一定的交叉及盲区,这给二级学院管理及监督带来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

(三)二级学院廉政建设问题呈多发态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高校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校党委高度重视政治生态建设,主体意识不断增强,将高校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但是从近几年来高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数据和反映高校问题的信访件来看,各类问题依旧呈高发多发态势。以在甬高校为例,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出问题,二级学院占了相当比例。由于责任传导发力不够,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的主体责任意识相对薄弱,导致师德师风、学生推优入党、奖学金评选、师生关系等方面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二、二级学院主体责任虚化原因剖析

(一)从体制机制层面看

目前,二级学院的管理体制是党政共同负责制,院部党总支和行政要依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院部各项工作,运行机制为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但是,二级学院党组织的书记和院长在责任承担上不明确,党组织和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出现交叉地带,工作中容易造成谁也不负责,谁也负不了责,或者相互推诿、扯皮的情况。同时,二级学院在长期建设发展中,重教学轻党建的情况较为严重,外加不少二级学院书记是管理干部出身,缺乏专业背景,更加难以融入核心工作。而在权力的实际配置上,政治权力主要是行使政治保障和民主监督的权力,是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等多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肩负的责任趋于无限大,却基本不掌握学院的核心资源,话语权极为有限[1]。导致党组织工作难以融入中心任务,主体责任落实成为“空中楼阁”。

(二)从制度建设层面分析

制度建设滞后导致权力约束机制不健全,高校的制度建设常常落后于形势的发展,二级学院面对权力的逐渐下放,没有及时建立相应的制度来规范和制约,导致权力约束机制不健全。有些规章制度过于原则、笼统,缺乏操作性;有些规章制度还停留在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在实际运行中并没有严格执行或者执行不到位。如《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条例》关于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有非常明确的规定:要通过党政联席会,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会议根据议题内容和分工,分别由行政负责人或党总支负责人主持。而在实际运行中往往就演变为院长主持党政联席会议,或者以行政性会议代替党政联席会议的情况。其次,随着二级学院办学自主权的扩大,由二级学院自行决策的事项日益增多,但是存在决策制度不规范,相关利益方参与度不够,决策中随意性较大,规范性、科学性不足等情况。最后,二级学院党(政务)公开工作相对落后,信息公开制度不规范,选择性公开,有些即使推行了院务公开,但往往只笼统公开几个数字,并没有具体的细目。

(三)从内部监督层面分析

实践中,高校纪委、监察、审计等部门往往因为人手不够、关系不顺等原因,将监督重点放在高风险领域和行政职能部门。就算对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的监督,也多半停留在对个人廉洁自律的监督层面上,对于二级学院的党组织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财物的权力运行、意识形态领域的把握、重要事项决策等方面的监督缺失。相关职能部门对二级学院仅以日常的行政事务性管理为主,存在监督覆盖不到位的情况。其次,因为二级学院党组织在权力运行中的职责定位不明晰,其“政治保障”功能无法起到真正的监督保障作用,容易形成党政一把手之间相互不监督或难以监督的情况。因为二级学院内部监督软弱无力,下级的监督更是无从谈起。由于权力运行透明度不高,教职工对二级学院的权力运作过程了解不多,上下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无从监督;在对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中,民主评议盲目性较大,起不到应有的监督作用;少数教职工担心会被“穿小鞋”,致使监督主体“不敢监督”[2]。

三、二级学院夯实主体责任的策略

(一)深化两级教育

加强并改进二级学院党风廉政教育。二级学院的党委书记要管好二级学院的班子成员,尤其在二级学院领导干部配备中,要选好用好干部,力争选出政治意识强,责任意识好,讲规矩守纪律有担当的好干部。同时在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层面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纳入二级学院中心组理论学习范围,开展理想信念和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有效增强干部遵纪守法、崇尚廉洁意识。对教师要重点加强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教育,对学生重点加强诚实守信和法制道德教育,积极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活动,形成廉政文化和学院文化的有机融合,营造做实事,谋事业,服务师生,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完善制度建设

明确二级学院的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负主要责任,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二级学院在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时,要嵌入党风政建设的规章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二级学院发展规划、工作重点之中,尤其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科研经费管理、评先评优、职称晋升、教学资源分配、奖学金评选等工作,必须有明确的责任落实。具体落实中,二级学院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搞一言堂,全面贯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三)健全监督机制

监督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保障。二级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实施,需要靠合理的管理责任监督机制来保障,也就是说,二级学院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监督机制,并且贯彻落实到廉政建设中去,包括上级的监督、内部的监督和外界的监督[3]。首先,学校要加强对二级学院的监督,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二级学院的重点考核内容。明确二级学院在党风廉政建设上的主体责任清单,加强监督检查,将责任落到实处。其次,要加强内部监督和外界监督,深化校务公开,拓展群众监督,注重院务公开制度建设,做到重大决策公示和听证制度,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在决策前都要充分征求和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让广大师生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在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上,必须经二级教代会讨论通过。二级学院应充分支持二级学院纪检委员开展工作,参与二级学院“三重一大”决策事宜,积极发挥基层监督作用。

(四)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当前很多高校已经开始建立二级学院主体责任清单,这些清单有利于进一步厘清内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從而强化校园内部的权力运行制衡。在建立权力清单的同时,必须切实落实有权必有责,责权要对等,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切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二级学院不但要按照权力清单行使职权,还要对履职情况进行跟踪。学校纪委作为高校纪律检查专门机关,要对二级学院只行权不担责的情况切实问责。

参考文献:

[1] 季俊峰,李淑贤. 治理理论视阈下高校二级学院廉政建设的路径[J]. 廉政文化研究,2016(3):57-62.

[2] 王彦军. 我国现行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的主要弊端与缺陷分析[J]. 理论导刊,2003(9):37-38.

[3] 柯瑞清. 高校构建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的路径探析[J].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2):19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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