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信息公开的不足及完善对策
——基于教育部直属高校信息公开网站的调查分析

2019-07-29 06:09王洪旭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2019年7期
关键词:信息工作

王洪旭,李 地,吴 丹

(1.吉林大学 社会科学处,吉林 长春 130012;2.吉林大学 行政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3.吉林工商学院 党委宣传部,吉林 长春 130507)

高校信息公开制度是指高校根据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按照一定的程序,将其在学校管理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的规范性制度[1]。2010年9月,《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称《办法》)正式施行,标志着高校信息公开制度的正式确立。2014年7月,教育部颁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事项清单》),使高校信息公开得到进一步规范、细化和深化。高校信息公开是促进高校依法治校、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是提高高校工作透明度、遏制高校腐败、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打造阳光高校的客观需求;是保障社会公众和高校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实现共同治理,构建和谐高校的有效途径[2]。

基于万维网的便捷、快速、受广大用户欢迎等优势,web网站成为高校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首选平台。时至2019年,高校信息公开制度已确立了近九年。为了解高校信息公开现状,笔者以教育部官网公布的直属高校作为调研对象,对其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及信息公开情况开展网络调查。

一、教育部直属高校信息公开网站的调查分析

(一)网站建设及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随着《办法》的施行和《事项清单》的颁布,高校逐步加强了信息公开建设,教育部直属高校皆创办了专题信息公开网站。笔者于2019年1月逐一查访了教育部直属75所高校的信息公开网站,除1所高校信息公开网无法访问外,其余74所高校的信息公开网都可正常登陆。总体情况是:在网站的组建方面,大部分网站基本都包含“信息公开办法”“信息公开目录(事项)”“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监督投诉机构”和“站内搜索”等栏目,网站组织架构比较完整;在网站的体验方面,大部分网站的设计美观大方、布局合理,交互响应快速,导航清晰,用户体验较好;在信息公开的内容方面,大部分高校能够按照《事项清单》的类别和事项次序组织信息,基本覆盖了规定的信息公开范围。

(二)存在的不足

各高校信息公开网站都实现了信息公开的基本职能,但部分高校的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着明显的不足。

1.部分高校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敷衍塞责

部分高校受传统思维定势和工作惯性影响,认为信息公开工作不重要,因而敷衍了事、避重就轻、态度消极,具体表现有三方面: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方面,大部分高校能够按照表1的《事项清单》公开信息,在公开第1类“基本信息”的第(1)~(6)项、第6类“学生管理服务信息”的第(36)~(39)项、第7类“学风建设信息”的第(40)~(42)项、第8类“学位、学科信息”的第(43)~(46)项、第9类“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的第(47)~(48)项和第10类“其他信息”的第(49)~(50)项方面较好;在公开第2类“招生考试信息”的第(7)(9)(10)(11)(12)(13)(14)项,第3类“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的第(15)(18)(19)(20)(21)项,第4类“人事师资信息”的第(22)(23)(24)(26)项,第5类“教学质量信息”的第(27)~(35)项等方面次之;对涉及到特殊招生的第2类“招生考试信息”的第(8)项、涉及到捐赠使用和校企资产的第3类“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的第(16)~(17)项和涉及到人事的第4类“人事师资信息”的第(25)项等较为敏感的信息时公开情况较差。还有少部分高校不按《事项清单》的类别公开信息,信息公开不全,不能全面回应师生和社会公众关切,也不便于监督和检查。

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方面,只有少部分高校能够按时公开、及时更新各类信息;部分高校会集中在某一时间点补齐之前该公开的信息,如在发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时补齐全年的信息;还有少部分高校的信息公开严重滞后,甚至在2014年(《事项清单》颁布之年)公开过一次信息以后再没有更新。

三是信息公开有效性方面,部分高校能够将公开信息单独发布在信息公开专题网站上,相关信息完整、有效,可直接获取;部分高校公开的信息依赖于学校官网、学校相关职能部处室网站或其他网站,导致查看相关信息不便甚至不可能。如某些高校将应公开的信息直接链接到该校相关职能部门网站首页,查找相关信息时需在职能部门网站搜寻,十分不便;查看某些高校的公开信息时需要进入学校内网,在外网无法登陆,导致无法获取相关信息;某些高校的招生录取结果(如表1公开事项的第8项)发布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上,虽然此平台是教育部指定的高考信息权威发布平台,但该平台公示期一结束,公示的信息即不可见,无法保证随时获取相关信息,影响了信息公开的实效。

表1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5教学质量信息(27)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28)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29)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30)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31)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32)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33)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34)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35)本科教学质量报告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36)学籍管理办法;(37)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38)学生奖励处罚办法;(39)学生申诉办法7学风建设信息(40)学风建设机构;(41)学术规范制度;(42)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8学位、学科信息(43)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44)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45)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46)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47)中外合作办学情况;(48)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10其他信息(49)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50)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2.部分高校信息公开网站建设不规范,影响公开信息的获取

大部分高校信息公开网站的架构搭建合理,公开信息在网站主页一目了然,易于查找,便于使用,用户体验良好。但是,还有一部分高校的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是网站开发存在技术缺陷,因开发技术选用不当,导致服务器执行效率低、用户响应速度慢,影响信息获取效率;网站拓展性差,难于升级改造;开发技术对浏览器有依赖,兼容性差,浏览信息发生障碍;网站搜索引擎功能不完善,无法快速有效获取信息,形同虚设。

二是网站的“信息公开目录”栏目未按照《事项清单》的类别编排发布,自行设置的分类和排序不科学,信息散乱无序,查找所需信息时如大海捞针。

三是网站建设缺乏设计。公开信息的呈现形式五花八门,有些信息可直接在网页上查看,有些需要下载并通过专门的阅览器查看,对信息获取客户端形成一定的技术限制,查看不便利。

四是网站按照《事项清单》设置栏目导航,但个别子栏目空设,没有实质内容;子栏目还存在无效链接的情况,无法判断相关信息公开与否。

3.信息公开的保障机制不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实效难以落地

对信息公开的监督及追责是对信息公开履责情况进行有效控制的关键,完善的保障机制有助于高校信息公开在实践层面树立权责统一的价值取向。各高校的信息公开制度都提到了监督和保障,但监督实际成效无法保证。纵观教育部直属高校网站,只有个别网站公布了“接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并给予了答复”,并没有注明申请人是否获取到申请公开的信息。高校在出台的信息公开办法中规定,如果高校未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社会公众和师生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质询,但质询的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较高,况且无法确定质询一定能够获取到实质性的公开信息。

二、完善高校信息公开的对策建议

教育部直属高校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及信息公开情况具有代表性,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我国高校普遍的信息公开工作现状和存在的不足。笔者针对上文提到的高校信息公开中存在的不足,从三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一)在政策方面,加强组织保障,落实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组织保障对一项工作能否自上而下得以有效执行具有决定性意义。从教育部直属高校网站公开的信息来看,高校都公开了各自的“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年度财务预算、决算”。这些信息既能保证完整性,又能保证时效性,是教育部向各直属高校部署的年度常规工作。

高校主管部门要持续向直属高校传达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并进行具体工作部署,同时加强指导、监督和审核;督促高校领导班子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将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成效纳入到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中。

高校要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构建由学校统一领导、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协调、中层单位独立开展、纪检监察部门全面督查、校内外积极参与的机制。要切实贯彻执行学校的“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发布管理规定”,规范信息公开的各个环节,细化、落实主体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层层传导,级级落实,强化问责。

高校在思想上要敢于亮剑,致力于打造阳光高校,加强对招生、财务、人事等敏感信息的公开,做到事前、事中和事后公开,维护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有效性,保证国家和学校的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的切实落地。

(二)在技术方面,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使公开信息获取更便捷

完善的工作制度、专门的负责机构、稳定的信息公开平台是高校有效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要素。从教育部直属高校的信息公开网站开发情况来看,网站开发技术越先进,网站呈现信息方式越灵活,越有利于获取公开信息。所以,高校应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投入专项资金,为平台升级换代提供经济支撑。高校要积极关注科技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把握网络技术的最新发展,组织技术过硬的开发团队升级、重建信息公开平台,确保平台运行稳定、浏览兼容性好、交互体验流畅,消除因平台技术缺陷而导致的信息获取障碍。

二是重视公开信息编排方式,按照《事项清单》的类别和顺序排布。《事项清单》是教育部根据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要求通过广泛征求意见而形成的规章制度。按照《事项清单》编排发布公开信息,能够保证基本覆盖高校应主动公开的全部信息,使用户直接找到更为关切的招生、人事等信息。同时,要维护好网站的搜索引擎功能,提高查找信息的效率。

三是重视平台的设计感,在确保公开信息易用性的前提下着力提升用户体验。平台设计在感官上应给用户以舒适感,符合大多数目标用户的审美习惯,在内容布局上应主次分明,在色彩搭配上要恰当,在导航上要有良好的引导性并层次分明,在操作响应速度上要快速。信息呈现方式应力求简单易得,选取最适合的方式使其在平台上直接呈现,避免用户进行二次处理,实现所见即所得。对平台数据维护加强监管,消除无效链接,提升信息的可读性,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平台舒适的感官体验、信息获取的易用体验,能够使用户产生友好的情感体验和信任体验,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助力。

四是信息公开平台要紧跟社会发展步伐,积极探索、应用新兴的信息发布手段。微博和微信已成为时下被广泛使用的社交媒体和网络平台。2019年3月5日新浪微博发布的2018年第四季度及全年的财报显示,“微博在2018年12月,月活跃用户数达到4.62亿,平均日活跃用户数达到2亿”。2019年1月9日微信发布的《2018年微信年度数据报告》显示,“2018年,微信每个月有10.82亿活跃用户”。高校应积极借助这些成熟、活跃、广播式的社交媒体,通过创建微博、微信公众号,推送公开信息,扩大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增强信息公开的工作实效。

(三)在保障机制方面,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完备的制度保障体系

第一,建立全范围的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充分发挥高校主管部门、社会公众和高校师生的监督作用。高校主管部门要加大对直属高校的监管,无论是公办高校还是民办高校,部属高校还是省属高校,都应坚持统一的管理力度和监督力度。要发挥社会公众和校内师生的监督作用,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成立专门的联合监督机构,督促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按时有效开展。要开发国家层面的高校信息公开网络监督系统,把所有高校的公开信息接入统一的中间数据交换平台。网络监督系统可随时从数据交换平台上抓取各高校公开的信息,实时监测其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以此作为考核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的重要依据。网络监督能够规避传统监督方式的片面性、主观性,配合传统的监督人群,进一步强化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3]。

第二,引进行政救济制度。救济制度是对知情权的保护。高校只有提供复议途径和赔偿机制,才能从根本上保障社会公众和校内师生的权益。高校应设立信息公开救济委员会,委任信息公开救济专员,制定高校信息公开救济制度,明确复议途径、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和赔偿机制等。同时,简化申请信息公开的程序,放宽依申请公开的条件,不断减少信息公开的限制,更好地保障社会公众和校内师生的知情权。

第三,优化激励机制。高校要切实将信息公开责任主体的履责情况作为工作考核评比、津补贴发放的权重指标,激励责任部门和相关人员主动做好信息公开。通过精神激励、薪酬激励、荣誉激励和工作激励,推动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发展。高校公开的利好信息也能对师生产生正向的精神激励,进而提升工作、学习的效率和积极性。

三、结语

高校信息公开是国家、高校主管部门丰富高校治理手段、提升高校治理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制约高校公权力和遏制高校腐败的重要举措。现阶段,高校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诸多不足,无论在工作理念、公开信息质量方面,还是在平台建设、保障机制方面都有待提高,因此,各方面需积极努力,协同合作,共同推动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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