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事关治乱兴衰的战略决策,这是一场关乎人心向背的人民战争,这是一项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
一年多来,江苏紧紧围绕中央部署,紧密结合实际,坚持依法严打、深挖精打、稳扎稳打,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查办一起起涉黑涉恶案件,一个个黑恶分子被绳之以法,一把把隐藏在背后的“保护伞”被连根拔起……
利用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垄断垃圾清运、控制码头运输、帮人“撑场子”、强迫交易、开设赌场、非法讨“债”……2018年9月18日至19日,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严俊等21人涉黑一案。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后,江苏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共同挂牌督办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为害一方的涉黑团伙被连窝端掉,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2014年起,严俊为获取非法地位和利益,纠集社会闲散人员,以开设赌场为起点,并以南京严俊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人和棋牌室为依托逐步扩张势力。2017年初逐渐形成了以严俊为首,骨干和成员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暴力、胁迫等手段,组织团伙内成员为非作恶、欺压群众,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抢占装修垃圾清运市场,在新交付小区垃圾清运市场形成垄断,强迫码头人员屈服于该组织的淫威,意图统一调配码头、装卸货物,并收取“保护费”,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敛财。该组织在南京市江北新区的部分小区装修建筑垃圾拖运、码头卸货等行业称霸一方,在一定行业内形成了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
2018年8月,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严俊等21 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查明,该组织实施的各项违法犯罪事实多达22 起,其中包括寻衅滋事行为9 起、敲诈勒索行为7 起、强迫交易行为3 起、非法拘禁行为2 起、开设赌场行为1 起。在寻衅滋事行为中,严俊等人为与张某争抢KTV工作人员周某,在公共道路上驾车撞击张某的车辆,并用五小工程车撞击张某经营的KTV大门后倾倒渣土;插手干预民间纠纷,采用车辆堵门等方式,要挟、强迫出租人郑某减免并返还已收取的租金;为让徐某撤回民事诉讼,安排人员多次到农贸市场阻碍徐某的正常经营,并指使人员冒充艾滋病人滋扰、威胁徐某的家人;为强迫物业服务公司将垃圾清运业务交由该组织高价承运,指使人员阻止他人拖运小区的建筑垃圾,并扬言冲砸物业服务公司的办公设施;为阻止其他KTV的正常经营,安排人员在其他KTV大厅内倾倒具有刺激性气味的松香水;为寻找躲债的吁某,多次指使人到吁某父母的住处滋扰、打砸餐具等。在敲诈勒索行为中,为垄断小区垃圾拖运业务,阻止孙某正常拖运小区垃圾,指使人员对孙某进行殴打,强迫孙某书写欠条并支付款项12000元;以南京化工园区的企业擅自解除与该黑社会组织控制的公司所签食堂经营合同为由,指派人员多次到相关企业强行霸占食堂、阻止发放盒饭、张贴大字报、用汽车堵门等方式,并以“谈判”、“调解”等为名,强行勒索对方巨额款项。在强迫交易行为中,多次指使人员阻止其他同业人员进入福基三期、文承熙苑等小区拖运垃圾,导致小区内建筑垃圾长期堆积,严重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从而迫使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将垃圾清运业务交由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关联公司承揽,且清运费从每车人民币200余元上涨至每车人民币400余元。在非法拘禁行为中,为控制关门桥码头调配、装卸货物业务,指使多人强行将在码头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张某带至该组织经营的人和棋牌室,对张某实施殴打、责问;恣意指使多人强行控制郝某,将郝某戴上手铐从其经营场所带至人和棋牌室,在人和棋牌室对郝某进行殴打。
法院认为,该组织成员基本固定,人数较多,均按照严俊的指示有组织的开展活动,有组织的通过实施各项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威胁、恐吓、扰乱他人生活等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用于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以暴力、软暴力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的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群众,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抢占装修、垃圾清运市场,在新交付小区垃圾清运市场形成垄断,强迫码头人员屈服于组织的淫威,意图统一调配码头、装卸货物,并收取“保护费”,在一定行业内形成了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属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严俊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其他有关被告人属于积极参加者或一般参加者。严俊多次纠集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恐吓他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他有关被告人强拿硬要或任意毁损他人财物,情节严重,或者恐吓他人,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严俊等人敲诈勒索他人财物,达到数额较大以上标准,构成敲诈勒索罪。严俊等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特别严重,构成强迫交易罪。严俊等人非法拘禁他人,构成非法拘禁罪。严俊等人开设赌场,情节严重,构成开设赌场罪。严俊等人共同实施部分犯罪行为,属于共同犯罪。严俊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依法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进行处罚。
2018年12月24日,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判处被告人严俊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三个月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等。该案扣押、冻结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相关的款项100余万元,除赌资21万余元外的资金均优先用于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该案一审判决后,一名被告人提出上诉后又申请撤回上诉,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徐海)
本刊特邀此次案件的承办人接受采访,就案件的细节作详细解读。
受邀嘉宾:徐海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
问:严俊等21 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案件,与一般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相比,具有什么样的行为特点?
徐海: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江苏省督办的首起黑社会性质案件,涉及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等多个罪名,违法犯罪事实众多,基本犯罪手段是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也包括多起软暴力的违法犯罪行为,如通过所谓的“谈判”、“协商”、“调解”以及滋扰、纠缠等手段,有组织的实施多起敲诈勒索犯罪行为,通过安排人员假冒艾滋病患者滋扰被害人亲属从而强迫被害人撤回民事诉讼。此外,该组织通过阻止其他同业人员进场拖运小区垃圾等,在新交付小区垃圾清运市场形成垄断,并强行提高服务价格,称霸一方,导致江北新区的多个小区垃圾长期堆积,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的日常生活,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秩序。
问:该案办理中是如何体现对黑社会性质犯罪“打财断血”的?
徐海:我们在判前统筹考量判决和执行工作,注重执行标准前移,加大涉黑犯罪行为所涉财产的审查力度,督促侦查机关对涉黑犯罪所涉多个银行账户的80余万元资金及时采取冻结措施,有效确保后续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判决时,对涉黑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和积极参加者,加大财产刑惩处力度;判决生效后,及时将财产刑部分立案执行,对犯罪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冻结的款项退赔各被害人或依法没收,通过监狱提审、财产查控等,强制罪犯履行罚金缴纳义务。
问:在办理黑社会性质案件中,法院是如何延伸审判职能,推动社会综合治理的?
徐海:结合审判过程中发现的行业监管、社会治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我们及时向有关行业的行政监督管理等部门发出了多份司法建议书。如: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多起违法犯罪行为与江北新区多个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相关,反映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行业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重要领域之一;物业服务企业作为住宅小区公共事务的具体管理者,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管理服务小区事务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多个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长期陷入混乱,物业管理的行政监管工作尚存在薄弱环节,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此,我们向江北新区建设与交通局提出建议:加强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通过考核、培训等多种方式,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提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管理公共事务、服务居民生活的能力和水平;对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摸排梳理,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予以专项整治;加强与公安机关等单位的沟通协作,及时通报物业管理服务中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形成打击涉物业管理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
一群社会青年气势汹汹拿着砍刀,划分地盘收受保护费,一言不合便聚众斗殴、故意杀人。这不是古惑仔电影情节,而是在我们生活的某处真实地上演着。
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欺压百姓;非法高利放贷,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充当“地下执法队”;在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各类表现为“村霸”“行霸”“市霸”的黑势力、恶势力有如暗中滋长的毒瘤,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危害社会安全,动摇政权根基。
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基石。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犹如春雷破空,吹响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号角。
过去的一年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首战成绩斐然。2018年1 至11月,全国政法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1082个,缴获枪支1620 支;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和“保护伞”问题11829 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288 人、移送司法机关 1649 人;截至 2018年 10月底,全国对查处的1141 名涉黑涉恶村干部及时进行了撤换。一大批黑恶分子、村霸恶痞及其背后的“保护伞”被依法惩治,一些软弱涣散的基层组织得到整顿治理,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明显增强。
去年10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曝光五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不论是河南省洛宁县兴华镇董寺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狄治民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还是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部分民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都指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题中之义——扫黑除恶应与整肃贪腐,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要紧紧牵住基层“拍蝇”的牛鼻子,使“拔伞”与扫黑同频共振,既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当然,在扫黑除恶斗争高歌猛进的同时,也应警惕因个别基层单位理解偏差造成的“打击走样”。湖南省湘潭市某社区将失独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等人员列为扫黑除恶重点监管对象,看似“工作失误”,实则是对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标准“吃的不透”、办理质效“鱼目混珠”。扫黑除恶斗争不是运动式治理,更不能无所依凭,要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沿着正确的方向开展。
“黑必扫,恶必除”,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响亮口号,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展现了构建安定有序社会生活的坚实底气。“群之所为事无不成,众之所举业无不胜。”只要保持强大声势不降、高压态势不减、凌厉攻势不弱,定能答好这道大国治理的思考题。
(赵亚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