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异质性视角下中国稀土定价权缺失本真研究

2019-06-25 03:26袁中许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9年4期
关键词:定价权实证

袁中许

摘要 从重要而不可再生稀土资源的稀缺性价值与功能特性价值的异质性视角出发,分析和提出具有突出资源优势的中国稀土其贸易定价权长期缺失属于双重性质缺失:即一般稀土定价权缺失是以牺牲资源和环境利益为代价的“绝对丢失”,而特种稀土定价权缺失为创造和体现可得性价值上的“相对迷失”。在定价权缺失状态和价格弹性条件分析基础上,分别根据异质成本古诺竞争理论与内生增长理论构建了两类不同性质稀土定价权缺失的内因机理模型。进而,运用1992—2009年两类稀土代表性产品贸易数据及相关稀土数据,先后采用动态面板GMM估计和面板RE检验,对中国两类稀土对外贸易定价权缺失及内因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证实了该“双重缺失”的理论分析判断,并表明稀土行业低集中度和特种稀土国际专利水平落后依次为一般稀土和特种稀土贸易定价权缺失的最主要内在因素,同时,也表明扭曲的国内稀土低端消费持续增长率与进口特种稀土消费比率偏低也分别是其缺失的重要因素。因而,针对中国稀土定价权缺失性质和内因本真,为其缺失根本治理和定价权科学全面增进与获取,并最终为维护稀土资源和价值利益及环境利益、以及在根本上促使中国稀土产业的战略可持续发展和广大稀土资源区域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国家和政府及稀土企业首先应采取相应分而治之的措施和战略。一方面,两类稀土定价权缺失抑制的战略储备上应实施不同策略,同时,它们定价权的实现也应有不同的科學战略目标定位。另一方面,应认清一般稀土定价权获取的关键基础和重要支撑,并把握好特种稀土定价权实现的关键和核心,此外,还应创新政府稀土管理。

关键词 稀土资源异质性;定价权“双重缺失”;内因机理;实证

中图分类号 F06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9)04-0157-11   DOI:10.12062/cpre.20180726

自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 中国稀土国内外市场获得了迅猛发展,

国内稀土消费和出口对外贸易大幅增加。然而,中国稀土出口销量占据国际主导地位的优势并没有给自身稀土对外贸易带来相应市场势力。相反,伴随而来的却是具有“中国元素”之称的中国稀土的对外贸易定价权的日渐衰弱。从2000年林河成[1]的研究到2009年刘刚[2]及孙泽生等[3]的研究,乃至2010年金名[4]的研究,均在说明中国稀土定价权严重缺失局面长期存在且没有实质性改变。因而,中国稀土贸易定价权的掌握还有许多未解的深层与关键问题。我们知道稀土贸易定价权事关其国家资源核心利益和稀土产业战略发展,为此,本文试图探求中国稀土定价权长期缺失的本真,即真实性质与内在原因,以而发现推动具有中国优势的重要资源中国稀土的定价权缺失根本治理和定价权真正得以获取的科学途径。

1 文献综述

对中国稀土定价权长期缺失试图着力一个深刻和全新的研究,有必要对已有相关文献在稀土定价权缺失本身、缺失原因乃至抑制缺失的对策方面的研究进行概要回顾。

首先,就稀土定价权缺失而言,多年来,中国稀土生产与供应的资源优势并未有转变为经济优势,伴随高速发展而来的不是高效益,而是低效益[5]。方建春[6] 及朱学红等[7]运用市场势力,证实所谓“中国元素”其稀土长期在全球市场上几乎没有市场势力与相应定价权。Castor[8] 研究发现,中国稀土一直以低价格满足世界市场需求,其大多数稀土冶炼产品出口价格大约是20世纪80年代价格水平的一半。苏文清[9]指出,虽然世界上85%~90%稀土商品是中国生产,市场份额毫无疑问属于垄断地位,但是中国稀土产品定价权却长期受制于人。张鲁波[10]借助中国稀土出口价格与国际价格比较,同样得到其贸易定价权的缺失。方虹等[11]通过稀土出口收益和全成本比较得出,中国稀土出口一直在背负沉重的资源和环境代价。同时,

王正明等[12]通过价格贸易条件与权商指数量化分析认为,中国稀土对外贸易价格近期的上升并未能够说明其出口定价地位提高。

其次,在中国稀土定价权长期缺失原因方面,王礼茂[13]指出,稀土定价权缺失受到国际库存与战略储备和稀土自身需求价格弹性小的影响。黄启等[14]及张平[15]认为中国稀土之所以被贱卖,原因在于出口产品技术含量低和过剩供给,使得供求失衡,以致价格严重偏离价值。袁薄等[16]提出稀土定价权缺失原因是对稀土资源重大价值认识不够,包括环境成本在内的稀土产品定价机制亟待完善。不可忽视出口管理不到位与行业管理缺位也是稀土定价权缺失的影响因素。宋文飞等[17]

在探讨西方国家通过技术垄断、金融垄断实施对中国稀土定价权控制的模型机理基础上,提出中国稀土定价权缺失的关键原因在于稀土出口买方垄断的市场结构。然而,吴一丁等[18]认为供给成本过低才是稀土产品价格之所以低廉的本质原因。于左等[19]指出稀土资源和生态环境补偿的机制缺乏及政府政绩考核目标错位等多重机制的叠加导致了中国稀土定价权缺失。特别地,稀土定价权缺失伴随着资源诅咒的荷兰病特征一定程度呈现,Nülle等[20]研究得出,荷兰病并非资源富裕的必然发生。

此外,对策方面,王礼茂指出,要拥有稀土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影响地位,就应保持对产量的控制,还必须增加科技与资金投入以提升科技水平。吴蓓蓓[21]通过经济模型分析认为稀土定价权缺乏还与缺少第三方势力引入有关。邓炜[22]从国际大宗商品的贸易定价权经验出发,提出改变中国稀土定价被动局面,应加强和提高产业集中度,组建稀土卡特尔和成立稀土期货市场。宋文飞等提出改变稀土定价权缺失,不但要征收环境税,还要政府实施价格规制,争取稀土的金融定价权,并建立卖方寡头的市场结构。同时,加强稀土出口分类管理,大幅提高稀土的供给成本。另外,为应对市场波动和避免WTO规制,增强稀土定价话语权有必要建立稀土资源战略储备[23-24]。Campbell[25]和李文龙等[26]研究提出重视稀土定价在高科技产品上的国际战略竞争。平新乔等[27]分析认为出口数量限制对稀土出口有效,但是,在“后配额管制”时代该方面应移至源头控制。李振民等[28]研究提出,改善中国稀土定价权应对中国稀土交易定价机制问题、目标及解决途径等进行系统性研究。陈斌彬[29]和宋益等[30]提出在WTO体制下“稀土案”中国败诉,说明包括出口税在内的中国稀土出口管制需要从源头上改善。从采掘、加工和交易三个环节征收稀土资源税,以而通过市场和法律手段达成稀土价格重构与价值回归[31]。

已有文献从不同角度探讨了中国稀土贸易定价权的缺失和原因,在肯定该定价权缺失的同时,也指出了其中内外多侧面原因,并提出了有一定针对性和实践参考意义的治理对策。然而,已有文献多拘泥于定性理论分析,个别采用数理分析,且所涉数据为较短时期数据。整体缺乏贸易环境战略审视,缺乏对稀土定价权长期缺失的纵向与横向深层次透视及缺失原因机理与实证的研究,尤其缺乏根本性内因机理。特别地,由于对稀土特性和价值研究不够深入,使得在其贸易定价权缺失的真实性质上仍处于模糊认识。这不仅影响着该定价权缺失治理的有效性,而且攸关该定价权努力方向和最终获取,同时,制约稀土资源利益保护和价值提升及相应国家战略和稀土产业繁荣发展战略。事实上,在现实稀土生产和贸易中,已有不少迹象预示中国稀土贸易定价权缺失不应为笼统化的同一性质。再者,作为国内稀土消费,其对定价权缺失影响也常被忽视。所以,本研究将从稀土资源稀缺性与潜在附加值价值异质性视角出发,结合客观贸易环境,深刻揭示中国稀土定价权长期缺失的真实性质和内因,以而为其根本应对和该定价权科学战略获取,也即为稀土资源的利益合理保护、价值有效发挥和战略创新、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理论支撑。

2 稀土贸易定价权缺失的本质属性及内因机理2.1 稀缺性价值与功能特性价值的异质性视角下稀土贸易定价权的双重缺失  (1)稀土产品在稀缺性价值与功能特性价值的异质性下的两类划分。在市场交换中,产品的稀缺性会通过供求关系得到反映。通常,高稀缺性产品能够获得较高市场评价,这种稀缺性价值最终由较高市场售价来体现。正像李松龄等[32]所提出,也只有在劳动价值理论的使用价值中引入稀缺性特征,才能客观反映市场条件下生产者利润最大化与消费者效用最大化的偏好。所以,产品稀缺性在真实意义上代表着产品的对应特殊价值。同样,产品的功能特性也是产品价值体现的一个重要方面。于连生等[33]在探讨自然资源产品价值中研究认为产品功能是产品价值以至产品货币价值的重要变量。产品如果具有特殊或较多功能,不仅预示它含有更多更好的效用,还意味着它会有潜在高附加值。因而,产品的功能特性自然亦应有其不同寻常的价值。

从上述稀缺性价值与功能特性价值理论分析可以看出,稀缺性和功能特性是影响和衡量稀土资源异质性的重要方面。由此,面对品质多样和来源复杂的矿藏资源性稀土从元素上而言共十七种,我们借助其稀缺性与功能特性作出类别性质区分(见表1)。我们把那些稀缺性相对普通、功能数量较少、功能特性所决定潜在附加值空间有限的稀土称为一般稀土,其包括镧、镨、铈、钪、铒、钕、镱、钇这八种稀土元素对应的稀土产品。与之相对应,而把那些拥有有突出稀缺性、或者具备高功能性质有着潜在巨大附加值的稀土称之为特种稀土产品,其包括钆、铕、镝、钐、钬、铽、钷、镥、铥这九种稀土元素分属的稀土产品。

(2)稀土产品异质性类分下中国稀土贸易定价权缺失之“双重缺失”的本质属性。通过前述分析,大体上可以认为中国稀土的对外贸易定价权整体上是长期缺失。按照一般稀土产品和特种稀土产品分类,我们不难发现中国稀土贸易定价权的缺失根本谓之“双重缺失”。并且这两类定价权的缺失有着不同的缺失性质、历史背景和内在表现。

就中国一般稀土而言,由于稀土到处大量乱采滥挖,造成供过于求,同时,众多企业恶性竞争,致使一般稀土产品被长期严重“贱卖”而失去定价权[4]。虽然在一般稀土被“贱卖”中稀土生产企业本身并未亏本,甚至还赢得了所谓额外收益,但是遭受损失的是国家与社会成本。企业是按接近生产边际成本出售一般稀土产品,然而稀土资源产品包含有资源所有权价值和环境成本价值,所以一般稀土产品实际价值应由体现社会边际成本的影子价格来体现[34]。当然,中国一般稀土产品的定价权缺失离不开中国所处的资源非市场化环境,从产品价格的价值内容上可以看出,该一般稀土出口定价权缺失属于实际利益上“绝对性质的缺失”。

与此同时,中国的特种稀土在利益驱动和资金盲目涌入下,企业短视生产经营和产品过度供给导致价格不断下滑,进而落入定价权长期更严重缺失的困境。期间,特种稀土产品虽凭借相对一般稀土产品而具有高稀缺性或高功能特性的特殊价值优势卖出了较高价格,除生产经营成本外 ,一定程度上还能够补偿资源所有权成本与环境费用成本,但是与其自身的应有价值或潜在价值相比,现实价格差距甚远。从内在表现来看,特种稀土定价权的缺失一方面像Reynolds[35]所分析的那样,资源产品由于容易开采下大量的市场提供而给人以稀缺性下降的印象,由此迷失了稀缺性价值。另一方面,由于中国稀土企业普遍缺乏研究创新,所以面对外国专利权垄断,致使中国特种稀土也难以创造高附加值产品[15]。其实,最重要的问题还在于中国特种稀土的定价能力或缺。Dutta等[36]研究指出,企业要想获取竞争优势和产品价格租金,就必须提升以资源为基础的定价能力,即运用资源发展其它企业难以模仿和交易及其用别的资产替代的能力,为企业产品创造价值,同时,投入资源提高对创造价值的消费认同的评价能力。因而,中国特种稀土贸易定价权缺失实质上是一种价值上“相对性质的缺失”。透過历史背景不难感知,这种缺失实际是与中国长期的模仿创新环境相伴而存。

2.2 稀土贸易定价权双重缺失的状态及其价格弹性条件分析  事实上,不难发现无论特种稀土或一般稀土,其定价权缺失都对应于各自特有的状态,而且均直接关联于本身供给价格弹性或需求价格弹性。

不妨假定稀土产品通常价格构成为PRU=CY+CRE+VR+VPSF,其中,CY、CRE、VR和VPSF依次表示稀土产品的生产成本、资源环境成本、稀缺性价值以及潜在特殊功能价值。同时,若忽略一般稀土产品的稀缺性价值和潜在特殊功能价值,则其真实价格为PGR=CY+CRE。而特种稀土产品的真实价格为PVR =CY+CRE +VRH+VPSFH, 其中,VRH、VPSFH分别为特种稀土产品现实可获得的高稀缺性价值和高潜在特殊功能价值。

设:NGSPU 、NGSPD分别为一般稀土产品向上、向下供给价格弹性,则在外部需求既定下,一般稀土产品出口贸易显示 │ NGSPU │>1, │ NGSPD│→0 , 此时,一般稀土产品处于低价格位陷阱,即PGL=CY+CREL,其中,CREL为严重挤压的资源环境成本。由此,其价格与真实价格差为ΔG=PGR-PGL=CRE-CREL。由于环境和资源成本缺少内化约束,所以低价格位以损害这两方面的成本为代价。也即一般稀土定价权表现为在资源与环境成本利益上的“绝对丢失”。

设:NVDPU、NVDPD分别为特种稀土产品的向上、向下需求价格弹性,则在对外供给既定下,特种稀土产品对外贸易呈现│ NVDPU │→0, │ NVDPD│>1 , 此时,特种稀土产品处于低价值位陷阱,即PVL=CY+CRE+VRL+VPSFL,其中,VRL、VPSFL分别为特种稀土产品遭受低估的稀缺性价值及潜在特殊功能价值。 那么,其价值与真实价格差为ΔV=PVR - PVL=( VRH -VRL)+(VPSFH-VPSFL)。故而,特种稀土对外贸易定价权表现为在稀缺性价值和潜在特殊功能价值上的“相对迷失”。

2.3 稀土贸易定价权双重缺失的内因机理

又是什么原因导致该“双重缺失”的价格弹性条件发生?这无疑涉及其内因探索与分析。

(1)一般稀土贸易定价权绝对缺失的内因机理。 ①一般稀土贸易定价权缺失内因机理描述。对于一般稀土而言, 其贸易定价权缺失的供给价格弹性条件, 紧密相关于产业集中度。Leith 等[37]通过对美国1959—1996年间制造业考察研究,得出产品市场价格与产业集中度保持紧密一致。集中度大小直接影响乃至决定产品价格高低。Domowitz 等[38] 借助对284家产业的长期数据分析,指出撇开需求波动,通常的状况是产品成本和产业集中度之间存在正向关系。即当产品边际成本上升时,产业集中度会随之提高以作出积极回应。其中,产业集中度对产品成本的反应,缘于企业的赢利意识。而产品价格对集中度的敏感,出自由此导致的变化的市场势力。因此,在资源产权成本与环境成本被忽视的情况下,一般稀土产品成本基本上仅含盖有生产成本,这等同于给生产企业提供了以社会资源环境成本为让利的利润空间,使得企业因无需承担社会成本和不必重视规模效率而失去压力和动力,从而也就呈现出企业分散经营,造成产业集中度低下。没有一定的集中度,就不会产生相应的市场势力,尤其面对买方寡头市场,在产品对外贸易上显然缺乏讨价还价的能力。最终,由于无法有效形成强有力的产业集中,产品价格只能以步步挤压和退让所谓“让利空间”,甚至牺牲个别生产成本的条件下实现,结果便是中国一般稀土产品国际贸易话语权的长期旁落,也即以损害国家资源环境成本为代价的稀土定价权绝对缺失。②一般稀土贸易定价权缺失内因机理模型。就中国一般稀土而言,进入企业缺少门槛限制,生产经营以资源初步加工为主,同类产品不存在突出的品质差异。同时,众多企业虽然规模和效率程度不同,但都处于自由竞争状态。所以,一般稀土整体上符合异质企业同质产品的古诺市场结构。

假定,cGj、cGjY、cGjRE、cGjR、cGjE分别表示第j个一般稀土企业的单位产品的总成本、生产成本、资源环境成本及资源成本和环境成本,则cGj=cGjY+cGjRE=cGjY+cGjR+cGjE。并设qGj为第j个一般稀土企业的出口产量,j=1、2、3、…、M。由于单位产品成本大小与产量高低成反向关系,假若qG1>qG2>…>qGM>0,则,0

于是,由Shy [39]归纳的产业组织理论中异质成本古诺竞争理论知,一般稀土企业j出口选择产量qGj须满足:

maxqGjπGj=[a-b(∑k≠jqGk)]qGj-cGjqGj

由πGjqπGj=0,得到a-bqGj-bQ=cGj,j=1、2、3、…、M,則知qGj=a-bqGj-bQb。进而,求得古诺均衡下一般稀土行业对外贸易总产出与产品对外出口市场价格分别为:

Q=Ma-∑Mk≠jcGj(M+1)b和PG=a+∑Mk≠jcGj(M+1)b

考虑一般稀土行业前m个大企业的集中度,则:

CRm=∑mk=1qGk∑Mj=1qGj=(ma-∑mk=1cGk-mbQ)/bQ=ma-∑mk=1cGkma-∑Mj=1cGj

(1)

不妨假定各企业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为不变常数,而资源环境成本为相同的变量,则:

dCRmdcGRE=m∑Mj=1cGjY-M∑mk=1cGkY(Ma-∑Mj=1cGj)2>0,

dcGREdCRm=(Ma-∑Mj=1cGj)2(m∑Mj=1cGj-M∑mk=1cGk>0

(2)

由此说明,资源环境成本与一般稀土行业集中度之间表现出互为单调正向关系,资源环境成本的增加将促使集中度提升,其减少将削弱集中度。同时,集中度体现和反映资源环境成本。

根据前述市场均衡价格,可得:

dPGdcGRE=MM+1>0

(3)

设PG=PG(cGRE(CRm)),则由式(2)和式(3)得:

d2PGdcGREdCRm=dPGdcGRE×dcGREdCRm=dPGdCRm>0

(4)

故而可知,一般稀土行业集中度与产品对外市场价格存在紧密同向变动关系,即出口市场价格会依赖于该行业集中度强弱状况。事实上,在对外寡头买方垄断条件下,数目众多的一般稀土生产企业会因利益冲突更加分散,彼此之间不通过集中难以体现议价能力。所以,在资源产权与环境费用成本内化与渗透未有真正兑现之前,中国一般稀土行业无法推动实现强有力集中。故形不成高的集中度,一般稀土出口定价权也就只能在买方寡头市场势力下甘受长期的被动和弱化。

综合上述分析,得出对于一般稀土贸易定价权缺失的一个重要命题。即命题1:面对买方寡头市场,由于资源环境成本的严重忽视,内在削弱一般稀土行业集中度,致使不断降低的行业集中度成为一般稀土对外贸易定价权长期缺失的主要和直接原因。

(2)特种稀土贸易定价权相对缺失的内因机理。①特种稀土贸易定价权缺失内因机理描述。与一般稀土不同,特种稀土定价权缺失的需求价格弹性条件,密切相关于其专利水平。Artz 等[40-42] 研究提出,运用专利不仅可以对新产品予以保护,而且有效促进企业产品创新、竞争能力和企业绩效。对于特种稀土,一方面,专利能够保证体现稀缺性特种稀土的稀缺水平,使稀缺性价值通过稀缺水平得到提升。另一方面,专利彰显功能特种稀土的特殊功用水平,进而由功能水平推动创造附加和俘获其功能价值。然而,对于中国的特种稀土,由于专利水平的制约,不仅损害了其稀缺性价值,同时也极大地抹杀着其功能价值的体现。落后的专利水平成为特种稀土的稀缺性价值和特殊功能价值呈现的严重障碍。因此,正是专利水平滞后导致中国特种稀土贸易定价权的长期缺失。②特种稀土贸易定价权缺失内因机理模型。特种稀土价值出于该稀土资源的稀缺性和稀土产品特殊功能性,然而,其稀缺性水平和潜在特殊功能性水平需要由相应专利水平来保障和揭示,并通过非线性形式使稀缺性价值和功能特性价值得以体现。这意味着稀缺性水平和特殊功能性水平是特种稀土价值产出的两个基本投入要素,同时,按照Romer[43]的内生增长理论,专利水平无疑是特种稀土价值产出基本要素的内生因素。于是,设Pv为特种稀土的价值,LR、LF分别表示特种稀土的稀缺性水平和特殊功能性水平,Z1、Z2分别表示LR与LF的专利化水平。从而借助CobbDouglas生产函数得:

PV=(cVY+cVRE)+(LR(Z1))α+(LR(Z2))β

(5)

其中,cVY、cVRE分别表示特种稀土的生产成本和应有资源环境成本。α、β分别为为特种稀土稀缺性水平与特殊功能水平对应的贴现价值平均提升率,且α>1,β>1。同时,0≤Z1≤1,0≤Z2≤1,LR(Z1)≥1,LF(Z2)≥1。

由式(5)得,PvZ1=α(LR(Z1))α-1×dLRdZ1,易知dLRdZ1>0,故而,PvZ1>0。同样,可得PvZ2>0。由此说明,稀缺性专利水平和特殊功能专利水平均与特种稀土的价值有紧密的正向的因果关系,特种稀土的价值内在地依赖其稀缺性专利水平和特殊功能专利水平。那么,不难判断和理解,在供给不及需求的状况下,中国特种稀土贸易定价权长期迷失就在于其稀缺性专利水平和功能特性专利水平整体落后。

籍此,得出对于特种稀土对外贸易定价权缺失的一个关键命题。也即命题2:专利水平能够通过影响特种稀土的稀缺性水平和特殊功能水平促使其对应价值得到真正体现,因而,中国特种稀土在稀缺性专利水平和特殊功能专利水平上的欠缺是其贸易定价权长期相对迷失的极为重要原因。

(3)中国国内稀土消费对稀土贸易定价权缺失影响机理。Weder[44]运用美国和英国的制造业历史数据研究得出,较大的国内市场能够对出口竞争带来重要影响,所以,发挥国内市场优势利于制造业产品出口贸易。相反,如果大的国内市场没有得到正确运用,那么结果就会损害出口贸易。就中国稀土而言,一方面,由于国内一般稀土应用企业规模效率低,产品品质不高,所以,只有通过获取廉价的一般稀土原料来支撑成本优势和赢得对外出口竞争,从而在不断扩大一般稀土消费的诱导和与买方寡头不自觉的联合围攻中助推着中国一般稀土出口定价权的丢失。另一方面,由于过分于对国外特种稀土产品依赖的担忧,中国进口特种稀土消费受到抑制,不利于发挥特种稀土生产加工企业的学习效应、竞争效应及激励效应,以致对特种稀土贸易定价权迷失起到强化作用。

故而,我们得到中国稀土定价权长期缺失影响不可忽视的又一命题,即命题3:国内稀土消费对稀土出口有重要影響,在中国稀土定价权缺失中,存在国内稀土消费市场对一般稀土贸易定价权丢失助推作用和对特种稀土贸易定价权迷失强化作用。

3 数据与实证检验方法的选取

为深入考察和验证中国稀土贸易定价权长期双重缺失及其内因,就需要借助稀土相关历史数据与合理的实证检验方法。根据前述异质内涵,我们对中国稀土产品做出了具体的两类划分。结合数据资料的可得性与两类稀土的代表性,对一般稀土,选择了纯度≥99的碳酸铈、氧化钇和金属钕三种产品作为样本,同时,纯度≥99氧化铕、氧化铽和金属钐选为特种稀土的样本。所有数据指标时间是从1992—2009年,其中一般稀土的样本数据还包括1991年的参照数据。除1991年世界稀土产量数据来源于《有色冶炼》1993年第1期和2005年、2006年特种稀土样本价格数据来自《世界有色金属》外,其余有关样本的价格及消费量、进口量数据均来源于《稀土》和《稀土信息》。同时,由于数据缺失,2000年和2001年的碳酸铈价格数据由“其它铈化合物”替代,金属钕价格数据由“稀土金属、钇和钪(不含混合物与合金)”替代,2007年和2008年金属钐价格数据根据结构性质以及价格波动相近性,由金属镝价格数据相应推出。此外,一般稀土样本因数据限制,2007—2008年价格数据采用对应年度11月份出口数据,2009年价格数据使用的是该年度10月份与12月份的平均数据。再者,作为一般稀土定价权缺失内因变量考察的稀土生产行业集中度数据借助出口贸易路径获得,其来源为《中国国家海关总署统计数据库》。作为特种稀土定价权缺失内因变量考察的中国特种稀土元素产品国际发明专利水平,其数据来自于《万方中外专利技术数据库》。作为中国稀土定价权缺失的冲击因素考察的变量指标数据,来源有《中国稀土信息网》《稀土产业经济学分析与政策研究》[9]《中国稀土资源战略研究》(陶春,2011)及相关咨询。并且,考虑到研究对象和产品属性,有关价格指数采用中国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包含日元和美元兑换人民币汇率,这些数据均来自《中经网》数据库。

实证检验方法的选取是要保证模型方程检验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因稀土出口贸易行为具有持续性特征与指标数据的长期和面板特性,尤其是一般稀土出口价格弱化行为易受近几期表现影响,为避免出现偏重的面板数据估计产生的内生性问题, 故对于模型方程(6)采用GMM动态面板方法估计。同时,因代表性特种稀土产品受自身不同特性和不确定技术适宜性影响,更易使长期时间序列下面板数据发生较大截面纬度与时间纬度固定效应异质性,导致严重估计结果偏误,因而对模型方程(7)采用面板随机效应估计模型检验。

4 稀土贸易定价权双重缺失及缺失内因的实证分析  运用数据和实证分析方法

,不仅要证实中国一般稀土贸易定价权的长期绝对缺失和特种稀土贸易定价权的长期相对缺失。同时,进一步证实和发现该定价权双重缺失的内在原因。

4.1 一般稀土贸易定价权长期缺失及内因的实证与分析

(1)一般稀土贸易定价权表现方程模型、直观分析与实证检验。通过前述机理和模型分析,可以认为在以日本买方为主的寡头垄断市场势力下,中国一般稀土贸易定价权长期缺失,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国稀土行业集中度,并受到国内市场影响,同时还可能与出口管理措施及国际需求波动有关。另外,Grossack[45]研究认为,市场势力通常是通过一定时期相对稳定的集中度来反映。因为中国一般稀土企业数目众多,竞争变化快,所以若采用前8个企业来衡量集中度会比仅用前4个企业测度更具有真实性和稳定性。并且,由于稀土出口贸易行为具有持续性特征,因此,有必要在回归方程中针对定价权弱化变量引入一阶与二阶滞后项,以此考察滞后项的影响。故不妨设定中国一般稀土定价权长期缺失检验的计量模型方程为:

PBGRit=γ1PBGRit-1+γ2PBGRit-2+γ3CR8t+

γ4GRCDit+γ5EMPt+γ6FIDt+εit

(6)

其中,PBGR是一般稀土對外贸易价格弱化指数,内容为代表性产品现价与现年中国稀土供应份额世界占比之比与1991年对应代表性产品价格与中国稀土供应份额世界占比之比的乘积,其不仅表现一般稀土定价权状况,还反映一般稀土定价权的缺失。CR8表示为中国稀土行业集中度,GRCD表示国内稀土产品年消费增长量率。EMP和FID发别表示稀土出口管理与国际需求波动,作为冲击因素考察特将它们以虚拟变量引入。在方程(6)中,PBGR(t-1)与PBGR(t-2)是特殊控制变量,此外,i表示一般稀土代表产品,t为年度时间,从1992年到2009年,γ1、γ2、γ3、γ4、γ5和γ6表示待定系数,εit表示方程随机误差项。

出于对中国一般稀土出口定价权长期状况的全面考察,先利用代表性产品数据与集中度数据直观分析(见图1)。

从图1可知,在三种一般稀土代表性产品中,尽管金属钕出口价格弱化程度轻于碳酸铈和氧化钇,但对比1991年自身出口价格指数1而言,整体上它们都表现为长期严重弱化,并且弱化程度呈现随时间加重趋势。同时,不难发现一般稀土对外贸易价格长期弱化与不断降低的稀土行业低集中度之间保持着对应状态与变化趋势上的紧密一致性。当然,要判定这二者间内在关系和弄清一般稀土出口价格长期弱化的内在原因,仍需要计量方法的检验与实证。

为深化稀土行业集中度及国内稀土消费对于一般稀土对外贸易价格弱化影响的认识,所以在一般稀土代表性产品Grange检验基础上对模型方程(6)应用GMM动态面板方法进行回归估计与检验,具体估计和检验结果见表2。

(2)一般稀土出口定价权长期弱化的结果分析。

表2所呈现的方法和统计指标表明,一般稀土贸易定价权弱化的变量检验及方程(6)的估计可靠有效。从表2可知,行业集中度变量明显地表现为一般稀土出口价格弱化的Granger原因,且在GMM估计中以极其显著水平得到了肯定。另外,国内稀土消费增长率变量显示为一般稀土三种代表性产品其中一种的Granger原因,GMM估计也恰好以弱显著水平反映了它对一般稀土出口价格弱化的影响。再者,冲击因素方面,出口管理变量表现出显著水平,而国际需求波动变量体现为不太显著水平。总之,依据方程(6)估计系数绝对值和显著水平可知,中国一般稀土出口价格长期弱化缺失的主要因素在于稀土行业集中度,并且,出口管理是具有明确改善价值的冲击因素,国内稀土消费增长率也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因素。

4.2 特种稀土贸易定价权长期缺失及内因的实证与分析

(1)特种稀土贸易定价权显示方程模型、直观分析与实证检验。对于中国特种稀土贸易定价权长期缺失,由前文第二部分相关机理和模型可知其实质会是专利水平所限,也会受到国内消费影响,并且还与国际上稀土应用科技突破和特种稀土资源新发现存在关系。事实上,如果说一般稀土定价权的着眼点在于资源和市场势力的比较优势,那么特种稀土定价权关联的重心应是体现能力与创造的竞争优势。对此,

洪银兴[46]研究指出,中国对外贸易处在依赖资源禀赋的比较利益陷阱中,缺乏以技术和创新为核心的竞争优势。所以,对于特种稀土定价权长期缺失及其内在因素,将借助和围绕如下的计量模型方程(7)得以检验和证实。

PBVRjt=θ0+θ1PBVRjt-1+θ2PLjt+θ3PIVDjt+

θ4BASTt+θ5NDPRt+εjt

(7)

方程(7)中,PBVR是特种稀土价格指数,也是特种稀土出口定价权表现指标,具体内容是中国特种稀土代表性产品年度出口价格与日本同年度对应稀土产品出口价格的比值,其用以反映中国特种稀土对外贸易定价权的缺失。PL为特种稀土专利水平变量,是同一年度下处于有效期的中国特种稀土国际发明专利产品与日本特种稀土国际发明专利产品总量的比值,它反映中国在特种稀土方面的创造能力和技术实力。PIVD是中国进口特种稀土消费率,是特种稀土类产品进口量占国内稀土高技术消费的比例。BAST表示国际稀土应用科技的重大突破,NDPR表示特种稀土资源新发现,这两个变量作为冲击因素分析的虚拟变量。其中,j表示特种稀土代表产品,t为年度时间,从1992—2009年,θ0、θ1、θ2、θ3、θ4和θ5表示待估计系数,εjt为模型随机误差,此外,PBVR(t-1)为PBVR(t)的一阶滞后项。

中国的特种稀土出口定价权缺失与一般稀土出口定价权缺失一样,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有着复杂原因。然而,任何问题背后总有一个主要的原因。所以,为清晰地认识中国特种稀土对外贸易定价权的现实表现和状态,并为探讨该定价权缺失的主要原因提供全面支持,现利用代表性产品数据和特种稀土专利水平数据做出直观分析(见图2)。

其中,1992—2009年的专利水平数据包括了对1985─1991年有效数据的考察,同时,对于特种稀土国际发明专利的公开年假定为申请年。

由图2可以看出,作为中国特种稀土的三种代表产品,氧化铽和金属钐的定价权指数曲线波动幅度较大,最大幅度均达到了0.9。总体上,氧化铕与氧化铽的定价权指数曲线状态较为稳定,金属钐的波动最不稳定。尽管中国特种稀土三种代表产品的贸易定价权指数后期表现出了微弱上升趋势,但是,就贸易定价权指数1这一参照平衡高位比较而言,它们长期以来仍都存在相当程度差距。同时,不难发现中国特种稀土的三种代表产品定价权指数曲线波动状态整体上与中国特种稀土专利水平曲线波动状况有着相似和基本一致关系,都呈现出总体下降且态势趋向稳定,这将预示特种稀土专利水平将是影响特种稀土出口定价权长期缺失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在因素。

为进一步研究特种稀土专利水平及国内特种稀土消费对其出口定价权长期缺失的影响关系,先对该代表性产品实施Grange检验,然后运用面板随机效应估计模型对方程(7)进行回归估计和检验,所有相关结果见表3。这里,PIVD中的国外特种稀土产品进口量是采用日本出口中国的稀土金属与稀土化合物之和。再一点,2005—2007年该口径数据由2003年和2004年相应数据的中国占比平均值作为估算系数计算得出。

(2)特种稀土对外贸易定价权缺失的结果分析。表3中相关变量Granger检验以及方程估计检验指标表明,模型方程(7)的检验估计满足信度和效度水平。由图2和表3可知,PL为因的Granger检验对于PBVR1、PBVR2与PBVR3均以显著水平通过,这就意味中国特种稀土定价权缺失与特种稀土专利水平之间存在内在关系。同时,PIVD为因的Granger检验虽然只有对PBVR2显著,对其它两种代表产品不太显著,但也能够预示特种稀土定价权缺失与中国特种稀土进口消费率之间蕴涵一定内在关系。从方程(7)检验变量系数绝对值大小与符号及显著估计水平可看出,特种稀土专利水平确为中国特种稀土定价权长期缺失的内在根本原因。同时,特种稀土进口消费率也是对特种稀土定价权缺失有一定重要影响的内在因素。另外,作为冲击变量,NDPR以1%的显著水平显示出较大负向作用,说明特种稀土资源新发现对中国特种稀土定价权在整体上有反向刺激作用,由此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它的缺失。同样是冲击变量的BAST,显示说明国际稀土应用科技重大突破对中国特种稀土定价权或有激励作用。

再者,发现PBVR(t-1)具备显著水平和突出正向作用,这意味特种稀土定价权表现带有明显惯性,即蕴含着特种稀土价值彰显的信心与能力存在一定传承关系。

5 结论及政策启示

本文从重要不可再生稀土资源的稀缺性价值与蕴涵潜在附加值的功能特性价值的异质性视角出发,提出一般稀土与特种稀土的两类划分。并在此前提下,分析和指出了中国稀土贸易定价权长期缺失的真实性质,即属于一般稀土贸易定价权在客观资源、环境利益成本上的“绝对丢失”和特种稀土贸易定价权在创造和体现价值上的“相对迷失”这样两类缺失共存的“双重缺失”。进一步分析了两类稀土定价权缺失的表现状态和价格弹性条件。继而,借助理论模型,分别阐明中国一般稀土与特种稀土国际定价权长期缺失的主要内因机理。在此基础上利用1992—2009年两类稀土的代表性产品数据及相关数据,采用面板估计检验,对两类不同性质中国稀土定价权长期缺失及其内因进行了深入和系统的实证检验。结果发现:①在买方寡头垄断前提下,中国一般稀土对外贸易定价权存在长期和不断恶化的严重缺失,此类缺失最主要的内在原因在于中国稀土生产加工行业长期且不断下降的低集中度。同时,结果还表明中国国内不合理的稀土消费增长也是影响一般稀土贸易长期定价权弱化一重要内因,国内稀土扭曲消费的快速持续增长在一定程度上成为该定价权缺失的“诱导”和“助推”。②中国特种稀土对外贸易定价权显示出长期缺失并在下降中趋于稳态,与先发参照国家相比,其定价权表现出明显差距和瓶颈。其中,特种稀土发明专利水平落后为中国特种稀土对外贸易定价权缺失的主要因素。此外,中国进口特种稀土消费占其国内特种稀土消费的偏低比率,也是影响特种稀土定价权缺失和起着缺失“强化”作用所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③中国稀土两类贸易定价权的长期缺失还受到各自不同冲击因素的影响。整体上,国际需求波动变化对一般稀土定价权缺失影响有限,而出口管理却对一般稀土定价权缺失恶化有不容轻视的显著正向作用。相应地,稀土国际应用科技重大突破对特种稀土贸易定价权缺失影响较小,而特种稀土资源重大新发现对中国特种稀土贸易定价权却有显著和较大抑制作用。所以,实证检验及结果不仅证明了前述内因机理命题正确性,而且还发现了两类稀土贸易定价权缺失的冲击因素。

由上述中国稀土定价权缺失性质和缺失内因的结论,可得为着其定价权缺失抑制和其定价权增进、获取,并最终为着稀土资源和价值利益、以及稀土创新战略和资源产业可持续发展的4点政策启示:①两类稀土定价权缺失抑制的战略储备应实施不同策略,它们定价权实现也应有不同的科学战略目标定位。由于两类稀土稀缺性和功能价值空间的巨大差异特性,所以,对于一般稀土和特种稀土分别施以短期和长期储备为主。在定价权目标上,视为真正“中国元素”和技术创新高级要素的特种稀土,应谋求全球价值链高端价值。与之对应,一般稀土可定位中高价值实现,并可以此促成该产业可持续发展。②认清一般稀土定价权获取的关键基础和重要支撑。在出口买方垄断和WTO规则影响中国稀土情势之下,通过集群化内在提高产业集中度是一般稀土定价权获得的关键基础。同时,该定价权取得离不开产品技术创新这一重要支撑。对此,也为化解国内低端消费围困,可利用产业链下游延伸,与应用企业建立产品开发合作关系来促进。③把握特种稀土定价权实现的关键和核心。该关键和核心就在于产品技术高端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发明专利水平。为此,一方面,需要企业和政府共同创建创新体系来支持,另一方面,借助产品技术引进学习和国内企业战略联盟以及国际上特種稀土信息、技术和人才合作来提升。④创新政府稀土管理。政府不仅应引导确立稀土资源租金和环境社会损失费用作为稀土贸易成本渗透的市场化形成机制,而且应加快建立在稀土资源保护中国家和利益相关地方政府、稀土企业及当地居民合理分享权益制度。此外,在出口方面,对一般稀土和特种稀土应分别实施超过一定附加值标准的税收激励政策和低于一定附加值标准的税收惩罚约束政策。

(编辑:于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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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AN Zhongxu(School of Economics, He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 Zhengzhou Henan450046, China)

Abstract For the important and nonrenewable rare earth resourc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heterogeneity of scarcity value and functional property value, studies on the international pricing power of China rare earth are in double deficiencies: General rare earth pricing power loss is absolute loss to sacrifice both resource and environment, while special rare earth pricing power loss is relative disorientation in potential availability value. Based on the status of pricing power deficiencies and analysis of price elasticity conditions, this paper constructed endogenous mechanism models about the pricing power deficiencies, respectively based on Cournot competition theory with heterogeneous costs and endogenous growth theory. And then, in order to test the pricing power deficiency of two types of rare earth in China from 1992-2009 and intrinsic factors of the deficiencies, empirical analysis was carried out. The research results confirmed the theoretical judgment of double deficiencies and showed that low industry concentration ratio was the main factor of the pricing power deficiency of general rare earth while the main factor of special rare earth lay in lagging patent level of itself. Meanwhile, it also indicated twisted sustaining growth rate of domestic rare earth lowlevel consumption and the lower consumption rate of imported special rare earth were important factors to cause deficiency. Therefore, in view of the nature and internal factors of the lack of Chinas rare earth pricing power and solving problems of lacking comprehensive improvement and acquisition of fundamental governance and pricing power, government and rare earth enterprises should first divide and rule this by taking corresponding measures and strategies, to finally maintain rare earth resources, value benefits and environmental interest, and promote the strategic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Chinas rare earth, as well as the coordinated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regional rare earth. On the one hand, for two types of rare earth, different measures of strategic reserves should be implemented to inhibit the pricing power deficiency, and different scientific strategic objectives should be made in pricing power. On the other hand, we should recognize the key foundation and important support for the acquisition of general rare earth pricing power and grasp the key points to realize special rare earth pricing power. In addition,we still need to innovate the governments rare earth management.

Key words rare earth heterogeneity; pricing power ‘double deficiency; intrinsic factor mechanism; empirical analysis  POPULATION,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Vol.29  No.4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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