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文利
禁设只是第一步
近日,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公布。《规定》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从关照学生健康饮食的角度来说,叫停校园小卖部有其必要性。毕竟为学生的安全饮食护好驾,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我们要知道,校内禁设小卖部不难,校外整治主打“五毛食品”的小卖铺却不易。而且,禁设小卖部的规定中还有一道“确有需要设置”的口子,具体落实效果尚有待观察。从这个意义上讲,保护学生健康饮食安全,还需家庭、学校、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共同努力,充分予以重视。
的哥“打表送包”获力挺体现观念进步
近日,上海一出租车司机捡到价值3万元的包,归还时提出打表,由失主支付来送包的路费。事后,司机遭到乘客投诉。出租车公司称,乘客通过打车平台联系到司机,让司机把包送过去,当时司机也说过要打表,但乘客对于车费的问题有些不认同。目前包已归还,其他问题已由派出所协商解决。
“打表送包”于法有据。无论是物权法还是民法通则都有相关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失主应当向拾得人支付必要费用,比如拾得人因保管、归还遗失物而造成的支出、损失等,应由失主承担和偿还。的哥因送包所产生的油费、误工费等明显属于必要费用,而打表是比较公平、透明的计价方式之一,完全可要求失主承担。
今天,传统美德与“有偿归还”不仅不矛盾还会相互促进的观点,已成为越来越多人的价值共识。从长远看,对拾金不昧者进行适当奖励或补偿,并不会降低社会的道德水准,而是以一种更加务实、理性的方式助长拾金不昧之风,这也是立法的本意。相反,若社会存在道德洁癖,视“有偿”为洪水猛兽,则会提升好人好事的成本和风险,结果很可能事与愿违。
“问题奶”多次流入校园暴露出哪些问题
某日,30岁的周磊(化名)像往常一样,打开孩子的书包检查作业,发现了里面未开封的学生奶。他的孩子正在江苏兴化市某中心校念小学。让周磊惊讶的是,这个品牌为“汇良lactel”的全脂调制乳已过期,他询问儿子后发现,“牛奶是当天上课课间发的”。第二天,兴化市教育局就此发布通报称:立即停止江苏太子乳业有限公司学生奶供应、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相关情况调查、广泛听取家长和学生意见。
学生奶,事关中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顺利有效实施,事关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千万家庭的幸福,事关社会的稳定与和谐。针对“问题奶”多次流入校园等食品安全事件,当务之急是严肃调查追责,让责任方依法受到最严肃的问责和最严厉的处罚。同时,要加强第三方监管,对于学生奶要建立跟踪监管制度。對违规企业必须严厉惩罚,让其付出“付不起”的代价,坚决堵住“问题奶”流入校园的各种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