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希娅
如果法治副校长在讲法治课之外,融入学校的法治建设中,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推动依法治校,类似的事情也许不会发生
未成年人的安全保障和权益保護,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行政部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显示了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代表者的责任担当,也凸显了检察机关在新时代有所作为的责任意识,具有重要积极意义。
首先,“一号检察建议”关注性侵猥亵儿童很有现实性。从现实情况看,性侵猥亵儿童是一种多发性的恶劣社会现象,且因受害人年龄小不懂得自我保护、家长碍于社会舆论选择沉默、学校维护名声利益选择包庇掩盖,而具有隐蔽性。“一号检察建议”堵漏建制,最高检以““一号检察建议””的高度和力度来关注这一现象,必然能引起社会各界对性侵猥亵儿童问题的重视。
其次,“一号检察建议”加重性侵猥亵儿童量刑很有必要性。针对原有类似案件量刑过轻惩戒性不足的问题,最高检提出抗诉并作为指导案例,必然能为以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依据和标准。惩戒力度的增强必然能更好发挥法律制裁的震慑力,从一定程度降低性侵猥亵儿童的犯罪率。
最后,“一号检察建议”充分体现了最高检保护儿童的社会责任担当。“一号检察建议”的价值不仅在于性侵猥亵儿童犯罪的事后制裁,更重要的是会同教育部从加强性教育、加强教职员工队伍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规定等方面来构建预防性侵协同机制,真正从根源上建立儿童安全防护网,让儿童得到根本的保护。
为进一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重庆市检察院、市教委联合下发通知,在该市各大中小学开展“防性侵、防欺凌、防诈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针对教师、学生和家长群体分别上好三类法治课。这是重庆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具体举措。同时,重庆市检察院结合全市办理的校园性侵案件情况,向重庆市教委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建立全市涉性侵案件教职员工从业禁止工作机制,建立教职员工侵害学生行为强制报告、处置及防控机制等,重庆市教委随即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学校保护工作的意见》。
提升教职员工的法治素养,把他们培养成法治老师——这是重庆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又一举措。为此,重庆市教委与市检察院达成共识,决定在市检察院设立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联合开展在校教师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提升教师法治意识,并为各中小学特别是偏远山区的学校培训一批法治教师。
在进一步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的过程中,我对法治副校长充满期待。学校曾发生这样一件事,学生在操场上跌倒后骨折,学校赔偿了近10万元。事发后很多老师就问,还要不要上体育课?我觉得,如果法治副校长在讲法治课之外,融入到学校的法治建设中,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推动依法治校,类似的事情也许不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