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松闯
国家钢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 100081
无缝钢管是指采用钢坯经穿孔,或穿孔后轧制(拔制、挤压、扩制、顶压、锻造),或锻造后机加工方法制造,不带焊缝的钢管[1]。无缝钢管是国家特种设备目录产品之一,国家对其生产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无缝钢管生产单位应当具备一定的资质条件,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许可,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2-3]。
为规范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22号公告),对压力管道元件-无缝钢管制造许可的要求进行了重新界定。同时TSG D2001-200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和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等安全技术规范作废,原有的压力管道元件-无缝钢管制造许可的要求也随之作废[1]。
市场监管总局于2019年1月16日颁布了第3号公告《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发布了新版《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自2019年6月1日起实施。新版目录中重新界定了制造许可级别,对压力管道元件-无缝钢管生产许可项目精简整合成A级和B级,具体见表1。A级、B级界定和上一版制造许可级别A1、A2(1)(2)(3)、B(1)(2)(3)有着本质的区别,出现了断崖式的变化,甚至没有一点传承关系。如生产外径Φ114mm的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企业A和B,A企业6月1日前申请制造许可资质,是A2(1)级别,由总局实施;B企业6月1日后申请制造许可资质,是B级别,由总局授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或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这样就出现了同样类型的无缝钢管制造企业可能存在不同制造许可级别证书的情况。但是新版目录体现了“放管服”的改革要求,有效的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2]。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对质量保证工程师、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技术人员、无损检测人员和理化检验人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相关规定比TSG D2001-200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和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的要求严格的多,具体见表2。
无缝钢管制造单位应当具有轧管机组、冷拔机(冷轧机)、矫直设备、热处理炉、喷码设备等。制造单位不制造相关生产方式的产品时,可不要求有相应的设备,如不制造热轧管时,可不要求有冷拔机(冷轧机)。设备能力应当与许可产品规格相适应。这和原来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相比,没有变化[3-5]。但是对一些生产装备、工艺装备进行了明确细化,表现在以下几点:(1)申请A级许可的冷拔(轧)无缝钢管制造单位应当有冷拔(轧)机2台,其中1台冷拔机拔制力不小于90t;(2)不锈钢无缝钢管不得采用电接触加热方式进行固溶热处理。不锈钢无缝钢管采用的连续式固溶热处理炉的有效加热长度应当不少于10m;(3)无缝钢管管坯加热炉应当有温度控制系统,能够进行管坯加热记录;(4)无缝钢管热处理炉应当有计算机控制系统和自动记录装置[6-8]。
但是《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中没有对中频热扩无缝钢管的生产装备与工艺装备进行明确。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对理化检验仪器、无损检测仪器、耐压试验装置和工艺试验装置等进行了规定,和《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相比基本上没有太大变化。
理化检验仪器:制造单位应当具有化学成分分析装置、万能材料试验机、冲击试验机、硬度试验机、以及能够保存金相照片的金相显微镜。不锈钢钢管制造单位应当具备晶间腐蚀试验条件。
无损检测仪器:A级许可生产单位应具备满足产品检测要求的自动涡流检测机组(漏磁检测机组)和超声波检测机组。
表1 无缝钢管制造许可级别的比较
表2 无缝钢管制造许可人员资质的比较
耐压试验装置:A级许可制造单位和没有无损检测装置的B级许可制造单位,应当有钢管专用耐压试验装置(液压试验或气压试验),且有自动监控、实时记录压力-时间功能。
工艺试验装置:A级许可制造单位应当具有压扁、弯曲等试验装置。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很快就是实施,通过对前后制造许可规则中的制造许可级别、人员资质、生产装备与工艺装备、检测仪器与试验装置的比较,找出其中的差异之处。总体来看,对于无缝钢管B级许可企业,许可要求降低了准入要求;A级许可企业,许可要求提升比较大,这也体现了“放管服”的总体要求,有利于推进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改革。但是制造许可级别出现了断崖式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