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聪
一些欧美学者认为代词属于语法域,在多数语法化论著中代词的来源和演变都是一个重要的议题,Faltz(1977)、Greenberg(1978a/1978b)、Givn(1979)、Strunck(1980)、Merlan(1982)、Heine和Reh(1984)等做过一些个案研究,集大成者当属Lehmann(2002)49的研究。其中,人称代词的相关研究较为丰富。有关其来源问题,其中一个视角是从跨语言的角度入手,并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如Heine和Song(2011)、Siewerska(2008)等。但相关研究并未对汉语加以足够的重视。鉴于此,本文立足于汉语实际,以人称代词为研究对象,探寻其来源所在,同时从类型学角度进行论证。主要解决的问题有: (1) 汉语人称代词的来源有哪些?并从类型学的角度来证实这些来源的普遍意义;(2) 人称代词的具体演化路径是什么?且对这一演化轨迹进行详细分析。
学界普遍认为,名词是第一/二人称代词的主要来源。但这类名词并非全部名词,主要是关系名词(relational pronoun)[1]和通指名词(generic reference noun)。这两类名词本身有成为代词的属性所在,它们都是名词中很特殊的次类,其特殊性表现在语义、语法和交际功能等各个方面。
关系名词所表达的是一种指人的关系,如: 亲属关系、尊卑关系,等等。上古时期的“朕”,中古时期的“身”“奴”“妾”“臣”“仆”“老子”“君”“卿”等均是由关系名词转化为人称代词。这类词最显著的特点是具有鲜明的语用色彩[2],社会属性较强,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下的产物,在使用的过程中随着使用次数的频繁而逐渐凝固成人称代词并逐步具备了人称代词的功能,从而可以用来称代人和事物。其发展趋势主要有两方面: 一是完全变为人称代词;二是变为兼类词。这类词发展到现代汉语人称代词系统时,几近消失。如“身”:
《说文解字》曰: “身,躬也。象人之形。”王力(1987)在《同源字典·真部·审母》中解释为“身的本义是人的躯干”,金文“象人腹”。例如:
(1) 恶其心,必内险之;害其身,必外危之。(《国语》)
(2) 民资重于身,而偏托势于外。(《商君书》)
(3) 坎险、兑说,处险而说,是身虽困而道则亨也。(《周易》)
(4) 汝不和吉言于百姓,惟汝自生毒,乃败祸奸宄,以自灾于厥身。(《尚书》)
上述例子中,例(1)—例(4)中的“身”是身体的意思,均为原始义。后来逐渐衍生出其他用法,例如:
(5) 大任有身,生此文王。(《诗经·大雅·大明》)
(6) 乃遣其子宋襄相齐,身送至无监,饮酒高会。(《史记·项羽本纪》)
(7) 丞相自起解帐带麈尾,语殷曰: “身今日当与君共谈析理。”(《世说新语》)
(8) 兄弟争死,旭问其故,赵璧曰: “兄长有能干,家亡母未葬,小妹未嫁,自惟幼劣,生无所益,身自请死。”(《大唐新语》)
(9) 曾子曰: 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论语·学而》)
(10) 兔不可复得,而身为宋国笑。(《韩非子·五蠹》)
上述例子是在表躯干义的“身”的基础上引申出的各种义项。其中,例(5)中的“身”是“身孕”的意思;例(6)是“亲自”的意思;例(7)—例(8)是自称代词;例(9)—例(10)是反身代词,相当于“自己”的意思。由此可见,汉语中“身”的引申路径为: 躯干→身体→人称代词。总的来说,在汉语中存在很多这样的人称代词,它们的原始义表达的是指人的关系名词,而发展到后来,逐渐引申出人称代词的用法,大部分是自称代词。同样,这一演变路径在世界其他语言中也有所体现。如日语中的名词“watakusi”(表示私事的意思)演变为第一人称代词“watasi”,且这一现象在上古日语中尤为明显。此外,印度尼西亚语中的第一人称代词“saya”来源于名词“sahaya”(表示奴隶的意思)。同时,在西班牙语、越南语等语言中均有这一演变路径的存在。(Gabelentz 1901; Lehmann 200235)
综上,我们将上述语法化链总结为:
关系名词(RELATIONAL PRON)>第一人称代词(FIRST PER-PRON)
由关系名词演变为人称代词这一语法化路径是世界语言所蕴含的共性之一。而对于促进这一语法化路径产生的直接原因,主要与关系名词本身所具的属性有关联。即: 关系名词表达的是会话参与者之间的某种关系的存在。
除了上述名词之外,在语言系统中还存在这样一类名词,即“通指名词”,主要指的是“人”、“东西”等。这类名词无论是单用还是嵌入名词词组等均有向代词语法化的倾向。相关演变轨迹有两条: 一是,语法化为不定代词(如: 某人);二是,语法化为人称代词(如: 第一人称代词和第二人称代词)。本文重点探讨的是第二条演化路径。同时,这一演化路径不仅有汉语中的例证,也有来自世界其他语言上(以非洲语为例)的印证。
在现代汉语普通话中,“人家”是一个意义较为复杂的词,王聪(2013)详细讨论了其语法化过程。即,“人家”来源于表示“别人”意的“人”。在先秦典籍《论语》中已有用例。例如:
(11)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
(12) 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
除了现代汉语普通话中“人家”的表现之外,在汉语方言中也有同样的例子,如: “侬”。
有关“侬”,本字为“农”,其使用具有地域性,以南方为主。它的本义为“人”,在吴语等南方方言中发展为人称代词,用法较为复杂。(邵慧君 2004)既可以做第一人称代词,也可以做第二、第三人称代词。同时,“侬”在闽语、客家话中还可以作为复数标记。例如(许宝华,宫田一郎 1999):
你去侬又去。(你去我也去。)
侬想想搭伊作准是白用心个。
我侬两个人。(我们两个人。)
在上述例子中,例(13)中的“侬”是作为第一人称代词存在的,这一用法的“侬”主要分布在吴语、闽语中,其中少部分分布在粤语和冀鲁官话中,如: 河北献县[3]。例(14)中的“侬”是第二人称代词的用法,这一用法主要分布在吴语中,像浙江的余姚、金华、嵊县、温州、宁波、绍兴等,同时还少量地分布在赣语中,如福建建宁[34]。(许宝华,宫田一郎 1999)除了第一和第二人称用法外,在吴语的上海川沙话中,“侬”还可以用作第三人称代词。此外,例(15)中的“侬”是做复数标记,主要用在人称代词的后面,不具有实在的意义。此类复数标记大量存在于闽语中,如福建的顺昌、福鼎,等等。(汪化云 2008)除此之外,还见于闽语周围的一些方言中,如: 赣语福建泰宁、客家话福建宁化等。这些方言中的人称代词和表示复数意义的“侬”合为一个音节,即“人称代词+侬”,造成了内部屈折形式,并以此来表示复数意义。
除了上述列举出的汉语中存在人称代词来源于通指名词这一语法化路径特征外,同时从跨语言考察中,我们发现这一语言现象的普遍性也得到了证实。以阿尼语(‖Ani)为例。例如:
(16) 阿尼语(Heine 1999;转引自Heine & Kuteva 2012284)
因为 人- 阳性: 单数 做- 惯常体 方式- 阴性: 单数
[鳄鱼抓住了她]因为这是(鳄鱼的)习惯做法。
(17) 德语(Heine & Kuteva 2012)283
Man tut das nicht.
某人 做 那 不
一般人不做那件事。
在例(17)德语中,“man”是不定代词,指“某人”,且只做主语。这个词来源于德语中表示“男人”义的“Mann”。拥有同样语法化路径的还有冰岛语(Icelandic)。例如:
(18) 冰岛语(Stolz 1991;转引自Heine & Kuteva 2012282)
代词: 主格 吸引- 第三人称: 单数: 前置词 到 另一个-
S kyn- s- in- s.
中性: 单数: 属格 性别- 属格: 中性: 单数- 限定词- 中性: 单数: 属格
人总是被异性所吸引。
综上所述,跨语言研究表明: 语言中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代词的主要来源是名词。那么,为什么名词可以演化为人称代词呢?我们认为: 对于人称代词而言,其本身语法上是名词性的,因此名词本身也无需改变语法属性便可以直接用作人称代词。这种属性的共同性为演变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条件。
指示代词是第三人称的主要来源。汉语中是否存在第三人称代词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主要分为两派: 一是以王力、周法高为代表,认为上古汉语有第三人称代词;二是以郭锡良为代表,认为上古汉语无第三人称代词。持第一种观点的学者们认为,汉语第三身人称代词多半都是从别的语法成分变来的,且大多数是由指示代词转化而来。严格意义上说,汉语中确实不存在第三人称代词,已有的诸如“之”“其”“彼”等都是从指示代词演化而来的。这些词兼有指示代词用法的同时,既可以指称第一人称,也可以指称第二人称。可见,汉语中存在的这些所谓的第三人称代词的“发育”并不完全,与“他”相比,这些词虽然有胜过“他”字的地方,但合起来抵不了一个白话里的“他”字。(吕叔湘 2006)下面将重点讨论的是语言中第三人称的来源及其演变表现。
汉语中我们以“伊”为例。《说文解字》曰: “伊,殷圣人阿衡,尹治天下者。”早在甲骨文中已出现,专指的是“伊尹”。例如:
(19)伊尹相汤伐桀,升自陑,遂与桀战于鸣条之野,作《汤誓》。(《尚书》)
(20)伊尹乃言曰: “先王昧爽丕显,坐以待旦。”(《尚书》)
上古时期,“伊”既可以做指示代词,也可以做语气助词,在《诗经》中尤其明显。例如:
(21) 所谓伊人[4],在水一方。(《诗经·蒹葭》)[指示代词]
(22) 为说慈鸟能反哺,应教飞鸟骂伊人。(《初刻拍案惊奇》)[指示代词]
(23) 载色载笑,匪怒伊教。(《诗经·泮水》)[语气助词]
到了汉代以后,“伊”的指称性开始变强,逐渐由指示用法出现了第三人称代词的用法,这一用法在六朝和隋唐时期占有重要地位。宋代以后,由于“他”广泛地用于第三人称代词,因此“伊”用作第三人称的用法逐渐减少。尽管如此,“伊”的第三人称用法并未消失,而是转向开始用作第二人称代词。但到了后世,“伊”的主要用法仍是作为第三人称代词使用。例如:
(24) 卷珠帘,凄然顾影,共伊到明无寐。(《永遇乐·长忆别时》)[第三人称代词]
(25) 我非伊夫兮,伊非我妻。(《警世通言》)[第二人称]
发展到现在,“伊”仅存于方言中,主要是吴语和闽语的一些方言点中,像吴语中的上海[i23]、浙江绍兴德清[ji13]、嵊县[i213]、上虞[i13];闽语中的福建福州[i44]、福清[i55]、莆田[j53]、广东潮州[i33]。例如(许宝华,宫田一郎 1999):
阿拉朋友不适意,弄帮伊开几天病假。
(27) 福建厦门[i44]
将伊咻了(把它喝完)。
侬后来要买啥货色,可以到伊爿店里去买。
在上述吴语和闽语中,“伊”既有第三人称代词的用法,如例(26)指“他”,例(27)指“它”。同时,仍保留有指示的用法,如例(28)指的是“那”的意思。除此之外,在客家话福建龙岩万安[i33]中也存在“伊”用作第三人称代词的现象。
同样,第三人称来源于指示代词这一演变路径在汉语其他方言和少数民族语言中也有所体现。例如:
(29) 关中方言(唐正大 2005)
(a) “小龙做啥着呢?”“快上得课咧,他怕不敢再吃咧。”(第三人称)
(b) 北京大学把兀录取咧。(第三人称)
(c)兀人再把心坏了,就没法子咧这人(啊)如果心肠坏了,就没办法了。(远指代词)
在例(29)的关中方言中,第三人称(单数)是“他”[tha51]和“兀”[u51]。其中,“他”必须要满足一定的语用条件才可以用来指称第三人称。此外,“兀”还兼做远指代词,即具有“指别”和“替代”的功能,同时还具有定冠词的作用。
除了汉语方言中有此情况的出现,在少数民族语言中也仍然存在该现象。例如:
(30) 西部裕固语(陈宗振,雷选春 1985)
表1 西部裕固语的人称代词与指示代词关系
在上述西部裕固语(隶属于阿尔泰语系)中,第三人称代词的单数(见表1)和远指代词的单数是同形的,即均为gol、ol、a。语言系统中第三人称代词和远指代词同形这一语言现象在阿尔泰语系诸语言中尤其显著。有关该现象,我们对中国境内阿尔泰语系诸语言进行了统计,具体如表2所示:
表2 中国境内阿尔泰语系中的第三人称代词与远指代词
(续表)
由表2可知,中国境内的阿尔泰语系的诸语言大部分都存在该现象(土族语、康家语和图瓦语除外)。Campbell(2000)发现: 各大语系的语言中都零星分布着一些第三人称代词和远指代词同形或具有可识别的形态近似关系的语言。如,科拉语(Cora)、因吉班地语(Yindjibarndi)、土耳其语(Tukish)等。
以上,重点论述了第三人称代词和指示代词之间的关系,其语法化链总结为:
指示词(DEMONDTRATIVE)>第三人称代词(THIRD PERSON PRONOUN)
以埃及语和东澳大利亚皮钦英语为例来加以说明。例如:
(31) 埃及语(Gardiner 1957;转引自Heine & Kuteva 2012149)
魔术师 这
(你)这个魔术师
(b) R′ pw ħ-wrw pw
R e 这 不幸的人 这
这/他是R e 他们是不幸的人
(32) 东澳大利亚皮钦英语(Baker 1996;转引自Heine & Kuteva, 2012150)
Dat make all black pellows get plentybark.
他让土著人捡了很多树皮。
例(31)埃及语(Egyptian)中,“pw”为近指指示词,是第三人称“他(们)/她(们)/它(们)”的来源。例(32)东澳大利亚皮钦英语(Eastern Australian PE,简称EAPE)中,偶尔用作第三人称代词的“dat”来源于英语“that”(远指代词“那”)。
在世界其他语言中,同样普遍地存在第三人称来源于指示代词的现象。Siewierska(2008)249曾指出: 指示代词是第三人称代词的主要来源。换句话说,第三人称代词是指示代词语法化的产物。(Heine & Reh 1984;Diessel 1997;Klausenburger 2000;Heine & Song 2011)此外,指示代词和第三人称代词单数之间具有功能上的相似性,具体表现为: 指示代词的主要功能是用来辨别空间背景下某一指称对象,而人称代词的主要功能是照应功能。当指示代词失去了其指示功能,便很容易的被用作人称代词。如Kawaiisu语:
(33) Kawaiisu(Zigmond, Booth, Munro 1990;转引自Siewierska 2008249)
They house-in-ss sew-NMR-PL
“They’re in the house sewing.”
他们正在屋子里缝制东西。
They stand-SG-NMR-PL
“They two are standing.”
他们两个正站着。
Kawaiisu语中的指示代词包括: 近指“si-?i-”、中指“sa-ma-”、远指“su-?u-”,这三个词均可以在后面加词缀“-na”表示第三人称单数[如: 例33(a)],也可以加词缀“-m”表示第三人称复数[如: 例33(b)]。
有关“指示词(DEMONDTRATIVE)>第三人称代词(THIRD PERS-PRON)”这一语法化链,当指示词语法化为第三人称代词时,会出现单数和复数两种形式,而这两种形式会在接下来的演化中出现不同的语法化路径。
1. 第三人称代词单数(THIRD PERS-PRON,SINGULAR)的演化路径
第三人称代词(单数)有两条演化路径,其一是语法化为一致标记(Agreement),其二是语法化为系动词(Copula)。下面将分别对这两条路径进行阐释。
(1) 第三人称代词(单数)(THIRD PERS-PRON,SINGULAR)>一致标记(AGREEMENT)
当第三人称(单数)主语代词可以黏附于动词上的时候,它们几乎或者是完全变成了限定动词的强制组成部分,而此时就不再表达“数”或者“性”。因此将出现以下的语法化“渐变链”(cline of grammaticalization),即:
指示代词(DEM PRON)>第三人称代词(THIRD PERS-PRON,SIGNULAR)>一致标记(AGREEMENT)
这一典型语言代表是法语中的“il”(指男性“他”,阳性)和“elle”(指女性“她”,阴性)。其中“il”来源于拉丁语中的指示词“ille”(表示“那”,阳性指示词),且“il”在一些非标准法语中成为黏附代词,进而转化为黏附动词的一致标记,从而不再表达“数”或者“性”的区别。例如:
(34) 法语(Lambrecht 1981;Hopper & Traugott 1993)
(a) 标准法语(Standard French)
La jeune fille est venue hier soir.
定冠词 形容词 女孩 系动词 来 昨天 晚上
Elle est danseuse.
她 系动词 舞蹈演员
那个女孩昨晚来了,她是个舞蹈演员。
(b) 非标准法语(Non-Standard French)
Ma femme il est venu.
我的: 阴性 妻子 一致标志 系动词 来
我的妻子来了。
上述例子中,在标准法语中,“elle”要遵循“性”的表达,要与主语“fille”的“性”一致。而例34(b)的非标准法语中本来“妻子”应该为阴性,但“il”已经转化为黏附动词的一致标记,从而不再起到表达“性”的区别。
(2) 第三人称代词(单数)(THIRD PERS-PRON,SINGULAR)>系动词(COPULA)
这一语法化路径在研究过程中是存在争议的。目前国内汉语界对系动词“是”来源于指示代词“是”基本形成了定论。但由于指示代词在发展演变过程中很容易语法化为第三人称代词,所以对于这一语法化路径的判断很难有统一的标准。有关该问题,Diessel(1999)指出: “指示代词>系动词”语法化的突出表现是前面指称对象保持“性”和“数”方面的一致,而“第三人称人称代词>系动词”则是后面的述谓名词保持“性”和“数”方面的一致。例如:
(35) 现代希伯来语(Glinert 1989)
ha- sha’on hu matana
定冠词- 钟: 阳性、单数 是/他: 阳性、单数 礼品: 阴性、单数
这个钟是个礼品。
例(35)中的“hu”既可以作为第三人称代词,也可以作为系动词“是”来解释。
2. 第三人称代词复数(THIRD PERS-PRON,PLURAL)的演化路径
(1) 第三人称代词复数(THIRD PERS-PRON,PLURAL)>非人称形式(impersonal form)[5]
语言中的第三人称代词复数在发展演变过程中,易出现非人称的用法,且这一现象广泛地存在于人类语言中。例如:
(36) 英语(Heine & Kuteva 2012)322
A haberdashery is a place where they sell
定冠词 零星服饰用品店 系动词 定冠词 地方 关系词 无人称代词 卖
sewing equipment.
针线 用品
零星服饰用品店就是卖针线用品的地方。
在例(36)中,第三人称代词复数“they”具有了非人称代词的用法,指的是“卖针线用品”等一类的地方。这类特殊的表达可以用来指一类人或者特定集合的指称表达方式。此外,德语的“sie”也具有该用法。从跨语言的考察研究中,我们发现不仅第三人称代词复数可以成为非人称形式,其他人称也可以,但用例较少。其中,就第一人称代词复数的非人称形式而言,大部分出现在一些欧洲语言中,像法语中的“on”等。除此之外,Siewierska(2008)211曾指出,诸如: Canela Keaho、Hishkaryana、Macushi、Kaingan、Kilivila及一些Kiranti语言等。对于第二人称代词复数形式而言,本研究中并未发现有非人称形式的用法。主要原因在于: 第二人称复数形式常常会演变为其尊称形式,而非演变为非人称形式。
(2) 第三人称代词复数(THIRD PERS-PRON,PLURAL)>被动(PASSIVE)
在上文所讨论的演变基础上,有些语言会再进一步演变出被动结构。例如:
(a) Nzua a- mu- mono
Nzua 第三人称: 复数- 第三人称: 单数: 宾语- 看见
John 他们- 他- 看见
John,他们看见他了。
(b) Nzua a- mu- mono(kwa meme)
Nzua 被动 第三人称: 单数: 主语 看见(被我)
John 他们- 他- 看见
John被我看见了。
在例(37)的金邦杜语(Kimbundu)中,“a-”是第一人称复数。其中,在例37(a)中的“a”是一个动词性前缀,而例37(b)中则演变成一个被动标记,即: a-(动词性前缀)>a-(被动标记)。此外,匈牙利语(Hungarian)“-ik”,第三人称复数,定指宾语>第三人称单数被动标记。Greenberg(1959)及Givn(1979)都讨论过这个语法化路径,研究堪称经典。
(3) 第三人称代词复数(THIRD PERS-PRON,PLURAL)>复数(PLURAL)
第三人称代词复数还有一个演变方向是变为复数。通过跨语言考察,这一现象出现在很多语言中。同时,在这一语法化过程,人称代词的主要语义内容将淡化并形成数标记,呈现出“去语义化”(desmanticization)的过程。例如:
(38) 克里奥克里奥尔英语(Todd 1979)
(a) dɛm bin ʃutam
他们 时标记 射杀
他/她/它是(被他们)射杀的。
(b) mi padi dɛm buk mi padi dɛm buk dem
我的 朋友 他们 书 我的 朋友 他们 书 它们
我朋友们的书 我朋友们的书(复数)
在克里奥克里奥尔英语(Krio CE)中“dɛm”(他们),由人称代词[例38(a)]语法化为名词性复数黏着成分[例38(b)]。
语言中第三人称代词的主要来源是指示代词,这是世界语言中所蕴含的共性之一。除此之外,还有人称代词来源于“这儿”的例子,即空间副词的人称代词用法。如: 日语Kotira(“这儿”)通常指说话者;越南语人称代词的使用有时包含等级或情感方面的含义,如果说话者想避免这种(语用)意义,通常用y(“这儿”)和y(或者: “那儿”)表示“我”和“你”。(Hagège 1975)216-217关于指示代词的语法化方向,共有以下几种(Heine & Kuteva 2012)142-153:
(39) 指示词(DEMONSTRATIVE)>标句词(COMPLEMANTIZER)
(40) 指示词(DEMONSTRATIVE)>连词(CONJUNCTION)
(41) 指示词(DEMONSTRATIVE)>系动词(COPULA)
(42) 指示词(DEMONSTRATIVE)>定指(DEFINITE)
(43) 指示词(DEMONSTRATIVE)>焦点(FOCUS)
(44) 指示词(DEMONSTRATIVE)>第三人称代词(THIRD PERS-PRON)
(45) 指示词(DEMONSTRATIVE)>关系词(RELATIVE)
(46) 指示词(DEMONSTRATIVE)>从属连词(SUBORDINATOR)
从例(39)—例(46)可见,指示词有不同的演化路径。那么,为何指示代词在发展演变中会朝着人称代词进行演化呢?其内在的原因是什么?通过上述的考察研究,我们认为,这与指示代词在句子中所处的句法语境(syntactic context)有直接关联。也就是说,饰名性(adnominal)指示词一般形成具有名词性成分算子功能的语法项。状语性指示词一般形成动词或动词短语的算子。识别性指示词一般形成来自述谓名词的名词性成分有呼应关系的语法标记。(Diessel 1999)115以“指示词>关系小句子标记”这一演化路径为例,如:
(47) 巴卡语(Brisson & Boursier 1979;转引自Heine & Kuteva 2012)
bo kɛ ma mùngi
人 关系小句标记 第一人称代词: 单数 看见: 过去时
第三人称: 单数: 宾语 昨天 关系小句标记 第三人称: 单数: 叙述体 去: 过去时
我昨天看到的那个人已经离开了。
(48) 北京话(刘丹青 2005)
妈妈买这衣服很新潮。
(49) 永寿话(唐正大 2008: 247)
正打学生兀老师不是个好人。(正打学生那老师不是好人。)
通过例(47)—例(49)可以推断: 指示代词演化为人称代词的前提条件是该指示代词一定要是具有代名词性质,也就是说具有代名词性指示词所形成的语法项才能仍然用作代词(或者至少具有代名词的某些属性)。(Traugott 1980; Heine & Reh 1984; Campbell 1997; Klausenburger 2000)[6]例如:
(50) 莱兹金语(Haspelmath 1993: 190、401;转引自Heine & Kuteva 2012149)
(a) a dünja
指示词 世界
那个世界
现在 第一人称: 作格 你- 与格 这么 额外的 课 给-
将来时 小品词 小品词 一次- 甚至 你: 属格 心- 最高级标记 它
忘记- 将来时- 否定
现在我要给你上一次你永远不会忘记的补习课。
上述例子,莱兹金语(Lezgian)中的指示词“a”[例50(a)]是一个专门修饰名词的指示词,因此是具有代名词性的指示词。而该语言中的第三人称单数“am”[例50(b)](“他”“她”和“它”)则是来源于“a”的人称代词。这一规律在法语中也可以得到证实。法语中的第三人称单数(指男性,阳性)“il”来源于拉丁语中的指示词“ille”(表示“那”,阳性指示词)。同样,在汉语中也存在这样的例证。例如:
(51) 上古汉语的“之”(郭锡良 1980)64- 68
(a) 余见它(蛇)在之。(《卜辞通纂》434)
贞: 今日壬申其雨?之日允雨。(《殷墟文字乙编》3414)
(b)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诗经·周南·桃夭》)
之二虫又何知?(《庄子·逍遥游》)
(c) 令之俯则俯,令之仰则仰,是似景也。(《墨子·鲁问》)
子谓薛居州,善士也,使之居于王所。(《孟子·滕文公》)
在甲骨文中,“之”只做指示代词[如: 例51(a)]。随着指示代词“之”的不断发展,开始用于修饰名词指示词[如: 例51(b)],该情况下的“之”正如上文所谈到的,是具有代名词性质的指示词,这一属性是指示词演化为人称代词的首要条件。而例51(c)中的“之”在句法功能上是做兼语,即兼主语和宾语,此处应解释为第三人称代词。郭锡良(1980)68认为: 作为指示代词的“之”既可以指人也可以指物,当其指人的时候很容易被理解为第三人称代词,而当其指物的时候还具有指示代词的性质。
指示代词和人称代词来源上的密切关系在多种语言中均有印证。法国人W. Bang曾指出: 先有指示概念,然后才有三身概念。二者之间的对应表现为: 第二人称代词与近指代词同源;第三人称代词与远指代词同源;第一人称代词与指示代词之间没有发生过密切的关系。(曹广衢 1989)
以上,本文分别对汉语第一、第二和第三人称代词的来源属性做了考察,并从跨语言的角度对其进行了类型学方面的考察。至此,将汉语人称代词的语法化路径总结如图1所示:
图1 汉语人称代词语法化路径以及互相关联图
从图1可见,汉语人称代词的来源主要有两条路径: (1) 第一、第二人称代词来源于名词,主要是关系名词和通指名词;(2) 第三人称代词来源于指示代词。有关第三人称代词的演变具有较强的复杂性,从上文的讨论可知: 第三人称代词单数形式存在两条语法化路径: 一是一致标记;二是系动词。此外,第三人称代词复数的语法化路径有三条,即: 非人称形式、被动结构、复数形式。同时,我们还发现,有关第一/二人称代词和第三人称代词这两条人称代词的语法化轨迹是呈现平行状态,且二者后续同时演化为人称一致词缀,直至最终的范畴标志。对于语言中的人称代词系统而言,从表人称的名词(关系名词和通指名词)到人称代词是一个连续统(continuum)。同样,从独立的人称代词再到完全依附的人称一致词缀这也是一个连续统的过程,且这中间存在着若干界限模糊的过渡性单位。对于那些兼表时、体、式等其他范畴的人称形式,很难确定它们处于连续统上的哪个位置,如: 系动词、非人称形式、被动结构等。
附 注
[1] 刘丹青(1983)将其定义为: 表示某一或某些特定对象有某些特定关系的事物(主要是人),这样的名词便是关系名词。
[2] “语用色彩”的具体表现是: 在具体语境中表现出称代功能,脱离语境后其称代功能消失而还原为最初的用法。陈翠珠(2013)将其称为典型人称代词的“语用补充式”。
[3] 《献县志》(1925): “俗谓我为侬。”
[4] “伊人”是指“那个人”。有的学者认为“伊人”单指女性,不适用于男性,如: 蒋冀骋(2015);但有的学者认为“伊人”也可以指男性,并不能对其所指进行性别上的限制,如: 贡树铭(2003)。
[5] 有关人称代词的非人称形式是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但在学界未引起足够重视和深入研究。对此,我们将另文展开研究。
[6] 说明: 目前世界语言学界公认的是“指示代词”到“人称代词”的语法化过程。但据Heine和Kuteva(2012)150所说: 路易斯安那克里奥尔法语(Louisiana CF)提供了“人称代词”到“指示代词”的演化方向。具体过程为: 该语言中的标记-la(复数为-je)在历史上是来源于法语第三人称复数代词eux(他们),但现在可以用作指示词和定冠词。(Lane 1935)此外,Kharia语也存在该现象的。该语言中的指示代词来源于人称代词,具体如下:
Kharia语(Biligiri 1965)
指示代词 第三人称代词
u(近指) u-kar
ho(远指) ho-kr
han(更远指) han-kar
有关人称代词和指示代词之间这种可以互相演化的原因,其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回指功能的存在。二者均可以用来指代人和物。但同时二者之间的区别在于: 第三人称主要用于回指,指示代词主要用于直指。但与此同时指示代词还可以用于回指。因此,这一功能特性的所在变为其演变提供了条件。(Siewierska 2008)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