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婷婷
《活著》这部小说的第一人称,明面上出现过两种变化,有些时候“我”是指青年人;当福贵开始讲故事的时候,“我”,第一人称指代的就是小说主人公福贵。其实,它还隐含了作者的自我在里面。第一人称的变化揭示的是作者对“活着”的思考的心路历程。
一、探讨作者“我”自身的灵感和写作目的
一位真正的作家只为内心写作,内心会告诉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多么突出。(1)余华为了了解自己的内心世界,长期在现实和想象中徘徊。真正的现实,也就是作家生活中的现实,是令人费解和难以相处的。(2)在长期和现实的斗争中,余华找到了一个突破口,写出了高尚的作品。
有这样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的老黑奴经历了许多苦难,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这首歌深深地打动了余华,余华决定写下一篇小说,就是《活着》。这篇小说,写的是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余华直言:“写作的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他也在韩文版自序中写到:“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由此,我们可以得知作者“我”自身的写作目的。
二、旁观青年“我”展露作者的疑问和探索
纵观小说,不难发现,路过乡间,遇到福贵的青年人“我”,是福贵一生经历的倾听者。青年人只是下乡收集民族歌谣,碰巧遇到了那位老人,也正如作者偶然下听到那首歌一样,青年人听了福贵的故事。作者在写文章的时候,就像一开始的青年,都想弄明白为什么老人那么快乐?不同的是,作者想弄清楚的是,在遭受如此多的劫难后,为什么福贵依然能乐观地活着?而青年人纯粹就是想知道为什么老人家能活着那么快乐?
青年人“我”一共出现了六次,而几乎每次都是在福贵讲到人生大波折的时候出现。第一次是初遇福贵,文本中写到“我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时,是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第二次是福贵败完家产后,老丈人带着家珍离去,在这时,“我”的感受是“浪子回头金不换”,并且对福贵的故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第三次,福贵从战场上活着回来了,“那天我一直在树阴里坐到夕阳西下,我没有离开是因为福贵的讲述还没有结束”;第四次,“我”出现时,是在有庆死后,这是“我”对福贵是敬畏的,也是同情的,“我丝毫没有离开的想法,我像个哨兵一样在那棵树下守护着他”;第五次,凤霞,家珍相继离世,而“我”所感觉到的是“坐在我对面的这位老人,用这样的语气谈论着十多年前死去的妻子,使我内心涌上一股难言的温情,仿佛是一片青草还在风中摇曳,我看到宁静在遥远处波动”;第六次,也是最后一次,“我”在文章末尾出现,“我”听完了福贵的故事,“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的降临”。
旁观者“我”六次出现,每次出现都会有着不同的心理感受,从一开始对老人的好奇,到被他的故事深深吸引,再到感叹他所遭受的苦难,到最后,对他乐观的人生态度的敬意。这个也是作者自己的一个思索过程,他从一开始的好奇,不理解,到一步步弄明白,人为什么能够那么执着的活着。
三、主人公“我”揭示为何“执着活着”
“余华采用了主人公福贵的自述的方式,福贵生动的日常化语调及其对命运的屈服,向人们展示了将苟活作为唯一生活目标的状况,使其对命运的屈服。”这是瑞士《Neue Mittelland Zeitung》在1999年1月19日发表的一些言论。在他们看来,对命运的屈服就是福贵“活着”的原因。其实不然,这种观点是片面的,是消极的,没有能够真正理解福贵之所以活着的真正原因。
作者在英文版自序中早已经提到“美国民歌《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由此观之,作者提到对世界的友好,对福贵为何如此执着活着的答案探寻应该是偏向积极意义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从福贵自身上寻求答案。
首先,我们可以看到福贵有着很好的家人,在他生命的大部分时光,他的家人是他“活着”的动力。他有一个贤惠的妻子,包容他的错误,一直陪伴他;他的父母给予了他最大的包容和爱,在得知福贵前些巨额赌债后,他的父母选择与他一起还债;他有能干的女儿,“那时凤霞也跟着我们一起下地干活,凤霞已经能够自己养活自己了”;他有懂事的儿子,是喂羊能手,“说过这话后,我有些后悔,有庆还不是为了家里才不想念书的,这孩子十二岁就这么懂事了,让我又高兴又难受,相信以后再也不能随便打骂他了”;他在晚年还有可爱的小外孙,“说起来苦根才刚满五岁,他已经是我的好帮手了。我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和我一起干活,他连稻子都会割了。”这些人,就是他活着的动力,虽然说亲人们一个接着一个离去,给他造成了一次又一次的打击,可是他活着的亲人让他从一个又一个打击中振作起来。
其次,从福贵的自述中,我们可以看到他经历了许多的大事件,像刚开始沉迷赌博,输光家财,再到被捉去当兵,再有就是经历大饥荒等等,可他总能是化险为夷。可以说,他也是幸运的,上天一次次将他从生命的边缘给拉回来。有一个片段,就是土地革命时期,霸占他家财的龙二,作为恶霸地主,被人民政府抓取毙了。若是之前福贵没有输光家财,还是地主少爷的话,死的就是他了。就像龙二说的那样“福贵,我是替你去死啊。”在比较动荡的年代,能生存下来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既然有生的机会,那为什么不选择好好活着呢?正是在数不胜数的苦难面前,磨砺,越发地懂得生命的重要性,懂得珍惜。
主人公福贵所了解到的活着的真谛是什么?是为了自己所在意的人而活,为了上天一次又一次从边缘拉回的生命而活,为了在困难中不断磨砺的韧性而活,总之,纯粹为了活着而活着。
《活着》一篇中,出现的第一人称的三次转化(包括暗的),给我们带来的是作者的思路探索,从灵感提出,到答案探寻,最终到理解活着。作者想要弄懂像“老黑奴”这一类人,为什么在命运的不公下还能乐观的对待世界,那么让福贵就告诉他:“人在承受苦难后,愈发地磨砺出了生命的韧性。”
注释:
余华.活着[M].北京:作家出版社,2016:1
余华.活着[M].北京:作家出版社,20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