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王茜
摘要:一个民族的美学精神是一个民族文化内在本质的体现,而美学精神初期的分道扬镳早已埋下了数千年来文化各行其道的种子。“和”是中西美学中典型而又相似的美学范畴,对中西美学滥觞期“和”的相似性和差异性的考察,不仅是对“源头活水”的疏浚以证后世中西美学的分流,也是对所根植的历史文化的肯定。本文从多方面对中西美学滥觞期“和”的范畴进行比较,试图对中西之“和”作较深刻分析,以期对中西美学尤其是我国美学文脉的认同。
关键词:中西美学;滥觞期;和;比较
笔者所理解的美学的滥觞期指的是美学还未进入成熟思想与系统理论的时期,在我国大致是孔子之前的春秋时期,而在西方则是柏拉图之前的古希腊时期。
孔子以前已经有很多政治家、思想家谈到了美和艺术的相关问题,大多数表现为不完整的朴素言论,但是从思想实质上看,却已触及有关美的本质的一些重大问题,其中就包含了以“和”为美的思想的提出,这些思想与孔子的中和思想共同构成了中国古典美学的重要特征,也是后世中国美学和文艺思想的根基。在古希腊美学思想中,“和”亦是其重要方面,从毕达哥拉斯学派到柏拉图,“和”的精神被反复提及并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无论中西,“和”的美学范畴都成了文化艺术现象的底色,灌注在中西集体意识深处。
一、产生背景概述
中国美学的滥觞期大致是春秋后期,属于早期奴隶制社会时期,并已开始缓慢向后期隶制社会时期的过渡。商朝奠定了早期奴隶制社会的基础,周朝为了继续维护奴隶主的统治,建立宗族制度,行“周礼”。从文化方面看,周朝文化已经开始脱离商朝时的野蛮,而逐步过渡到一定程度的民主与理性阶段。从社会结构方面看,这一时期人与人的关系在政治经济方面的统治与被统治基础上,又衍生出氏族血缘的宗族关系,伦理道德成了社会活动的最高准则。东周后期,生产力的发展冲击了宗族制度的稳固,早期奴隶制度走向瓦解,社会关系急剧变化,百家争鸣的文化局面呼之欲出。
西方美学的滥觞期为希腊古典早期。公元前8-6世纪是希腊奴隶制社会得以形成和确立的时期。奴隶的使用不但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这一时期文艺、科学、哲学发展繁荣。到了公元前6世纪,希腊社会由农业经济过渡到工商业经济,由此形成了原有贵族奴隶主与新兴工商业奴隶主的对立。生产力的发展和政治斗争的需要带动了文艺、科学、哲学的蓬勃发展。相较中国,希腊城邦的奴隶制是较为民主的。雅典政府鼓励公民自由地参加各种政治活动和文艺活动,希腊人也热衷于此。审美活动的空前活跃和文艺的高度繁荣加上哲学讨论的空前热烈,推动了美学理论的产生。
二、产生的价值基点
如前所述,中国古代春秋晚期在社会结构上是政治经济上的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和氏族血缘相联系的伦理道德上的情感关系的结合,且伦理道德关系成为社会活动的最高准则。从这种价值取向中发展而来的美学及其中“和”的范畴,不只是涉及美的外在的感性形式,更重要的是还具有重大的伦理道德的意义。其价值基点更偏向于伦理道德,包含着极大的社会内容。
古希腊自然科学的发展较为繁荣,其自然科学精神较强,因而所带动的哲学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是带有自然科学倾向的,这种自然科学的倾向使得古希腊人将美的真理和本质锁定在一定形式的客观存在上。对于古希腊人来说,自然形式(声音、色彩、形状、人体结构等)以其本身的和谐统一就使人感到愉悦,此外他们便不再去寻找其他更深的伦理道德的含义,所以本着自然科学的价值基点,古希腊美学的“和”更多的是自然形式的和谐。
三、“和”中的自然和社会观
考虑到中国美学中二者密不可分,而西方此时期美学又很少关注社会学问题,将自然观与社会观放在一块论述。
《国语·周语下》中记载伶州鸠的这样一段话:“物得其常曰乐极,极之所集曰声,声应相保曰和,细大不逾日平……于是乎气无滞阴,亦无散阳,阴阳序次,风雨时至,嘉生繁祉,人民和利,物备而乐成,上下不罢,故曰乐正。”此句融自然宇宙观照与社会观照为一体,其宇宙(自然)观朴素地将气归结为万物之宗,亦即自然规律,而“和”的社会无疑是统一于自然规律的。所以天与人与社会从根本上来说就是合一的,“和”不仅具有合规律性,还具有合目的性,是一种大道之和,万事万物都笼于其中。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这个时期的历史阶段的限制,伦理道德成为优先的价值标准,“和”往往首先应该符合“善”的社会价值,也就是说符合“善”的“和”一定是合规律的“和”,这种“和”常常偏向“某种狭隘的道德说教,要求自然附会和符合人世的现实规范与秩序,从而舒服了对自然的正确理解和观赏”。[1]
西方美学滥觞期的“和”就几个代表性人物来看,所涉及的更多是对自然的看法而很少提到社会观。毕达哥拉斯学派提出“宇宙和谐”的概念,“认为天上诸星体在遵照一定轨道运动之中,也产生一种和谐的音乐。苏联美学史家阿斯木斯在《古代思想家论艺术》里评论这种概念说,‘音乐和谐的概念原只是对一种艺术领域研究的结果,毕达哥拉斯学派把它推广到全体宇宙中去……因此,连天文学即宇宙学在这派看来,也具有美学的性质”。[2]赫拉克利特从斗争中找和谐,因此更加强调世界的不断的变动和更新。
四、“和”中的艺术观
艺术的发展促进美学思想的发展,一定的美学思想产生后又会反过来对艺术的发展产生影响。根据这种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和”中的艺术观可从两个方面加以评述,一是艺术观对“和”的美学范畴产生的作用,二是“和”的美学思想对艺术观的指导作用。
就中国美学滥觞期的情况来看,对其发生直接影响的艺术首先是音乐。据春秋初期的记载,当时用各种材料制造的乐器名目繁多,以青铜制造的编钟为例,标志着中国古代音乐发展的高度水平。音乐在先秦社会中受到高度重视,其高度发展,为先秦美学的产生提供了一个极为重要的良好条件。最初的“和”的观念是和音乐直接相关的。由于音乐相较于其他艺术形式而言,更多的是直接作用于人的情感,而不是理性,因而“和”的范畴在产生初期就是与人的内在精神紧密相连的,也与影响内在精神的社会关系难以分离,区别于西方美学的仅停留在自然的外在形式。关于“和”对艺术观的影响,从周景王铸钟的史料来看,首先要明晰的是一种适度原则,即音乐继而到一切艺术的符合于人的生理要求,需要适度。另外,更为重要的是艺术要符合“善”的原则,强调艺术的社会功能性。适度和“善”的艺术标准正好印证了“和”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这对后世的中国文艺观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毕达哥拉斯学派的“和”的理论也来自对音乐的分析总结,门徒波利克勒特在《论法规》里转述道:“毕达哥拉斯学派说,音乐是对立因素的和谐的统一,把杂多导致统一,把不协调导致協调。”他们还把音乐的和谐概念推广至天文学中而产生“宇宙和谐”的概念。但是不同于中国的是,毕达哥拉斯学派更注重的是音乐的自然形式,“和”是一种固定的数理关系,与人的内在精神,情感无关。这种美学观点对西方后世的影响相当巨大,以亚里士多德为例,他把和谐同自然科学相联系,认为“美的主要形式‘秩序,匀称与明确这些唯有数理诸学优于为之作证”[3]观沿着这条路线发展对文艺复兴也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达芬奇就将是以一定的数的关系作为美来创作艺术作品的,他的《维特鲁威人》和《最后的晚餐》无不明显表露出这样的美学痕迹,在他的《绘画论》中更是表达了绘画优于诗歌,正是由于绘画中可以贯穿数学的科学思维,而诗却办不到。
总结
从对中西美学滥觞期“和”的考察中,我们反观了到中西文化根基,美学思想的巨大差异性,也顺推出这种差异性下自然观、社会观、艺术观的各行其道。立足于当下纷繁复杂的文化和美学环境,“雾里探花”中唯有明白特定的美学观念和文化面貌总是生发于特定环境,并无高低优劣之分,才能真正在文化自信的同时兼容并包的对中西美学“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参考文献:
[1]李泽厚,刘纪纲.《中国美学史》[M]第一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
[2]朱光潜.《西方美学史》[M]上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
[3]北京大学哲学系美学教研室.《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