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活着》的叙事学解读

2019-07-12 10:46张怡绍兴文理学院文学院浙江绍兴312000
名作欣赏 2019年9期
关键词:福贵第一人称叙述者

⊙张怡[绍兴文理学院文学院, 浙江 绍兴 312000]

余华是20世纪80年代“先锋派”小说的后期代表作家,而1992年发表的《活着》体现出了余华对现实主义倾向的转弯,这部小说中的写作仍然是一种生存探索,却增加了一丝温情与暖意:福贵的一生是悲哀的、令人肃然的,但是老人身上的那股坚强之气却也是最熠熠生辉的。与此同时,除了福贵这一主人公形象的成功塑造之外,小说的叙事角度、时间等都别出心裁,反映出余华在叙事手法上的探寻与发展。而余华的“冷静的笔调”在其叙事风格中也展露无遗,并且摆脱了先锋文学对于形式的执着追求,而注入情感要素,使得小说有血有肉,比其之前的先锋文学作品更具感染力。本文主要从经典叙事学的角度对《活着》进行具体的分析。

一、叙事线角度

《活着》在叙事方面最大的特点就是双层叙事线。作者设定了两个完全不相干的叙述者,这两个叙述者就像两条十字相交的直线,从未相逢,却在某年某天的那个下午巧妙地相遇,并且一起度过了一个美好的下午与夜晚,然后分道扬镳,重复着自己之前的生活,只是会在回忆的时候想起:“噢!我曾经遇到过这样一个老人(年轻人)。”这种叙事模式与法国米克·巴尔在《叙述学:叙事理论导论》中提到的主要文本与插入文本的关系类似,但是仍有所区别,本文是以叙事线来对其进行分析。

小说中最先出场的是“我”——采风人。“我”一上场便是介绍自己的年纪(比现在年轻十岁)、工作(去乡间收集民歌)以及爱好等,让读者产生一个先入为主的念头:采风人就是本篇小说的主人公。但是,笔锋一转:“这位老人后来和我一起坐在了那棵茂盛的树下,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他向我讲述了自己。”接下去,就是以老人——徐福贵的视角讲述他这一生的故事。罗钢在《叙事学导论》中提到:“第一人称叙事所表现的一切都与叙述者有一种生命本体上的联系,因此这种叙述便必然具有一种性格化的意义,它是超乎于叙事本身提供的内容之外的。”作者安排徐福贵亲自讲述他的一生恰是如此,生活的苦痛在老福贵口中是那么的轻描淡写,但是语气的轻松掩盖不了福贵内心的伤痛与孤寂,也侧面烘托出福贵乐观豁达的人生观。余华在日文版自序中谈到“生活与幸存之间的区别”时说道:“对《活着》而言,生活是一个人对自己经历的感受,而幸存往往是旁观者对别人经历的看法。《活着》中的福贵虽然历经苦难,但是他是在讲述自己的故事。我用的是第一人称的叙述,福贵的讲述里不需要别人的看法,只需要他自己的感受。”

采风人的存在,一是引出徐福贵的故事,二是从旁观者的角度冷静地阐释老人的形象。在福贵的叙述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坚强的硬汉,但是在采风人的视角中:“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到——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福贵终究还是老了,身边只留下一头老黄牛相伴。采风人与福贵这两种截然相反的视角出现在统一文本中,交叉对比更能体现福贵身上坚定、淳朴的特质,突出文章的主旨。

这样的十字双层叙事线使得小说出现两个主人公:采风人率先出场,抛砖引玉,引出小说的主要故事情节主人公——徐福贵;而福贵则是另一条叙事线的主人公,也是采用第一人称叙事。第一人称叙述者由于亲身经历种种事件,目睹事件的发生以及结果,不仅使小说真实性提高,同时也促进了人物形象的塑造,打造了一个有血有肉的、具有高度真实性的主人公。

二、叙事频率角度

叙事频率讨论的是事件在故事中出现的次数与它在文本中出现次数的比例。在《活着》中,采风人“我”的出现频率并不高,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每次出场都是恰到好处。

在《活着》中,“我”作为一个采风人共出现六次,其中除了第一次介绍自己是一个民歌的采风人占据五页篇幅之外,其他时间采风人出现的篇幅都只有一两页,大多数时间只是作为福贵的聆听者的角色出现。采风人“我”碰到福贵时,年纪不大,小说并没有给出具体的岁数,只是以“我比现在年轻十岁的时候”“这位比现在年轻十岁的我”这些语句来介绍,但是,读者也可以在其第一次的自我介绍中猜出,这应该是一个十八九岁的小哥儿。小说的巧妙之处恰恰也在于余华并没有明确指出“我”就是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而是通过情节的展开,从“我”跟村人的日常交流对话以及“我”的一些小趣事儿中慢慢显露出“我”的年纪。

同时,“我”是以一种回忆的口吻来讲述这段与福贵萍水相逢的故事,在情节构成上与老福贵的深沉回忆相呼应。余华设计这样一个收集民间歌谣的“我”对于小说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吗?这对于整个小说的叙事节奏又有什么重要意义呢?首先,余华在中文自序中说道:“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地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现实中余华是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中老黑奴的故事,而小说中“我”是在采集民歌的过程中听到了老福贵在赶牛时唱的“旧日的歌谣”,两个故事虽然在时间地点人物上毫无一致性,但是两位主人公的品性是相同的:面对生命中层出不穷的厄运,面对人生的起起落落,仍然抱着积极乐观的心态,坚强地活下去。所以,作者设置这样一个倾听者,是为了引出小说的真正主人公——福贵。第二,“我”——采风人的不断出现,将老福贵的完整回忆打断,使整个小说的叙事节奏控制得很好。同时,“我”的每次出现也都表明一段灾难的开始与结束。看到“我”的出现,读者能立马知道这段故事告一段落了,可以稍息片刻了。第一次“中场休息”,家珍被丈人接回去,福贵第一次(除去父亲是病逝之外)失去了至亲;第二次,福贵离家回来,一家人终于团聚;第三次,有庆因为救县长妻子,抽血过多而死;第四次,福贵的女儿凤霞和相伴多年的妻子家珍也离开了人世。至此,世界只剩下福贵一个人了。采风人“我”在小说中出现的频率不高,却起着中轴线的作用,将福贵的故事整体串联起来,并控制着小说叙事的节奏。

三、叙事聚焦角度

普林斯《叙述学词典》中,聚焦是指“表现被叙述情境与事件的视角;据此,感知或认知的立场得到表达”。在整篇小说中,贯穿始终的是两个主人公,这两个主人公在各自的时间线中以第一人称视角即内部聚焦形式讲述。第一人称叙事所表现的一切与叙述者紧密相关,生动体现叙述者的性格特点,它超乎叙事本身提供的内容。采风人“我”的描述便带有十八九岁少年的特点,与当时已经迟暮的老福贵截然不同,有一种青春洋溢的气息;而老福贵在讲述故事的时候,语言朴实,乡间俚语中不时跳出些文绉绉的话语,符合他读过几年私塾的经历。同时,随着福贵的年纪越来越大,他的生活愈加艰辛,经历越发凄惨。福贵的话语也更加淳朴,形象的比喻修辞减少,更多的是对人物事件的白描。

全知视角的叙事开头往往是平易简单的,就像一篇真实事件的报道。在一开始,叙述者通常要以某种方式显示自己的存在,甚至自报家门,公开表明自己的身份。同时,他还要交代一些背景知识,如时间、地点、人物等,以帮助读者理解即将展开的故事。但是,在余华的《活着》中,“我”——采风人是以第一人称叙述者出现,担任全知视角的角色,使小说的色彩更具个性化与多元化。随后的叙述却镜头一转,转向了福贵视角,这种叠加的叙事视角新鲜生动,就像俄罗斯套娃一样,一个里面还藏着一个,使读者产生极大的兴趣,对福贵接下去的故事充满好奇。并且,故事其实是由福贵这个亲历者讲出,更带有“一种性格化的意义”,“叙事所表现的一切都与叙述者有种生命本体上的联系”。因此,读者能深切地体会到福贵生命的艰难以及福贵的坚强乐观,认识到余华塑造福贵这样一个老农形象的重要性。

四、结语

别人眼中的自己与自己眼中的自己,虽都是同一人,但身份视角、叙述方式的不同,便会产生不同的结果。余华的《活着》便是一部将叙事精神以及艺术创新发挥到极致的小说,双主人公、双层叙事线、交叉叙事,却又井然有序,叙事频率详略得当,矛盾冲突张弛有度。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便是《活着》最大的呐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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