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建平 周祉茜
摘要:市场导向型的科技创新政策会最大化地发挥人才优势,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推动我国自主创新。文章分析市场机制是如何推动科技创新的,并把创新要素分为民间创新要素與政策创新要素,按两种不同类型的创新要素构建了市场导向的科技创新政策。
Abstract: Market-oriente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policy will maximize the advantages of talents,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capital utilization, and promote independent innovation in China. This paper analyses how market mechanism promote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and divides innovation factors into folk innovation factors and government innovation factors, and constructs market-oriente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policies according to two different types of innovation factors.
关键词:科技创新;市场导向;政策措施
Key words: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market orientation;policy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276.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9)09-0003-03
0 引言
我国现有的科技政策大多数都是政府为了鼓励发展某一行业而直接制定的,或者是专门为了解决某方面的问题而出台的解决方案,具有较强的政治性和应对性。这样的政策往往会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去满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对科技的发展是不利的[1]。科技创新应该由市场来调节,科技创新资源需要靠市场来配置、科研人员的活动需要靠市场来激励。所以科技创新政策应该是市场导向的,我们应着力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科技创新政策。
1 当前我国科技创新政策制定存在的问题
我国目前的科技政策涉及很多方面,主要包括产业扶持政策、财政引导政策、科技人才政策、知识产权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等。但是各地区的科技创新现状是不同的,所以国家统一制定的科技政策不能完整的应用于所有地区,这样各个地方政府就会根据各地区的情况制定不同的地方政策。比如,制约西部科技创新事业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是科技创新的基础条件差、整体创新能力弱、缺乏保障科技创新的高层次人才、没有资金保障、科研管理体制不全面等。因此,西部地区的科技创新政策就应该着力于这些方面来制定和加强。
我国的科技政策大多是由不熟悉政治以及对科学技术不专业的官员制定,这样的政治因素导致了专家以及官员本身不能尽职的履行好自己的义务,这有悖于科技创新的要求。而且科技创新政策执行的主体也存在很大的差异性,主体行为的随机改变也会使政策演进路线发生改变[2]。所以科技政策的制定需要注意很多细节。企业创新的根本动力在于对创新产品利润的追求,而国企往往比较容易得到国家的资金和政策支持,这就导致企业紧紧跟随国家创新政策不再需要关注市场需求,虽有创新的实力但却失去了创新的原始动力[3]。这样一来就形成了错误的科技创新体系,由政府决定所有领域的发展忽略了市场的需求,导致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停滞不前。所以我们必须从战略高度认识科技创新的意义,建立市场导向型的科技创新体系。
政府制定国家政策与方针,现有的科技创新体系是根据我国的国情来制定的,但在这个体系中存在着漏洞与问题。现在我国的科技创新体系存在三个最主要的问题。第一,没有一个真正健全的机制来解决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问题。现有的机制存在着科技与经济脱节的问题,不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等问题。第二,企业重技术引进、轻消化吸收,尚未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还没有形成产学研有效结合的机制,目前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还停留在技术转让、合作开发和委托开发等较低的层次上,缺乏较高层次上的共建研发机构、共建技工贸一体化经济实体等的合作。第三,在创新系统中,各个创新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的市场化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缺少市场自发调节对科技创新的推动[4]。
2 建立市场导向科技创新政策的必要性
2.1 市场导向的概念和特征
市场导向就是以市场需求为中心来安排各种活动,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以顾客的需求特征为导向。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对自然资源的获取不再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决定性因素,根据社会的需求和人们生活的需要产生了很多新兴行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经济发展战略才能适应当代社会的飞速变化,并且对整个世界的经济发展都产生影响。市场交易都以价格为中心,实行自由交换、平等互惠的原则,使资源自由地流动[5]。
要以市场为导向必须符合市场的五个基本特征,分别是产权私有、信息公开透明、资源充分流动、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第一,私有财产制度是市场制度正常运转的基础,只有财产归私人所有才能正常进行资源的交换和交易。自古以来,大家共同所拥有的资源往往很容易受到轻视,但如果同样的资源只是自己所独有的,所有者才会密切关注其资源的使用情况,因为财产没有得到合理的使用带来的后果只能由自己承担。所以财产归私人所有才能发挥出市场真正的作用。第二,信息也是市场机制的重要组成因素。我国的市场经济让信息在市场上的自由流动,不仅科技创新主体提供一个公开公平的投资环境,还能有效的抑制因为创新信息的不对称而导致的不公平竞争。第三,创新资源充分流动既可以使处于闲置状态的创新资源被投入运用,还可以使运用效率低的资创新源流向更有效率的用途。第四,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市场上缺少价格机制,创新企业就不能通过价格的变动获取市场需求的信息,这样企业的创新就没有一个明确的方向。同样,若市场不存在竞争也就企业也就不存在创新的动力,因为企业创新的目的就是为了取得更多的市场份额,获得利润,如果没有竞争创新和不创新得到的结果都是一样的,企业当然不会再做无用功。
2.2 市场导向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
2.2.1 市场导向有利于科技资源的有效配置
要推动科技创新的发展,就必須要使与技术创新有关系的生产要素在科技领域内充分、自由的流动。当新的创新资源作为科技创新的要素在该领域内得到最高的产出,市场机制就会自动引导该资源集中向科技创新领域流动,从而不需要花费过多的时间和经历来研究最佳的资源配置方式。所以让创新资源的充分流动就是很好的资源配置方式。
2.2.2 市场导向能反映市场需求
市场必须要通过价格机制才能有效发挥调节作用。在科技创新市场中价格决定着创新产品的需求量和供给量,当一项新技术或一件全新的科技产品进入市场后,它们的市场价格将决定着其发展前景,对创新主体的行为进行有效的调节。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作为我国科技创新产品的主要供给者,他们必须要以市场的价格为导向才能获取最准确的科学技术信息,这样才能符合市场的科技创新需求。
2.2.3 市场导向能够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竞争
在市场机制中,有竞争才会促进社会的进步,才能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企业一直面临着控制成本的问题,尤其是在价格竞争非常激烈的时候,越低的成本将会带来越大的利润。这时候企业就会尝试进行新的技术研究,寻求新的生产工艺,试图寻找最便宜的创新要素,这样就可以通过压低自己的成本来取得市场竞争的胜利。所以竞争可以使企业处于较为紧张的状态,这样才能迫使企业有动力寻找或创造能使自己在行业中取得领先竞争对手的技术。
3 市场导向型的科技创新政策的设计
创新要素按产权所有者不同分为民间创新要素和政府创新要素,这两种创新要素的政策设计是不同的。民间的科技创新政策应该注重在产权私有的前提下让信息充分流动,以达到资源共享、充分竞争的目的,这样的政策才是在市场的作用下产生的,能更好的调动民间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在我国,还有很多的创新要素都是掌握在政府手中的[6],但政府的创新要素却是无法私有化的。这时政府的创新要素就需要通过合理的方式投入到市场。对于政府创新要素,关键是构建使得政府创新要素有效流入市场的有效制度,并且要明确这些创新要素的责任主体。
3.1 民间科技创新的政策安排
3.1.1 私有产权制度
资产归私人所有是市场制度正常运转的基础。没有财产所有权,就无法与别人发生合法的交易,正常的交易行为就不会产生,没有正常交易的话市场也就不复存在了。私有产权制度是必须存在的,只有个人或企业自己的财产他们才会密切的关注其使用情况,才会想法设法的提高财产效用从而获得利润。在私有产权制度中有一项特殊的、和科技创新关系很紧密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只有保证了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为私有产权并且受到法律的保护,才能进一步的激励个人和企业的创新,使其创新成果不被剽窃。私有产权制度让人们积极地运用自己的知识创造更有价值的产品,使企业家精神有效的建立,提高了整个社会创造力和竞争力,推动了整个人类的进步。
3.1.2 信息公开透明
信息的公开透明也是市场机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信息公开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市场上必定存在着很多竞争者,只有保证竞争者们得到的创新信息是对等的才能有效的竞争,才能真正的保证创新的成功率。对于消费者而言,企业对创新产品信息的发布会让消费者增加对企业的关注度,并且可以随时随地的对企业进行监督。企业信息的公开透明也在无形之中保护者消费者的权益,保证了良好的市场秩序。另外,信息公开让人们从法律上承认了对新技术和知识的所有权,保护了知识产权,激励人们进行创新创业,推动科技创新的发展。
3.1.3 资源充分流动
创新资源是指在企业的技术创新过程中需要有人力、物力、财力等各方面的投入要素。在市场机制中实现创新资源的充分流动就是指把不该政府或者出资人做的事情按照市场机制的规则分离出去,把那些应该该由市场调节的事情直接让给市场去做,把那些只能由市场完成的事情彻底地交给市场[7]。创新资源只有在市场充分流动了才会发生其真正的作用,才能找到最佳的创新资源配备方式。所以政府和出资人应该集中精力、物力切切实实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充分利用市场的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大力推进创新资源的有序流动。这样才能使有限的创新资源达到优化配置,才能挖掘资产的潜能,才能促进创新资源的合理利用,推动科技创新的发展。
3.1.4 价格机制
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中最敏感、最有效的调节机制,价格的变动会对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动产生重要的影响。那么价格机制是怎样来推动企业的科技创新的呢?价格既可以反映市场上创新产品供需力量的对比,还可以反映消费者对创新产品的偏好程度。当一项创新产品进入了市场之后,虽然产品价格偏高,但仍会有很多人争相购买此产品,说明该产品确实为人们带来了便利,这时企业的创新方向是正确的,企业就应该加大创新的力度,继续顺应市场。反之如果一个新的创新产品上市后价格已经接近了成本,但却仍然无人问津,就说明这个创新产品的成本过高或其创新诉求点有问题。市场是检验创新成功与否的最终场所,而价格则传递了顾客对创新的综合评价。
3.1.5 竞争机制
竞争机制是市场机制的关键机制,也是一种促进创新的机制,市场竞争越激烈,创新越有活力。民间团体和个人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下来并快速成长,就必须积极进取,大胆创新。市场竞争总是逼着企业不断创新,提高竞争力。市场上的产品都是技术含量越高的价格越贵,这说明技术的差别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产品价格的差别。很多企业或个人进行技术创新可能就是为了使自己的产品比竞争对手的产品多一点花样,多一点技术含量,以保证自己的产品能够更好的销售。市场都特别喜欢新发明和新技术,因为当一种技术抢先占领市场后,会培养人们使用它的习惯,这样可以迅速的占领市场。所以有了这种竞争意识企业都愿意自己研制新产品,不去重复别人已经掌握的技术,这就达到了科技创新的效果。
3.2 政府科技创新的制度安排
3.2.1 申请、审批、监督问责制度
我们之前说到产权私有化是市场制度正常运转的基础,但现实情况是政府的创新要素是无法私有化的。那么既然是以市场为导向来建立科技创新制度,就要采取另外的措施来使政府的创新资源得到最合理的配置。所以我们应该着手制定一种申请、审批、监督问责的制度。既然资源在政府的手中,政府就应该作为委托人,各类企业、科研机构、大学等作为代理人,政府把创新的资源交给代理人让他们来替自己进行配置[8]。代理人可以向政府申请资源,政府对代理人及其创新计划进行审批,从中找到最佳的资源配置方式,但同时必须还要配合有效的监督机制。
3.2.2 明确政府的责任主体地位
将创新资源投入到民间之后,政府还应该对这些创新项目负责任,因为这些要素的所有权还是属于政府的。目前,很多政府机构都只享受其权利,而不对自己的做法负责。政府应该做到权责分明,既然把创新要素投入到民间就要对这些资源的去向负责,企业、大学、科研机构利用政府的创新资源进行科学研发,政府就必须对整个研发过程进行监督,若研发失败必须要有相应的政府机构承担责任。这样以来,政府的监督职能才能真正的发挥出来,民间科研组织才不会掉以轻心,才能真正激发整个社会的科技创新能力。
4 结论
市场导向型科技创新体系的创立需要有效的政策支撑,本文分析了我国现有科技创新政策存在的问题,说明了市场导向型科技创新政策的基本特征,给出了市场导向型科技创新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明确了对政府创新要素及民间创新要素应该采取不同的科技创新政策。本文的研究对科技创新政策的构建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朱子宁.我国科技政策特征分析[J].科技论坛,2013(12):253-254,282.
[2]Teisman G, Klijn E H. Complexity theory and public management [J].Public Management Review, 2006(3):294.
[3]林颖,熊冬霞.论我国科技创新的问题与对策[J].管理观察,2013(31):146-147.
[4]林娜.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现状及对策建议[J].商场现代化,2008(28):78.
[5]郑贤铭.市场导向理论研究综述[J].科技管理研究,2010(10):107-109.
[6]胡伟.科技创新必須推进国家科技治理现代化[J].人民论坛,2016(17):24-25,159.
[7]李伟.关于国有产权管理若干问题的思考[J].中国总会计师,2008(4):23-25.
[8]阿儒涵,李晓轩.我国政府科技创新资源配置的问题分析——基于委托代理理论视角[J].科学学研究,2014(2):276-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