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益君
《西游记》第68回中,唐僧师徒四人途经朱紫国,适逢国王张榜求医,孙悟空毛遂自荐,揭皇榜欲为国王治病,却引来唐僧的埋怨,悟空回道:“就是医死了他,也只得问个庸医杀人的罪名,也不该死。”孙悟空的这一说法是确有依据,还是信口开河?
唐僧取经的故事背景是唐代,当时法律规定:医生如果乱开药方,借治病骗取钱财,以盗罪论处;医生如果因学艺不精或疏忽大意导致患者死亡,要处以两年半的徒刑;如果故意开错药,那么性质就不同了,以故意杀人的罪名论处,即便没伤人,也要处以杖六十。
可见,排除故意开错药方的极端个案,在一般情况下,医生诊疗失误导致病人死亡,并不需要“偿命”,即便有骗钱的动机也罪不至死。
当然,众所周知,《西游记》是明代的作品,小说中的诸般情节安排与其说反映了唐代的史实,不如说是明代社会制度和世俗生活的折射。而在制裁庸医这个问题上,明代的律法是这么规定的:医生如果不是故意,那么,只有在造成患者死亡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而且只算过失杀人。这样规定一方面体现了对业务生疏、粗枝大叶之医者的惩戒,另一方面也是对苦主之家的经济抚慰。
由此可知,庸医害人无论在唐代还是明代的确都够不上死罪,这也是孙悟空有恃无恐的重要原因。不过这只是就一般情况而言,如果医治对象为天潢贵胄,还会这么宽容吗?
弘治十八年(1505年)四月,明孝宗在祷雨斋戒时偶感风寒,主管太医院的太监张瑜和太医院院判刘文泰没有遵循既定的诊治程序,并且存在严重的用药不当。孝宗崩后,御史言官交章弹劾用药失误的医官,一定要判处死刑。臣僚们的逻辑是,庸医杀人罪不至死是针对凡人,若受害的是天子,岂能与凡人同等对待?好在后来刘文泰并未被执行死刑,而是被流放广西戍守。
明世宗为求长生,长期服用方士王金等人炼就的“仙丹”,导致慢性中毒。世宗驾崩后,新皇帝将王金等人统统下狱,最后下旨“监候处决”。
以上两案,被判重刑的被告未免心有不甘,可也不算最惨的。咸通十年(869年),唐懿宗长女同昌公主薨,懿宗痛悼不已,怒火无处发泄,遂杀医官二十余人,收其亲族三百余人系狱。据史书记载,这桩医案很可能是一桩冤案,然而在帝制时代,伴君如伴虎,既然选择当御医,就要做好最坏的心理准备。
当然也并非没有轻判的例子。淳熙十四年(1187年),太上皇赵构吃了一碗馄饨后觉得胸闷咳嗽,吃了太医王泾开的药后更加严重了,甚至已经病危。宋孝宗震怒之下要处死王泾,在太后的苦谏之下,王泾得以免去死刑,减为黥流,杖脊朝天门。
元世祖时,伯撒王妃得了眼病,医者施以针灸,结果竞导致王妃失明。世祖大怒,扬言要杀掉医者,后在御医的劝谏下才作罢。
回到孙悟空治病这一案,患者乃一国之君,虽不比大唐天子,也是千金之軀,怎容江湖庸医乱治?若因此而不治,以朱紫国之律法,恐怕唐僧师徒也难逃严刑。如此讲来,孙悟空的卸责之辞又不尽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