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鲁多地联手保护大运河

2019-06-28 02:20张兵
民生周刊 2019年13期
关键词:人民检察院协作检察机关

张兵

“环境污了有人管,河水浊了有人问,遗址文物破坏了有人护”。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来自河北、山东“两省三市八县(区)”的检察机关在沧州市东光县人民检察院共同签订《关于建立跨区域河流生态环境和资源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

建立健全跨區域河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机制,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贯彻“将大运河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的实践行动。

问题百多处

东光县是一座千年运河古县,地处冀鲁两省交界,与德州市、衡水市隔河相望。

“近年来,东光县委、县政府始终致力于河流生态环境治理,在水污染防治方面进行了不懈探索和创新。”6月5日,东光县县长杨猛说,“检察机关作为社会公益代表,在遏制河流污染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遏制污染河流、盗挖破坏遗址文物等损害社会公众利益行为的发生。”

然而,河流治理超越县域甚至省域界线,近年来“运河挖宝”、河流污染等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只有上下游、左右岸协同治理,才能达到标本兼治、彻底解决跨界河流治理难题。

“2019年3月以来,我们组成河湖四乱集中清理整治工作专班,对南运河河道、堤防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发现问题100多处,亟待解决。” 在跨区域河流生态环境和资源公益保护联动协作现场会议上,河北省南运河河务管理处纪检书记白凤亭透露。

京杭大运河流经城市众多,此次会签八县区北从南皮县,南至故城县,涉及河域长度约150公里,其中东光县位于河道中游,境内有一处世界文化遗产—谢家坝。

河北段大运河历史源远流长,有重要价值的运河本体遗存30处,其中世界文化遗产一项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处,河北段大运河夯土加固和弯道代闸凝聚了中国古代水利科技的最高成就,东光县连镇谢家坝是“糯米砂浆”古法筑造运河大坝技术的典型代表。

京杭大运河在河北境内的南运河共计253公里,线长面广,但大部分河道常年干枯,部分演变成季节河流,沿线城镇与大运河共生关系日益松散,“人进河退”问题突出。由于沿线工业、农业、生活等污水垃圾倾倒排放缺乏管控,部分河段水体水质差,河道生态环境和地下水环境受损,河床存在淤积、耕种、取土等破坏现象,农田房屋等侵占河堤情况较多。2018年,河北省开展集中排查整治,但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

“一盘棋”发力

“这个协作机制的建立,体现了检察机关主动履职的担当精神,彰显了检察机关创新检察方式,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探索精神。”漳卫南运河沧州河务局局长饶先进说。

据介绍,建立沿京杭运河、漳卫新河、宣惠河、龙王河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联动协作机制,将打破各扫门前雪缺少协作配合的现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监督职能部门依法履职,遏制污染河流、盗挖破坏遗址文物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发生。更有利的是,进一步理顺了案件办理协作、业务交流协作等制度,进一步细化了案件管辖及移送、信息共享、配合调查等规定,在维护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改变了以往各自为战、力量分散的被动局面,形成了分工协作、共同发力的有利态势。

德州是山东省唯一纳入国务院《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城市,作为山东省公益诉讼首批试点城市之一,德州成功办理了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德州市检察机关将在联络交流、信息共享、办案协作、防控处置、强化宣传等方面全方位对接,必要时共同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专项活动,形成区域生态修复同防同治新模式。”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何万国说。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李连军说,“及时排查梳理破坏南运河流域范围内生态环境的违法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认真分析研判,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全面履行监督职责。通过依法支持相关社会组织提起诉讼,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究违法行为人的环境侵权责任,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梳理案件线索

本次联动协作机制的发起人、东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金瓯介绍,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联动协作机制的主要内容包括,搭建联动协作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建立协同办案机制,共同做好防控处置。

“在办理涉及沿河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刑事犯罪案件过程中,加强跨区域协作,在调查取证、侦查讯问、追逃追赃等方面相互配合,必要时可通过指定管辖交叉办案。”王金瓯说。

对于在履行检察职能过程中发现,属各自管辖范围的,涉及沿河流区域生态环境、资源和遗址文物保护的重要案件、重要情况,及时相互通报情况,尤其上游区域发生的可能对下游造成污染的重大环境事故,上游检察机关应及时向下游检察机关通报。

东光县人民检察院近年在环境污染、国有土地、国有财产以及食品药品领域全面开展工作,公益诉讼取得成果颇丰。

为了让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工作走进百姓生活,东光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注册了“守护公益东光检察在行动”微信公众号,利用新媒体网络平台宣传公益诉讼制度,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公众号自运行以来,共计接受群众举报线索30多件,调查后行政公益诉讼立案6起。

“我们建了一个微信群,正在整理各级领导关于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下一步将梳理一下辖区内的案件线索,看看是否有可以协助取证、协助追缴赔偿的情况。”跨区域河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机制联络员、东光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科长王丙成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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