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平
近日,宁波特壹食品有限公司和青岛金大洋乳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和生产许可的前提下,将生产的固体饮料以具有一定功能性质的“配方粉”形式出售,宣称能解决婴幼儿过敏等问题。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立即要求浙江省、山东省市场监管部门速查严处。目前,相关部门已依法查扣了相关“配方粉”产品、包装材料,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并召回产品。
婴幼儿奶粉一直是食品安全的敏感地带,备受公众瞩目。没想到的是,两家涉事企业居然冒天下之大不韪,在婴幼儿奶粉上打起了主意。两家企业甚至连生产婴幼儿奶粉资质都没有,就敢宣称能解决婴幼儿过敏等问题的“配方粉”,实在是胆大包天。
这两家违法企业生产的“配方粉”,怎么就有了市场?其外在原因就是在宣传时打着“科技”“创新”之名。诚然,婴幼儿奶粉领域需要科技,需要创新,需要乳企研发各种特殊医学配方奶粉,呵护婴幼儿的健康。而且,由于一些国际品牌的特殊医学配方奶粉价格高昂,也亟须国内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推出质优价廉的替代品,以减轻中国家长的负担。
但这毕竟事关婴儿健康,甚至事关生命。企业的科技与创新,必须建立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必须经过反复、科学的验证。特殊医学配方食品虽不属药品,但由于此类食品风险极高,所以目前参照药品管理方式严格监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殊医学配方食品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注册,生产企业应当取得相应的特医食品生产许可,且普通食品不能有疾病防治等功能宣称。
可是,两家涉事企业却无视相关监管规则,把婴幼儿的健康和安全,当成自家“科技”和“创新”的试验品。这种违背科学伦理和职业素养的“伪科技”“伪创新”,不仅击穿了道德底线,败坏了市场风气,严格来说,也属于一种犯罪,对于他人生命的犯罪。
需要追问的是,这样的犯罪又是如何得逞的?除了企业自身的广告宣传,一些掌握专业话语权的医院和医生,在其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据报道,两家企业被查后,一些憤怒的家长在网上留言称,是在医生推荐下购买了两家企业的奶粉。
据两家涉事企业负责人透露,此类产品主要流向母婴和医务渠道,在缴纳一定“进门费”后可进入医院院内商店销售。另外,医生每成功推荐一罐产品可拿到60元左右的提成,医院消化科、儿保科、儿童ICU等有处方权的大夫,都是销售人员重点“公关”的对象。
通过金钱开道,涉事企业和医院及医生结成了紧密的利益同盟。两家没有特医食品资质的企业,却获得医生的权威背书,在婴幼儿奶粉市场呼风唤雨,把家长变成任意宰割的鱼肉,攫取惊人的暴利!
如今,涉事企业已被查,可是,那些违法向家长推荐“配方粉”的医生,那些违法销售“配方粉”的医院呢,何时能有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