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金静 高荆梅
【摘要】军人荣誉制度是影响和改变军队战斗力和凝聚力的重要因素。建构科学完备的军人荣誉制度要从四个方面着手:一要优化军人荣誉制度顶层设计理念。二要成立军人荣誉制度研究中心。三要设置军人荣誉制度管理机构。四要建立军人荣誉制度保障机制。
【关键词】军人;荣誉制度;框架
新时代军人荣誉制度的规范建设,是国家和军队共同围绕军人荣誉的设置和实施及培育、管理和保障所制定的一系列系统的政策法令以及规章制度的严整体系,是影响和改变部队战斗力以及凝聚力的非常重要的因素。习主席在中央军委改革工作会议上特别强调:“要建立体现军事职业特点、增强军人职业荣誉感自豪感的政策制度体系,以更好凝聚军心、稳定部队、鼓舞士气。”贯彻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不断完善军队的荣誉制度建设,是加强我军荣誉体系建设的基本需要,是保证我军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又一关键举措,是实现新时代强军目标的重要支撑和动力保证。
一、军人荣誉制度顶层设计理念
我军90多年发展的艰苦历程昭示出我军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套特色鲜明、切实可用的荣誉制度,对我军的革命时期、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新时代建设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当今国防和军队建设进入新时代,军队重塑组织形态、重整斗争格局、重构建设布局、重树作风形象和军事力量运用深化、军队职能使命拓展对军人荣誉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体系设计要求。
(一)军人荣誉制度建设应服从服务于新时代强军目标。要着重考虑军人荣誉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特别是要强化“听党指挥”的根本价值取向,要做到引领广大官兵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听党的话,要做到坚决始终同我们的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保持高度一致,最根本的是要突出能打仗、打胜仗这一标准,表彰和奖励不能脱离战斗力标准,以服务“打赢”为根本目标,培养官兵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思想素质和过硬看家本领。
(二)军人荣誉和国家荣誉相辅相成。军人荣誉体系建设的基本立足点是军人职业的特殊性,但这并不代表军人荣誉区别于其他形式的国家荣誉,我军的军人荣誉体系应当是国家荣誉体系重要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恩格斯曾经说过,每个社会集团都有它自己基本的荣辱观,荣誉都附带着特征鲜明的阶级性、政治性。在我国现阶段的荣誉体系中,军人荣誉体系既不完善,也没有和国家荣誉体系接轨,同步同频发展,还是独立于国家荣誉体系之外。中国人民解放军作为中国共产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军队、作为无产阶级的革命军队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军队,国家和军队推崇的荣誉是以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最高标准的荣誉,在人民军队中,荣誉只能属于并且永远属于对党忠诚、热爱人民、奉献国家、献身光荣使命的革命军人,坚决要把推进军人荣誉体系的建设纳入国家荣誉体系建设的总体布局进行通盘考虑。推动党和国家建立对军人的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将军队战功一定列入党和国家的最高荣誉体系。体系设计者要主动站在国家层面进行制度设计以及制度架构,要采取国家立法这种形式,切实将军人荣誉制度建设纳入国家荣誉体系,展现国家的权力意志。
(三)精神荣誉和物质荣誉相辅相成。由于市场经济环境的影响,军人也不可能处于社会的真空地带,完全和现实隔绝,必须考虑到军人的基本物质保障和生活水平。目前军人的收入保障、社會地位与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不平衡问题,采取灵活多样、分类设置、科学合理的待遇保障和物质激励措施,提高军人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荣誉感,有效激发军人为部队奉献的热情和强烈的使命担当。按照美国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荣誉属于人类高级需求,但它并不是在低层次生存需求满足之后才显现价值引导作用,历史上无数军人在自己的基本生存和生活需求得不到满足的条件下,依然为了荣誉前赴后继、视死如归。军人“向死而生”的价值追求决定了军人荣誉是占据军人内心主导地位的高层次需求。我军在抗日战争期间,多少将领甘心吃糠咽菜为新中国的未来奉献青春和生命!方志敏、杨靖宇这样的高级将领临死之际,竟然口袋里没有半毛钱。这充分说明,一支军队单纯依靠物质激励是走不了多远的,军队发展壮大的根本支柱在于精神荣誉之“魂”。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就是要在适度、合理保障军人物质需求的基础上,大力建设巩固其精神高地。
(四)荣誉载体和政策制度相辅相成。载体是荣誉的外在表现,制度是荣誉的内在支撑,二者统一于荣誉制度本身的建设。荣誉载体的形式能够更好地为荣誉所承载的饱满情感和价值意义提供养料。当前我国荣誉载体的设计应具有中国军队文化认同、涵盖全面到位、军地协调通用、具有权威性公信力的风格形式,具体载体包括勋章徽章、荣誉称号、表彰奖励、物资奖励等在内的综合系统,有利于直接激励军人实现自我认同和社会认同,提高军事职业吸引力和军人社会地位,有利于激励官兵见贤思齐、追求卓越,鼓舞军心士气,也有利于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崇军人、尊爱英雄的良好风尚。政策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是军人荣誉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坚强保障。我军荣誉培育的关键环节,就是从政策制度入手调整军人荣誉体系的框架建设。要适应我军政策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职业的配套政策制度,完善军人在全社会的抚恤优待制度和军人军属权益保护制度,完善我军平战有别、专业有别的功勋荣誉制度体系,完善特色鲜明、接轨国际、世界一流的中国军人荣誉制度,彰显军人的职业荣誉、激发军人的光荣感使命感。
二、成立军人荣誉制度研究中心
“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 中央军委《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了“适应军队职能任务需求和国家政策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和后勤政策制度,构建体现军事职业特点、增强军人荣誉感自豪感的政策制度体系。”目前军队依据《军队奖励和表彰管理规定》和《纪律条令》,共有从嘉奖到三、二、一等功,再到英模荣誉称号的五级奖励项目,并且增设了国防服役、卫国戍边等五项纪念性奖励项目,并对表彰奖励的项目实行了指标控制。从2016年起,《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正式颁布实施,是完善军人荣誉制度的又一有力举措。军人荣誉制度不仅是当今军队管理一项重要的制度,也是我军发展过程中的优良传统之一,应成立理论研究中心,既能从荣誉制度本身的理论层面研究其内涵外延,主要特征、承载形式等等,研究荣誉激励功能,提升战斗力生成的又一重要因素,也可以从实践层面搜集我军荣誉制度发展的历史资料,作为党史军史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民军队优良传统的研究有重要意义。
三、设置军人荣誉制度管理机构
国家应设置专门的军人荣誉制度管理机构,机构职能应主要包括军人荣誉评审、军人荣誉褒扬、军人荣誉监管等。
目前为止,我国国家层面上还没有专门的荣誉评审机构,应借鉴国外军人荣誉评审的办法,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军人荣誉的评审。评审机构先要制定评审细则,然后按照程序确定荣誉获得者,而后对其功绩和表彰事迹进行审查核实,最后对表彰对象进行公示,而且全程要求纪检和审计部门意见的总体全部覆盖。对首长有权单独直接决定的实施奖励的特殊情况,认真进行记录、分类界定和明确。通过以上措施,努力维护军人荣誉评审的严肃性、崇高性和纯洁性,借以最大限度地消除和遏制表彰奖励上的不正之风,也是反四风的应有之义,是纯正部队风气的有力措施。
(一)荣誉制度管理机构职能之一是军人荣誉褒扬。军人荣誉褒扬制度随着国家法治秩序的不断规范日臻完善。军人荣誉褒扬是由相关组织机构依据表彰奖励程序,对获得荣誉的单位以及个人进行及时庄重的褒奖和宣扬。我国可依据《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从国家层面来看,首先军人荣誉褒扬上应率先建立军地联动的协作机制。也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对特别重要的表彰奖励,可由国家元首颁授。还可以逐步探索建立新式的勋表制度,规范佩戴规则,让荣誉在日常生活中也能伴随左右。同时,为使军人职业成为受人尊崇的职业,可以设置专门的颁布日期,既有纪念意义,又有宣传效果,塑造正面积极的军队和军人形象,加强了军民融合。
(二)军人荣誉需要荣誉制度管理机构监管。军人荣誉的监管主要包括军人荣誉的设置、评审以及实施,以及系统性和规范性的检查监督。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必须设置严肃公正的监管机构。当前监管实施范围包括:第一,军人荣誉的管理平台、相应制度规则应不断完善和规范。第二,要建立相应的惩治法规,特别是对那些诋毁部队形象和侵犯军人权益,诸如仿制、偷盗、破坏、贩卖和玷污军人荣誉标识物的恶劣行为。第三,关于荣誉载体和奖金发放等材料档案的建设,各单位要及时规整。而且要在国家层面建立严肃的军人荣誉监管制度。按照军委《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的指示要求,全面整肅落实军人荣誉法规制度不严格的问题,确保军人荣誉的实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建立军人荣誉制度保障机制
在新时代强军兴军的伟大征程中,继续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就要大力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为贯彻有效落实,必须辅之以保障机制。因此要优化军人保障制度体系,设立退役军人管理局,推动出台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提升军人社会地位、政治待遇、职业荣誉,从而提升职业比较优势。建立健全军人的职业发展规划机制,健全和完善军官、士官以及义务兵的选拔、培训、考核和晋升、退役和补偿等管理保障制度,针对当前教育背景和部队需要,建立本科学历教育、军事职业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三位一体的教育教学训练体系,形成规范的利于官兵成长成才的职业发展机制。更加完善军人军属优抚优待,要以国家立法的形式明确军人应享有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给退役军人赋予“永久军衔”的政治荣誉和政治待遇。特别是对烈士以及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遗属,政府及部队要给予关注、关爱和优待,更要对现役军人的家属就业和子女入学等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大执行问责的力度,全社会要努力让军人生活得更加体面和尊严。
2018年11月13日,习近平在中央军委政策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强调,要认清推进军事政策制度改革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政策制度体系,军人荣誉体系也是其中之一,大力推进军人荣誉体系的建设,是培养新一代“四有”革命军人,永葆我们人民军队性质、宗旨、本色的重要因素。我们要在强军兴军的历史进程中奋发有为,大力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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