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学才
摘 要:内生动力活力是贫困群众摆脱贫困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是脱贫效果可持续的基本保障,精准扶贫更需要在精准激发内生动力活力上下功夫。由于外在帮扶措施与贫困群众内在需求错位等原因,部分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活力不足。下一步精准扶贫中,应始终旗帜鲜明地坚持扶贫先扶志,始终坚持扶贫必扶智,尊重并紧密对接贫困群众需求,努力扩大贫困群众参与,着力营造自力更生光荣脱贫氛围,从而更好地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活力。
关键词:精准扶贫;内生动力活力;可持续脱贫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当前,进一步充分认识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活力在精准扶贫、可持续脱贫中的重要作用与地位,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更有效地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活力,对于更好地坚持和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精准扶贫科学有效落地离不开有效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活力
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活力,对于精准扶贫的健康顺利开展和最终成效,对于真脱贫、稳定脱贫、可持续脱贫,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内生动力活力是贫困群众摆脱贫困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任何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内因与外因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运动的源泉与动力,它规定着事物变化和发展的基本趋势与方向,是决定力量;外因是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促进或阻碍事物的发展。精准扶贫,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力量都已经全面动员起来了,外因和外部帮扶力量已非常强大。而贫困群众既是精准扶贫的对象,更是精准脱贫的主体,由贫困状态到非贫困状态的变化发展过程,难以离开脱贫主体——贫困群众自身的动力活力和努力。只有贫困群众自身主动作为和勤奋劳作,有限而宝贵的扶贫资金和项目才能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从而提高和放大资金项目使用效益,外在巨大帮扶力量才能被有效吸收并转化为脱贫成效,党和政府的好政策和社会公平正义才能在基层得以科学落地和有力彰显。如果缺少了贫困群众的“心劲”和自身努力,外人再使劲也很难使其摆脱贫困境地。
2.内生动力活力是脱贫效果可持续的基本保障
这一点在当前显得尤为重要。在有的贫困地区,将扶贫资源向当年计划出列的贫困县、贫困乡镇、贫困村和贫困户大力倾斜和集中,通过“垒大户”“堆盆景”,甚至仍简单地送钱送物等方式,尽快突显扶贫效果,也使不少贫困户、贫困村达到了既定脱贫标准,按计划验收如期脱了贫。但是,这种主要依赖于党委政府社会等外在帮扶力量全方位支撑下的被动脱贫,往往难以持续。在有的贫困地区,“脱贫却离不开扶贫”[1]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因此,只有激发起贫困群众脱贫的内生动力活力,并在外部资金、项目、人员等帮助扶持下,逐步提高自身的自我发展和自主脱贫能力,才能保障贫困群众在扶贫工作队撤走之后,依然能靠自己的劳动过上非贫困的生活,实现可持续脱贫。
3.精准扶贫更需要在精准激发内生动力活力上下功夫
精准扶贫,党和政府对贫困对象的帮扶已经进村入户,帮扶责任也已经夯实到人。在此新形势下,如果不注意激发扶贫对象自身的动力活力,精准扶贫政策在具体执行操作中就容易跑偏变形。而这一点,恰恰是不少基层党委政府在繁重的扶贫脱贫任务重压下和千头万绪的工作包围中最容易忽视的。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分析导致深度贫困的主要原因时明确指出:“不少群众安于现状,脱贫内生动力严重不足。”并于2018年2月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就提高脱贫质量等再次强调了“注重激发内生动力”的要求。因此,精准扶贫任何时候都离不开贫困群众的理解、配合和自身努力。当前,需要静下心来,研究评估县乡政府在精准扶贫中的一些具体措施和办法是否符合激发内生动力活力的要求和规律,从而在有效激发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活力上精准施策。
二、部分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活力不足的主要原因
当前,部分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活力不足,大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外在帮扶措施与贫困群众内在需求错位
外在帮扶措施应与贫困群众实际内在需求相对接,这个道理说起来很简单,但在基层精准扶贫具体执行操作过程中,却常常未能做到精准。有的帮扶项目和措施,更多的是从基层政府、帮扶干部这一侧出发考虑,而未能精准了解和充分尊重贫困群众自身对挣钱和脱贫的设想和打算,导致群众对帮扶项目、措施消极被动应付,积极性不高。例如,动员贫困户改造住房,但贫困群众家里有个孩子正上大学,群众想集中其非常有限的一点钱先供孩子把大学念出来,想着房子早盖晚盖都可以,只要自己节衣缩食努力坚持到孩子大学毕业一工作,迟点早点自己总会脱贫。再如,动员贫困户从山上搬下来,离学校、医院等各种公共服务设施都近了,但是贫困群众如果搬下来,种地要爬10公里山路,否则就没有食物和收入来源。凡此种种,如果不努力与贫困群众需求相对接、加强交流沟通协调并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只是单方面宣传动员县乡有易地扶贫搬迁指标、政府给补助很多、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等,贫困群众的内心也不一定真正乐意。内心不愿意,动力活力自然不足,配合支持努力自然不够。
2.贫困群众参与扶贫脱贫过程不足
贫困群众对扶贫项目和扶贫脱贫相关活动和过程的知情与参与,对于其内生动力活力有着重要的影响。有实地调查数据显示,在曾参与过某项扶贫活动的675户农户中,“在扶贫项目内容或对象确定前,73.13%的农户没有机会参与讨论、提出建议或意见。在扶贫项目的实施过程中,79.83%的农户没有机会参加扶貧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的讨论。”[2]脱贫攻坚战全面打响以来,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任务繁重、时间紧迫等现实情况和困难下,有的基层政府和一线的同志自觉不自觉地包揽过多甚至大包大揽,而没有重视应自始至终动员和吸收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和脱贫过程。而且,客观地说,越是贫困程度深的地方,让群众知情参与的成本往往也越高,有时去一次贫困户家,来回就得一天,且不说山高谷深难行危险。多种因素叠加,贫困群众对扶贫项目的选择,组织运行、实施等的表达权、参与权、话语权不足,也影响了贫困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尊崇依靠自身勤劳脱贫的乡村氛围未能形成
扶贫是政府的分内职责,是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然而,精准扶贫绝不是鼓励不劳而获、坐享其成。贫困是一种客观现实,我们决不能因为贫困,而轻视或看不起贫困群众;但同时也应时刻注意,也不能仅仅因为贫困户处于贫困状态,而给予他们不适当的特权(甚至类似荣誉一样的感觉)。有的基层政府在大力帮扶贫困群众的同时,由于具体工作方法和操作措施上的不当,反而在无形中助长了贫困乡村中“等靠要”的负面思想和行为。有的贫困乡村民以当上建档立卡贫困户为荣,把评上贫困户当作“处事好”“人缘好”;有的贫困村组不看自身努力和付出多少,而是对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的帮扶资源、帮扶能量评头论足;有的贫困户自己门前的生活生产路,有钱也不修,整天打听,在等着政府修。如此等等,“等靠要”思想的存在以及由此实实在在得到的实惠,致使贫困乡村中未能形成崇尚自食其力、自力更生、勤劳脱贫的正向激励氛围,影响了整个贫困群众脱贫的内生动力活力。
4.部分贫困群众脱贫意愿不强
这里面大体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有的贫困群众,特别是在一些民族地区,虽然按照国家扶贫标准,属于贫困村贫困户。但是,村寨邻里大家条件都差不多,而且由于民族习惯和传统等,他们已经习惯当前的生活和状态,不太想改变,也不太在意外面的世界,不太考虑长远,当前吃饱穿暖就行,有房子住就行,也不觉得自己物质条件有多么差、多么苦,对于自己当前的生活和状态的满意度较高。比如,有的贫困群众习惯于住在山上,习惯于白天睡觉喝酒放牛、晚上篝火旁载歌载舞的生活。他们不觉得花心思、费功夫挣更多钱有什么必要,不觉得房子住得好一些有什么必要,不觉得念更多书有什么必要。还有一种情况是,在一些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已经贫困了很多年。他们也曾经有过强烈脱贫意愿,也曾经付出过巨大努力,党委政府也一直在关心和帮扶,但由于自然资源等多方面条件限制,始终未能摆脱贫困状态,甚至祖祖辈辈贫困,从而逐渐丧失了脱贫信心,接受了贫困现实和命运,淡化甚至失去了脱贫意愿。
三、进一步更好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活力的建议
当前,在精准扶贫中,进一步更好激发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活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始终旗帜鲜明地坚持扶贫先扶志
这是老生常谈的话题,甚至可以说是陈腔滥调。然而,在当前的精准扶贫实践中,这一点需要进一步予以强调。
一是应切实提高对扶志至关重要性的认识。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介绍湖南“十八洞村”精准扶贫的成功实践时谈到,“如果不把大家的内在动力调动起来,光靠干部唱独角戏,精准扶贫的路子也很难走下去。”[3]对照基层党委政府遇到的种种困难和问题,这确实发人深省、令人深思。
二是应认真研究系统施策。湖北省已率先研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加快精神脱贫行动方案》。扶贫脱贫任务重的省市区可考虑在此基础上,全面回顾总结精准扶贫以来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精气神方面的问题与经验教训,深入分析研究,通盘考虑,有针对性施策。
三是应扎实细致开展好扶志工作。应贯彻落实好习总书记30年前在福建宁德工作时就提出的:“地方贫困,观念不能‘贫困。‘安贫乐道,‘穷自在,‘等、靠、要,怨天尤人,等等,这些观念全应在扫荡之列。”“我们要把事事求诸人转为事事先求诸己。”[4]
2.始终坚持扶贫必扶智
精准扶贫在努力激发贫困群众脱贫意愿和志向的基础上,应坚持不懈大力提高贫困群众的知识、素质和技能。
一是应为贫困乡村贫困群众提供多层次多角度脱贫培训。尽可能精准针对贫困群众的不同情况,采取多种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产业发展指导、种养技术培训、科普班、识字班等多层次、全方位的培训,尽量满足贫困群众各个层次的知识增长、素质提升、技能培训需求。在这方面的经费、人力投入应充分保证,见效虽不直接且缓慢,但效果往往持久且可持续。
二是应贯彻落实教育扶贫各项举措。这是增智提能、斩断穷根的基础性工作。贫困地区的教育经费应予以保障,乡村教师的待遇和地位应予以提高。一定要有效预防儿童辍学,坚决阻止贫困代际传递。发现辍学一定要及时做工作,否则,辍学几年后在计划脱贫之际再着力劝返学校,难度非常大。有的少数民族、边远地区儿童辍学较多,需做耐心细致的工作。
三是应大力宣传和鼓励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带有一定普遍性,其中,很多是因为日常不好的卫生习惯和不科学不健康的生活方式长期累积所导致。应大力加强良好日常卫生习惯的宣传和推广,引导贫困乡村贫困群众少喝酒、少抽烟等,系统性根本性减少致病致贫的诱因和环境。
3.紧密对接贫困群众需求
习总书记指出,“要尊重扶贫对象主体地位,各类扶贫项目和扶贫活动都要紧紧围绕贫困群众需求来进行。”这确实非常重要。
一是应高度重视贫困群众需求。贫困群众需求是贫困户对自身贫困状况整体认知、对自己所拥有和可能利用的条件与资源加以权衡、认为自己通过某种方式可能可以摆脱贫困等进行综合考量后的结果,表明了贫困户的关注点和自觉自愿努力的方向和动力。尊重其需求,尽可能满足其合理需求,对于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活力的激发是非常有效和直接的。
二是应将贫困群众需求和县乡扶贫项目有机结合。贫困群众的需求有时和基层党委政府所抓的扶贫项目和扶贫活动并不完全一致。对此,基层党委政府首先應深入贫困群众,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应与贫困户多交流、多沟通,共同比较分析利弊得失。一定要在贫困群众自愿的基础上,推广落实县乡扶贫项目和任务指标。
三是应努力化解贫困群众对扶贫项目的后顾之忧。有的贫困群众,往往表现出面对风险时的规避倾向、注重眼前实惠、顾虑重重等特点。如果他们没有这些弱点,也可能早就脱了贫。因此,要包容对待有的贫困群众短视犹疑反复等特点,切实努力化解贫困群众的顾虑和纠结,能解决的解决,解决不了的讲清楚当前困难和长期收益,尽量让他们安心。
4.努力扩大贫困群众的参与范围
精准扶贫中让贫困群众充分知情、让贫困群众广泛参与,可以更好地调动贫困群众在扶贫项目和扶贫活动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一是应给贫困群众充分的知情权。知情是参与的前提,充分知情是有效参与的前提和基础。党和政府的各项精准扶贫政策措施应宣传到户,乡村组应建立健全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机制,各类扶贫活动的具体情况应精准告知贫困群众,让他们全面深入了解,让他们充分比较权衡抉择。
二是应让贫困群众参与到扶贫项目的运行实施管理之中。尽可能多地提供机会让贫困群众能够参与各项扶贫活动。特别是针对贫困村的水、电、路、气、卫生室、学校、文化站、环境改善等集体帮扶项目,应让贫困群众对项目运行、实施、管理、支出等有发言权和监督权,并及时回应贫困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耐心寬容对待贫困群众的参与。有的贫困群众不会汉语,有的贫困群众没在人多时说过话,参与能力相对差一些。这些都是正常现象。参与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的提高是一个过程。因此,基层党委政府和帮扶干部应用心、用情、用耐心帮助贫困群众成长,让他们一点一点逐步参与进来,逐步扩大参与范围,逐步提高参与质量和自主发展能力。
5.着力营造自力更生光荣脱贫氛围
精准扶贫中贫困乡村的自力更生精神和昂扬向上的正向氛围,也时刻影响着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活力。
一是应大力弘扬和倡导自力更生光荣脱贫。当前,党和政府的好政策已深入人心,在此背景下,可考虑着力宣传那些弘扬和彰显了自食其力自力更生精神的脱贫户。通过对他们主要依靠自己双手不懈劳作并在党委政府帮助下脱贫的情况的介绍,引导贫困户从身边的榜样身上汲取自立精神和力量,更加积极主动、更多地依靠自己双手发展生产摆脱贫困。
二是应在帮扶中始终注意不能助长不劳而获的思想。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千万不能简单地给钱给物、发钱发物,基层党委、政府、干部也决不能大包大揽。对于基层政府在精准扶贫中的一些具体政策和措施,亟须系统和深刻地回顾反思和评估,对于取得了当下效果却无形中鼓励和助长了不劳而获、坐等脱贫的政策措施和做法,应尽快予以纠正。
三是开展文明户评选等活动。在困难群众对贫困户资格争得相对比较厉害的县乡村,可考虑开展文明户评选活动。当前,帮扶干部的包扶责任已夯实,但对贫困户,特别是对有的具有懒汉色彩的贫困户却没有什么约束。通过开展文明户评比,使帮扶效果不光与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绑定,还可提供贫困户自身的文明程度和脱贫努力程度以资参考。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2017[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7.339
[2]徐勇、邓大才等.反贫困在行动:中国农村扶贫调查与实践[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6.21-22
[3]治国理政新实践“十八洞村”扶贫故事——找准“病根儿”扶贫先扶“精气神”[EB/OL].央视网,http://news.cntv.cn/2016/02/13/VIDEz2H3cPdNBcPAEVxBlmFg160213.shtml
[4]习近平.摆脱贫困[M].福州: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福建人民出版社,19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