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亚楠
东亚地区进入21世纪人口生育率急剧下降,中国港澳台地区、新加坡、韩国的总和生育率均降至不足1.1,为世界最低水平,东亚已经成为世界上最不愿生育的地区。日本是东亚最早步入少子化的国家,也是最早开始应对少子化的国家,生育率出现回升迹象。韩国和中国台湾(以下简称台湾)的超低生育率持续时间更长,也更难摆脱困境。关于人口少子化和低生育率的研究已经很多,本文试从文化决定论的角度来分析日韩台出现低生育率差异的原因。
所谓超低生育率(lowest low fertility)是指总和生育率低于1.3的现象,远远低于保证人口更替水平2.1。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北欧国家在发达国家中生育率率先迅速下降,特别是斯堪的纳维亚国家和德语国家,其次是其他西北欧国家。80年代,北欧的生育率并没有如经典人口转变理论所预期的那样停留在更替水平附近,而是出现了新一轮的下降。荷兰学者Van de Kaa提出“欧洲第二次人口转变理论”,从价值观的世俗化、个人主义化角度来进行解释。根据这一理论,20世纪上半叶发达国家的第一次人口转变体现的是“孩子为王”的利他主义和家庭主义价值观,20世纪后半叶的第二次人口转变反映了“以伴侣(父母)为中心”的利己主义和个人主义价值观。同居、非婚生育、离婚的增加等一连串的家庭变化都是个人主义的影响,生育率下降到人口更替水平以下也是其影响之一。
进入90年代,南欧、东欧和前苏联国家的总和生育率降到1.3甚至更低,陷入了“低生育率陷阱(low fertility trap)”。在这些国家,家庭主义价值观占社会主流,传统的性别分工仍然存在,女性劳动力的社会参与度低,婚姻制度健全,婚内生育占主导。第二次人口转变理论无法用价值观的变化来解释这些国家出现的极低生育率。
21世纪初生育率下降的前沿转移到东亚。首先是韩国在2001年达到1.30的极低生育水平。接下来是2003年的台湾(1.24)和日本(1.29)。日本的生育率波动比韩台略慢,2005年达到最低点1.26后,2006年回升到1.32,摆脱了超低生育水平。相比之下,韩国和台湾在2010年仍然是超低生育率。韩国2005年降至1.08,台湾2010年的生育率只有0.895。
欧洲各国中,意大利(1993- 2003)、西班牙(1993- 2003)、捷克共和国(1995- 2005)和斯洛文尼亚(1993- 2003)在11年间一直保持超低生育率。相比之下,韩国在2001~2015年、台湾于2003~2014年生育率一直处于超低水平,比其他任何发达国家都长。2016年韩国的总和生育率只有1.17,台湾仅为1.12,日本则回升到了1.44。
发达国家超低生育率的出现要归因于后现代社会经济的变化,全球化导致就业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增强,经济缓慢增长背景下年轻人就业市场恶化,收入下降造成理想与现实的背离,养育子女费用特别是教育费用高涨,经济服务化使女性劳动力大量增加。这种变化在所有的发达国家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但是由此引发的生育率下降的程度因文化圈而异。
Peter McDonald将英语国家、斯堪的纳维亚国家(不包括波罗的海国家)、西欧(不包括德语国家)总和生育率保持在1.5以上的国家列为第一组,生育率远低于这些国家的列为第二组,包括德语国家、南欧、东欧、前苏联各国和东亚发达国家。日本的最低值(1.26)与德语国家和南欧的平均水平相当。东欧和前苏联一些国家,如捷克(1.13)、拉脱维亚(1.10)、保加利亚(1.09)生育率非常低,不到1.15,但也没有降低到韩国和台湾的水平。
东欧和前苏联各国除了通常意义上的后现代社会经济变化之外,还经历了从社会主义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剧烈变化。因此,即使生育率比德语国家、南欧、日本下降得更快,也不是不可理解。然而,韩国和台湾没有经历过市场经济化的过程,两国社会也没有发生比东欧和前苏联更动荡的变化,其生育率下降到更低水平很难从这些方面找原因。因此,韩国和台湾的极端生育率下降应被视为反应的特异性,而不是“压缩现代性”等特异性因素。
铃木透从文化决定论的角度将生育率极端下降地区分为西北欧国家、德语国家和东南欧国家、日本以及儒家文化圈等四类,韩台属于儒家文化圈。在西北欧国家,妇女地位从古时候开始就很高,传统性别分工的退化、男性参与家务和育儿也最先发生在该地区,男女平等程度与生育率呈正相关的态势。然而,台湾社会男女平等程度比日韩高得多,生育率反而很低,德语国家的情况也类似。
日本的生育率在2005年下降至最低点1.26,相当于南欧、东欧和前苏联各国在20世纪90年代的平均水平,韩台则更低。日本和韩台虽同属东亚,深受古代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但是其文化却显示出不同于儒家文化圈的特点。在家庭利益优先、尊重父权、孝顺父母等价值观方面明显弱于韩台。
亨廷顿在《文明的冲突》中将日本排在中华文明之外,自成一体。日本的传统社会构造与其说是东方式,不如说与欧洲的封建主义类似。双方不约而同地具备相近的社会—文化结构:氏族制的强劲遗存与相对先进的政治、经济制度相结合,构筑起军事贵族统治下的采邑群体,出现官方权力与领主地产的融合物,而附庸对领主的效忠提供了这种制度的伦理基础。”而中国的儒家思想是以孝为根本,孝移之于国家,才产生了忠。
中国的孝道发展到后期强调绝对支配和服从的片面性,绝对化的“孝”变成盲目的服从和愚昧的举动,片面的“孝”道被极端化,立身处世无不以“孝”为标准,甚至由道德修养演变为法律制度。反观日本,作为伦理道德观念的“孝”于日本社会并非原发性概念,而是由大陆文化输入的,“孝”更多表现为子女对长辈单方面承担的一种义务。日本的“孝”道中掺入了大量佛教色彩,更多地宣扬“恩”的作用。认为子女对父母尽“孝”就是回报父母的“恩”,“恩”是“孝”的前提。传统中国人最担心的事情是无后,人们视生育后代为一个人对祖先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男人没有尽到这种义务与责任,便自觉有愧于祖宗,无地自容。女人在家中的地位也因其生育能力而定,未生儿子是被丈夫抛弃的合法理由。中国人在生育观上始终有两个偏好:一是偏好男性,一是偏好多子。
中华文明进入阶级社会后,男强女弱、男尊女卑便是中国古代的两性角色观念。从出生起,男女就被贴上了尊卑贵贱的标签,“弄璋”和“弄瓦”体现了儿子的贵重和女儿的轻贱。女性从小受到严格的管束,以“德言容功”为修身标准,“女子无才便是德”,即使读书也只能读“三从”“四德”为内容的女教书籍。女性虽然是人类生命的创造者,但是沦为男性社会生儿育女传宗接代的工具。女子与丈夫是从属关系,完全没有财产所有权、继承权和支配权。相对地,很长时间内日本女性在社会和家庭中地位比较高,日本女性天皇无论是数量还是在位时间都远超中国,贵族女性对日本文化发展有着突出贡献,假名便是由女性创造并发展起来的。妇女是生产活动的主力,在经济上与男子有较为平等的权利,尤其是稳定的财产权。直到江户时代“家”制度确立后,日本女性的地位才彻底沦丧。明治维新后,启蒙思想家福泽谕吉、森有礼等对男尊女卑的社会现实提出尖锐的批评,文明开化运动和西方文化的传入使人们认识到女子教育、提高母亲素质的重要性,日本开始大力发展女子教育,培养具备新内涵的“良妻贤母”,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得到提高。
在家庭的财产继承上,中国实行的是诸子平分家产,即“诸子析产制”,日本实行的是一子继承制,直到近代《明治民法》中仍规定首选的继承法则是“家督继承制”,即遵循男子本位、嫡子本位、长子本位的原则。日本人的“家”不单纯是以婚姻和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具体家庭,而是立于这种具体家庭之上的家族经济共同体。这个共同体以家业为中心、以家产为基础、以家名为象征,以直系的纵式延续为原则。264在中国人眼中至高无上的血缘关系在日本服从于家业的需要。为了维护血缘关系,中国采取“同姓不婚、异姓不养”的原则。而在日本异姓养子大量存在,其中最多的属婿养子。所谓的婿养子,指只有女儿的家庭先收养养子,让其与女儿结婚改称妻家的姓,以继承妻家的家业与家产。258与中国辈分秩序森严不同,日本缺乏辈分意识,兄弟二人只要相差15岁以上,弟弟就可以当哥哥的养子。另外,由于淡化了血缘的重要性,日本的养子收养是公开进行,养子也不避讳自己的身份。
古代朝鲜作为中国的附属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深受中华文明的影响。李氏朝鲜王朝以儒教治国,儒家思想成为国家的统治理念,忠孝被认为是最大的美德,重视长幼尊卑,孝顺父母、尊师重道和孝敬长辈是为人的原则。两班(统治阶层)中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如嫡长子死亡,次子三子也无继承权,必须为死亡的嫡长子收养养子成为嫡长子才可继承。而财产继承虽然优待长子,但并非单独继承。如果养子与庶子的地位出现矛盾,最终仍以“血缘优先”为方向归于妥协。
日本式家庭和儒家文化圈的差异在出生性别比的数值上体现得尤为显著。20世纪80年代,医学技术特别是通过羊水检测和B超检查判定胎儿性别的技术一经普及,由于传统上偏好男性,中韩大量女胎儿遭到人工流产,80年代后半期韩国的出生性别比一度超过115,台湾地区也高达110,日本则一直维持在103~107的正常范围内。2010年韩国的出生性别比为106.9,回归正常范围,而台湾仍然较高为109.5。
当代西方社会,结婚制度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同居、非婚生育、离婚的增加等一连串的家庭变化显示了现代家庭形式在逐渐解体。欧洲国家的经验说明:“低生育率现象是个体导向的社会机制所倡导的两性平等与家庭导向的社会机制在事实上的性别不平等之间强烈冲突的结果,即个体导向的社会制度安排对两性平等的推动与家庭导向的制度安排对两性不平等的维护之间所产生的冲突导致了生育率下降到极低的水平。”
台湾女性领导人的登台、女性议员大量当选、各行各业都有女性活跃的身影,显示出女性在投票权、教育权以及就业权等方面已经和男性并驾齐驱。与日韩相比,台湾的专业主妇地位较低,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更倾向于在社会中实现自我价值,较少出现因生育回归家庭的情况。但同时台湾又是家庭主义盛行的社会,集中体现在家庭整体利益优先、以三代同堂为荣、传统的性别分工“男主外、女主内”等价值观上。根据2010年的人口调查,65岁老人与子女同居的比例,台湾(52.5%)超过日本(40.7%),其中日本与岳父母同居的占20%,而台湾只有10%。
女性在家庭中依然是最主要的照料提供者和家务操持者,女性在家庭内的相对弱势地位没有太大改变。家庭与社会对女性定位之间的巨大差异导致女性担任的多重角色之间产生冲突,接受高等教育、事业有成的女性在家庭生活中得不到令人满意的结果,自然而然会拒绝结婚或生育。
日本在1990年生育率降至1.57时开始应对少子化问题,韩台则是2003年以后生育率降至低于1.3的超低水平才开始改变人口政策。在此之前,韩台的人口政策以遏制高生育率和人口爆发为目标,实施了强有力的家庭计划生育措施。总和生育率下降至1.5左右时,韩台又疲于应对1997年爆发的亚洲经济危机,2006年韩国制定第一个《低生育高龄社会基本计划》,2008年台湾发表人口政策白皮书,正式开始应对少子化问题。不过,韩台的少子化对策是与老龄化对策、经济增长战略、移民政策合为一体的综合性的人口政策。韩台虽然面临严峻的少子化现状,但是用于家庭政策的预算没有出现大幅增加,与日本相比也处于较低水平。在人口政策转变之前的2005年,韩国的家庭政策支出只占GDP收入的0.27%,低于日本(0.81%)。[]2010年虽然增长到0.5%,但在OECD会员国中是除土耳其以外水平最低的国家。日本虽然提高了儿童补贴制度的预算支出,同样处于发达国家中较低水平。
与计划生育政策相比,提高出生率的政策不能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人均收入较高的发达国家提供儿童补贴也不能立刻提高人们的生育意愿。即使实行产假制度和推行灵活的工作方式,如果不改变传统的性别分工意识,女性也难以安心生育以及养育更多的孩子。但不能就此断定促进生育的措施一定无效,重要的是向国民传达生育孩子将得到充分的社会支持这一信息,得到国民的信任生育率自然会提升。在这一点上,东亚各国和地区落后欧洲福利国家甚多,特别是育儿服务的供给远远未达到令国民安心的水平。日本的儿童补贴制度已经失去国民的信赖,韩台由于儿童补贴制度需要巨额财政支出,在实施上犹豫不决。但如果民众不能获得一定程度的经济支持,则很难达到安心生育的水平。
日本的总和生育率在2005年达到最低点1.26后,逐渐开始回升,摆脱了超低生育水平。而据《朝鲜日报》2018年9月3日发布的人口研究预测韩国在2018年生育率创历史新低,首次低于1,为0.96。台湾2018年则维持1.12的超低生育水平,没有丝毫改善。低生育率的出现是高度发达的后现代社会与缓慢变化的家庭体系矛盾的结果。后现代社会经济增长趋于缓慢,年轻人劳动市场恶化,人力资本投资重要性增强,女性越来越多参与社会活动,传统的性别分工弱化。韩国实现了个人户籍制度,台湾社会在公共领域实现了高度的男女平等,但是在家庭中女性依然处于弱势,韩台与日本的差异应该归因于家庭模式的不同,男性家长拥有更强的权威,传统的家庭主义仍然有很大市场。家庭中的两性不平等得不到改善,韩台的低生育率应该还将持续很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