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乡镇干部干事创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2019-06-20 01:13文_强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2019年6期
关键词:乡镇干部乡镇干部

文_强 舸

乡镇是国家政权最基层触角,全国31726个乡镇的上百万名乡镇干部承担着最为繁重、最为复杂的农村一线治理任务,他们工作的好坏直接制约着国家治理成效,影响着人民群众满意度。与此同时,由于处于科层体系底层和基层工作现实情况等原因,乡镇干部也普遍面临着工作压力大、经济待遇较低、家庭困难较多、晋升空间较窄、犯错风险较高等诸多难题,最需要组织的关心、爱护和帮助、激励。因此,党的十九大报告着重指出:“各级党组织要关心爱护基层干部,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要求:“要给基层干部特别是工作在困难艰苦地区和战斗在脱贫攻坚第一线的干部更多理解和支持,主动排忧解难,在政策、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让他们安心、安身、安业,更好履职奉献。”

那么,在具体实践中,各级党组织应当如何关心爱护乡镇基层干部,保障、激励他们更好的干事创业?本文以长期调研和一线挂职工作经历为依据,从三个方面探讨关爱乡镇干部的制度机制。

一、干好有回报

1.经济待遇有所倾斜

乡镇干部基本收入并不比同级机关干部低。但是,乡镇工作一般更加繁重,当下又是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乡镇干部的工作强度明显大于机关同僚,日常生活也常面临一些不便之处;并且与机关干部主要是在办公室工作不同,乡镇干部需要频繁下村工作或者上县城汇报,也就需要个人承担不小的交通开销。因此,应当在经济待遇上给乡镇干部适当倾斜,以确保乡镇干部更安心在基层工作。具体来说,可以从两方面考虑。

其一,乡镇补贴。2015年,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发文要求全国各地发放乡镇补贴,这一政策极大增强了乡镇干部队伍的认同感和凝聚力。但在实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地区存在一刀切,对特别偏远、艰苦乡镇没能差别化对待,使得其所领取的乡镇补贴尚不足以覆盖乡镇干部日常往返县城的通勤费用;一些地区资金筹措、发放不够积极,常常出现延期发放;一些地区对公务员和事业编制身份人员存在区别对待,引发内部矛盾。这些问题影响了乡镇补贴的关爱、激励作用。因此,今后应进一步完善这项政策,一方面,要根据中央精神,做到不论行政编制还是事业编制,只要在乡镇工作就要一碗水端平;另一方面,县域内要充分考虑不同乡镇经济发展差异、距离远近、工作环境等因素,差别化制定乡镇补贴标准,提升偏远乡镇吸引力。

其二,奖励性收入。乡镇补贴主要是补贴乡镇干部在交通等方面的更多开销,实际上并没有增加他们的净收入。同时,相比机关干部,乡镇有许多临时性、阶段性任务,例如防火禁烧、征地拆迁、脱贫攻坚等,这些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常常需要干部大量加班、放弃休息时间来完成。针对这种情况,很多地方也会安排资金作为工作顺利完成后对乡镇干部的奖励,但是由于上位制度不健全,现在的资金来源和使用方式常常存在问题(即不是以给乡镇干部发放项目奖金形式列支的),有时候一经审计或追查,批钱的领导会被问责,拿钱的乡镇干部又要退钱,极大打击了他们的积极性。因此,今后应当考虑进一步完善上位制度,确保基层能通过合理合法方式为乡镇干部发放他们本就该得的奖励性收入。

2.晋升发展适当优先

宰相起于州部,猛将发于卒伍。《意见》特别要求:“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地区培养锻炼,让干部在实践中砥砺品质、增长才干。”现在,全国各地已经普遍形成“县级干部一般应当从具有乡镇主官经历的干部中选拔”的较好做法。不过,主官毕竟只占乡镇干部的极少数。因此,在主官之外,也应当注重从一般乡镇干部中选拔副科级干部和省市县机关中层干部,注重将机关优秀年轻干部通过任职、挂职多种方式派往乡镇,既充实乡镇干部队伍,也培养锻炼他们的能力。同时,也必须认识到,职务晋升不同于经济补偿,首先需要的是能力,有一部分乡镇干部虽然长期兢兢业业工作,但其知识、能力确实可能达不到更高岗位的要求,无法实现职务晋升。针对这种情况,还应当在职级晋升上向长期在乡镇工作的干部适当倾斜,让他们的辛勤工作有回报。

此外,由于工作需要和基层编制限制,乡镇干部中还有大量事业编制和临聘人员(平均超过总数一半)。相比公务员身份的乡镇干部,他们承担着同样繁重的工作,却极少有晋升希望。因此,应当创新体制机制,让事业编制和临聘人员工作有盼头,让其中的优秀人才能走上更高一级的工作岗位。具体来说,一是应当在考录公务员或转变身份时给他们提供适当优惠政策或设置专门通道;二是在选拔乡镇领导时应当对优秀事业编制干部一视同仁。

3.少借多调

借调是当前我国干部队伍的常态。作为最基层的乡镇,被借走的干部最多,但能借进来的基本没有。一方面,这使得乡镇本就紧张的人手更加捉襟见肘,剩下的乡镇干部就需要承担更为繁重的工作任务;另一方面,借调干部是借的多,留的少。被借走的干部常常在工作数年后又被送回乡镇,借调期间一般也享受不到相关福利、评奖评优等待遇,对个人是不小的损失。针对这种情况,近年来各地也在多次清理借调人员。今后,上级单位应当尽量做到“少借多调”。对乡镇来说,有人调走不是坏事,乡镇本就是向上输送干部的重要平台,干部调走后能空出编制(借调依然占着乡镇编制),也就能迅速补充新人;对干部来说,调任而非借调也能更好地保障他们的权益和发展。

二、干事有保障

乡镇处于社会治理最前沿,各类矛盾多发、突发事件较多,许多问题十分复杂,处理稍有不慎就可能出错。在这种大背景下,对乡镇干部来说,犯错在一定程度上是很难避免的。因此,如果没有好的体制机制,许多乡镇干部就有可能因为一些失误而背上终身的包袱,这既对他们不公平,也是国家治理的损失。因此,必须创新体制机制,为干部大胆干事提供保障。

1.减少形式主义负担、减少“一票否决”

基层不仅实际工作任务重,各种各样的填表、汇报、检查等形式主义负担也很重。实事求是地说,由于知识水平相对较低、日常工作繁忙以及办事不够细心等原因,乡镇干部在文字材料、总结汇报上确实存在一定不足,但这并不会直接影响他们实际工作的真实成效。然而,现在一些地区的考核检查恰恰是对文字材料卡得特别严。例如,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近年来不少地方都出现了乡镇干部因为表格出错等问题被问责甚至被全盘否定的情况。显然这是不合理的。针对类似这些情况,中央专门将2019年定为“基层减负年”,力图卸掉干部身上的形式主义负担,让他们能在更宽松环境中专心干实事。

此外,乡镇的“一票否决”事项也很多,例如信访维稳、脱贫攻坚、重大项目等。这些工作都非常重要,如果干部犯错,也确实应该追责问责,但是仅仅因为一件事就否定一个干部乃至一个乡镇所有干部全年的工作成绩,也会严重打击干部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党的十八大后,中央也在逐步减少“一票否决”事项,但各地还需要进一步贯彻推行。

2.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

干事就可能出错,改革难免有疏漏,不干事才不会犯错。要想真正培养出敢于担当的好干部,就需要替他们承担一定的成长成本。因此,《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容错是手段,是为了保护大胆创新、锐意进取的干部,有利于激励党员干部勇于担当、大胆创新、积极作为;纠错是目的,是建立配套的纠错机制,促使党员干部在“犯错”后,认真查找症结所在,及时发现错误、中止错误。对乡镇干部来说,就是要依据“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基于乡镇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容错免责条款,适当降低对乡镇干部一些非主观错误的惩处程度,给予他们在纠错之后轻装上阵的机会,让他们能继续奋斗,更好作为。

3.为干部撑腰鼓劲

乡镇处在社会矛盾化解的第一线,由于种种原因,很容易出现一些争议事件甚至引发大范围的网络舆情。近年来,不少地方在出现类似事件时常常选择不做详细调查,一味把板子打在乡镇干部身上,试图以尽快处理乡镇干部为手段平息网络舆情。然而,这种做法常常并未达到平息舆情的目标,更会寒了广大一线干部的心。因此,要真正做到关爱干部,面对争议事件时,就必须以事实为根本依据而非平息舆情为工作出发点。具体来说,在详细调查相关事件基础上,主动向社会各界说明事实,是干部的错误要依规处理,绝不护短;不是干部的责任必须详细说明,决不能捣糨糊、和稀泥。对受到不实反映甚至诬告陷害的干部,更要及时为他们澄清正名、消除顾虑,并严肃处理相应责任人,塑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

三、生活上多关心

除了在工作上创造条件,对乡镇干部在生活上也要多加关心。基于当前比较突出的问题,重点可以从以下方面关爱基层干部。

1.强制体检、强制休假

体检和休假在制度上早已有之,实施的关键在“强制”。就体检而言,乡镇干部工作繁重、生活不规律,身体确实容易出现状况,如果能通过体检早发现早治疗,也就能避免更严重后果。但是,一方面,乡镇干部工作比较忙,可以体检的医院一般又都在县城、距离比较远,因此乡镇干部常常不愿意体检、忘记体检;另一方面,许多乡镇干部也确实对身体不太当回事。从一些地方统计数据看,乡镇干部定期参加体检的比例是比较低的,也确实造成过许多问题,这些年我们在很多地方都听说过一些干部小病拖成大病甚至拖成绝症的案例,非常令人痛惜。就年假而言,由于乡镇工作繁忙,不少干部怕工作顶不上不敢休年假,也有一些干部担心自己休假、别人不休假影响领导对自己的看法、影响自己进步。这样一来,一些地方就出现了大家都不休法定年假的风气。其实,乡镇工作虽然繁忙,但一年到头总也有几段较为轻松的时间,人人都不休假未必对工作有什么促进,却会让自己始终得不到放松。因此,我们建议各地都能针对基层干部建立健全强制体检、强制休假制度,有效防止出现那种一心工作、从不休息、最终积劳成疾的情况发生。

2.创造宽松的生活环境

与机关干部不同,乡镇干部平日里大多也要住在乡镇,无法回家。因此,关爱乡镇干部也要考虑为他们创造较好的生活环境。具体来说,其一,让干部住好。乡镇土地便宜,并且近年来闲置用房也比较多,应当充分利用这些条件,尽量确保每一名乡镇干部都能有单间宿舍,让他们能有好的休息。其二,让干部吃好。多数乡镇干部一日三餐都要在单位解决,因此在餐补资金分配上应当考虑乡镇实际情况,适当倾斜,让干部能吃好,有力气干事。其三,针对乡镇文娱活动较少的情况,应当尽量提供一些物美价廉、受众面广的娱乐设施,例如篮球、乒乓球、棋牌等,让下了班还回不了家的乡镇干部能有更丰富的业余生活。

此外,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允许甚至鼓励乡镇干部下班后回家。近年来,全国各地县域交通普遍发展迅速,私家车也早已成为常态,除了西藏、新疆等国土广袤的地区外,大多数乡镇到所在县城车程不会超过1小时,乡镇干部下班后回家不成问题。但是,一些地区却时常整治“走读干部”(下班回家),将工作日下班后回县城定义为违纪行为。这些做法,于法无据,从基层治理需要来看,也没有这个必要,只会凭空增添干部负担,给他们制造家庭方面的后顾之忧。因此,除了安排好值班干部外,应当允许甚至适当鼓励其他乡镇干部下班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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