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杨伯峻《论语译注》是研究《论语》的重要注本。其对语言文字的严谨考究与训释应当引起从事古代文学研究学者的充分借鉴,它澄清了众多前代学者对《论语》研究的纰漏之处,使字句训诂与思想阐发更具科学性。本文主要研究《论语译注》的语言文献价值,在合理认识语言尤其是上古“文言”与文章义理之间的密切联系后,深入分析阐释《论语译注》中语言文字的考证对解读《论语》的影响,有利于促进学者对《论语》思想的深度剖析挖掘。但受古汉语语言特征和文献因素影响,杨伯峻的《论语译注》仍存在着些许弊端,部分语言文字训诂不当导致人们对孔子思想的解读出现疏漏,这必须引起人们的重视,并对其中的疑误问题作出合理阐微。
关键词:论语译注;论语;语言文献;疑误
从《论语》的各种版本或研究著作来看,语言学问题似乎成为解读《论语》的重要影响因素。语言是文学的基础,语言阐释出现问题则直接妨碍了人们深入挖掘文章的义理内容。杨伯峻在《论语译注》中论证“《论语》大概成书于战国时期”,依此判断,《论语》中的语言尚可归于先秦古汉语体系。陈桐生在《商周文学语言因革论》一文中明确指出“春秋战国时期的语言面貌尤其是语法现象沿袭了上古甲骨文卜辞、铭文、西周散文所体现出来的特点,古今字、通假字、特殊句式以及此类活用等语言文字现象成为春秋战国时期 ‘文言的主要语体特征”。《论语》作为该时期“文言”的代表作正体现了这一特征。但必须注意的是,正因其语言文字呈现出的简奥性才导致世人对《论语》的解读或注释萌生了很多模糊之处,诸如钱穆《论语新解》、程树德的《论语集释》等相关著作都触及该问题。而杨伯峻《译注》格外注意到训诂学对思想阐释的影响,着重从语言文献考释的角度出发,对字句进行严密推敲和斟酌,成为众多版本的翘楚,体现了其身为语言学家、古文献学家在考究词句上的严谨精神。吴文学曾对《论语译注》评价称“注重字音词义、语法规律、修辞规律及名物制度、风俗习惯的考证,论证周祥、语言流畅,表述清晰准确,不但有很高的学术价值,更是普遍读者了解《论语》的一本入门参考书。”即便如此,《论语译注》亦不可避免地暴露出了语言训释方法的弊病,须引起我们仔细审视。
1 《论语译注》的语言文献价值
1.1 《论语译注》对语言文字的训释
《论语译注》最大的特点便是对《论语》字句的考证和训释,这也是超乎一般注书的学术价值所在。但凡有细微的语言障碍,杨伯峻都会引用古代字书以及其它《论语》注本进行训释,这也构成了《译注》与钱穆《论语新解》、毛子水《论语今译》等著作的显著差异。首先,体现在杨伯峻对《论语》语言文字的全面注释上。《译注》于开篇《导言》里就对“论语”一词作了精细的解释,作者分别例举了班固《汉书·艺文志》和清代刘熙《释名·释典艺》的意义,而后把“论语”总结为“语言的论纂”。该定义相较于其它版本更具备学理性价值。《论语·宪问》“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杨伯峻将“沟渎”训释为《孟子·梁惠王》出现的“沟壑”,同时又引王夫之《四书稗疏》,这里指地名,即《左传》的“句渎”,《史记》的“笙渎”,如果依此解释,那么孔子的“匹夫匹妇”就是指“召忽”而言,恐不可信。杨伯峻为使文意阐述明晰,广泛引用了对同一词解释的不同著作,尽可能还原当时语境;再如《论语·乡党十》“君召使摈,色勃如也,足躩如也。”《译注》“躩,音躩,皇侃《义疏》引江熙云:‘不暇闲步,躩,速貌也。”杨伯峻引用了皇侃的《论语义疏》作为释词依据;《论语·先进》“颜渊死,颜路请子之车以为之椁。子曰:‘才不才,亦各言其子也。鲤也死,有棺而无椁。”《译注》“椁,也作‘槨,音果。古代大官棺木至少用两重,里面的一层叫棺,外面的一层叫椁,平常我们说‘内棺外椁就是这个意思。”杨伯峻对《论语》字词的考证不仅停留在单纯的训释上,更从语音、文字现象等方面着手为字词作了较为综合全面的训释,这在《译注》中频频出现,为人们研究《论语》提供了比较精确的语言基础和文献资料。
其次,杨伯峻《论语译注》为深入考证里面的字句而旁征博引,广泛搜集了古今文献材料,他例举了《论语注疏》、北宋朱熹《论语集注》、清刘宝楠《论语正义》、程树德《论语集释》、杨树达《论语疏证》以及皇侃《论语义疏》等重要有关《论语》的研究成果和文献,并从中吸纳了许多观点,亦遵循历史性原则,所征音文献数量蔚为大观。尤其是从名物典制、地理山川等各方面进行考证。如《论语·八佾》“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吾爱其礼。”在《译注》中,杨伯峻明确地把“告朔饩羊”释为古代的一种制度。每年秋冬之交,周天子把第二年的历书颁发给诸侯。这历书包括那年有无闰月,每月初一是哪一天,固之叫“颁告朔”。诸侯接受了这一历书,藏于祖庙。每逢初一,便杀一只活羊祭于庙,然后回到朝廷听政。这祭庙叫作“告朔”,听政叫作“视朔”,或者“听朔”。当时西周时期的礼仪制度被诸侯国采纳接受,事关宗庙社稷,不可轻视。在《礼记》等记载周代礼仪制度的书中可以发现很多与此相关的典章仪式。杨伯峻充分认识到了《论语》中蕴含的周代礼仪文化,同时又引用其他文献进行佐证,这在《译注》中十分常见;再者如《论语·子罕》“‘唐棣之華,偏其反而。岂不尔思?室是远而。子曰:‘未之思也,夫何远之有?”对此,杨伯峻引陆机《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将“唐棣”解释为“郁李(蔷薇科,落叶灌木)”,又引李时珍《本草纲目》“枎栘(蔷薇科,落叶乔木)”之意。虽然本句话的内涵与“唐棣”究竟为何意的关系并不密切,但杨伯峻还是秉持着文献学家的严谨态度征引它文为原本模糊的字词作出合理解释。《本草纲目》为医学著作,和文学关系十分生疏,杨伯峻没有遗漏其里面记载的植物名称和特征,进而细细搜求,足以见得他对语言文字的考证之全面深入,打破了众多注本仅仅从原著出发进行考证的僵局,开拓了训诂学的新局面。
除此之外,杨伯峻对《论语》中同一问题在其它文献的不同诠释采取了合理的分析态度。他并没有按部就班,而是经过明辨之后选择。如《论语·颜渊》“子夏曰:‘富哉言乎!舜有天下,选于众,举皋陶,不仁者远也。”《译注》将“远”释成“难以存在”意,但“远”本是“离开”、“逋逃”之意,很多《论语》注本亦如此解释。而杨伯峻却认为“难以存在”更符合子夏本意,他在旁征博引的同时却并未忘记斟酌思考,并予以仔细斟酌,对《论语》中颇受争议的字词作出了合理的解釋,通过还原具体语境来佐证词义的灵活性。《译注》对语言文字考证之细密、分析之合理超出了很多当今《论语》的注本,即便是同样有一些训释误区,但就其引用的文献之多,涉及领域之广,亦使得《论语》的注释更具科学性。其意义远超出过分牵强附会的注本,促进了人们在解读经典时对语言文字等基本文献的思考。
1.2 《论语译注》先秦古汉语语法发微
《论语》其作为上古先秦时期的语录体著作保留了上古甲骨文卜辞、铭文、西周散文的语言特征,尤其是语法方面。在语言学现象中,语法变化最为缓慢,故《论语》作为 “文言”亦继承了前代文学语言的语法规律特征。杨伯峻在训释《论语》时敏锐地注意到了语法问题,所以他并不满足于单纯释词解字,更重古汉语文言语法特征对阐述文意的影响,周密分析《论语》的语法现象。
其一,杨伯峻《论语译注》仔细甄别通假字、古今字、异体字等现象。如《论语·雍也》“子曰:‘君子博学以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杨伯峻将“畔”释为通“叛”,两者是通假字;《论语·公冶长》“子曰:‘臧文仲居蔡,山节藻棁,何如其知也?”,杨伯峻于《译注》中释“知”为“智”,明确了两者为古今字,意义相当。《译注》中对文字现象的语法阐释极其常见。
其二,杨伯峻《论语译注》对词类活用的解释较为周全合理。如《论语·述而》“子以四教:文,行,忠,信。”杨伯峻把“行”解释为作名词用,旧读去声;《论语·学而》“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杨伯峻仔细分析了“远耻辱也”的“远”意,这里的“远”应该读去声,因为作动词,是使动用法,释成“使之远离”的意思。词类活用的现象在先秦语法中时常出现,《论语》里不胜枚举。《译注》使人们清楚地认识到词类活用现象,有助于准确理解文意。同时,杨伯峻于《译注》最后部分创新性地设置了《论语》词典篇,统计归纳了同一词在《论语》里出现的不同场景而分别体现出来的词类活用意义,突出了杨伯峻身为文献学家的索引意识。
其三,杨伯峻《论语译注》对词法、句法语法构造规律的分析明晰严谨。如《论语·为政》“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存,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杨伯峻将“施于有政”的“有”字释成无意,加于名词之前,并分析称这是古代构词法的一种形态,引杨遇先生“政谓卿相大臣,以职言,不以事言”;《论语·雍也》“伯牛有疾,子问之,自牖执其手,曰:‘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杨伯峻说道:“之”字不是代词,不是“亡”的宾语,因为“亡”字在这里不应该有宾语,只是凑成一个音节罢了。古代常用这种形似宾语而宾非宾语的“之”字,杨伯峻对《论语》的语法进行解释时着重参照了《文言语法》,以统一的语法规则来具体分析《论语》中形形色色的语言现象,足见其对句中语法规律的认识;《论语·雍也》“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杨伯峻释“也”为语气词,表“人之生”是一词组作主语,这里作一停顿,下文“直”是谓语。他从句法规则出发,细密地分析了句子中的每个成分,对其语法现象做了详尽的叙述,助人们在艰深晦涩、复杂的文言古汉语语法中克服困境,更易触及思想实质。
其四,杨伯峻《论语译注》的今译更侧重对整个句子进行完整清晰的表述,尽量顾全句子成分,将原句模糊两可的地方尽量补足解释,而非意译。如《论语·公冶长》:“子贡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译注》谓:“子贡说:‘老师关于文献方面的学问,我们听得到;老师关于天性和天道的言论,我们听不到。”原文中没有主语,但杨伯峻在翻译补了出来,这样才使得句法成分完整,句意流畅自然。文言表达原本简练精奥,词义具有凝结性,如若忽视,很可能在今译因错失成分而使义理阐发阴阳颠倒。孔子的思想理念因《论语》今译不当而导致误读的后果司空见惯,杨伯峻从文言的表达效果出发进行翻译,一定程度上使人们规避了阅读盲区。
2 《论语译注》的疑误分析
杨伯峻《论语译注》由于受个人对孔子整个思想体系理解的局限、文献考证、以及意识形态的传统性等因素影响,对《论语》的解读出现些许纰漏,引起了人们的疑惑。以往学界对《论语》的研究更多地建立在对孔子思想的批判或认同基础之上,而并未太多从《论语》本身出发进行文献学角度的研究,导致里面存在的疑误现象尚未得到解决。尽管《译注》确实是诸本中的权威,但它对某些语言文字的误释严重歪曲了孔子的思想体系,在某种程度上削减了《译注》的说服力和可信度。
如《论语·泰伯》第九章道“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根据郑玄、何晏、朱熹等人的注解,杨伯峻将这句话译为:“孔子说:‘老百姓,可以使他们照着我们的道路走去,不可以使他们知道那是为什么。”所以长期以来人们都把这句话定义为孔子的愚民思想。暂且不说其它问题,若宏观地从孔子整个思想体系来看,该处就应引起充分审视与思考。孔子极力提倡教育,且在当时兴办了最早的私学。他自然希望更多人掌握知识以致其所创立的儒家学说可为广泛传播,并为众弟子与其它知识分子所接受。如果孔子认定 “民”“不可使知之”,那他就完全没必要“教民”,也不可能达到其“克己复礼”的政治目的与人生信念,二者自相矛盾。故从郑玄到杨伯峻以来的通行解读 ,尽管断句不曾失误,但解释上却违反逻辑,更违反孔子思想体系。
而郭店楚简《尊德义》篇简21、22说:“民可使道之,而不可使智 (知)之。民可道也,,而不可强也。”简文的“民可使道之,,而不可使知之”与《论语·泰伯》“民可导也,而不可强也 ”语意非常接近。“民可导也”,从“民可使道之 ”出,“不可强也”,从 “不可使知之”衍生。
但《论语》此章的“知”字郭店简为什么要用“强”来解释呢? 据清华大学教授廖名春在《从<论语>研究看古文献学的重要性》分析,他认为要以“知”为本字来说通“强”字是不可能的,当另求别解。因此,他颇疑“知”非本字,当为“折”字之借。原因如下:
《说文·艸部》:“折,断也。”本义是以斧断木,引申则有以强力阻止、挫败、折服、制伏之意 。《汉书·游侠传》:“权行州域,,力折公侯。”又《蒯通传》:“折北不救。”颜师古注:“折 ,挫也。”《尚书·吕刑》:“伯夷降典 ,折民惟刑。”陆德明《经典释文》:“折:马云:智也。”孔颖达疏 :“折断下民,惟以典法。”又:“哲人惟刑。”孔安國传:“言智人惟用刑。”王引之曰:“‘哲当读为‘折,‘折之言制也。‘哲人惟刑,言制民人者惟刑也。《墨子·尚贤》篇引作‘哲民惟刑。‘折正字也;‘哲,借字也。‘哲人惟刑犹云‘折民惟刑耳。”“折民 ”即“制民”,折就是制,就是用强力制伏、压迫。
因此,简文“民可使道之,而不可使知之。民可道也,而不可强也”当理解为“民可使导之,而不可使折之。民可导也,而不可强也。”即是说老百姓可以让人引导他们,而不能让人用暴力去震慑、压制他们;老百姓可以引导,但不能强迫、威逼他们。“导”是引导,“折”是以强力阻止、挫败、折服、制伏,其义正好相反。由于“强”与“折”义近,故简文以 “强”释“折”。这样一来,整个句意便合乎情理。
通过上述文献资料的分析,我们便可知《论语》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由”当读为 “迪”,导也。而“知”当读为“折”,义为阻止、挫败、折服。孔子的意思是:民众可以让人引导,而不能用暴力去使其挫败。这正是孔子重视民众力量、关怀民生的表现,怎能轻易将其解读为孔子的愚民理念?杨伯峻虽然于《译注》中仔细训释了语言文字,却忽视了孔子整个思想体系发挥的关键性作用,以至于片面相信历来《论语》权威注本的解释,出现了解读的盲区。当然,杨伯峻与此类似的疑误之处在《译注》中还有体现。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因与文献学考证脱节所致。虽然其本人身为古文献学家,但他却在对《论语》进行考证时过分仰仗自古以来的权威性注本,而未对文献学与语言学以外的思想层面进行深入挖掘,乃至在严谨追究《论语》的语言文字现象时又陷入语言的泥潭。
又《论语·子路》“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一直以来,无论是学界还是《论语》的通行注本,都将这句话简单理解为孔子提倡绝对的亲情观念,父子间无论谁犯错,都应依据血亲关系予以包庇,以致徇私枉法,导致孔子受到后世严重批判,甚至相关学者据此极力贬斥儒学为封建阶级的庇护伞。《译注》中亦如此解释。但严格站在孔子系统的思想体系中分析,我们务必要谨慎考索其中的“隐”字。《荀子·非相》杨倞注:“檃栝,正曲木之木也。”徐锴《说文解字系传》云:“檃,即正邪曲之器也。”又云:“檃,古今皆借隐字为之。”又被引申为矫治纠正的意思。《尚书·盘庚》:“呜呼! 邦伯师长,百执事之人, 尚皆隐哉。”据孔传的解释,“言当庶几相隐括共为善政”,此处“隐”的意义是相互矫正。
据此,我们可以把这句话暂且理解为“父亲要在儿子犯错时予以训诫,儿子在父亲犯法是要适当地予以纠正”,这就还原了孔子情义观的本质。此外,语言文献的考证固然是重点,而人们更应该从孔子的“修身治国”的思想中寻求真理。在孔子的学说中,家国是同构的,国是放大了的家。人只有在家孝亲敬长,遵循秩序,才能在一国中恪尽职守,事国忠君,成全大义。正所谓《大学》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孔子倡导“天下为公”的社会面貌,而如果在一家中父子互相包庇,藐视礼法;还能于社会中坚持公平正义,实现最终的天道吗?这当然和孔子的政治使命与价值关怀背道而驰。所以无论是语言训诂层面,还是思想逻辑层面,“隐”解释为“矫正 ”更合适。这使得后人能够重新认识孔子所倡导的家国同构的社会模式,同时使得孔子思想的內在精髓得以重新诠释。
3 结论
杨伯峻《论语译注》在学界占据重要地位,其征引文献数量之庞大、考证之精切、训释之严密等众多优势促进了学界对《论语》以及孔子儒家学说的研究。杨伯峻身为语言文字学家,深刻意识到为经典作注释时理应将语言文字的考究这一工作置于首位,其参考不同类型的古籍文献进行校勘订正,对文字的严密训诂远超出了众多《论语》注本,为深入探究孔子思想实质奠定基础,值得学界进一步探讨。而杨伯峻有时因训诂方式过于单调刻板、文献之间相互校雠之不足等情况使得《论语》产生很多疑误之处,间接妨害了人们对孔子整个思想体系的剖析。《论语》作为上古文言文献具有艰深晦涩的特征,因此人们更应充分重视其语言文字的具体应用现象,并融入孔子的理念中进行综合考量。
作者简介
张书侨(1994-),女,满族,山东,硕士,河北师范大学,研究方向:古典文献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