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广厦奖”获奖项目必须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生态文明为宗旨,做到规划设计水平高、环境质量好、工程质量优,在推进住宅产业化、“四节一环保”和解决广大群众住房问题方面起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广厦奖”是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由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共同设立的我国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综合性大奖。
关键词:综合性大奖;两年评选一次;各地推荐项目;百姓满意度
中图分类号:F29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1-9138-(2019)07-0018-19 收稿日期:2019-06-19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建设部住宅产业促进中心自2006年10月开始共同在中国房协会员中开展“广厦奖”评选活动。“广厦奖”获奖项目必须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生态文明为宗旨,做到规划设计水平高、环境质量好、工程质量优,在推进住宅产业化、“四节一环保”和解决广大群众住房问题方面起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
“广厦奖”是经住房和城乡建設部批准,由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共同设立的我国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综合性大奖。是由住宅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房地产奖、行业内最权威的房地产奖项评选,相当于鲁班奖、梁思成奖、詹天佑奖,代表房地产综合开发行业的最高荣誉。
评选过程中,坚持以面向广大群众的普通商品房为主,注重中小套型住房,同时也可有一定比例的性价比高、科技含量高和综合品质高的其他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广厦奖”每两年评选一次,逢双年进行表彰,申报单位可在评选周期内通过中房网、中国住宅产业网专门申报窗口进行申报;
“广厦奖”候选项目可随时申报,定期审核。
“广厦奖”按照自下而上的程序进行评选。评选程序如下:申报单位通过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指定的中房网、中国住宅产业网专门申报窗口进行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厦奖”评选机构组织本地区专家小组进行评审,并将推荐小组审议通过的符合“广厦奖”申报条件的推荐项目资料报送“广厦奖”办公室;“广厦奖”评审专家组对各地推荐项目进行评审;“广厦奖”评审委员会根据“广厦奖”评审专家组评审结果,审议确定入围项目名单,并在相关媒体上公示。
“广厦奖”评选原则上在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或者地方房地产业协会(开发协会)的会员中进行。
“广厦奖”申报项目必须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分为住宅项目和非住宅项目两大类。项目评选以住宅为主,兼顾一定比例的非住宅;以普通商品房为主,兼顾保障性住房和中高档住房;以新建住宅为主,兼顾既有住宅改造项目;以城市项目为主,兼顾新农村项目。
1.“广厦奖”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奖项,由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2.“广厦奖”评选是一个自下而上的过程,通过市、省、国家三级评选机构层层选拔、把关,最终获得奖项的都是在业界及购房者中具有影响力和高品质的项目。
3.“广厦奖”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益性的原则。在坚持评选标准的同时,制定了严格的评奖程序,实行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4.“广厦奖”将百姓满意度作为评审的重要指标,百姓不满意不能得“广厦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