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探索与思考

2019-06-11 07:02梁世甲
歌海 2019年2期
关键词:文化生态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

梁世甲

[摘    要]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建立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国在文化生态保护方面进行了理论和实践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政府应实现文化职能的转变,由文化主导变为文化指导,以服务者的立场促进文化的繁荣和发展。当地人对本土文化的热情與参与度是文化发展与延续至关重要的因素。学校教育应加强文化遗产的普及,发挥教育补充的功能,是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存续发展的社会基础。

[关键词]文化生态;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对策

一、问题的提出

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在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发展并传承了众多文化遗产,不但有一些名胜古迹以及人文字画等物质性的文化遗产,还有一些非物质性的文化遗产。非物质性的文化遗产是一种以人们的口耳相传保存下来并流传至今的可以展现我们生活和精神的一种传统文化形式,它的形成与所在地区的文化生活密不可分。这些流传下来的历史记忆如今正面临绝迹的边缘,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国在经济领域获得巨大的发展和进步,且随着人民的物质财富的增多,在精神和文化领域当中更多人的生活中充斥着现代文化的内容,一些保存着我们文化内涵的非物质文化正在离我们远去,这对于我国文化传承来说无疑是一种巨大的损失。当前国家已经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开始加大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并相继推行了一系列的保护政策和措施。从2007年起,我国先后在热贡、徽州以及闽南等17个省市,建立起了带有当地文化特色的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这对于当地文化遗产的保护非常有利,得到了广大民众的一致好评和广泛支持。该举措是我国开展和推行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中具有实质性的重要一步。

二、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理论探索

(一)国外文化生态理论的发展演变

“文化生态论”这一提法是受到自然生态保护的一些方法以及理论的启发而逐渐发展起来的理论形式。文化生态理论研究主要从下面几个方面展开:自然与文化的关系,文化和民族之间的关系以及文化生态系统的内在关系。在此领域的研究当中欧美国家走在了前列,文化生态理论的发展主要吸纳了文化人类学、生态学、生态地理学以及文化地理学等概念,主要侧重于文化人类学研究的视角。1955年,美国学者斯图尔特最早提出“文化生态学”(cultural ecology),主要探索研究人类自身的文化与所处自然环境的关系,认为生态系统蕴含一个功能化、生物人和文化人在物质空间中生活并与之互动的系统。20世纪80年代后,文化生态学理论趋于成熟,从最初的人类学视角扩展至文化生态保护领域,集中反映在生态博物馆、文化路线和国家遗产区域研究视角,在空间逻辑上构成与传统、民间文化表现形式的统一体,在作用和功能上都是为了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一些传统民族文化进行本真性及区域性以及整体性的保护。

(二)中国文化生态理论研究现状

20世纪80年代,国内学者开始关注和引进西方文化生态学理论。文化生态研究尚处于初级阶段,侧重于民族学、文化人类学、社会学等学科领域,并形成两种研究视角,一是文化学视角,以人类文化作为生态系统加以研究;二是生态学视角,以文化所处的生态主体作为研究对象。关于从文化生态学学科角度的探讨,学者司马云杰在其所撰写的《文化社会学》中阐述:“文化生态学是从整个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的各种因素交互作用研究文化产生、发展、变异规律的一种学说。”①学者潘艳以及陈洪波在其共同编写的《文化生态学》中表示:“文化生态学是就一个社会适应其环境的过程进行研究,它的主要问题是要确定这些适应是否引起内部的社会变迁或进化变革。”②从文化学角度的探讨,马李辉与罗曼认为:“民族文化生态是由特定民族或特定地区各民族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等文化因素构成的统一体,是追求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维护人类与自然界共存的共同利益,使人口、环境和资源良性循环的文化体系。”③学者柴毅龙在其发表的论文《生态文化与文化生态》将文化生态划分成“狭义”与“广义”两种,并指出:“广义的文化生态,是一种文化的生态学。它和一般生态学一样,也是建立在人类对生态系统的依赖性这一基础上。狭义的文化生态,主要是指精神文化内部各种价值体系之间的生态关系。”④国内学者关于文化生态学的理论构建还处于发展阶段,但已初见端倪,有时将“文化生态”和“生态文化”相互混淆,但这并不妨碍国内学者对于文化生态学理论的努力研究和探索。

三、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中国模式

(一)中国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建立

随着国内外文化生态学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理念逐渐探索于实践中。1985年,陈为先生所阐述的《文化生态学与海南黎族》⑤是国内最早涉及关于文化生态学与区域民族文化保护的讨论。1987年,纳日碧力戈的《民族社会的文化生态》关注了民族之间内在的文化生态平衡主要在于精神文化、物质文化一体的生态体系,是较早对于文化生态自身作为整体或一个体系进行考察与探索的学者。⑥2001年,包泉万首次提出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议题。⑦我国学者孙兆刚经过多年的研究指出:“目前我国的文化生态系统开始表现出来了一些文化污染以及资源匮乏的情况,这种情况不加以控制必将对我国文化资源的保护和传承产生极为不利的严重后果。”⑧学者刘魁立在我国设立首个生态文化保护实验区当年(2007年),对我国生态文化保护区的建设提出了诸多有益的建议,认为我国在推行该工作时需要坚守下列几项原则:政府要主动参与进来并进行引导、要重视文化遗产在人民群众基层的发展、要具有主体性及开放性以及发展性。⑨他提出的这些理念和观点,为我国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指明了方向。与此同时,政府部门也在积极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2000年,国家民委和文化部共同印发了《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和保护工作的意见》(文社图发〔2000〕8号),提出在目前一些优秀传统文化尚未被完全破坏的地区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构想。2005年,国务院下发《加强传统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提出对文化遗产丰富且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为完整的区域,要有计划地进行动态的整体性保护。2010年2月,文化部印发《关于加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并经文化部批准设立的特定区域”。2011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集中、特色鲜明、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的特定区域”。自此,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评估体系逐步建立。截至目前,我国已经有21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国家级)被批准设立。这些保护区广泛分布在17个省区市以及11个少数民族地区。同时,据权威部门发布的数据显示,全国各省区市也已经响应国家的非遗保护号召共建立了146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从这些数据我们可以发现如今我国的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正处在关键时期。①

(二)中国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实践探索

我国自从2007年设立首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以来,对于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建设不断升级,并且各项工作越来越明确也越来越全面。这些保护区不仅形式要达到“见人见物见生活”,还需真正地从生活层面进行文化生态的保护,只有这样才能将文化保护扎根到深处,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才能一直卓有成效的开展下去。2017年7月在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召开“全国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论坛”和2018年10月在陕西省延安市召开“西部地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经验交流会”。与会的各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负责人和专家就保护实验区建设经验和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笔者作为与会的一员,深刻地感受到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取得的成果,并结合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建设目标,挖掘和整理近几年来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成果,探索和总结保护实验区建设的经验。

1. 遗产丰富

遗产丰富,是指续存基础上的继续开发和建设,最后达到一种百花齐放的状态。目前各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已经逐渐将其各自地区所具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活态传承的尝试,各保护实验区对非遗传承人的培养都取得了良好的成果,呈现出良好的氛围。如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在传承该地区文化艺术的同时采用新的传承观念,摒弃那种传男不传女的旧习俗,破除了封建旧习俗的束缚使得非遗文化传承更加广阔和多元化,逐渐形成了传承区域拓宽的新局面。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办各类传习馆所,形成了集教学培训、创作生产、展示收藏、宣传研究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非遗传习中心。目前,已形成由一些继承有传统文化的民间手工艺者为主的手工艺学习班20个,有千余名爱好者参与其中。而这些手艺有着多种门类:木雕及泥塑以及唐卡等,为了更好地推动和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各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主动邀请手工艺人来授课,并将其列入民族文化保护传承人的名录,推动和促进他们在该领域取得更高的造诣。同时,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为了能够更好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在文化保护工作中尤其是对于一些濒临失传的技艺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为其重新发展繁荣提供了资金支持。藏戏团体由5家恢复至18家,藏戏艺人多达500余名,跳“六月会”的村庄由8个恢复到24个,热贡文化从业人员从2011年的1.31万人增加到2017年的4.16万人。

非遗传习基地、传习所、示范户的建设为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提供有利的平台。如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创建“传习中心、传习所、传习点+博物馆”模式,拓宽非遗传习平台。现已建有大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云龙白族吹吹腔博物馆、周城璞真白族扎染博物馆、祥云汪氏银器艺术博物馆等。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延安)将文化生态保护区、非遗展示场馆、传习所、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纳入全市行政区域城乡规划,调动项目保护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投入非遗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了市级非遗展览馆和13个县级非遗综合馆,80%的乡镇(街道办)综合文体中心建成了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的非遗展室。先后建成了延安圣世华石雕艺术传习所、延安培植非遗传习所、冯山云布堆画传习所、王玉成民歌传习所和仙鹤岭陕北丧葬习俗传习所等15个具有影响力的非遗传习所。建立和命名了安塞冯家营腰鼓专业村、西营民歌专业村、魏塔剪纸农民画专业村等30个民间艺术专业村。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实验区采取“遗产专家指导,地方政府推动,遗产地居民参与”的共建模式,积极探索保护区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活态性传承和生产性保护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建立了非遗展示中心、刘三姐歌谣传习馆、白裤瑶生态博物馆、毛南族花竹帽传习馆、民间铜鼓收藏馆、仫佬族刺绣传习馆等一批传承展示场馆。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已形成国家、省、州、县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名录体系,并在此基础上,2017年黔东南创建20个传统工艺名师大师工作室,加强民族文化产品研发设计、市场拓展能力建设,引导扶持企业走向规模化、专业化。自2013年起,联合苏工美院探索“文化+高校+企业/合作社+传承人+农民”的黔东南传统工艺振兴“五+”模式。

目前,2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与之相关的非遗展示、传承场馆等非遗平台建设工作也比较完善,起到区域文化展示的窗口、非遗传承的桥梁、文化沟通的纽带作用。此外,还有一大部分纳入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中的展示场馆、传承基地等传习场所的建成,必将推动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非遗展示、宣传、推广、传承和传播作用。

2. 氛围浓厚

各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通过形式多样的方式和手段,培养建立起来了浓厚的文化氛围,使得参与其中的人员更愿意将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和自己的生活结合起来,而且能够吸引更多的人员和民众参与其中。①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等制定是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重要保障,部分生态保护区法律体系初步建立起来。如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制定了一系列与保护区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性文件;2012年9月实施《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2013年6月该保护区颁发了《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又在第二年9月颁发了《黄南州首批民间工艺大师评审办法》;2015年6月实施《热贡艺术(唐卡绘画工)职业技能鉴定标准》等。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实验区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非遗保护工作实施意见》《河池市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评审暂行办法》《关于加强民间传世铜鼓保护管理的通告》等指导性文件。2017年,组织起草《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并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3月,启动《河池市民间传世铜鼓保护条例》立法工作,使保护区非遗保护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主要就是为了借助正规系统的学校教育对非遗保护知识和认识进行宣传,以提高民族文化认同感。近年来,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实验区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为依托,结合当地学校教育、学生求知欲等情况,开展非遗进校园工作。在进校园项目的选择上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筛选出具有当地特色的项目;二是通过摸底,梳理出学生比较喜欢、感兴趣的项目;三是与学校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培养目标相统一,选择有助于学生德育、智育、美育培養的项目;四是选择适合开展课外活动、便于学生提高素质的项目;五是选择可参与度高、集体性强的项目。如南丹县里湖瑶族乡是白裤瑶聚居区,瑶族文化底蕴深厚,文化资源丰富,但由于地理位置较为偏僻,白裤瑶群众及学生缺乏足够的民族自尊心,学生对学习不太感兴趣,一些学生经常随父母套鸟、玩陀螺和跳猴棍舞等,辍学现象时有发生。为鼓励他们增强民族自信和学习兴趣,该县非遗保护部门与里湖小学多次商量探讨,决定根据白裤瑶地区情况和学校学生特点,依托白裤瑶民族文化现状,课外时间开展白裤瑶打陀螺、铜鼓舞(南丹勤泽格拉)、瑶族服饰刺绣等兴趣活动,学校经常组织学生外出展示。一方面学生辍学现象减少,学科成绩不但没有下降反而得到提高,自信心得到增强;另一方面民族文化又得到保护传承。

3. 特色鲜明

文化保护实验区在开展工作中不但注意保护和传承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也注意突出自己的个性和特点,并与现代文化气息相结合,进行创造和培育避免其建设落入俗套。①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依托自身优势,通过传统村落保护、志愿者服务、民族传统节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等方式发展特色文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坐落于安徽省境内的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其建设之初就是看中了当地有着保存大量良好的汉民族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建设突破非遗传统的单向保护思路,探索跨区域保护模式。保护实验区的建设是依托该地区原有的古村落,在此基础上按照当地文化气息进行扩建和整修。当地政府对此非常重视并从2009年开始相继为该保护区投入了80亿元人民币的资金,专门用于古迹的保护和修缮,同时还将当地所独有的一些戏曲引入保护区当中,使得该地区文化保护区的建设开展得有声有色,不但使得该地区非遗保护做的更加出色,同时也为当地建起了一座可供旅游和展示的文化生态景点,这在保护古文化的同时也通过吸引旅游团体来为当地增加了收入。而这些收入资金又被合理地应用于保护当地历史文化工作中,使得当地形成了文化保护工作的良性循环,形成了文化保护工作的可持续性。同时该举措也使得当地的古村落扩大到十余个:虹关村及长径村以及汪口村等。②

海洋渔文化(象山)生态保护实验区在非遗保护方面同样做了卓有成效的尝试和努力。为了更好地开展非遗保护工作,该保护区在政府引导之下建立起来了志愿者保护团,如今该志愿者服务团已经发展至百人,其中大部分是文化工作者,如媒体人、教师以及公务员等,这些人都对文化有着浓厚的兴趣和爱好,也正是因为其内心当中对非遗有着自己特殊的情感,才能在其工作中更愿意投入更多的精力去做好这项工作。他们在工作中不遗余力地向群众宣传非遗保护的观念和意识,深入学校、工厂、单位向人们疾呼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结合自己本身所具有的特长向人们展示我们中华民族伟大的历史文化美感。他们还邀请那些非遗传承人来生态保护区进行手工艺的展示和讲座。正是因为有了众多人员的广泛参与和努力工作,该地区的非遗保护工作开展得非常出色,为当地打造出了一张闪亮的名片。同时在象山县良好的文化保护氛围熏陶之下,该地区的文化保护队伍的年轻面孔开始逐渐增多,一些“90后”新人的加入使得该地区文化保护工作注入了生机和活力,同时该地区在近些年来开办了多场次的传统艺术培训班,使得大约有五千人接受了有关的非遗培训和宣传,并随后主动参与到文化保护的行业当中。为了能够更好地开展和保护当地的非遗工作,当地文化部门每年专门拿出一定的经费用于非遗的保护和宣传,为当地非遗文化工作更好的开展注入了能量。

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在文化生态保护工作方面同样作出了巨大的努力,并且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该地区文化保护工作人员下大气力将全州的传统节庆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然后根据不同的传统节日的时间主动开展一些宣传活动予以助推,以扩大当地传统节日的影响力,为当地传统文化的宣传和保护打下了深厚的群众基础。当地与民族文化有关的大型活动主要有四大类:文化旅游节庆、传统民族祭祀及传统民俗活动以及民族传统节日等。由于该地区采取了有效的保护措施,宣传和保护工作有力,使得该地区在举办一些民族活动时有众多的民众响应并参与其中。

4. 群众受益

文化遗产是人们在生产生活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群众参与其中是关键的一环也是保护工作的基础。正因为如此,在开展非遗保护工作时,首先是尊重当地群众的意愿,让群众受益,有获得感,充分发挥当地群众的主观能动作用,在此方面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工作开展走在了前列。黄南州政府为鼓励传承人、民间艺人发展产业,出台《金融支持热贡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为他们提供贷款支持。热贡艺术采取“公司+艺人”的发展模式,生产性传承基地组织贫困群众进行技艺免费培训和生产,实现了传承保护和经济发展互动双赢的目标。同时,鼓励部分艺人组团前往外地就业,按市场需求从事佛像绘画、泥塑制作、建筑彩绘等,每年有500多名艺人赴外地就业,年创收2500万以上。如库泽县和日村总户数200余户,家家户户从事石刻技艺产业,90%的村民实现了脱贫目标。通过一些非遗技艺的传播和培训,当地每年都会有一些优秀的手工艺人被输送到其他地区从事传统手工艺的创作,其人均收入5万元以上。热贡艺术品销售收入及文化产业收入从2011年的2.4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7.8亿元。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实验区以传承基地为依托,以传承人为抓手,采取多种形式,引导扶持生产性保护基地和传承人发展传统手工艺产品,走进广阔的市场。南丹县通过提供场地的方式扶持传承人谭秀仙成立绣玉工艺品有限公司,从事壮、瑶、苗等民族工艺品的开发和销售,公司先后研究开发马尾绣等工艺品200多种,年销售收入50多万元,解决了数十名妇女就业问题。都安县东庙乡东庙村传承人蓝德租用10亩土地成立旱藕粉加工场,年生产销售旱藕粉丝收入100万元,利润20多万元,解决50多人就业,在他的带动下,全村有70多户从事旱藕粉加工脱贫致富。几年来,该保护区共举办各类非遗培训班45期、培训人员1500多人,组织10多名手工技艺传承人参加高校举办的各类非遗人员研修(习)培训班,提高传承人的传承技能。环江县花竹帽传承人谭秀娟、韦乃电等参加研修(习)班后,提升花竹帽编制设计、图案、色彩水平,深受顾客欢迎,产品供不应求,现在每年编织花竹帽2000多顶,收入近40万元,使传统手工技艺在活态中传承,在传承中发展。

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几点思考

(一)强化顶层设计,确保形成保护合力

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应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原则,即“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布实施,点面结合、讲究实效”。其中,政府的主导作用尤为关键。文化生態保护区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各级政府各部门加强沟通和协调,科学有序地推进保护区的各项建设工作。目前,各协同机构缺乏关联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推进迟缓,光靠文化行政部门,保护实验区中的文化遗产、自然生态环境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难以协同一致,就难以避免在工作中有互相推诿的现象。因此,必须建立一个能协调和保证文化遗产、村落保护、独特的文化空间保护和自然生态与环境等实体性的领导机构,即“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并保证其人员编制,备配专业型人才,制定工作条例等进行规范,定期举行会议,全面了解和掌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建设进程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检查和督促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同时,在保护实验区的建设中,发挥各级政府在文化生态保护中的主导作用。只有形成政府保护与民间保护、决策系统与咨询系统、财政投入与社会融资相结合的保护模式,才能形成合力稳步推进保护实验区建设。

(二)完善法律法规机制,为非遗保护保驾护航

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设计和制定好有关文化生态区保护的规章制度是生态保护区有序向前推进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保障。保护区的建设要充分发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文化部关于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和规范性作用。通过建立系统的法律、法规体系为保护区的运作以及非遗保护的有效落实与可持续运作提供法律保障。在新形势下,各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法规制度建设有待加强。据统计,目前2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只有10个保护区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有的虽然已经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但是涉及面非常有限,有的仅仅是非遗示范点工作的规范文件,有的是针对保护区内非遗项目及传承人的保护制度,有的涉及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还处在探索阶段,一些根本性的如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条例、建设条例或办法等规章制度,基本上没有建立起来,同时也导致保护区整体保护和建设工作难以推进。因此,只有完善系列规章,才能为保护区建设保驾护航。

(三)强化非遗传承场所建设,突出传承空间

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存续最为核心的要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物质性”决定其多是通过世代口耳相传才延续至今。传承涉及必不可少的因素就是需要有传承场所,其中包括传习基地、传承基地、展示馆、传习所、传习示范户等传承机构。保护区建设的基本目标是做好保护区传承社区(包括乡镇、村、屯等)的认定、建设工作,通过建立传承社区建设机制,提升民众的文化自觉意识,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更为重要的是在傳承场所建立以后,应服从保护区对传承场所的管理,担负传承场所的责任,履行传承场所应尽的义务。保护区确定传承场所的法人,应负责传承场所的日常管理、房屋修缮、设备维护、活动组织。同时,保护区每年要对传承场所和法人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只有考核通过的传承场所和法人才能获得拨付经费和补助。保护区对出色地开展传承工作的传承场所和法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传习场所在保护、传承、宣传、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营造良好传习环境,多渠道培养传承队伍

保护实验区应积极建立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管理、协调的长效工作机制,动态跟踪传承人的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同时,多渠道拓宽传承人技艺水平。一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才培养工作,保护区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从业者、专业人员、乡镇调查专员、村屯联络人通过组织培训、现场考察、经验交流的方式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统筹安排,与科研机构进行合作,邀请科研机构在保护区内设立实习和调研基地,开展非遗调查研究,不断地促进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理论与实践有效结合。三是与相关高校合作,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员研修研习培训工作,并且利用高校所具有的科研优势来进行非遗文化艺术性的提纯和升华,并且主动让这些传统文化和当下的现代文明相结合和碰撞,同时也为传统文化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生机。

(五)通过“非遗+”模式,带动文化产业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并非刻板和生硬的文化内容,它有着丰富的生机和活力,而我们在进行非遗保护和传承时要利用这点并主动和现代的文化、经济以及技术等相结合,打造并形成一种“非遗+”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之下非遗保护工作将更加容易开展,因为这种模式本身就具备了现代的活力和生机,而现代社会也更加容易接纳和融入这种新的非遗形式,使得一些非遗变得具有了现代的气息和生机。比如我们可以主动搭上互联网技术发展的顺风车,这样非遗的发展会通过网络得到更好的发展,其影响力和知名度也会得到巨大的飞跃和提升。除此之外还可以利用“非遗+”理念使得非遗和金融业及教育业以及旅游业等密切结合催生出更多的发展形式,而这些形式的发展在拓展了非遗文化知名度的同时,也使得一些非遗产品具有了更为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

(六)强化教育传承,加强非遗进校园力度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在现代社会面临着重大变迁,依靠家庭、社群、社区的传统传承机制已经在现代生活难以为继。年轻一代知识获取、文化习得的主要途径已经转移到现代的教育部门。如何在教育部门开展传承工作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适应现代社会的关键。保护区建设应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课堂、进教材、进校园,培养学生兴趣和热情,使广大青少年从小就拥有一种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只有这样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才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并具有可持续性。一是在充分研讨的基础上,与教育部门合作,在每个县(区)以及有条件的乡、镇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示范学校。在职业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性、传播性的教学实践活动,并将示范学校工作列入保护区考核与评估体系。二是设置相关课程、编写相关教材。示范学校因地制宜地选择与当地民族文化浓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素材,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编写教材,并设置与传统手工艺、传统民族体育竞技等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进入学校手工实践班、体育教学课程。三是完善师资队伍建设。示范学校要培养和建立非遗进校园的师资队伍,可以由本校教师兼任,也可以聘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非遗保护专家进行授课。

五、结语

中华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史上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唯一一个从古发展至今没有中断过的文明,而在中华民族文化体系当中各个不同民族所具有的文化差异为中华文化注入了力量,并影响和推动着中华文化的发展,这些不同分支和流派的民族文化以其所具有的独特审美观、道德水平以及一些社会观念认识等,为中华文化发展提供了丰富的营养。如今这些优秀传统文化的发展进入到了一个濒临绝迹的时期,需要我们加大保护力度进行良好的保护。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建设就是为了更好地进行文化保护而被设立起来的。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建设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大力配合才能得到全面的保护。从社会层面看,我们应该在思想方面有一个新的提高,对文化持一种宽容的态度,能够给文化发展一个自由的空间,这样文化存在的环境才会有大的改善。政府应从根本的态度上实现其文化职能的转变,由文化主导变为文化指导,以服务者的立场促进文化的繁荣和发展。当地人是地方性知识的持有者,他们拥有当地文化的所有权和解释权。当地人对本土文化的热情与参与度是文化发展与延续的至关重要的因素,只有充分调动当地人的文化自觉意识,文化保护才能够落到实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同时必须发挥教育补充的功能,从学校教育方面加强文化遗产的普及,才能从根本上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全面的社会基础。

参考文献:

[1] 刘魁立.文化生态保护区问题刍议[J].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

[2] 马盛德.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要关注的几个问题[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4).

[3] 陈华文,陈淑君.中国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实践探索研究[J].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2).

[4] 欣闻.十年,写下精彩案卷[N].中国文化报,2017-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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