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个人所得税,是所得课税中的主要税种但在我国的税收征管中,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的流失十分严重,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成为我们面对的一大课题。本文主要通过数据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展现出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现状。通过分析找出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提出逐步改变分类课征所得税制、加快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信息化进程、增强公民纳税意识、发挥中介机构在税收代理申报方面的作用等措施,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管。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所得税制
一、研究背景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个人所得税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再到不断完善发展的过程。到2017年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达到了11966.37亿元。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收总额增长十分迅速。
从个人所得税税收总额来看,一直保持高速增长。但从个人所得税税收占税收总额的比重来看我国个人所得税占的比重一直很低。2017年我国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的比重也仅为8.29%。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比重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税收比重,就与国际上发展中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收入15%的平均比例来看也是不够。因此我国在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方面还有许多问题亟需解决。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存在的问题
(1)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比重过低
我国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到2017年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的比重从1994年的1.4%增长到了现在的8.29%,虽然有所增加,但增长幅度较小。这不到10%的税收份额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税收比重,就与东南亚等国家一般在10~20%之间的比重相比也有一定的差距。
(2)个人所得税沦为“工薪所得税”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按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划分为11项个人应税所得。从2000年到2017年工资薪金所得收入占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的比重总体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所占的比重也从原来的50%多增长到60%以上。光一项工资薪金所得占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的比重就超过了剩下的10种应税所得收入的总和,这与我国经济发展的趋势却并不相符。
(3)个人所得税征管信息化程度不高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管主要由地税部门负责,所以公民的纳税代码也是地方性的纳税代码,如果个人的收入来源于不同地区时很可能同时拥有多个纳税代码。而瑞典、荷兰等很多发达国家,每个公民一出生就拥有一个终身且唯一的纳税代码,有利于对公民个人所得信息的获取和征收。我国银行系统已经实行储蓄实名制,但税务系统与银行系统并未实现联网,这样就使得税务机关很难获取个人所得的全部信息。
(4)公民纳税意识薄弱
我国公民纳税意识薄弱,自行申报缴税在我国比较难操作,直到200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修改后,自行納税申报才真正纳入税务部门的工作日程。但是通过往年各地方税务局统计,个人所得税申报纳税人数明显少于实际应纳税人数。
三、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建议
(1)逐步改变分类课征所得税制
我国可以在分类所得税制的基础上向混合税制转变。比如日本个人所得税采用综合计税方法,计税依据即为总所得金额。对利息所得、部分股息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采用源泉分离课税,退休所得和山林所得不列入综合计税范围,个人所得税分源泉所得税和申报所得税两类。我国税务系统也可与金融系统联合,对利息所得、部分股息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采用源泉分离课税,工资薪金所得仍然采用源泉扣缴,但是总所得超过一定数额时需要自行申报,而自行申报时则采取超额累进税率计算。
(2)加快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信息化进程
美国、瑞典等国都拥有完善的税务代码制度,而我国是地方性的税务代码,并不能实行全国性的联网。随着我国第二代身份证的普及,用身份证号代替地方的税务代码实现全国统一的税务代码。用身份证号码与公安系统联网使每个公民拥有唯一的纳税代码,而且这个纳税代码会伴随每个公民的一生。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联系起来,有利于扣除项目的稽查。这样也有利于强化税源管理,防止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税款的漏征漏管现象的发生。
(3)加强税收监管,增强公民纳税意识
要加强对自觉纳税的宣传,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增强人民的纳税意识,积极宣传我国的税法;建立全国一体的诚信体系,将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金融等行业实现信息共享,纳入诚信体系。
加强司法威慑力,针对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应与公安、司法部门合作,加大对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强司法威慑力。税务机关要制定明确的惩罚措施,减少人为地干扰因素,加强对偷逃税行为的制度化、规范化处理,提高纳税人偷逃税的违法成本。
(4)发挥中介机构在税收代理申报方面的作用
我国要鼓励提倡我国的税收中介机构的发展,以缓和税务机关跟纳税人之间的摩擦和矛盾。加强注册税务师的管理,从源头保证税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质量。同时可以借鉴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等国家在发展纳税中介机构的经验。如我国可以学习澳大利亚的做法让税收中介机构与税务机关实现联网,以更好的发挥中介机构在税收代理申报方面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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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树奎.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的分析[J].中国税务,2013(5):27-29.
[3]樊勇.个人所得税制度与操作实务[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
作者简介:杜文平(1991—),男,汉族,山东省日照市人,学生,管理学硕士,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研究方向:财务管理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