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学延
摘要:新政府会计制度实行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相结合的、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平行记账的核算模式,核算内容和复杂程度都大大增加。因此,在业务处理过程中,如何做到在保证会计核算的合规性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性基础上,简化核算,充分满足高校对科研经费管理的实际需要,便显得尤其重要。
关键词:新政府会计制度;间接费用;会计核算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9)010-0276-01
为适应中央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核算标准体系的需要,财政部制定了新的统一的政府会计制度,并规定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适用于包括高等学校在内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由于新政府会计制度实行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相结合的、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平行记账的核算模式,核算内容和复杂程度都大大增加,因此它的实施对高等学校计提和使用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的会计核算工作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一、新政府会计制度下科研间接费用的会计核算难点
首先,根据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往年结转的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余额从原会计科目事业基金(计提间接费用或管理费)结转至新会计科目累计盈余,从2019年起新计提的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计入预提费用。因此,在往年结转的间接费用或管理费余额未使用完的情况下,高校在使用间接费用或管理费时就要根据不同情况计入不同的会计科目分别进行核算。如果再叠加高校需要采取不同的间接费用或管理费统筹安排方式,例如学校、二级学院和项目组按比例分配计提的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那么这种会计处理就会变得更加复杂。
其次,科研项目经费应计入财政拨款收入還是事业收入,在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平行记账的核算模式下也会大大增加间接费用或管理费计提和使用时的会计核算复杂性。
二、科研间接费用会计核算的优化
(一)计提间接费用或管理费的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和项目管理相结合,开设经费代码A和B,分别用于归集核算口径为财政拨款收入的科研项目和核算口径为事业收入的科研项目计提的间接费用和管理费,以便在账务处理系统中触发相应的预算会计分录。经费代码A和B还可下设子代码A01、B01、A02、BO2......,以满足学校、二级学院和项目组按比例分配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的需要。
举例:假设某省属高校科研项目X和Y,分别从省本级财政获得财政拨款收入和从社会获得横向科研收入。按规定从X项目中计提间接费用或管理费10000元入归入经费代码A,从Y项目中计提间接费用或管理费5000元归入经费代码B,会计分录如下:
(二)使用间接费用或管理费的会计核算
按规定,2019年以前计提结转的间接费用或管理费余额从原会计科目事业基金(计提间接费用或管理费)结转至新会计科目累计盈余,从2019年起新计提的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计入预提费用。为便于保持原有项目管理的一贯性、减少使用时的困扰,2019年前计提结转的间接费用或管理费余额和2019年起新计提的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仍然归集在原来按学校、二级学院和项目组分别开设的项目代码中,使用时统一默认按新会计科目业务活动费用等科目核算,待2019年初余额用完后,再统一启用新会计科目预提费用。
举例:假设上述经费代码A中2019年前结转余额10000元,
2019年计提10000元;经费代码B中2019年前结转余额5000元,2019年计提5000元。2019年经费代码A发生支出15000元,经费代码B发生支出4000元。会计分录如下:
(三)年末时会计处理
针对科研项目间接费用和管理费会计核算难点,结合会计核算的合规性和准确性要求,年末时需要对上述经费使用时的会计分录进行必要的对冲,预算会计可不做处理。对冲方法如下:
方法1:优先使用2019年年初余额,直至年末余额小于或等于预提费用(间接费用或管理费)年末科目余额。其中,年初余额=2019年前各科研项目计提结转的余额,年末余额=年初余额+当年计提数—当年支出数。如果年末余额大于或等于预提费用(间接费用或管理费)科目余额,不作对冲处理;否则,作对冲处理,使到年末余额等于预提费用(间接费用或管理费)年末科目余额。沿用上述例子,会计分录如下:
对于经费代码B,由于年末余额5000+5000-4000=6000大于预提费用(间接费用或管理费)年末科目余额(即2019年计提数)5000,故不作对冲处理。
方法2:优先使用预提费用(间接费用或管理费)当年计提数,
按照当年支出数与当年计提数相比较孰小原则进行对冲。
三、结语
在计提和使用科研项目间接费用和管理费的会计核算过程中,财务人员既要严格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保证会计核算的合法合规性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性,又要紧密结合高校自身对科研经费管理的实际情况,简化核算,充分满足管理上的需要,从而提高科研项目间接费用和管理费的使用效益。
参考文献:
[1]政府会计制度[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8(10).
[2]教育部财务司.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会计会计核算手册,20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