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长淑
(长寿区八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重庆 401225)
产妇的产后出血是一种妇产科中产妇分娩的常见并发症,是造成分娩期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严重威胁着产妇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而导致分娩期产妇产后出血的主要原因包括子宫收缩乏力、软产道开裂、胎盘挤压及凝血功能失效等。所以对产妇进行止血治疗对保证产妇的生命安全以及提高产妇的预后效果具有重要意义[1]。
随机选取妇产科收治的90例产妇作为观察对象,所有产妇均于2012年12月—2014年1月间入院生产,将所有产妇平均分为两组(观察组与对照组),每组45例产妇,设定给予对照组产妇接受缩宫素注射治疗;设定观察组患者在缩宫素注射治疗的基础上联合卡孕栓治疗;将参与本次研究产妇的年龄、孕周、孕次等临床基本资料进行对比,其数据性差异无一般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P>0.05)。
对照组产妇在胎儿分娩结束后立即对其进行缩宫素推注或静脉滴注,剂量为20u,观察组产妇缩宫素治疗方法与对照组相同,在此基础上由护理人员戴无菌手套将1mg卡孕栓置入产后产妇阴道前壁,待卡孕栓完全溶解后移出手指。
药物治疗后同时对两组产妇进行针对性护理,产后是产妇出血症状出现的高发期,因此该阶段应对产妇进行定期监护,并间隔30min对产妇进行1次宫底按摩,并观察患者的血压、脉搏、呼吸情况是否正常,膀胱是否充盈,是否有阴道出血症状,如产妇出现异常应及时向主治医生报道并对其采取一定急救措施,在产妇术后休养期间应多与其进行交流,并向指导产妇新生儿的护理、喂养知识,使产妇心情放松愉悦,避免其因产后抑郁、紧张、身体过度疲劳而导致出血症状发生。
观察两组产妇产后出血情况及出血量指标。其中产后出血判定标准:产后2h内产妇的出血量大于400ml,或产后24h内产妇的出血量大于500ml;产后出血量的计算方法[2]:产前将产妇行剖宫产或正常顺产分娩的纱布、被单、铺巾以及专用护垫进行集中称重,在产时胎儿分娩后立即将带有刻度的接血盆置入产妇臂下,依次对产妇产时的出血量进行收集,并在产后阴道用专用收纸垫对血量进行收集,对其称重,所得重量减去专用纸垫自身的重量,再通过血液比重进行换算以确定缺血量,最后将所得血量进行累加即出血量指标。
利用SPSS20.0软件对本次实验记录的数据信息进行分析,计量资料检验值为t,表示为均值±标准差,P<0.05代表其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观察组产妇第三产程时间、产时出血量、产后出血量以及产后24h出血总量均显著低于对照组产妇(P<0.05),见表1。
表1 两组两组产后出血情况对比(±s)
表1 两组两组产后出血情况对比(±s)
组别 n 第三产程时间(min)产时出血量(ml)产后出血量(ml)产后24h出血总量(ml)观察组 45 6.2±3.1 180.0±26.1110.0±29.4 290.0±54.4对照组 45 11.6±3.5 220.0±36.3160.0±35.9 360.0±66.1 t - 9.3116 7.2131 8.6874 7.8011 P - <0.05 <0.05 <0.05 <0.05
观察组患者在用药前的心率、血压指标与用药后相比无显著差异(P>0.05),见表2。
表2 观察组产妇治疗前后心率及血压变化情况对比(±s)
表2 观察组产妇治疗前后心率及血压变化情况对比(±s)
用药时期 n 心率(次/min) 收缩压(mmHg) 舒张压(mmHg)用药后 45 79.0±10.0 118.00±14.87 77.60±9.2用药前 45 77.0±7.0 120.00±10.15 75.70±8.8 t- 1.3209 0.8956 1.2032 P- 0.1889 0.3721 0.2311
卡孕栓为一种是以卡前列酯与脂肪酸甘油酯混合为基质的栓剂,在临床广泛用于因子宫收缩乏力而导致的产后出血治疗,其作用机理是利用天然前列腺素F2a衍生的卡前列酸对子宫收缩能力进行恢复及增强,进而发挥其高效的止血效果;同时,缩宫素作为一种肽类激素能够迅速软化游离于产妇血液中的宫颈,对子宫内压及张力进行有效促进,并对产妇自身的子宫自发收缩能力进行激活,对子宫收缩乏力症状以及产妇的产后出血具有重要的预防效果[3]。结合根据本次实验结果:观察组产妇第三产程时间、产时出血量、产后出血量以及产后24h出血总量均显著低于对照组产妇,观察组患者在用药前的心率、血压指标与用药后相比无显著差异(P>0.05)。
综上,临床对产后出血产妇行缩宫素联合卡孕栓治疗,可有效预防产后出血,且用药安全性高,产妇术后不良反应发生率低,值得临床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