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困境及其路径创新

2019-06-22 01:01王永贵路媛
理论探索 2019年3期
关键词:网络空间

王永贵 路媛

〔摘要〕 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生长于互联网发展的“无界”态势和意识形态领域“有界”社会思潮的边界夹缝中,是建设网络强国和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题中之义。网络空间具有虚拟性、共享性、主体性等特征,致使主流意识形态认同遭遇分散化的困境。着眼于意识形态功能化的战略考量,需要提升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政治主导力、经济支撑力、文化聚合力和交往影响力。具体而言,要深化以“权力—知识—话语”为有效手段的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再生产,增强政治公信力、理论供给力、舆论引导力,培育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主流意识形态。

〔关键词〕 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意识形态功能化,意识形态再生产

〔中图分类号〕D922.1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175(2019)03-0049-06

互联网进入我国后形成的“第五空间”越来越与社会生活紧密联系,呈现出无边界的发展态势。但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与非主流意识形态之间有鲜明的边界,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就生长于“无界”与“有界”的夹缝中。一方面,化解意识形态风险、维护整体国家安全强化了培育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战略意义;另一方面,实现由网络大国迈向网络强国的建设主张是对夯实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进一步深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座谈会上进一步将其确定为全党特别是宣传思想戰线必须担负起的一个战略任务,并强调“我们必须科学认识网络传播规律,提高用网治网水平,使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变成事业发展的最大增量” 〔1 〕。因而,对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问题进行研究便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

一、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之困

互联网为人类发展带来红利,这一点不可否认。正因如此,我们更须以科学、合理的态度对待网络。然而,由于网络空间有别于现实的舆情氛围呈现出“后真相”“后政治冷淡主义” 〔2 〕等意识形态倾向,忽视真相者有之、重视自我宣泄者有之,这些现象对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不利。加之我国在网络技术、网络治理等方面还有不足,所以网络生态环境不容乐观,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凝聚力还不够强,较为分散。

(一)网络空间虚拟性加大了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难度

意识形态具有天然的“虚假性”,无不是“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把它们描绘成唯一合乎理性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 〔3 〕180。网络空间的虚拟性使得非主流意识形态有了生存的空间,加大了在网络空间对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难度。美国在其外交事务报告中就曾宣扬,可以“运用现代传播工具和传播技术,是有可能触及大部分有影响的国民——给他们提供信息、影响他们的态度……促动他们走上特定的行动方向” 〔4 〕303,从而解构其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群众基础。就目前来看,弥散在网络空间的非主流社会思潮不下十余种,如:民粹主义、历史虚无主义、民族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文化保守主义、无政府主义、新左派、新自由主义、新权威主义等。它们以看似中立的态度发表看法,凭借似是而非的言论宣扬其主张,致使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培育的难度增加。与此同时,互联网以碎片化的方式传播虚假主体的混杂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模糊了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辨识度。碎片化的传播方式是网络媒介的一个突出特点,多元社会思潮以不必呈现全貌的方式潜藏其中。虚假的网络主体则意味着秉持某种信仰的网民能轻而易举地掩盖自己的真实意图,将带有某种意图的信息通过包装后发布到网络空间。面对混杂的网络信息,我们难以准确判断信息源,也无法做到对所有信息逐一审查,这无疑为多元社会思潮的传播提供了便利。基于上述原因,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不再是仅靠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便可为之,其难度明显加大。

(二)网络空间共享性增多了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干扰

网络空间是一个开放场域,最大限度实现了共享,能使任何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参与网络活动的同时也为非主流意识形态留存了一定空间,致使主流意识形态在与非主流意识形态的角逐中不易保持稳固地位。一方面,我们共同生活在一个开放共享的网络舆论场中,非主流意识形态随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有效的方式把信息传播给网络主体。当网络主体基于全新的社会实践、社会焦虑、社会选择表现出新的价值取向时,早已被裹挟着参与到了这场网络舆论交锋中。另一方面,多种非主流意识形态在开放的网络空间竞相出场,“使原有的意识形态调控和导向面临极大困难,使国际间意识形态的竞争变得更加‘短兵相接” 〔5 〕121,网络空间多种社会思潮交锋愈加复杂和激烈。美国前国务卿奥尔布赖特就曾经非常直白地说过:互联网这种技术是任何国家谋求现代化的必要手段,是我们进行价值渗透的可乘之机,要利用它把美国的价值观念传到中国去。非主流意识形态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攻势可见一斑,网络主体的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培育非常不易。除此之外,每个网民的主体观念都能在开放的网络空间中以广辐射、立体化的方式实现共享,犹如“蝴蝶效应”一般构成了对其他网络主体的价值干预。亦即汤普森所言:“在接受传媒信息和设法了解它们的过程中,在联系它们并与他人共享的过程中,人们重塑了他们经验的疆界,修正了他们对世界和对自己的理解。” 〔6 〕26-27可以说,任何一个长久栖居于网络空间的主体在无意中参与到了多种社会思潮的交锋中,这无疑增多了培育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干扰。

(三)网络空间主体性弱化了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权威

网络空间能够给予网络主体最大限度的思想、言论、行为自由,赋予每个网民参与网络民主、进行网络监督、作出网络自抉的权利。乔万尼·萨托利指出,公共舆论是由公众自己形成的,其主体始终是公众。公共舆论之于网络空间,更是获得了愈加充实的主体性,但这种主体性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权威性。一是网络空间公众舆论趋向娱乐化。海量的网络资源不仅是生活工作的必需品,也是休闲娱乐的首选。而各种非主流价值观念在激烈的网络竞争中常以不娱不休的讯息博人眼球,并且这种趋势向政治领域蔓延,消解着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政治权威。二是网络空间公众舆论趋向情绪化。在冲击伦理底线、挑战道德观念、颠覆正统认知的热点舆情中,一些尚未完全接受主流意识形态理论灌输的网络主体常会从自我经验的主观感受出发加入到舆情论争中,这种非理性的舆论冲突容易诱发网络主体的情绪化现象,引发不同价值阵营之间的意识形态较量。正如美国媒体人安德鲁·基恩所言,网民并非“文化精英”,“无法制止错误信息的传播,更不用说搞清楚信息的来源。后来的访客也只能继续阅读和重复这些错误信息,这些问题累积起来会使我们的集体记忆产生严重的缺陷” 〔7 〕73。一旦非主流意识形态占上风,就会对主流意识形态认同造成巨大影响。三是网络空间公众舆论趋向个体化。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能够上网的人越来越多。就我国而言,根据CNNIC发布的第43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29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9.6%,且保持平稳增长的态势,年增长率为3.8%左右。毫无疑问,我国已是网络大国,且网络空间公共舆论大众化程度也走在世界前列。当娱乐化和情绪化叠加向大量个体化网名袭来时,一旦他们不能坚守底线就容易在公众舆论中迷失方向,以至于充当了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解构性因素。

二、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之需

针对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困境,我们要从尊重自由和维护秩序两个方面的意识形态功能化的新视阈,发挥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在尊重网络主体自由和开展网络空间治理两个方面的功能。意识形态功能化不是“功能主义”,超越了判定真与假的问题域,即“衡量意识形态的标准不是合理性和科学性,而是社会职能,即它在日常生活中所发挥的化解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冲突的作用” 〔8 〕355,是从历史维度和现实维度铺展开来的双向考察。与此同时,网络空间与现实社会紧密关联,从具体社会结构划分看,网络空间意识形态同样与社会结构的各领域密切相关,其功能提升亦存在于多个社会构成中。因而,意识形态功能化纵贯历史与现实,关涉多个社会领域。

(一)提升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政治主导力

政治意识形态建构是意识形态功能化的核心,是“每一个企图取代旧统治阶级的新阶级,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3 〕180的有效手段,是主流意识形态合法性的根本。《布莱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将意识形态维护政治“合法性”的功能阐释为由有关规范所制定的、“下属”据以给予的积极社会认可,即主流意識形态在社会领域中的认可度、接纳度、信任度。一方面,在“后政治冷淡主义”“后真相主义”凸显的网络空间中,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政治建构更易遭受多重侵袭,致使其主流意识形态的政治认同疲软。而另一方面,一部分民众沉溺于疏远政治、质疑精英、抗拒政治宣传等心态无疑成为干预政治的助推器,他们的这种心态也会在网络空间中蔓延开来,如此状况显然与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政治建构相违背,也成为意识形态政治功能发挥的抑制性因素。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在领导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开展社会主义建设、推进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经历了“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的意识形式转换,始终非常重视意识形态的政治建构及其主导力培育,旨在于巩固主流意识形态认同。政治意识形态建构的根本就是要重塑被消解的政治权威,保持政治精英的建构主张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期盼之间的合理张力;批判多样化社会思潮的政治干预,夯实主流意识形态的政治定力;提升党和政府应对政治攻击的能力,增强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主导力。

(二)提升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经济支撑力

互联网在我国已经历了20多年的发展,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深度交织,尤其成为经济新常态的重要拉动力,涌现出网络理财、在线教育、网约出行、网络直播、网络游戏、网上餐饮等大量互联网经济新业态,使“互联网+经济”边际报酬递增的后发优势愈加凸显,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中国“互联网+”指数报告(2018)》指出:数字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由30.61%上升至32.28%,可见,网络空间经济活动已经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网络欺诈、网络黑客、信息泄露等乱象亦成为主流意识形态经济功能发挥的扰乱性因素。一是网络空间的经济活动仍表现出资本的趋利性。为了20%的利润而活跃,为了50%的利润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冒死一搏,这种趋利性与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导向相异。二是网络空间经济活动激发了资本原有的侵占性,加剧了因资料占有不均而引发的网民分化现象,造成社会中的经济问题在网上被放大,倒置了主流意识形态认同与资本主导的关系。三是网络空间经济活动助长了资本的扩张性,它们为了自身利益敢于挑战网络规则。对此,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斯诺曾予以批判并指出,“社会强有力的道德和伦理法则是使经济体制可行的社会稳定要素。更一般地说,如果没有一种明确的意识形态理论或知识社会学理论,那么,我们在说明无论是资源的现代配置还是历史变迁的动力上就存在着无数的困境” 〔9 〕57,以至于悬空了主流意识形态的经济规约效能,弱化了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对经济活动的支撑力。恩格斯也曾指出:“迄今存在过的联合体,不论是自然地形成的,或者是人为地造成的,实质上都是为经济目的服务的,但是这些目的被意识形态的附带物掩饰和遮盖了。” 〔10 〕447在全球化、市场化、网络化深度交织的态势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健康发展尤其需要妥善处理好网络空间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保持健康的经济心态,维护有序的经济规则,营造公平的经济氛围,发挥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经济效能,提升其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力。

(三)提升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文化聚合力

网络空间是文化繁荣的新载体,但也呈现出“快”节奏、“浮”氛围、“满”追求等主流意识形态异化趋向,“由慢到快”“由浅到深”“由一到多”的文化现象冲击着主流意识形态认同 〔11 〕。意识形态的文化功能体现为道德约束、舆论引导、文明教化、思想整合等多个方面,有助于增强多元网络主体的意识形态凝聚力。近年来,网络空间呈现出不关注真与假,只关注自我感受;不在乎此种文化的真实意图,只在意自我消遣;不为解决问题想办法,只充当推波助澜的“吃瓜群众”。这样的主流意识形态认同乏力现象不在少数。究其原因,主流意识形态的文化功能在舆情回应、道德培育、文化供给、制度建构等方面缺位,使慌乱的网络主体在多元文化的冲击下无所作为,忽视了意识形态文化功能对网络主体的引导和聚合效用。正如卢卡奇曾说:“谁要是把各种意识形态看作形成它们的基础的经济过程的机械和消极的产物,那么他就丝毫没有懂得它们的本质和发展。” 〔12 〕276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应“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做强网上正面宣传,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 〔13 〕337。尤其要以厚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底蕴、夯实红色革命文化的基因、发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功能,突出标杆性文化精品,形成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文化聚合力。

(四)提升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交往影响力

网络空间是一个开放的场域,为不同国家间的交流合作提供了更为宽广的舞台。如同“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3 〕135一样,任何一个网络主体在其现实性上都体现着一定的网络关系,须在网络空间交往中求得生存、获得发展、完善自己。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也认为具有鲜明实践特性的主体正是在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中被赋予改造世界的能量。而以科学技术为依托的网络空间正为主体的价值彰显提供必要的物质技术基础。因而,主流意识形态的交往功能不仅在于确立自身定位,更在于积聚创造的力量,最大限度彰显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主张。依循中华民族“以和为贵”的文明积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交往功能在于寻求科学社会主义的共赢意义,亦即马克思恩格斯曾言:“无产阶级只有在世界历史意义上才能存在,就像共产主义——它的事业——只有作为‘世界历史性的存在才有可能实现一样。” 〔3 〕166-167习近平总书记在世界第二届互联网大会上提出了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四项原则”和“五点主张”,持续扩大各方利益交汇点,勾勒出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在国际合作中的愿景。然而,纷繁复杂的网络社会思潮交锋决不是单靠美好愿望就能轻而易举应对的,英国前首相布莱尔就曾在美国的《新闻周刊》上高调宣示,他们迎来了再一次在价值观和政治基础上建构新国际秩序的机会。就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而言,如何应对全球舆论趁着互联网态势叠加袭来成为要面临的时代拷问。对此,网络空间交往应牢牢掌握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领导权,构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网络话语体系,持续扩大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广泛影响力。

三、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之策

网络空间看似比现实社会更加自由、开放、随性,但绝不意味着疏离现实,更不能孤立于现实而存在。就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而言,现实中的非主流社会思潮同样渗透于网络空间。正因如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我们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 〔13 〕337应树立现实与网络相互联系的整体性思维,以现实中的主流意识形态认同为基础,以社会中“意识形态生产” 〔14 〕为起点,推动网络空间的主流意识形态再生产。具体而言,培育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之策,即要深化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的权力再生产、知识再生产、话语再生产,增强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政治公信力、理论供給力、舆论引导力,维护其政治权威、理论权威、舆论权威,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引领力。

(一)深化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的权力再生产,以增强政治公信力

网络空间意识形态再生产的本质即意识形态权力再生产,维护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政治权威,增强政治公信力。由于受到现实生活中意识形态领域交锋的影响,网络空间也成为政治颠覆的热门场域。一方面,多样化社会思潮转战至网络进行政治消解,享乐主义就常借明星的私生活炒作卖点供大众消遣,这样做极易分散网民注意力,弱化对国家大事的关注度。另一方面,突发热点舆情会诱发网络主体的政治怀疑,大多数网民本就抱有不参与、不讨论、不介入的政治疏离心态隐居于网络空间,而一旦民生问题被网络传播以至无限放大,政府又疲于回应,网络主体的政治漠视心态极易化为政治怀疑。除此之外,政治谣言、政治诋毁、政治捏造也在网络空间上演,上述种种从不同程度致使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政治权威遇冷。

马克思指出:“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这种权力保护他们不受其他阶级侵犯,并从上面赐给他们雨水和阳光。” 〔3 〕763这就阐明了政治权威的意识形态效能。增强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政治公信力,至少要从三个维度着手:一是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党在网络空间的领导力锤炼,是长期执政不可回避的重大问题,是彰显其政治优势的重要内容,是坚持和完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根本保障。党应担当始终走在群众前列的“灯塔”,明辨政治是非、引导政治方向、开展必要的政治斗争,坚决维护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政治权威。二是注重发挥政府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作用。网络无政府主义激进分子约翰·吉尔莫曾宣称,审查制度只会毁掉网络,法律、政府、警察和公司都只能站在无尽数据不停流动的网络长河之外,鼓噪政府在颠覆性政治舆论中无所作为,这样的言论无异于“自断手足”。政府应走在舆论回应一线,疏解重大舆情引发的网民躁动,平息热点舆情中的网民鼓动,在解答“网络问政”中重塑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政治权威。三是发挥法制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作用。法制是正义的公开的规则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13 〕336。常态化、制度化的法律惩戒机制应在政治谣言、政治诋毁、政治捏造面前先行先试,明确网络空间法制底线,捍卫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政治权威。

(二)深化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的知识再生产,以增强理论供给力

互联网以扁平化的方式最大限度提升信息流速,拉大了网络空间“知识爆炸”与网络主体“知识迷惘”之间的隔阂,表现为有些网民在舆论纷争、文化传播、信息接受等方面会无从选择,甚至被动接纳。因而,网络空间的“知识再生产”是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培育的重要突破口,须“以人民为中心”提升理论供给力。正如习近平曾说:“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 〔13 〕336为此,其理论供给至少应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网络空间主流文化供给。时下的网络空间中充斥着一股消极的文化风潮,推崇随缘而适、随遇而安的人生态度,这与热情饱满、积极奋斗、牢记使命的主流文化导向相违背。应借助网络文学、网络综艺、网站宣传等方式助力网络主流文化传播,营造网络空间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二是网络空间主流价值供给。网络空间并不是与现实生活完全隔绝的,网络主体的言论、选择、行为都体现其价值理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具体凝练,应渗进多元网络主体的思想、贯入其行为中,促成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价值内嵌,凝聚主流价值观践行的力量。三是网络空间主流道德供给。互联网犯罪是网络治理的一大难题,治理之策不仅在于以“堵”为主的惩戒机制,更在于以“疏”为导的日常教化,旨在于提升网民的道德判断力和责任感、道德水平和境界,实现网络主体道德优化,增强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自觉认同。

需要说明的是,理论供给绝不是简单的改头换面便可为之,而是费尽心血的崇高的创造性的科学工作,须推动以汇聚全面深化改革的思想共识为目标、以增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战略定力为根本的理论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标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航标,暨“三个意味着”的参照坐标、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奋斗方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航的伟大征程,这是理论创新的根本立足点和重要遵循 〔15 〕。为夯实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而推进的理论创新,须以发挥意识形态功能为导向,着眼解决现实困境,以理论创新助力理论自信,增强中华民族的战略定力。因此,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须加强以理论创新为内核、以增强理论自信为导向的理论供给,展现其在多元多样网络舆论中的理论权威。

(三)深化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再生产,以增强舆论引导力

网络空间弥散着复杂、多元、多样的舆论,但反映主流意识形态的舆论却不够凸显,这正体现了其分散化的困境。特别是在热点舆情中表现出不愿作为、不能作为的消极态度更助长了非主流舆论的蔓延势头,致使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度弱化。曼纽尔·卡斯特曾将网络称为“电子传教士”,并谈到:“如果将他们通过精神传输的习惯予以电子物质化,他们的威力将会倍增:电子传教士与互动式基本教义派网络比起那种遥远的、具有领袖魅力的面对面传输方式,在我们的社会中是更有效率、更具穿透性的教化形式。” 〔16 〕465可见,网络空间是一个激烈的舆论竞技场。主流意识形态的舆论传播必须走出被动应对的漩涡,建构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舆论权威。

建构舆论权威依托于意识形态的话语生产,关键在于讲述好故事、传播好声音,发挥舆论“推进器”“晴雨表”“粘合剂”“风向标”等积极作用。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再生产是对现实社会中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生产的二次转化,遵循网络空间的传播特点,围绕话语主体、话语客体、话语载体而展开。其一,就网络空间主流舆论传播主体而言,“新意见群体”的作用逐渐凸显,首次出现于《2008年中国互联网新闻舆情分析报告》中,他们关注热点事件、敢于表達不满、乐于点评时事,是网络空间活跃的舆论能量,近年来又获得“舆论领袖”称号。当一个重大事件爆发时,他们的言论往往具有一定的吸引力,成为左右舆情的因素。一方面要壮大正能量充沛的网民群体,另一方面通过其对或激进或消极的网民群体进行耐心引导和教育。其二,网络空间主流舆论传播的话语客体是数量庞大的网民。习近平总书记曾要求贯彻网络群众路线,倡导遵循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办法。的确,“在任何一个国家,政府都在互联网治理中扮演重要角色,政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制定互联网治理的规章制度与政策、协调解决互联网中的问题与纠纷” 〔17 〕21。特别是在重大民生事件中,政府等相关部门应遵循“黄金4小时原则”,回应网民关心的问题,凸显主流意识形态的舆论观照及伦理关怀。其三,网络空间主流舆论传播的话语载体更为多样、方式更加灵活。网络化向纵深持续推进并衍生出多样的新媒体传播手段,例如:手机、微平台、网络文艺、数字电视等,这些传播载体赋予主流意识形态更具个性化的展现形式,是主流舆论传播的重要依托。总体来看,主流舆论依托意识形态话语再生产呈现,为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培育,提供了不可或缺的舆论权威。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 更好完成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使命任务〔N〕.人民日报,2018-08-23(01).

〔2〕张爱军,秦小琪.“网络后真相”与后政治冷淡主义及其矫治策略〔J〕.学习与探索,2018(02):61-68.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4〕戴维·莫利,凯文·罗宾斯.认同的空间:全球媒介、电子世界景观与文化边界〔M〕.司艳,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

〔5〕杨立英,曾盛聪.全球化、网络化境遇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6〕约翰·B.汤普森.意识形态与现代文化〔M〕.高铦,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5.

〔7〕安德鲁·基恩.网民的狂欢:关于互联网博弈的反思〔M〕.丁德良,译.海口:海南出版社,2010.

〔8〕孙伯鍨.卢卡奇与马克思〔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

〔9〕道格拉斯·诺思.经济史上的结构和变革〔M〕.厉以平,译.上海:商务印书馆,1992.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11〕刘旺旺.文化转型与文化边界的守护分析〔J〕.理论月刊,2018(01):16-21.

〔12〕乔治·卢卡契.卢卡契文学论文集(一)〔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

〔1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

〔14〕刘 伟.意识形态生产的三种形态:知识、话语和权力〔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8(01):68-75.

〔15〕王永贵,陈 雪.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航标〔J〕.思想理论教育,2018(03):4-8.

〔16〕曼纽尔·卡斯特:网络社会的崛起〔M〕.夏铸九,王志弘,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17〕黄相怀.互联网治理的中国经验〔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

责任编辑 吕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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