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以草龙舞为例,其中包含了历史民俗、文化艺术等多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渔民通过舞草龙,既体现出渔民祈求降雨保收的愿望,又表达出人们对生活的美好祝愿。为了对草龙舞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有效的保护与传承,本文结合数字化环境的大背景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数字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草龙舞
引言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人类历史文化的遗存,具有较大的历史价值与考察价值,是后代研究前人生活方式、历史文化、文明发展与传统习俗的珍贵材料。现阶段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程度弱于物质文化遗产,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与存亡受到严重威胁。信息技术的发展带来了数字化环境的产生,数字化保护将科技与文化融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转化、重现与复原的共享式再生产过程。利用数字化技术对信息进行采集与储存、利用数字化技术对非文化遗产进行修复与再现、通过数字化虚拟现实的技术对非文化遗产进行展示与传播,通过科技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再生产,从而化解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的严峻的局面。现阶段,社会各界已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进行了大量实践,为今后数字化保护的广泛应用奠定基础,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及各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的建立、中国艺术研究院镌刻研究院展开的中国镌刻艺术应用软件项目等,并且2011年我国出台的有关数字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也在法律层面上给予了有力支持[1]。
一、草龙舞传承与保护现状
(一) 草龙舞
被列入东莞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草龙舞,包含了历史、民俗、艺术等多种内容,草龙舞是一种以舞草龙祭拜为载体的娱神、娱人活动。舞草龙表达的是一种良好的祝愿,编制草龙的老艺人黄耀林介绍说,舞草龙是从农历八月初一开始的,在舞龙时,舞龙的人会齐声念唱舞龙歌:“人舞凤,我舞龙,我到你家吾使穷,财主娘给扎香,财主叔给蜡烛,龙来,添丁发财,银纸就来。”这时,主人家会将准备好的香蜡点燃插在龙身上,或者给舞龙的人派发红包。舞龙活动抑制持续到八月十五,八月十五当晚,舞完最后一次草龙之后,便将草龙火化,送“龙”归天,人们通过这种舞草龙的形式祈求降雨保佑。
(二) 草龙舞发展现状
近年来,草龙舞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消亡,东莞田饶步村也仅剩黄耀林老人仍然在做草龙,62岁村民黄耀林回忆,已经很久没有见到舞草龙的热闹场面了,作为村中草龙舞的传承者,黄耀林没有徒弟,因为做草龙是一项不赚钱的手艺,没有人愿意学,于是草龙舞也被渐渐冷落,但是黄耀林老人认为“富裕起来的东莞,不应该任由非物质文化遗产消失。”做草龙的手艺已经被荒置二十多年,“现在已经没有几个人做草龙了。”黄耀林老人说。自从1985年,学校因为担心舞草龙会影响学生的学习,就禁止了学生参加,于是这项活动便在村中停止了,直到前几年,政府文化部门又找到黄耀林老人,希望他能够重新组织草龙舞这项民俗活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继续传承下去,于是黄耀林老人又重新编起了草龙。
经济发达的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也不能因此放弃,数字化时代,我们可以借助数字化手段将即将消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重新发扬。数字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优势在于可以对数字化信息广泛传播与再现,增加了保护与传承手段的多样性,但是整体来看,对数字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缺乏统一规划,并且政府及相关部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不够重视,未形成系统的发展规划,因此缺乏有力的统筹动力。另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需要较多的资金支持,建立数字博物馆、数字档案等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但是目前许多地方不具备相关条件,因此还无法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2]。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承保护策略
(一) 保护与传承原则
首先是有利于保护与传承原则,在数字化环境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扬无疑存在巨大的经济价值,但是在文化视野中,应该将对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放在中心位置,在数字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时,应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有风格及特点,不破坏、不虚构、不作假,更不能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到變种或破坏,任何创新及改编都应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前提下进行[3]。其次是资源整合原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数字化保护是为了拓宽传播渠道、解决濒危问题、提高影响力,因此在数字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过程中应整合当前所有的社会资源,全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数字化进程。第三是风险最低原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数字化形式转换,一定程度上会受到网络环境的影响,因此应加强对传播环境的产权监管及维权力度,为数字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创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采集与储存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信息的采集与存储是十分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形式多样,并且以非物质的形式存在,因此信息量较为复杂庞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的采集与存储也存在较大难度。信息技术的发展使数字化技术得以提升,因此使用数字化技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数据采集与存储变得实际可行,尤其是近年在数字化环境的背景下,动作捕捉、人工智能、图像处理、虚拟现实等技术的兴起与飞速发展,促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采集与存储的手段变得多样,并且可以有效的应用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
(三) 建立虚拟博物馆
在数字化背景下,利用数字化技术采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信息之后,为了更好的展示与传播,建立数字化虚拟博物馆是十分必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进行传承与传播时,受到非物质性、缺乏实际载体的限制,传统方法难以实现地点与时间的自由,但是利用互联网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形式,为人们提供数字化的展示形式,可以更加灵活、自由的起到展示、传播、教育等作用。随着数字化技术的日渐成熟,越来越多的博物馆选择利用互联网,使用数字化技术建设数字博物馆进行文化的传承。在数字博物馆中,参观者只需借助鼠标或激光笔等工具就可以轻松阅读或感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形式,可以随时观看制作草龙的具体流程,或者观看草龙舞的视频,体验草龙的动画模型,充分打破了地点与时间的限制,并且摆脱了传统博物馆展出形式的限制,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更加丰富、生动的形式表现出来。此外,博物馆甚至可以引入3D技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加生动形象进行还原,更加近距离、更加逼真的模拟草龙舞的现场活动,可以加深人们对草龙舞的认识,增加人们对草龙舞这种风俗的情感体验,可以进一步促进草龙舞的传播。
今年来虚拟现实技术(VR)已经成为数字化发展趋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复原与传播中也可以应用VR技术。有关表演类、语言类、动作类民俗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使用VR技术的最佳选择,草龙舞这种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VR技术可以重现活动现场,充分展现草龙舞的气势与现场氛围,通过实景展示帮助人们实现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互动,观众还可以通过VR实景观看得到更加逼真的现场体验,还可以通过VR技术得到更多的数据资源。利用VR技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复原及再开发,已经成为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研究热点,可以提高数字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力。
(四)借助新媒体传播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播。在数字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过程中需要借助互联网及新媒体的力量,以文字、图像、视频、音频等形式对数字化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传播与扩散,借助新媒体的优势与特点构建交互式的传播途径。
(五)政府部门加强引导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面,政府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加强群众引导,积极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策略。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传承规划、技术标准、执行規则及资源库内容,并且积极发动企业、学校、研究机构等组织的响应,呼吁全民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重建过程中,应尤为注意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数字化环境中,知识产权问题十分突出,应该特别制定法律法规,帮助保护相关智力成果、专利与著作权。
结语
信息技术的发展推动文化的繁荣与发展,非物质文化的数字化保护与传承成为各国加强文化保护的重要手段。在数字化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迎来新机遇:数字化保护不仅可以扩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途径,还可以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影响力,同时可以降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经济成本。
这就是新科技新技术给文化保护带来的益处。
参考文献:
[1]苏志.数字化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J].文化创新比较研究,2018,2(31):72-73;
[2]李元庆.从草龙舞的组织开展探非物质文化中龙精神辨析[J].神州民俗(学术版),2011(05):13-16;
[3]李凌婧.文化产业视野下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传承新路径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8(24):40-41。
作者简介:付玲(1989—),女,本科,群众文化助理馆员,研究方向:舞蹈专业。创作歌伴舞《再次起航》在东莞市第二届群众音乐花会中,荣获金奖、创作奖、表演奖。现任东莞市横沥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群文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