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记者 王江涛
分手对很多曾有过情感付出的人来说都是一个沉重打击,分手之后,人们总是能列举出一堆不合适的理由,为这段感情画上一个句号,然后带着自己总结的经验,重新出发。再找一个,会是什么样呢?
最近一项基于德国的实证研究发现,分手之后,人们还是会倾向于再找一个与前任有相似人格特征的人。也就是说,一个人的恋爱对象很可能存在某种“类型”,人们因此可能重复地找同一类人。
预测未来伴侣
这一结论与很多人的日常经验存在出入,一般来说,人们分手时会将原因归结为与前任性格不合,并因此在这段不合适的感情之后,会决定找一个不一样的人。但科学证据表明,很多人还是找了与前任个性相似的伴侣。
这到底算好事,还是坏事呢?这项研究的主要作者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心理学系科学家约宾·帕克(Yoobin Park)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可能是坏事,但某种程度上也可能是好事,“不好的地方在于,如果人们遇到了一个与前任相处时类似的关系挑战,可能会感到绝望和沮丧,因为知道这意味着他们的关系又到头了。但某种程度上之所以说它是好事,是因为人们也因此可以利用从过去的关系中所学习到的交往策略。”
约宾·帕克向南方周末记者分析,再次遇到相似的伴侣的话,人们对如何处理与这类伴侣的冲突可能会有更好的想法,这可能会提高两个人的关系质量,而且熟悉感本身也能促进伴侣之间的联系。
这一研究2019年6月10日发表在《美国科学院院刊》(PNAS)上,研究利用了一项历时9年的长期调查数据,样本在德国全国的青少年、年轻人、中年人群体中具有代表性。通过被调查者前任和现任自己报告的人格特征,对一个人伴侣的特征进行比较。
其中,人格特征测的是“大五人格”,也就是开放性、内外向、责任心、宜人性以及情绪稳定性等情况。这项始于2008年的调查每年收集一次数据,每次调查时,如果参与者换伴侣了,开始了一段新的关系,研究者就会征询其是否同意研究者联系其新伴侣。多年下来,共有三百多个有效数据样本,这些人在研究期间至少有两个不同伴侣的数据,在最后一次报告情况时,他们与前任在一起的时间平均为3年10个月。
而伴侣相似的模式看起来也使得预测未来伴侣具有了一定可能性。正如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见的,这种模式十分常见,资讯软件、购物软件总是根据你以前的阅读和消费记录推送一样或相似的东西。不过,恋爱关系显然比商品的评价标准更为复杂。
恋爱的相似性法则
在最新研究之前,相似性的结论其实大量存在,被称为相似吸引效应,只不过是关于伴侣二人之间。甚至在现实中,其实很多人一直在践行通过相似性原则找伴侣。
早在2017年,英国剑桥大学心理学系的吴又又(Youyou Wu)等人曾在《心理科学》(Psychological Science)的研究中指出,伴侣之间和朋友之间,不仅在年龄、地域、教育水平、观念、智商等方面会更相似,他们经过研究还发现了人格相似的证据。
人格可以说是最基础的心理结构,是了解一个人大体上如何想问题、做事情的一个常见测量方式。当时他们的研究还发现,伴侣之间的相似性比朋友之间的更强。
2019年6月,现在美国西北大学工作的吴又又向南方周末记者分析说,她觉得《美国科学院院刊》的这项最新研究很出色,方法也很细致,其中一些部分还证明了他们此前的结论,即人们与他们的对象会有更相似的人格,不过,相似也不一定意味着就合适。
“虽然我的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证明伴侣在性格上是相似的,但也并不确定人格相似就是有利的,也不知道是因为相似而被吸引,还是在一起时间长了而变得相似。”吴又又解释,这两项研究都只是描述了一种总体趋势,在一起是否有利尚不清楚,靠相似性去具体指导找对象目前可能还没有太多实际的启迪意义。
事实上,相似性也并不是一贯的。在约宾·帕克的最新研究中,虽然总体上,一个人的前任与现任很相似,但那些外向性和开放性人格特征得分较高的人,这点不太明显。外向性人格类似于人们常说的性格外向的人,开放性人格特征的人通常更具想象力和好奇心,同时更偏好多样性。
以往的研究已经指出具有这类人格特征的人会更倾向于寻找新鲜感和新奇体验。最新研究分析,他们很可能会有更多样的社交网,更多的潜在伴侣可选,因此,这些人的前任和现任会有较大的差异。
此外,尽管相似性产生吸引力的法则十分普遍,但有实验指出,在异性早期快速约会时,感知到的相似性比实际的相似性更能预测浪漫关系中的好感。然而,真正地了解一个人不是那么容易的,仅凭相似的感觉开始一段浪漫关系可能是许多人恋爱的开端。
人格不是唯一决定因素
至于为什么会出现前任和现任人格相似的这种情况,现在仍然不清楚原因。约宾·帕克向南方周末记者解释,可能是人们受到吸引而选择了一个相似的伴侣,但也有可能是一个人本身就被一群有着相似人格的人包围,并最终选择了一个相似的人约会,比如总是与某一职业的人在一起。
不过,恋爱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并不会因为人格特征的相似就产生一劳永逸的效果,通常要处理大量矛盾,处理不好的时候,可能会诱发分手。
“我认为把分手归因于前任伴侣的人格是不公平的,无论关系中发生什么,都是两个人共同的责任。因此,即使你遇到一个和你前任相似的人,也不一定意味着你最终会步入同一条路。”约宾·帕克认为应谨慎地从这项研究中总结指导实践的建议,因为很难说是否应该尝试去认识一个不同类型的伴侣或分手后就改变自己的某些行为模式。“伴侣的人格是一个重要因素,但绝不是决定关系命运的唯一因素,如果可以的话,我认为人们最好的方式是去好好思考一下是什么导致了分手,并在下一段关系中去努力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