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丽
【摘要】文物是具有典型历史价值和现实价值的中华民族瑰宝,也是中华民族传统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物还具有直接的经济价值,许多文物在发展的过程中会遭到人为的破坏,所以,加强文物的保护工作十分重要。文物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工程,需要多方面工作的配合,从这个角度出发,加强文物保护标准体系的构建也十分重要。构建文物保护的标准体系应该从整体出发,在科学的原则指引之下加强各方面的建设。本文主要是对文物保护标准体系的构建进行研究,对相关的理论进行阐述,并提出了构建标准化文物保护体系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文物;保护;标准体系
【中图分类号】K87 【文献标识码】A
概述
文物是人类在社会活动中留下来的反映当时历史和文化的遗迹或遗物,具有很强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文物是一种宝贵的历史财富,对人类文明的发展与劳动人民的智慧具有直接的反映。文物,从历史的角度出发,其本质是历史的遗物。文物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客观存在性,也就是说文物必须是物质性的;二是文物必须是人类活动的产物,是人们创造产生的;三是历史性,一旦毁损或灭失就不能再生。从其特征出发,我们可以充分看出文物的价值和作用。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文物,虽然对文物的定义有所差别,但其本质是一致的。文物具有历史性的特点,都是指人们在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创造出来的具有物质性特点的财富,是世界史上人们发展的见证,也是人们勤劳和智慧的产物。文物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历史价值和经济价值方面,特别是对于传统文化的研究和传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文物保护是指从文物的自身特点和价值出发,对那些历史的遗迹和遗物所进行的一系列防止其受损或受到不良影响的措施,这个过程是动态的,保护的手段和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根据文物的性质,作为一种物质性的存在,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长期自然条件的影响,受外界因素的影响其自身的性质和存在会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一些人為因素也会导致文物的破坏或遗失。所以,从这个角度出发,应该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工作,促进文物的传承与发展。
一、文物保护的原则
首先是修旧如旧的原则。第一,就是要将原有建筑的面貌尽可能地保存完整,只有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地还原建筑,对于修复来说应当尽量采用原有的物资,这对于修复来说是重要的;第二,对于一些现在仍然存在的古建筑,一些能够修补的应当尽量去修补,不能弃之不顾。目前,在我们国家对于古建筑的修补也相当重视,因为我们目前的生活环境已经过于现代化,应当保留一些古建筑警示众人,铭记历史;第三,应当保留古建筑原有的特点,不应当出现雷同的情况;第四,就是在修复的过程中不要对建筑的外貌进行改变,如果改变了将会丧失保留古建筑的意义,如要修复尽可能在其内部进行,这样既不影响外貌又能够将事情做好,这样可以事半功倍。
其次是要能够将文物的本体和原有的形态保持不变。从目前来说,这是我国对于文物来说最基本的要求,如果能够将这项要求完成好就能够最大强度地保存文物的价值,这对于我们国家来说是一个重大的消息。在修复过程中要尽可能保存文物原有的价值,不能将其随意改动,避免导致原有价值的不复存在。
第三是尽可能保存文物的原材料。对于这一问题有着两层含义:第一个是要将原有文物的基本情况保持下去,尽可能的将文物的原有材料充分利用;第二个是在修复的时候如果存在一定要更换的情况,也应当尽可能地保留原有的原材料,使文物更加有质感,这样才能够使更改过后的文物与之前保持一致。
第四是对于出现的一些问题,我们要尽可能地解决。比如在修补过程中对于用料的一些问题,如果不能用原材料,就要尽量寻找与原材料在材质与形态方面最相近的材料来代替,这样才能够给人们的直观感受带来一定的效果。在修复过程中尽量不使用现代建筑材料,这种材料没办法给人一种年代久远的感觉。
第五是禁止“做旧”。一些人喜欢把文物古迹在全面维修或者在刷些粉让文物古迹看着焕然一新。文物古迹的价值来源于它本身,一经过加工就会破坏文物古迹价值,还会把文物古迹身上的图案年岁都给改变,所以禁止一些有文物古迹的人把它们做旧,我们要更好地保护起来,这样我们后人还能继续观赏。一个好的文物古迹是从图案和色彩看出的,所以,有好的文物古迹最好不要去破坏盲目地维修,即使维修了也不要把维修的部分做旧,那样会把原构图的价值也拉低,从而体现不出文物古迹的价值,所以,为了文物古迹能更好地保存下来在维修的时候尽量不要做旧。
第六是要想让文物古迹更好地保存下来,我们要保护好文物本体的环境。首先我们要尽量保存下来,文物本体周围的环境,保存好原有的文物。比如原来建筑的桥梁、古桥、还有街道和房屋都要很好地保存下来,这样能多吸引一些游客来我们这旅游,给当地带来经济收入,还能更好地宣传当地的文物古迹;其次,还有文物本体周围的环境已经被破坏了,一些不搭的建筑都建立了,我们要逐渐改变并恢复到原先的模样。
二、文物保护标准体系构建
首先,加强文物标准体系的法律法规建设。法律法规是文物标准体系构建的前提和基础,我国历来重视文物保护工作的立法工作,从1949年建国到现在,我国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已经超过5000件,这充分说明我国对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具体到目前文物保护工作的现实,我国应该坚持以《文物保护法》为核心,建立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同时,各个地方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与自身情况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这样才能形成全国与地方法律法规的统一和完善,为标准化文物保护体系的构建奠定良好的法律法规基础。
其次加强宣传工作,为构建文物保护标准体系建立群众基础。实施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可以多形式、全方位和多角度来进行的,不仅要积极发动群众进行宣传,还要积极打击倒卖文物的行为。随着网络时代的来临,文物保护宣传的途径越来越多,而且也越来越快捷,我们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这一优势加大宣传的力度。同时也要注意宣传方式的多样性,可以选择乡村的墙报或者在乡镇的集市上,采取图文并茂的方式,显得通俗易懂。而除了这些电子媒介、报纸宣传和墙体媒介的宣传方式外,还可以采取软媒体。这样就使宣传的受众面比较广,效果也就更加深入人心,在潜移默化中对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培养对文物感兴趣的文物保护宣传的志愿者,这样可以实现全方位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