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
5月13日,据央行网站消息,央行发布《关于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通知》:支持试验区内企业注册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探索扩大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鼓励试验区内企业通过注册发行定向工具、资产支持票据等不同品种的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增加融资额度,丰富企业融资渠道。
公开市场到期9930亿建议央行采取对冲措施
在5月份的最后一周,央行从5月27日至5月30日,连续四天开展逆回购。
具体来看,5月27日—5月30日,四天逆回购操作的中标利率均为2.55%,与此同时,在5月28日及5月29日分别有800亿元及200亿元的逆回购到期。以全口径计算,在5月26日-6月2日这周,央行通过公开市场和国库现金定存招标,向市场累计净投放5100亿元流动性。
金融支持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措施,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会议指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小微企业融资规模增加、成本下降,促进就业扩大和新动能成长。
银保监会:险资机构不得作为信用风险承担方
5月15日,银保监会于在其官网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保险资金参与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和信用保护工具业务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险资机构不得作为信用风险承担方。
本次“通知”共4条,一是明确参与目的,规定保险资金参与信用衍生产品业务仅限于对冲风险,不得作为信用风险承担方。二是明确参与方资质条件,保险机构需具备衍生品运用能力、信用风险管理能力方可参与信用衍生产品业务。三是明确业务开展遵循“监管+业务”双规范原则,要遵守银保监会对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监管规定。四是强化风险管理,保险机构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监测并定期评估风险,向银保监会报送月度、季度和年度报告。
银保监会:险资投资永续债应计量违约风险最低资本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问题解答第2号: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通知。保险公司投资银行发行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应当按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8号:信用风险最低資本》,计量交易对手违约风险的最低资本。
其中,风险暴露为其账面价值;政策性银行和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的基础风险因子为0.20,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基础风险因子为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