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天丽 张晶
[摘要]在现行的会计准则中,通过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特别是通过延长还款期限进行债务重组时,忽视了货币的时间价值因素,这无异于缩小了债务重组范围。出于会计信息的谨慎性与真实性的原则,我们应考虑到货币的时间价值因素对重组双方的会计信息影响。文章就债务人应该如何处理在债务重组中获得的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带来的经济影响做出论述,希望能够给债务方企业提供具有建设性意义的建议。
[关键词]债务重组;时间价值;财务费用;财务报表
[DOI] 10.13939/j.cnki.zgsc.2019.20
1 货币时间价值对债务重组的影响
由于在不同的时间点货币的价值也不相同,在债务重组中债权人如果忽视货币的时间价值,这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并且可能造成企业财务风险的重大不确定性。所以当企业通过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特别是债权人同意延长还款期限的)来进行债务重组时,债权债务双方需要考虑到货币的时间价值因素,并运用专门的会计方法进行计量与确认。对于债务人而言,要计算出这笔应付账款未来需要支付资金数额的现值,并与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比较。对比结果很可能会出现未来应付账款的现值小于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的现象,会给债务人带来“二次收入”。这是由于债权人变相做出还款金额让步的结果,也应属于债务重组范畴,但在现行重组会计准则中并没有考虑到。
2 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因素的债务重组核算
还款期限和年金计算方法的不同,可能对债务人“二次收入”金额的计量和确认产生影响,债务人应参考协议内容及公司经营状况选择还款方式。同时,关于债务人如何在会计上记录核算“二次收入”,笔者认为既可以计入营业外收入,原因在于我们可以将货币的时间价值视为债务重组利得;同时,也可以将其视为利息收入,进而来冲减财务费用,在当期损益中加以体现。虽然这两种方法对企业的利润总额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但是对财务报表会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下文以举例的方式加以说明在债务重组中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因素后的会计处理及其影响。
3 举例
案例分析: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于2012年5月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不含税价款为2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同时,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签发承兑的一张面值为234万元,期限为6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票据到期时,乙公司因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期兑付该票据,甲公司将该票据按到期值转入应收账款。2013年12月与乙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相关资料如下:
甲公司同意延期3年,三年内共需要归还117万元(假设实际利率为6%)。
分析:在此例中,乙公司只需在三年内归还甲公司117万元,因此,乙公司可采用在第三年年末一次性支付或者普通年金的方法偿还债务。在此债务重组中,债务方并非需要立即以现金偿还债务,距离偿还期有时间差,因货币具有时间价值,现值与终值之间的差额也相当于债务重组的“利得”。在本例中,看似债务方还款金额未发生变化,实则因货币有时间价值,按照偿还债务现值计算,还款金额是减少的,债权方确实做出了让步,此情况应该被确认为债务重组。
方法一:复利计息
案例中其它条件不变,债务于第三年年末一次性支付(假设实际利率为6%)
复利计息现值P=F×(P/F,i,n)=117×90.84=98.28
当期债务方会计处理: 1借:固定资产清理60累计折旧 40贷:固定资产100
2借:应付票据 234 贷:固定资产清理 60 资产处置损益 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未确认融资费用 18.72 长期应付款98.28
方法二:案例中其他条件不变,现采用递延年金方式偿还债务,递延期为一年,从第二年开始,分两年偿还,即每年支付58.5万元,由计算可得现值P=A×PVIFA(i,n)×PVIF(i,m)=58.5×PVIFA(6%,2)×PVIF(6%,1)=101.12万元。
可将货币时间价值的“利得”计入“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核算,按照实际利率6%,计算每年分摊数额:
2014年1月未确认融资费用=234-100-17-101.12=15.88
2014年12月确认融资费用=(117-15.88)×6%=6.07
2015年12月确认融资费用=(117-58.5-15.88+6.07)×6%=2.92
2016年12 月确认融资费用=15.88-6.07-2.92=6.89
债务方会计处理:固定资产处理分录不变,与债务相关的会计分录为:借:应付票据:234 贷:固定资产清理:60 资产处置损益: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未确认融资费用 15.88 长期应付款 101.12
第一年年末会计分录:借:未确认融资费用 6.07 贷:营业外收入 6.07
第二年年末会计分录:借:长期应付款58.5 贷:银行存款 58.5借:未確认融资费用2.92 贷:营业外收入2.92
第三年年末分录同第二年年末,仅未确认融资费用与营业外收入金额不同。
方法三:采取普通年金形式每年年底偿还39万元,即普通年金为39万元,则:现值PVA=A×PVIFA=39×(P/A,6%,3)=104.247万元
将货币时间价值的“利得”计入“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核算,并且按照实际利率6%,计算每年分摊数额:
2014年1月未确认融资费用=234-100-17-104.247=12.753
2014年12月确认融资费用=(117-39-12.753)×6%=3.92
2015年12月确认融资费用=(117-78-8.833)×6%=1.81
2016年12 月确认融资费用=12.753-3.92-1.81=7.023
债务方会计处理: 固定资产处理分录不变
借:应付票据 234 贷:固定资产清理 60 资产处置损益 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未确认融资费用 12.753 长期应付款 104.247
第一年年末偿还债务会计分录:借:长期应付款39 贷:银行存款 39借:未确认融资费用3.92 贷:营业外收入3.92
以后年份以此类推,仅营业外收入和未确认融资费用金额不同。由以上案例可知,在债务重组中通过债权方企业同意延长还款期限这一行为,债务方企业采取不同的偿债方式分别获得了18.72万元和12.753万元的货币时间价值收益。显而易见,通过延长还款期限,债权人对债务人也做出了实质性的让步,也应属于债务重组的范畴。通过比较,对于上例债务人而言选择方案一可以获得更多的“二次收入”,并且还可以减少前两年现金的流出,减轻偿债压力和筹资压力。
除此之外,债务企业还可以将货币时间价值的利得冲减财务费用。对于上例债务企业而言,在选择方案一的前提下,将“二次收入”计入财务费用,会在债务企业的净利润保持不变的情况下,使企业营业利润增加18.72万元,从而在会计报表上反映的主营业务活动更加乐观。
参考文献:
[1]谭璐, 债务重组中货币的时间价值[J].金融经济,2018(8): 127-128.
[2]吴洁,企业债务重组浅议[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7(12):116-117.
[作者简介]郝天丽 (1997-),女,汉族,河北河间人,华北理工大学学生,本科生;张晶(1974-),女,汉族,河北南皮人,华北理工大学教师,副教授,硕士学位,研究方向:会计实务和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