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维芳,刘欣慰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会计学院,上海,201620)
随着1996年美国审计准则公告第79号的实施,当客户会计处理与GAAP不一致而被审计师出具保留或否定意见时,SEC不允许客户披露财务报告,从而导致1996年之后美国证券市场的审计意见类型仅限于标准无保留、持续经营不确定或无法表示[1]。在美国背景的研究中,对审计意见关注较多的为持续经营不确定意见(Going Concern Uncertainty Opinion,以下简称GCO)[2]。而在中国A股市场,审计师可以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上市公司可以对外报告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财务报告,中国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的内容更加多样。2002—2016年间,1152个中国A股上市公司会计年度被出具带强调无保留审计意见,396个为保留意见,225个为无法表示意见。现有研究关注非标意见(MAO)或持续经营意见(GCO)对审计师变更、审计意见变通、监管处罚等审计师行为的影响,但缺乏对非标意见内容中提及事项的关注。本文以1773个非标意见为基础,采用内容分析方法,逐一识别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本文关注以下问题:第一,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数越多,下一年度是否越可能发生审计师变更?第二,当上一年度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越多,本年度审计师是否要求更高的审计费用?
本文的贡献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现有中文研究仅关注审计意见的类型,而实际上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存在较大差异,现有研究缺乏对非标意见内容的关注和分析。本文首次关注非标意见内容,识别导致非标意见的各个事项及其类型,有助于各相关主体理解非标意见的现状以及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第二,现有研究关注审计意见类型与审计师变更、审计意见购买的关系,尚未有研究关注非标意见内容对审计师行为的影响。本文将研究非标意见内容对审计师变更行为及审计收费的影响,支持非标意见内容具有经济后果的结论。
财务报告审计的最终产品是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是审计师执行审计工作的成果,审计意见是审计报告中的最重要部分,也是审计报告的差异所在。在美国背景的研究中,对审计意见关注较多的为GCO[2]。审计师出具GCO,审计师被诉讼和事后遭受大额财务处罚的可能性下降[3]。审计实践中带强调事项无保留意见也被认为是“差的审计报告”,与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统称为“非标意见”。
审计意见的决策有用性相关研究包括:(1)审计意见类型影响投资者对股票的估值。Dodd等发现保留意见对股票估值的影响有限[4]。Chen等以1995—1997年为样本期间,检验中国股票市场MAO对估值的影响,发现MAO带来负的市场反应,但带强调无保留和其他非标意见没有显著差异,违反会计准则与不违反会计准则的非标意见也没有显著差异[5]。Menon和Williams重新检验GCO是否具有信息含量,发现当GCO中包括借款无法获取和债务违约内容时,市场反应更加为负,而且多存在于机构持股比例较高的情况下,且之后机构持股比重下降[6]。(2)审计意见类型(内容)影响债权人的债务契约。李海燕、厉夫宁发现公司被出具非标意见后,债权人要求公司支付更高的借款利率[7]。Chen等检验了MAO在债务契约中的作用,他们将MAO区分为两类/四种,即不一致(会计变更、重述)和不充分(重大不确定性、持续经营)。与出具清洁审计意见之后的债务契约相比,出具MAO会导致更高的利息率、更少使用财务条款、更多使用通用条款、更小贷款规模、更多担保。此外,不同类型的MAO对债务契约的影响存在差异[8]。
非标意见与审计师行为的相关研究包括:(1)非标意见、审计师变更与审计意见购买。公司被出具非标意见之后,审计师变更的可能性增加[9-12],上市公司变更审计师可以实现审计意见购买[10],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变更为地方小所实现审计意见购买[11-12]。当不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时,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变更签字会计师实现审计意见购买[13]。(2)审计意见变通行为。当客户有盈余管理动机时,审计师更可能出具带解释说明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即存在审计意见变通[14]。由于审计师的审计意见变通行为增加了审计师的法律责任,因而出现了审计师出具非标意见反而越容易受到惩戒,且惩戒程度也越大的悖论[15]。
我国具备证券资格且能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数量由2002年的71家下降为2011年的50家,2013年降至40家后一直保持稳定。Francis等对42个国家(地区)的审计市场结构进行描述,得出在中国大陆地区由国际四大所审计的比重最低[16]。本文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披露的百强所排名(2002—2015年①这里没有包括2016年的统计数据,原因是中注协没有发布针对2016年的排名信息,故无法统计。),区分国际四大、国内十大所、其他证券所这三类不同的证券所,以业务收入来衡量市场份额。国际四大所的收入占比2002年为43.58%,2007年最高到61.07%,2015年该比重下降为30.72%。国内十大的市场份额,2002年仅有17.12%,该比重在2015年上升至45.33%。对于其他证券所,2002年占比最高为39.30%,该比重在2015年下降到23.95%。这组数据进一步支持中国审计市场集中度较低的结论。2002—2015年间共有2400家上市公司在下一年度发生审计师变更,占总样本的9.19%。不同类型的审计师变更均可能发生②由国际四大审计的上市公司客户下一年度发生审计师变更的数量为170家,其中有80家变更之后仍由其他国际四大所审计,59家变更之后由国内十大所审计,31家变更之后由其他所审计。由国内十大所审计的上市公司客户下一年度发生审计师变更的数量为966家,615家变更之后仍由国内十大所审计,54家由国际四大所审计,297家由其他所审计。由其他所审计的上市公司客户下一年度发生审计师变更的数量为1264家,537家变更之后仍由其他所审计,51家由国际四大所审计,676家由国内十大所审计。,审计市场面临较大程度的竞争,尤其是复杂程度不高的上市公司客户。
监管部门会将特定的审计意见类型与停牌、股利分配、暂停上市挂钩,对上市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证监发[2001]157号)第7条③如上市公司拒绝就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事项做出调整,或者调整后注册会计师认为其仍然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进而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后,立即对其股票实行停牌处理,并要求上市公司限期纠正。和第10条④如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利润产生影响,注册会计师估计了该事项对利润影响数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扣除上述审计意见的影响数,待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及其对利润的影响消除后再行分配;如果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当年不得进行利润分配。将停牌处理、股利分配与审计意见挂钩。现有研究没有发现市场能够区分不同类型的非标意见,无论哪种非标意见,市场都给予负面估值[5],且实际存在审计意见变通行为[14-15]。因此,当上市公司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无保留审计意见时,该公司也被认为是差的公司。很多研究不区分非标意见的类型,仅区分标准无保留和非标意见①实际中,审计师使用“带强调无保留意见”替代“非无保留意见”以减少客户的丢失[11]。与“非无保留意见”相比,CSRC和证券交易所对于“带强调无保留意见”采取相似的监管[17]。。现有研究关注审计意见类型,但缺乏对审计意见内容的关注②张俊瑞等[18-20]研究了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未决诉讼、大股东股权质押对审计师行为的影响,他们研究的关注点为审计意见的影响因素。。
当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时,上市公司希望少报告甚至不报告这些事项,审计师会权衡审计风险带来的成本与获取的审计客户准租,最终决定审计意见类型与审计意见事项。上市公司希望审计师尽可能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即便审计师出具非标意见,也希望审计师少报告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事项。当非标意见中提及的事项数越多,审计客户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冲突越大。从上市公司的角度,一方面他们有较强的动机通过变更事务所以改善审计意见[9-12];另一方面,中国审计市场存在较高的竞争且事务所变更的发生率较高,上市公司有能力及时寻找不同的会计师事务所以改善审计意见。因此,本文预期非标意见事项越多,上市公司在下一年度更可能变更审计师。综上,我们提出假说1。
假说1:非标意见事项越多,下一年度审计师变更的可能性越大。
在美国,绝大多数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Butler等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区分为两类/四种:不一致(会计变更、重述)和不充分(重大不确定性、持续经营)[21]。本文将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区分为三类:一是会计处理存在错报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二为立案调查或未决诉讼等;三为持续经营问题。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可能出现在两个位置:(1)审计报告中的“导致保留/否定/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2)审计报告中的“强调事项段”。根据我们的文本分析,无论在非标意见审计报告中的哪个位置,都出现了上述三类事项。中国上市公司存在审计意见变通,即以不严重的审计意见取代严重的审计意见[14]。第一,当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无保留审计意见且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数较多时,根据假说1的逻辑,非标意见事项越多,审计师下一年度发生变更的可能性增加。但当存在多个对财务报告使用者理解财务报告至关重要的事项时,审计师以不严重类型的审计意见替代严重类型审计意见的可能性越大。在这种情况下,出具带强调无保留审计意见更可能是审计师给予客户的让步,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冲突较小,审计师下一年度更不可能发生变更。结合冲突假说与审计意见变通假说,在带强调无保留审计意见下,披露的事项数不显著影响审计师的变更。第二,当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保留、否定、无法表示)且披露的事项越多时,审计客户与审计师之间的冲突越大,审计客户有动力变更审计师,从而审计师下一年度较可能发生变更。据此,本文提出假说2。
假说2:在带强调无保留审计意见下,非标意见事项数不显著影响下一年度的审计师变更。在非无保留意见下,非标意见事项越多,下一年度审计师变更的可能性越大。
审计费用包括审计成本、预期损失和正常利润[22]。当上一年度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较多时,本年度的审计师需要考虑上年度的各项非标意见事项在本年度是否消除或解决,这就会影响审计师的审计成本。而且上一年度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越多,意味着审计风险越大,审计师发生审计失败的可能性越大。对于“会计处理存在错报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事项,审计师需要考虑该事项对期初余额、期末余额的影响;对于“立案调查或未决诉讼”事项,审计师需要考虑该事项的进展,是否需要做出会计差错更正及对期初余额、期末余额的影响;对于“持续经营”事项,审计师需要评价本期持续经营的状况及管理层如何进行应对。因此,我们预期当上一年度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越多,本年度审计师会要求更高的审计费用,并提出假说3。
每班照护患者数对于生化血糖值与快速血糖值的差异性有所影响的认知,凸显患者与医护人员比例的重要性。尤其许多科室对于血糖相关疾病族群连续性血糖监测大多由快速血糖仪来执行,因此对两种数值差异性的认知,以及照护人力充足与否之间的关联性应有所加强。
假说3:上一年度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越多,审计师本年度会要求更高的审计费用。
本文研究所需的基础数据来自CSMAR的审计数据库。2002—2016年间共有1773个公司年度被出具非标意见(占6.05%),2002—2006年间非标意见比重较高,之后非标意见比重逐年下降。共有1152个公司年度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意见(占3.93%),共有396个公司年度被出具保留意见(占1.35%),共有225个公司年度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占0.77%)。
在审计师变更回归中,由于要使用下一年度数据判断审计师是否变更,故这里的回归样本区间为2002—2015年。在审计收费的回归中,需要使用上一年度数据,故样本区间为2003—2016年,考虑到跨境上市公司审计的异质性,审计收费回归样本不包括AB/ABH/AH类型的上市公司。
本文从两个方面衡量非标意见内容:一是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数(Num_item);二是非标意见事项的类型(X1—X6),非标事项段指出存在会计问题(X1)、非标事项段指出存在立案调查或未决诉讼(X2)、非标事项段提及存在持续经营问题(X3)、强调事项段指出存在会计问题(X4)、强调事项段指出存在立案调查或未决诉讼(X5)、强调事项段提及存在持续经营问题(X6)。本文主要因变量为:下一年度审计师是否变更(AFChange(t+1))、审计收费(Lnfees)。
本文采用模型(1)检验下一年度审计师是否变更(AFChange(t+1)),根据假说1,预期β3>0。参考以往研究[11,23],本文控制了影响审计师变更的事务所层面特征(AFTenure、Big4、Big10),上市公司层面的财务指标(ROA、Lnta、Sales、CFO、QR、Growth),上市公司的经营风险(Loss、Loss2、Loss3、NegEquity、Smasales、NegCFO、SmaQR①审计师在描述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通常会提及连续两(三)年亏损、资不抵债、现金流为负、流动资产低于流动负债、主营业务停滞等,故本文在研究设计中构造了相应的指标,用以反映上市公司的经营风险。),上市公司的所有权性质(CSOE、LSOE),上市公司的财务及监管风险(Punish),最后控制年度与行业哑变量。变量定义见表1②样本中,非标意见的比重为6.05%。为了控制极端值同时保留样本观测值的差异,在回归分析中,本文以所有公司年度为样本,对Num_item执行0.5%和99.5%的缩尾处理,对其他连续变量执行1%和99%的缩尾处理。。
本文在审计收费(Lnfees)回归中,采用模型(2),根据假说3,预期β1>0。参考以往研究[22,24],本文控制了影响审计收费的事务所层面的特征(Big4、Big10、AFChange、AFTenure、AFIndspe),上市公司层面的财务指标(Dopin_lag、Dopin、Lnta、Arta、Invta、QR、Lev、ROA、Loss、Age),上市公司的所有权性质(CSOE、LSOE),上市公司的财务风险(Punish),最后控制年度、行业、省份哑变量。所有的变量定义见表1。
表1 变量定义
表2为描述性统计结果。在下一年度审计师是否变更(AFChange(t+1))的回归中,共有23925个样本,其中非标意见样本数为1552。在这1552个非标意见中: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数(Num_item)的均值为1.520;非标事项段指出存在会计问题(X1=1)占比29.4%;非标事项段指出存在立案调查或未决诉讼(X2=1)占比3.8%;非标事项段提及存在持续经营问题(X3=1)占比13.5%;强调事项段指出存在会计问题(X4=1)占比18.2%;强调事项段指出存在立案调查或未决诉讼(X5=1)占比14.4%;强调事项段提及存在持续经营问题(X6=1)占比48.4%。
下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AFChange(t+1)=1)的比重为0.092。会计师事务所对客户的连续签字年限(AFTenur e)的中位数为5。由国际四大审计(Big4=1)的比重为0.055。由国内十大审计(Big10=1)的比重为0.466。会计年度为亏损(Loss=1)的比重为0.120。连续两年亏损(Loss2=1)的比重为0.036。连续三年亏损(Loss3=1)的比重为0.008。资不抵债(NegEquity=1)占0.020。经营活动现金流为负(NegCF O=1)占0.236。速动比率小于1(SmaQR=1)占0.555。中央国企(CSOE=1)占0.124。地方国企(LSOE=1)占0.412。上市公司会计年度之后因会计问题被监管部门处罚(Punish=1)占0.065。
我们采用模型(1)检验非标意见事项数(Num_item)与下一年度审计师变更(AFChange(t+1))的关系,结果见表3。第(1)列以2002—2015年间的所有A股上市公司年度为样本,Dopin1的回归系数为0.177(z=1.09),Dopin2的回归系数为0.546(z=2.46),Num_item的回归系数为0.329(z=3.60)。表明非标意见事项数越多,下一年度审计师越可能发生变更,与假说1一致。
假说2关注非标意见事项数(Num_item)对审计师变更的影响在不同审计意见下是否存在差异。第(2)列以带强调无保留审计意见为样本,Num_item的回归系数不显著区别于0。第(3)列以非无保留意见的公司为样本,Num_item的回归系数为0.726(z=5.23)。在带强调无保留审计意见下,非标意见事项越多,审计师以不严重的审计意见取代严重审计意见的可能性越大,即审计师变通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增加,审计师对客户“比较宽松”,非标意见事项并没有带来审计师变更可能性的增加。而在保留或无法表示审计意见下,非标意见事项越多,表明审计师与客户之间的冲突越大,审计师越可能发生变更,这与假说2一致。
表4检验了非标意见事项的类型对审计师变更的影响。第(1)列为带强调无保留审计意见的结果,X4、X5、X6的回归系数均不显著区别于0,表明在带强调无保留审计意见中,不同类型的事项均不会显著影响下一年度审计师变更的发生。第(2)列为非无保留意见的结果。非标事项段指出存在会计问题(X1)的回归系数为1.626(z=3.71);非标事项段指出存在立案调查或未决诉讼(X2)的回归系数为0.146(z=0.37);非标事项段提及存在持续经营问题(X3)的回归系数为0.495(z=1.50)。进一步检验回归系数是否存在差异:X1与X4、X1与X2、X1与X3的回归系数存在显著差异。结果表明,非标意见事项数越多,审计师下一年度越可能发生变更,这存在于非无保留意见而非带强调无保留审计意见中。在非无保留意见中,当非标事项段指出存在会计问题时,审计师更可能发生变更。
表2 描述性统计
表3 非标意见事项数与下一年度的审计师变更
表4 非标意见事项类型与下一年度的审计师变更
表5和表6检验非标意见内容对审计收费的影响。表5检验非标意见事项数对审计收费的影响。在全样本中,上一年度非标意见事项数(Num_item_lag)的回归系数为0.059,且在1%水平上显著区别于0,而Num_item的回归系数不显著区别于0。在上年度为非标意见的样本中,Num_item_lag的回归系数为0.064,且在1%水平上显著区别于0,而Num_item的回归系数不显著区别于0。与假说3一致,上一年度被出具非标意见中的事项数越多,本年度审计师要求的审计收费越高。当上一年度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较多时,本年度的审计师需要考虑上年度的各项非标意见事项在本年度是否消除或解决,会影响审计师的审计成本,进而影响审计费用。
表6检验非标意见事项类型对审计收费的影响。结果表明,上一年度非标事项段的各类事项或强调事项段提及存在持续经营问题时,审计师会要求更高的审计费用。相比强调事项段提及会计问题,当上一年度的非标事项段中提及该事项时,审计师会要求更高的审计收费溢价。相比强调事项段提及立案调查或未决诉讼时,当上一年度的非标事项段中提及该事项时,审计师会要求更高的审计收费溢价。
Panel 6非标意见事项类型与审计收费
1.非标意见事项与下一年度审计师变更的方向
假说1关注了非标意见事项对下一年度审计师变更与否的影响,那么非标意见事项是否影响审计师变更的方向?当下一年度事务所没有发生变更时,定义AFChange_type=0;当下一年度事务所变更且为小所时,定义AFChange_type=1;当下一年度事务所变更且为大所时,定义AFChange_type=2,采用Multi-Logit模型检验。
下面检验非标意见事项数与下一年度审计师变更方向的关系。表7的Panel 1以带强调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公司年度为样本,Num_item的回归系数均不显著区别于0,且两组不存在统计上的显著差异。表7的Panel 2以非无保留意见的公司年度为样本。Num_item的回归系数均为正,且两组系数在10%水平上存在显著差异。
下面检验非标意见事项类型与下一年度审计师变更方向的关系。表7的Panel 3以带强调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公司年度为样本。当强调事项段指出存在会计问题(X4)时,后任审计师较可能为小所,较不可能为大所,X4的回归系数在两组之间存在统计上的显著差异。表7的Panel 4以非无保留意见的公司年度为样本。非标事项段指出存在会计问题(X1),之后审计师变更为大所和小所的可能性均增加,组间差异不显著。非标事项提及存在立案调查或未决诉讼(X2),较可能变更为小所而非大所,且组间存在统计上的显著差异。研究结果表明,非无保留审计意见中提及的事项数越多,后任审计师越可能变更为小所。在带强调无保留审计意见中,当强调事项段指出存在会计问题时,后任审计师更可能为小所而非大所。在非无保留审计意见中,当非标事项段指出存在会计问题时,后任审计师更可能发生变更,但在变更方向上没有差异;当非标事项段存在立案调查或未决诉讼时,后任审计师更可能变更为小所而非大所。综合来看,大所和小所在客户选择上存在差异,大所较不可能承接高审计风险的客户。
2.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与非标意见内容的改善
当审计师发生变更之后,非标意见内容是否得以改善?本文以上一年度为非标意见的公司年度为样本,以非标意见事项的变化(⊿Num_item=Num_item-Num_item_lag)为因变量,检验审计师变更对非标意见事项数变化的影响,结果见表8。以上一年度为非标意见的公司年度为样本,AFChange的回归系数为-0.163,且在1%水平上显著区别于0。以上一年度为带强调无保留意见的公司年度为样本,AFChange的回归系数不显著区别于0。以上一年度为非无保留的公司年度为样本时,AFChange的回归系数为-0.151,且在10%水平上显著区别于0。研究结果表明,在非无保留审计意见下,非标意见事项数显著增加了审计师变更的可能性,且当审计师变更后审计意见事项数显著减少。
1.冲突假说的存在性检验
本文在提出研究假说时,预期非标意见事项越多,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冲突越大,从而下一年度审计师变更的可能性越大。但同时非标事项越多时,上市公司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或监管风险,会给审计师带来较大的审计风险,从而审计师可能基于审计风险的控制而选择辞退上市公司。那么冲突假说是否存在?
第一,以Punish=0为样本,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审计风险较低,较不可能为会计师事务所主动发起审计师变更的。结果如表9所示,Num_item的回归系数和主回归保持一致。当上市公司客户存在较低的监管风险且非标意见事项较多时,上市公司会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支持冲突假说的存在性。
第二,进一步将“上市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视为审计师变更,直接检验上市公司是否由于非标意见内容而改聘审计师。在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的聘请需要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我们对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性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进行分析,将以下类型视为上市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再续聘后改聘、否决后改聘、改聘,进一步检验非标意见内容对上市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影响,结果见表10①此处需要说明一下,作者之前整理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类型的样本区间为2004—2016年,“下一年度上市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数据区间为2003—2015,故此处的研究样本为2003—2015。。研究表明,非标意见内容中提及的事项越多,上市公司更可能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支持非标意见事项增加会计师事务所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冲突这一假说。
表7 非标意见内容与审计师的变更方向
Panel 3非标意见事项类型与下一年度的审计师变更方向(带强调无保留审计意见)
Panel 4非标意见事项类型与下一年度的审计师变更方向(非无保留意见)
本文采用上述两个检验支持“冲突假说”的存在,但并不意味着“风险规避假说”不存在,由于这两个假说的影响方向一致,在实证检验中我们很难对它们进行独立检验②进一步,我们以“续聘后改聘”这类审计师变更视为“审计师辞聘”,研究非标意见内容对审计师辞聘的影响。Num_item的回归系数为0.413(z=1.74),所以论文也无法排除“风险规避假说”不存在。。
2.控制内生性的影响
非标意见内容为外生变量,是审计师根据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重大错报、重大审计范围受限事项等确定。为了尽可能减少非标意见内容内生性对研究结论的可能影响,本文采用两阶段法:第一阶段,采用模型(3)预测非标意见事项数;第二阶段,以第一阶段的残差为主自变量执行第二阶段的回归。第二阶段的回归结果见表11,研究结论仍保持一致。
表8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与非标意见事项的变化⊿Num_item
审计意见是审计报告中非常重要的要素,审计意见类型可以区分为:标准无保留、带强调无保留、保留、无法表示和否定意见这五类,或标准无保留和非标准无保留意见这两类。现有研究关注审计意见类型的经济后果,而实际上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存在较大差异,现有研究缺乏对非标意见内容的关注和分析。本文首次关注非标意见内容,识别导致非标意见的各个事项及其类型。本文将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区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会计处理存在问题、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第二类为未决诉讼、立案调查等;第三类为持续经营。在带强调无保留意见中,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数平均为1.25;在保留意见中,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数平均为2.19;在无法表示意见中,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数平均为3.05。本文提出了一个新的研究视角,首次关注导致非标意见的内容,增加了对非标意见内容的关注和了解,结论支持非标意见内容会对审计师的变更行为与审计收费产生影响。
本文通过检验非标意见内容与下一年度审计师变更的关系发现,非标意见事项数越多,审计师下一年度越可能发生变更,这存在于非无保留意见而非带强调无保留审计意见中。在非无保留意见中,当非标事项段指出存在会计问题时,审计师更可能发生变更。本文通过检验非标意见内容与审计收费的关系,发现当上一年度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越多,本年度的审计师需要考虑上年度的各项非标意见事项在本年度是否消除或解决,会影响审计师的审计成本,进而影响审计师要求的审计费用。上一年度被出具非标意见中的事项数越多,本年度审计师要求的审计收费越高。进一步研究表明,上一年度非无保留审计意见中提及的各类事项以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意见提及持续经营问题,审计师均可以要求更高的审计费用。本文进一步区分后任审计师的变更方向后发现,非无保留审计意见中提及的事项数越多,后任审计师更越可能变更为小所。在带强调无保留审计意见中,当强调事项段指出存在会计问题时后任审计师更不可能变更为大所。在非无保留审计意见中,当非标事项段指出存在会计问题时,后任审计师更可能变更,但在变更方向上没有差异。当非标事项段指出存在立案调查或未决诉讼时,后任审计师更可能变更为小所而非大所。进一步发现当审计师变更后,非标意见事项数显著减少。
表9 排除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规避假说(以Punish=0为样本)
表10 以上市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来衡量审计师变更
表11 两阶段法回归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