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识是当今“一带一路”建设的逻辑起点和构建前提,是“一带一路”能否顺利实现合作、共赢的先决条件”。①“一带一路”国际传播是一个建立共识的过程,能否达成共识是衡量其传播效果的标志,也是倡议能否付诸实施的前提。共识的核心内容是中国的国家身份,因为国家身份决定着国家利益追求的原则和目标,决定着处理与其他参与者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因此,“一带一路”国际传播的首要任务就是在世界范围内创建中国身份合法性、可靠性的媒介环境,通过传播与世界各国达成关于中国身份的共识,从而为“一带一路”合作奠定基础。
许多学者认为,中国与东亚国家同属汉字文化圈或儒家文化圈,是“一带一路”东亚国际传播的有利条件。持有这种观点的学者有意无意地建构了一个中国中心论和儒家文化主导论的传播范式,这种范式所建构的中国身份不但与倡议不符,而且其隐含的话语霸权极易引起更多的误解和反感。因此要使“一带一路”倡议在东亚国家的国际传播取得成效,就必须认真分析倡议所赋予中国在“一带一路”中的地位和身份,并以此处理中国与东亚国家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地看待和处理东亚的历史和文化,为建立共识和传播共识创造条件。
一、汉语(儒家)文化圈是对东亚文化的片面性重构
毋容置疑,东亚国家历史上受华夏文化影响至深,并形成了以中国为中心的汉字文化圈。②20世纪东亚四小龙的崛起,国际社会也将其归结为中国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的影响。“汉文化圈国家(地区)经济发展能取得如此成功,可能同儒教的许多特征有重大关系。”③但应该看到的是,华夏文化进入东亚国家也是一种地方化的过程,是华夏文化与日韩本民族文化相互交融生成新文化的过程,华夏文化与日韩文化在各自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出现和而不同的特征。随着东亚国家民族自觉意识的日益增强以及西方思潮的进入,东亚国家纷纷去汉字化、去“中国化”。如韩国出现了“狭隘的文化血统主义和单一民族主义思想”,极力强调韩国文化的单一性、自主性及优越性。同样,虽然华夏文化滋润和丰富了日本文化,但日本文化从一开始就具有强烈的“叛逆性”。④明治维新后日本更是与中国文化“决裂”,脱亚入欧。
学界认为,中国古代的华夷之辨并非种族或地理上的划分,而是文化的划分,同一文化则同属我类,否则“非我族类”。汉字文化圈作为一种话语形式模糊了民族文化的差异性。“当两个民族的文化差异被掩盖,两个民族文化的共同性被夸大了或被过分强调时,这两个民族的误解和摩擦就很难避免了。”⑤因此,必须警惕东亚共同文化圈这种传统话语范式混淆历史现实、淡化差异性的宏大叙事所隐藏的危险,正视这样的国际现实,即“迄今为止,东亚还是一个缺乏共同心理、共同立场、共同语言,也缺乏凝聚力、向心力和认同感、归属感的区域”。⑥
二、“朝贡体系”再生产意识形态话语范式
费正清认为,汉字文化圈内的国际秩序是朝贡秩序,是以中国为中心的国际等级秩序。日本著名历史学家、汉学家滨下武志认为亚洲历史体系是以中国为中心的地域圈的朝贡贸易关系体系,它是中央帝国国内统治秩序在对外关系方面的延续和拓展。国内学术界主流看法认为,朝贡制度是古代中国处理对外关系的基本框架制度,是儒家天下观与伦理道德观在对外关系上的体现,是以中国为中心,由中国主导的处理国际关系的态度和方式。
如何看待这种制度,学术界也有不同看法。有的认为朝贡体系并非是常态化的古代中国与东亚国家关系的表征,有的则认为朝贡体系是一种贸易体系而非國家关系秩序,还有观点认为是一种文明归属的认证制度并非等级秩序。反对者认为朝贡体系是华夏天下观念与礼制秩序的国际关系推演与想象性建构,并非历史事实,“是中国一厢情愿的主观推导,并非得到外国实际认可并有效运作的客观存在”。⑦
朝贡体系作为一种话语被再次建构并出现在东亚国际传播中,其思维范式与汉字文化圈异曲同工,前者强调了东亚文化的同一性,后者则强调了同一性中的等级性。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看待和处理东亚关系的方式和方法,导致对中国盲目的和选择性的放大、推崇甚至膜拜,而对周边国家进行有意无意的边缘化。在中国“一带一路”对东亚国家国际传播中,有意无意地强调汉字文化圈的文化同一性,其实是在新的历史时期用语言建构一种中国中心主义,其作为一种话语陈述不但暴露出潜在的隐藏在集体无意识中的历史优越感和文化优越感,而且还有意无意地强化这种意识,并将这种思维范式镶嵌在对东亚国家的国际传播之中。历史和现实提醒我们,这种话语方式不但与历史不符,而且在人为地扭曲现实,建立在这种传播范式基础的国际传播无疑会引起各国的警惕。
三、国家身份认知是国际传播取得成效的前提
汉字文化圈、儒家文化圈和朝贡制度都是在用语言建构一种自我中心主义。国际传播是基于身份并建构身份的过程,国际传播的传播主体是个集合体,它作为国家的代言人是国家身份的体现,国家身份决定了国家在国际关系中定位、对外政策以及在国际传播中的话语结构和话语策略。在国际传播中,国家身份是语言建构出来的自我认定的身份,它是基于国家的历史、现实、内外政策等综合要素通过传播建构出来的公众感知,是一种“内生性”身份建构,这种身份认定是否准确则基于对国家本身的准确认知、对国际社会反映的客观判断以及对国家未来发展的目标追求,它是国际传播的前提身份或预设身份,它不但反映出国家的发展愿景,也折射出其处理国际关系的原则和策略,是国际传播是否取得成效的基本条件。如果在国际关系中不能准确定位“我是谁”,就意味着也不能准确定位他者,无法了解传播对象,无法制定科学的传播策略和选择有效的话语方式。
但国家身份不是自我认定的,它是自我与他者共同认定的结果,是一种国际共识。国际传播要取得效果,作为传播主体就要协调自我认定的国家身份与他者认定的国家身份的统一,这是国际传播的起点,也是要达到的目的。因为只有自我与他者就国家身份达成共识,国际传播才会取得信任基础。汉字(儒家)文化圈尽管是一种历史存在,也是用语言建构的一种事实和判断,但这种话语论述本身就将中国置于主导国家的地位,就暗含着主与次、中心与边缘、上与下、强与弱的不平等关系。错乱的身份认知所暗含的话语霸权会导致其国际传播效果事与愿违。
四、“倡议”赋予中国在“一带一路”中的主体间地位
《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提出了中国关于“一带一路”建设的基本理念、共建原则、合作机制等全球合作与发展的系统倡议,实际上建构了一种新的国际行为体相处的社会结构或社会模式,这种社会结构是主体间的共在结构——求同存异、兼容并蓄、和平共处、共生共荣,就是说中国“与沿线国家是共谋关系而非对立关系,是一种主体间的关系,即共生共存共在的关系,是相互理解、相互沟通、实现认同、达成共识,并重新确立自我的关系”。⑧这种社会结构建构了中国作为行为体的身份及位置,决定了中国只是作为参与者而不是主导者的身份,是主体间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在赋予中国身份的同时也赋予了“一带一路”参与国家的集体身份,即参与体都是相互平等和互惠互利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以及责任共同体的一部分,都具有共同的使命和责任,这种集体身份意味着“自我包含着普遍化的他者”,意味着利己与利他、责任与义务、目标与手段的统一。⑨
以菲尔克语言建构主义来看,“倡议”是一个用语言建构国际现实的过程,“倡议”通过命名、比喻、类比的方式,将“一带一路”放置在国际社会熟悉并已经被认可的“丝绸之路”的语境之中,并通过历史与现实的论证证明中国身份的合法性、可靠性。⑩但是,“倡议”所建构的中国身份只是一种预设的自我认定的身份,其是否成立必须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和肯定,只能在与他者的观念和行为的互动中产生。但“倡议”只是中国作为国际合作的行为体用语言建构的“意见”或者“私有观念”,能否成为“一带一路”国家间的共识,从我他关系变成“我们”的关系,建立起观念共同体,就需要两个层面的努力:一是行为体通过语言互动在主体之间建构情境,形成共有知识和信念;二是伴随相应的实践去印证或确认这些观念。在观念层面,要求在媒体传播层面创建身份共识,并结合与相关政策、措施等进行互文性确证。在实践层面则要求通过国家行为体用行动语言界定其利益构成、利益范围和利益获取路径等,并获得参与体的认可。因此,“一带一路”国际传播是通过建构中国身份、传播中国身份并与国际社会达成身份共识的过程,它需要实现国际国内传播的一致性,传播观念与实施行为的一致性,传播目标、策略与效果的一致性。
五、重构东亚国际传播范式任重道远
当东亚文化被命名为“汉语文化圈”“儒家文化圈”“朝贡体系”时,它已脱离具体的历史语境,转换为一种知识生产模式和传播范式。这种模式以中国中心论、中国主导论作为知识生产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并以此为基础源源不断地再生产相应的知识体系,其结果使“汉语文化圈”“儒家文化圈”“朝贡体系”成为国人思考和处理东亚文化和东亚关系的前提条件和内在邏辑,成为一种隐形的意识形态。
当这种知识生产模式成为国际传播的范式时,它导致了中国国际传播国家主体身份的迷失与混乱,传递出与倡议不同的错误身份认知,它因其内在的矛盾性而自行解构倡议所赋予的中国身份,消解了其所要达到的传播效果。同时,这种范式也极易引起东亚及西方国家对古代东方中央帝国专制、霸权等想象性的当代建构,为西方抹黑中国提供了机会。因此,“一带一路”东亚国际传播必须回到倡议所赋予的中国身份和位置,并以倡议所建构的世界观和认识论作为国际传播的基础范式,摒弃任何自我中心主义的思维范式,以主体间的身份重新建构相互关系和对话体系,这样才有可能赢得东亚国家的信任、理解和支持,为“一带一路”的顺利实施创建共识基础。
「注释」
①田龙过:《“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价值观国际传播的“共识”策略》,《传媒》2018年第12期。
②李梅花:《东亚文化圈形成浅析》,《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8期。
③[韩]金大中:《金大中哲学与对话集:建设和平与民主》(冯世则 等译),世界知识出版社1991年版,第1页。
④武心波:《日本与东亚“朝贡体系”》,《国际观察》2003年第6期。
⑤老荷:《谈谈日本的中国文化接受》,《中国比较文学》1999年第4期。
⑥李文:《东亚合作的文化成因》,世界知识出版社2005年版,第101页。
⑦黄纯艳:《中国古代朝贡体系研究的回顾与前瞻》,《中国史动态研究》2013年第1期。
⑧田龙过:《“一带一路”国际传播中的问题:理念、心态与话语策略》,《西部学刊》2018年第6期。
⑨夏安凌、黄真:《文化、合作与价值——建构主义国际合作理论评析》,《当代亚太》2007年第5期。
⑩孙吉胜:《语言、身份与国际秩序:后建构主义理论研究》,《世界经济与政治》2008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