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梦怡[宝鸡文理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陕西 宝鸡 721013]
孔乙己作为鲁迅笔下的一个经典人物,他的身上体现了很多旧时代的人物性格与特点,自《孔乙己》被选入初中语文教材以来,人们对它的解读经久不衰。许多中学语文名师都对《孔乙己》进行了文本解读,例如余映潮老师就从孔乙己的“手”出发,通过对孔乙己“手”的用途分析,让学生感受旧社会知识分子的悲惨命运。还有“孔乙己与酒”“孔乙己与偷”“孔乙己与笑”,等等,解读角度可谓数不胜数。而孔乙己身上的伤痕也出现多次,这些伤痕不仅反映了他的性格特点,也隐隐地揭示出孔乙己最后的命运归宿,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和文本解读价值。
“伤疤”这一意象在鲁迅小说中经常出现,如《祝福》中祥林嫂额头的伤疤、《故事新编》中《铸剑》里国王头骨上的伤疤,又如《高老夫子》中的高老夫子左眉棱上的伤疤。而在《孔乙己》中,也同样出现了“伤疤”这一意象。
(一)对孔乙己伤疤的描写
关于孔乙己伤痕的描写大致上一共出现了四处,分别出现在孔乙己出场时对孔乙己的介绍、酒客们对孔乙己脸上伤疤的嘲笑、中秋前“我”与掌柜的以及中秋过后孔乙己出现在咸亨酒馆与掌柜的对话。鲁迅对孔乙己身上伤疤的描写没有用过多的语言来直白描绘,文中出现的“伤疤”要么是简单的叙述,如“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要么是通过他人之间的对话以获取他受伤的信息,如其他酒客看到孔乙己对他说:“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但是越是简单的语言,内涵是越丰富的。鲁迅用寥寥数语刻画出了一个经常挨打的可怜人形象。
(二)导致伤疤产生的人
伤疤不是无缘无故出现的,从孔乙己出场时的外貌描写就可以知道他这些伤疤不是偶尔出现而是经常存在的。究竟是谁打了孔乙己?其实在文中出现的四次对孔乙己伤疤的描写中都有提到使这些伤疤产生的人,第一次出现的“新添的伤疤”是何家打的,而后面两次对伤疤的描写都是因为丁举人。关于何家,鲁迅只字未提。而对于丁举人这个在肉体和精神上都对孔乙己残害并给予他最后致命一击的罪魁祸首,鲁迅采用虚写,借助掌柜和酒客的对话对其做了侧面交代。丁举人始终处于幕后,文中没有他的外貌、语言等描写,虽然他没有露面但我们仍然能感受到他的凶残狠毒。从“丁举人”这个称呼我们可以知道他与孔乙己一样,都是沿着封建科举制度的阶梯向上爬的读书人,但与孔乙己不同的是丁举人成功“上岸”,而孔乙己滑落到了社会的最底层。丁举人爬上去后摇身一变成为统治阶级的爪牙和帮凶,他对自己的同类没有丝毫的怜悯之心,还利用封建权力对底层人民横加摧残,这其中就包含了孔乙己。当孔乙己写了“服辩”之后,丁举人仍然将他打了大半夜,后来再打折了腿,最后造成其身体残废,默默离开人世。
丁举人与孔乙己形成鲜明对比,鲁迅通过虚写的方法不仅揭露了丁举人的冷酷凶残,也尖锐地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的本质和罪恶:培养残酷的统治者。
鲁迅运用细节描写刻画出了一个个在病态社会中的生活的不幸者,如孔乙己、祥林嫂等。而身上的伤疤则代表了他们的悲惨命运,也是他人嘲笑的对象。鲁迅描写伤疤既写出了人物的悲惨遭遇和性格特征,又通过人物与伤疤的各方关系深刻反映了造成人物悲剧的社会根源,可谓是一箭双雕。
(一)以伤疤揭示人物性格
孔乙己有善良的一面。他虽然贫穷,下酒菜只能吃得起茴香豆,可依然能把自己仅有的一碟茴香豆分给孩子们吃;他是读书人不会营生,为了讨口饭吃他替人家抄书;他的品行比咸亨酒店里其他的酒客都要好,从不拖欠酒钱,即使没有现钱但不出一个月也一定能还清。但孔乙己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骨子里对封建统治坚信不疑,故步自封而不自知。小说中提到孔乙己是咸亨酒店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长衫是清朝时期汉人根据清政府的规定而将长袍改良的男子服饰,它代表着富裕的上层人士或有文化的人。孔乙己生活的年代清朝政府已被推翻,普通人们的服饰早已革新换上了短衫,但他自认为是文化人是社会的上层人士,所以他穿长衫,说话是“之乎者也”,还教别人“茴”字怎么写,以显示自己读书人身份的优越性。但事实上他是因为穷困潦倒连喝酒都只能站着的人,给酒钱也是一个一个地“排”出九文大钱。所以当偷何家的书而被打,别人看到他的伤疤而揭穿他的时候,他狡辩说不是偷而是“窃”,还说“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他认为别人玷污了他所谓的清白,就连还酒钱也有可能是因为觉得自己的名字写在黑板上太丢人。从孔乙己的话语和动作中我们不难看出孔乙己是一个虚荣、好吃懒做、思想迂腐的人,一方面他被自己的迂腐的思想所麻痹,一方面在生活中又确实没有社会地位,过得贫苦。
因此,孔乙己是一个在精神上有着病态的矛盾的人,他之所以有满身的伤疤,除去社会环境因素外,与他本人的性格是分不开的。他脸上皱纹间夹杂着的伤疤和被打折的腿是孔乙己挨打后留下的肉体痕迹,更是他内心的屈辱痕迹。他的伤疤揭示了孔乙己这一类旧社会知识分子的迂腐和爱慕虚荣,他身上有读书人的清高却没用到正确的地方。他本可以靠自己的一手好字给人家抄书维持生计,但放不下“文人的尊严”反而偷了人家的笔和纸跑了,久而久之令自己的诚信度直降为零。后来“偷”变为他的一种习惯,成为他伤疤产生的主要因素。当他为了维持着自己那点读书人的面子,试图将“偷”变为“窃”,通过偷换观念来为自己开脱时,他的尊严和面子早已被自己践踏,而这一身的疮痍也最终导致他离开人世。
鲁迅清楚地看到旧社会知识分子身上的病态精神弱点,所以他用“伤疤”这一意象深刻地体现出孔乙己这一类旧知识分子迂腐、虚荣等人物性格,且一针见血地扎进人的内心,以求唤醒当时的国人。
(二)以伤疤折射社会本质
凸显“国民劣根性”是鲁迅作品中的一个重要特点。当时的中国正处于黑暗时期,封建社会的封建文化气息腐蚀着每一个人,国民们封建而落后的传统思想根深蒂固,整个国家处处弥漫着冷漠、无情等国民的“劣根性”。在叙事艺术的创作过程中,塑造“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这一点极其重要。朱光潜认为:“环境既是‘环绕着书中人物而促使他们行动的’,环境既不是典型的,人物也就不可能是典型的了。”也就是说所谓典型环境必须要反映或符合历史发展的真实情况,只有处于这种特定的情境中,典型人物的性格才会起作用,作品中的人物性格才会形成。孔乙己是社会最底层的人,他穷困潦倒却又自命清高、爱慕虚荣,造成他这种性格的原因除了他自身旧知识分子的“劣根性”,还有整体的社会环境。
《孔乙己》发表于1919 年五四运动前夕,封建残余势力和根深蒂固的封建文化依旧毒害着广大国民。这样一个由金钱和权力统治的社会,把人分成三六九等,并赋予了所谓的上流阶层的绝对权力,他们随意践踏底层人民的生命,如丁举人。在丁举人的认知中,孔乙己本身的底层身份加上他“偷”的行为理所当然应被打,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孔乙己失去了作为一个“人”的基本权利也实在可悲。除去上流阶层的残酷与暴力,还有那些普通阶层的旁观者,这些人被鲁迅称为“看客”。这些人冷漠、无情,对待弱者不是关心而是嘲笑。
小说中酒客们和掌柜的都用了一个字来解释孔乙己为什么会有伤,那就是“偷”。酒客调侃孔乙己脸上有伤疤是因为“偷”,掌柜的和其他酒客聊孔乙己被打断了腿是因为“偷”到了丁举人家的东西,揭开了孔乙己的内心伤疤。
如果说丁举人是导致孔乙己死亡的主凶,那么那些嘲笑他的看客们就是从犯。他们明知道孔乙己挨了打,却没有一个人去询问关心他的伤情,而是站在一旁嘲笑他活该。掌柜的取笑孔乙己因“偷”而挨打,孔乙己先说了“不要取笑”,这是想保留自己的面子也是一种默认服软,因为被丁举人打折腿这件事已经使他的内心产生了不可缝合的伤疤,此时的孔乙己已经将自己所坚持的自尊、清白抛之脑后,他只想乞求能让自己活下去的一口气而已。可周围的酒客们变本加厉地讽刺他,直白的话语如盐粒般洒在他内心的伤疤上,成为压死他的最后一根稻草。
“讽刺”而“不很显露”,这就是鲁迅追求的“大家的作风”。鲁迅借写孔乙己的伤疤侧面讽刺了这些“吃人血”的看客们,将病态社会扭曲的人性暴露于大众之中,用伤疤展现封建社会的残暴和对国民心灵的残害,以反映当时人们对弱者的冷血无情的普遍性,实现通过民族自省的方式达到自救。
中国传统史传文学讲究重复修辞,就是通过对某一意象、细节或某一语言的重复出现来暗示和渲染某种效果。如《史记》的《项羽本纪》就用了多个“莫敢”,如“一府中皆慑服,莫敢起”,“诸侯军救巨鹿下者十余壁,莫敢纵兵”,“诸侯将入辕门,无不膝行而前,莫敢仰视”等来凸显项羽英勇刚烈的英雄形象。而在巨鹿之战中,作者司马迁又运用了“破”“大破之”“再破之”等重复性的词语,渲染了紧张的战争氛围。鲁迅正是把这种重复修辞的手法作为一种叙事方法,对孔乙己的伤疤进行重复叙事,不但提高了表达的艺术效果,还起到帮助升华主题的作用。
(一)重复回忆以强化表达效果
回忆是重复叙事的表现形式之一,通过对过去的重现,对印象深刻的经历或所见所闻重提,达到强化文章内涵的表达效果。鲁迅在《孔乙己》中围绕孔乙己的伤疤进行多次重复叙述,刻画了一个深受封建科举制度迫害的虚荣迂腐的人物形象。值得注意的是,文中所有关于孔乙己的内容均不是由孔乙己自身在现场直接表现出来的,而是通过咸亨酒店中其他人物的话语和回忆而展现的。《孔乙己》的叙事视角是店中十二岁的小伙计,故事就是从小伙计回忆孔乙己这个人开始的。文中一直对孔乙己的伤疤进行回忆性的重复,比如酒客们对孔乙己的讽刺:“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而这些讽刺无一不提孔乙己“偷”的行为和他的伤疤。但每一次回忆重复的角度都各有不同,如关于他矛盾的品性是由酒店其他人对他以往种种举动的回忆而体现,他的伤疤来历则是通过酒客和掌柜的等人根据孔乙己之前挨打的回忆及从重复的话语而表现出来的。鲁迅利用小伙计和酒客以及掌柜的等旁人对孔乙己因偷东西挨打而产生的伤疤进行一次又一次的回忆,使孔乙己的形象和他挨打的场景反复再现,不仅强化了孔乙己的人物性格,更强调了“伤疤”这一意象作为线索在全文中的重要作用。王德威在《一九四九:伤痕书写与国家文学》中写道:“只要伤疤的痕迹存在,人们就会记起暴力的曾经发生。隐含在伤痕里的是一项肉体证据,指向身体才能遭受的侵害,指向时间的流程,也指向一个矛盾的欲望——一方面想要抹销,一方面却又一再重访暴力的现场。在检视个体的伤痕的同时,记忆被唤醒,一个隐含的叙事于焉成形。”重复本身就是一种强调,《孔乙己》中回忆和话语的重复使伤疤不断出现在读者眼前并形成一种固定的旋律,不但渲染了文章的审美效果,更达到让读者在阅读中看到伤疤就能想起孔乙己这个人物、想起酒客们“看客心理”的目的,将鲁迅对封建科举制和国人麻木病态心理的批判讽刺效果得以加强并升华。(二)回环呼应以连缀情节结构
《孔乙己》发生在咸亨酒店内,关于孔乙己的辛酸人生本可以进行详细叙述,但鲁迅却将这个人的一生压缩简化为在一个背景下的四个故事片段来完成。从孔乙己的第一次出场脸上的“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到最后孔乙己因被丁举人打折腿而丧失生命,“伤疤”的重复在整个作品中的地位是举足轻重的,它支撑起了全文的结构并带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从孔乙己的脸上和身上我们知道伤疤是因为他偷了东西,而中秋节这一时间的转换则让读者知道了孔乙己为什么要去偷以及他的最终结局。孔乙己的伤疤是因为他偷了东西,而他偷东西是因为自己穷困潦倒,而穷困潦倒的原因更是因为自己那封建虚荣的性格。文中四次对伤疤的重复描写形成了情节的前后呼应,使文章的情节发展环环相扣,也增强了一定的节奏感。而反复出现的“伤疤”更是在这种回环呼应中渲染出当时封建冷漠的社会环境,表现出作者对这种“吃人血”的社会的无情揭露和控诉,以及对深受封建文化教育的虚荣迂腐的旧知识分子的批判与讽刺。“伤疤”是《孔乙己》中折射人物性格和社会现实的镜子,是一种独特的社会印记。到今天我们依然能从“伤疤”读出鲁迅创作时的温度。鲁迅通过自己的主观艺术加工,赋予了“伤疤”丰富的现实内涵,并将“伤疤”作为《孔乙己》这篇小说的线索,通过伤疤的产生原因、象征的意义等隐晦地向大众传达封建社会的病态,也将自己内心唤醒国民的人道主义精神对社会的观照展现得淋漓尽致。
①朱光潜:《谈美书简》,中华书局2018年版,第114页。
② 孙绍振:《无人悲哀的死亡——读〈孔乙己〉》,《语文学习》2007年第11期。
③王德威:《一九四九:伤痕书写与国家文学》,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2008年版,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