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学》在医学专业学生教学改革中的探讨

2019-06-17 02:34尹丹
法制与社会 2019年15期
关键词:教改教育

摘 要 《卫生法学》是医学专业学生的公共基础课,开设这门课程的主要目的是弥补传统医学教育中医学生人文及法律知识的不足,在当下公共卫生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点的背景下,《卫生法学》无疑是医学教育中的及时雨。但是由于学生专业背景和课程定位的问题,导致《卫生法学》在教学的过程中流于形式,难以达到提升学生卫生法律知识和实践能力的目的,所以有必要对现行的教学模式进行改革。本文从教学设计、教学手段、教学评估等方向对更好地完善《卫生法学》教学进行了探讨,希望能够对提高教学效果有所帮助。

关键词 卫生法学 教育 教改

基金项目:贵州医科大学教学工程项目(201804026)及2017年贵州省教育厅本科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2017520 050)。

作者简介:尹丹,贵州医科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助教,研究方向:法学、社会学、管理学。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5.328

由于我国现行的医学教育实行的是大学本科时期高度专业化教育,课程设置是以学科为中心的模式,这种模式保证了医学的自然科学传统,但却忽视了人文科学的重要作用。卫生法学是研究卫生法律规范及其发展的一门新兴的部门法学,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和原则性,其内容广泛,涉及到医药卫生等自然科学领域,亦涉及到伦理道德等社会科学领域,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目前医学院校中《卫生法学》的教学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相较于医学专业知识,学生不重视医学法规的学习;其次,卫生法学课程其内容繁多,课时有限,往往在课程结束后学生仍然对相关的卫生法知识不甚了然,更谈不上实际运用;最后,教师缺乏医学知识基础,授课时又注重法律条文、原则的讲授,学生在课堂上枯燥无味,学习积极性不高。而在医疗保健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社会问题背景下,在课堂上改进当前《卫生法学》教学模式,培养医学生具备一定的法律思维能力,为其今后更好地依法执业显得十分的重要。

一、当前《卫生法学》教学模式的缺陷

(一)“灌输式”教学

《卫生法学》在医学院校中一般是作为医学生的公共基础课来进行教学,常常是“大班模式”,每节课时授课学生人数基本在100人左右。由于《卫生法学》中涉及大量的法律知识条款,所以教师授课往往是按照医学专业课程的讲授模式,对这些知识点进行理论上的讲解。这种教学模式对于医学专业课的讲授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对于《卫生法学》这门课程来说则显得不足,教学目的常难以达到。因为从专业背景和心理方面来说,医学生会主动重视医学专业课程的学习,即便课程知识点内容枯燥学生也会主动地认真学习。对于卫生法律法规的知识点,医学生则往往不够重视,加之《卫生法学》内容繁多,所以在课堂上时常出现教师在台上讲,学生在台下讲,甚至有部分学生玩手机、睡觉,学期结束后,学生只关注自己这门课得了多少分,而具体是否掌握了知识点则不是那么重要。

(二)教学方法单一

除了对基本法律知识点的讲授,《卫生法学》课堂教学大多仍然停留在“事例”或“举例”的层面,或者机械地进行“案例”——“答案”的模式讲授,教学效果实际上并不理想。在课堂上,教师也常会运用多媒体的方式,例如播放影音材料,这种结合视觉听觉的方式有助于提升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改善单一的理论教学,但往往也出现学生“看”后即忘,“听”后即过,学生对于大量的知识点,只能机械记忆,遇到实际问题仍然会感到无所适从。由于卫生法学是一门法学与医学相交叉的实践性很强的一门学科,因此,过分侧重理论教学的传统方式势必应当进行一些必要的改革和完善。

(三)教学思想滞后

目前很多医学院校都有设置《卫生法学》课程,将其作为医学专业学生的专业公共课,其本意是让医学生了解和掌握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而在实际教学中,该课程的定位往往出现偏差,学校和学生两方面对其重视度都不够,教学效果难以达到理想,最终只是以一纸试卷来结束《卫生法学》的教学。在此种背景下,“照本宣科式”教学常导致“完成任务式”学习,这样就失去了在医学专业学生中开展这门课程的意义。所以为了保证实现《卫生法学》的教学目的,有必要进一步探索更加适合医学专业背景学生的教学改革模式。

二、教学改革方面的探讨

(一)“第一堂课”的重要性

教师应当重视《卫生法学》第一堂课在整个教学过程中的重要性,因为良好的开局是后续教学顺利进行的基础。应该避免在第一堂课就向学生引入条文性,规章性的卫生法律知识,要针对大部分学生对《卫生法学》不够重视的心态,结合当前的医疗从业环境向学生讲授卫生法律知识对其今后顺利执业的重要作用;并且要结合最新的社会卫生方面的事件,概述卫生法在其中的角色,引起學生的共鸣和兴趣。所以“第一堂课”重在“引”,而不在“教”,避免从一开始就让枯燥无味的知识点降低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二)教学设计化繁为简,以人为本因材施教

《卫生法学》教材内容繁多而课时较少,所以不可能对所有知识点在课堂上进行面面俱到地讲授,在设计教学安排时可以从中选取当前社会影响度高,与医学生今后执业密切相关的课题作为课堂讲授内容,如“药事管理”“执业医师”“血液制品”“医疗纠纷”等课题不仅有丰富的社会话题,并且与学生今后执业密切相关,可以引起学生的关注度;而其余的法律法规性知识点则可以安排学生自行学习,如此可以减轻教师和学生在课堂上的负担,有利于教师课下更加精细地备课,学生课上更加专注地学习。另外,《卫生法学》教学涉及到多专业的医学生,所以根据其医学专业的背景不同,授课的侧重点也应该有所针对性。例如在给临床医学生授课时侧重讲解执业医师资格的取得、医疗侵权责任与医疗服务过程中的法律问题等;对预防医学专业的学生授课时则侧重介绍与公共卫生、疾病预防和控制有关的法律、法规。

(三)化大为小,注重互动式教学

针对大班教学中人数众多,学生参与度低的问题,可以在一个主题授课结束后,将学生进行分组,学生们以小组对该主题相关卫生法学案例进行收集并在组内交流,形成“小组案例讨论结果”,下一堂课进行各组交流,教师对每组的案例分析进行当堂点评。教师应在案例讨论后做简要的总结,总结的目的不在于给出标准答案,因为有些案例并没有标准答案,重点是在于讨论的思路、分析的方法、解决问题的途径是否恰当。要肯定学生好的分析思路及一些独到的见解,指出讨论中存在的缺陷。这样的互动式教学,可以帮助学生快速的将所学知识在实际案例中转化,促进记忆;教师的总结性指导可以帮助学生改进不足,从而提升学习的效果。

(四)多手段培养学生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

法律的真谛是实践,《卫生法学》作为法学类课程,最重要的教学任务是培养学生的实际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所以除了小组案例讨论外,还可以采用“模拟法庭”“案例情景再现”等方式,让学生尽可能的置身于现实案例中。通过学生扮演不同的角色,互相运用相关法律知识点,培养其独立思维的能力。

(五)改变传统的考核方式

注重考试成绩是学生的天性,所以如何科学化地进行考核是保障教学效果的关键所在。传统的“一次性”考试无论是开卷还是闭卷的方式都不能在平时教学中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所以根据《卫生法学》实践性的特点,考核的重点应该在于学生的参与度。“小组讨论”“课堂案例分析交流”应当在最终考核中占比60%,具体分数应当根据学生所撰写的小组讨论报告以及该组学生在课堂案例中分析表现来确定;而基本的法律法规知识可采取开卷考试的方式,在成绩中占比40%;这样既保证了学生的课堂参与度又减轻了他们的学习负担,毕竟医学专业的学生要面临沉重的考试压力。

(六)教学评估

教学评估是评价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所以在教改中要重视评估的实效性。学生的考试成绩固然是评估手段的一种,但是这种单一的结果式评估并不能反应教学的过程;课程结束后的调查问卷也是目前常见的方式,但这种问卷的调查常流于形式,因为在很多情况下这种调查问卷是学校教务处统一制定的,并没有根据每个学科的特点进行精确细化设计,所以评估的结果实际意义不大。根据《卫生法学》内容繁杂以及实践性的特点,应从多个方向对教学过程进行评估。首先应设置教学前评估,主要目的是了解学生感兴趣的法律章节和其希望的课堂模式,了解学生在想什么;而教学后的评估则主要是针对“互动式教学”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评估,例如学生的参与度、小组讨论中的共性问题、案例分析的形式等都是应该进行评估的项目。所以教学评估的作用不仅在于“课后”总结,也是为下一步的“课前”提供数据上的信息。

(七)教师自身的提升

《卫生法学》具有很强的时代背景,每当出现新的社会公共卫生问题都会成为新的卫生立法改革课题,并且鉴于《卫生法学》的实践性,所以教师应该走出校园,将目光拓展到社会中去,关注社会及网络中的热点公共卫生话题。例如前段时间的“榆林产妇跳楼事件”以及最新热映的“我不是药神”电影等,都可以作为相应卫生法教学的案例及引入点。鼓励教师走出校园,依托学校,推动教师积极参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和人民法院陪审员的遴选,这样可以提升教师实践的能力,继而有助于教学更具实效性。

三、《卫生法学》教学改革实际意义及前景方向

首先,教学改革后可以明显提高学生对课程的关注度,改变死记硬背的学习模式,提高实际运用知识的能力。其次,教学改革的过程也是教师能力提升的过程,在教学的改革过程中,课程的设计能力、课堂的驾驭能力、课程的概括总结能力都能够得到提高。以课程特色为基础的教学评估,通过学生的反馈,可了解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及时纠正或补充课堂教学的缺陷。教学改革并没有固定的终点和模式,其本质是培养学生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在理想状态下,课堂的重点应该放在实践能力的培养而非理论的讲解。所以《卫生法学》网络互动建设则显得尤为重要,它的好处是可以在有限的课时数内,利用网络教学资源,把传统的课堂灌输式教学,变为新型的网络互动式教学;而课堂上则有充分时间来进行案例讨论、案例小组分析、模拟法庭、案件再现等互动的内容,检验和改进学生所学的基本知识理论,最终达到把原先要求学生注重卫生法律内容的学习,变成掌握卫生法律思维方法的学习;把个体式的被动性的学习,变成团组式的主动性的学习;把枯燥乏味的记忆性的學习,变成趣味浓厚的讨论式的学习。

参考文献:

[1]刘亮.卫生法学专业教学亟需实现五个蜕变[J].西北医学教育,2011(5):1029-1031.

[2]张静,阎婷,徐静香,石小迪.对医学院校《卫生法学》的教学探索[J].医学与法学,2012(6):24-25.

[3]崔冬,胡敏,谢非非.法学专业学生学习成绩考核方式改革初探[J].教育探索,2014(1):50-51.

[4]李艳霞.“大数据”时代下《卫生法学》课程教学评价改革初探[J].医学与法学,2014(5):20-23.

[5]张静. 课程中心平台上的《卫生法学》网络互动建设——上海中医药大学的《卫生法学》教学探索[C].卫生法学与生命伦理国际研讨会,2014.

猜你喜欢
教改教育
国外教育奇趣
题解教育『三问』
软件工程教育与教学改革
什么是“好的教育”?
教育有道——关于闽派教育的一点思考
办好人民满意的首都教育
虚拟机服务器在教学实践中的探索研究
初中美术教改新思路初探
以私立华联学院为例谈高校思政课教学改革的思考和构想
以私立华联学院为例谈高校思政课教学改革的思考和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