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具体表现为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要更多地关注事项的实际性质,获得更加可靠可比的会计信息,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辅助企业做出正确的决策,这将为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稳健发展提供强大动力。接下来,本文将详细展开对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阐述。
一、对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认识
(一)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的保障
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是企业做出正确经济决策的基础,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在一定程度上依赖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准确运用。不论是从受托责任观的角度出发还是从决策有用观的角度出发,合理运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都可以使会计信息反映出更真切的企业运营状况,可以使管理者和投资者更好地把握企业的情况,可以避免失真会计信息的出现,这将有利于企业更高效地向财务管理的目标靠拢。在实务工作中,要注意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与其他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之间的关联,适当兼顾各个原则的要求,从而获得高质量的会计信息。
(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企业更好地反映经济活动的需要
随着市场的发展日渐趨于成熟,企业的形式和业务也越来越多元化,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特殊合伙企业、上市企业等不同的企业形式逐步出现,不同类型的企业,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面对投资、融资、合并、重组等繁多的业务,其对会计核算和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有所差别,对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也有所侧重,因此在恰当的时间节点上合理运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可以更加准确地反映出企业经济活动的真正性质,可以展现企业运营情况的真实面貌。
(三)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接轨的要求
我国于加入WTO并提出国际惯例的真实会计信息后,便开始提倡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大量运用,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接轨也是为了更好地顺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在国内的提出与运用,为我国企业顺利进入国际市场提供了很大的便利,与国际企业相一致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使我国企业的会计信息与其他国家企业的会计信息有了可比性,便于向世界范围内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反映企业的真实状况,在我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的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重要的应用范围
(一)在资产的确认方面的应用
在会计中,资产是指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资源。在企业的实际运营中,某一物件是否确认为企业的一项资产,应严格从资产的定义出发,准确运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这方面比较典型的运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例子就是融资租赁资产的确认。从法律形式上来看,融资租入的资产所有权是出租方的,但是,从经济实质上来讲,融资租入的资产已由承租方实际控制,这一物件的风险由承租方承担、使用这一物件创造出来的利润由承租方享有,对承租方而言,这一物件已符合资产确认的条件,应确认为己方资产。
(二)在收入的确认方面的应用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确认收入时应符合五方面要求,即产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买方、企业不再享有对产品的继续管理权、控制权、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可靠地计量、产品的成本能可靠地计量。企业在确认收入时,应从实质上考虑这笔经济利益流入是否全部满足以上的条件,不要仅仅从形式上来作出判断。比如融资性售后回购取得的销售金额就不应该确认为企业的收入,因为其从实质上将是一周便于企业资金周转的融资行为,而并非符合以上条件的销售行为。此外,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产品取得的销售收入在可退货期满前不应全部确认收入、代销方式取得的销售收入不应确认收入,等等,这些都是在确认收入时对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运用。
(三)在关联方交易方面的应用
关联方交易是一种特殊的交易形式,由于关联方之间存在特殊的利益牵扯,其彼此之间的关系也比较复杂,在一些关联方交易中,参与交易的关联方的权利不一定是公平、对等的,但是即便是这样的情况,从法律形式上看交易可能仍是公允合理的,这会掩盖交易的实际性质,使某些企业利益受损,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一般来看,由于关联方交易中有较大的舞弊空间,可能对会计信息质量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所以在关联方交易中,应该更加警惕,准确把握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要求,对有关事项进行真实的披露。
(四)在长期股权投资方面的应用
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根据不同情况使用不同的核算方法。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或者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该长期股权投资在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时,使用成本法进行核算;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则使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是否能够实施控制、是否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通常情况下是按照具体的数字化投资比例来判断的,但是实际工作中,不应仅根据对应的投资比例的数字大小来决定使用哪种核算方法,而是应该根据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实际控制情况做出决定。
(五)在其他方面的应用
除了上述事项,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还有许多其他的应用,比如对借款费用应该资本化还是费用化问题上作出的判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调整如何披露能使财务报表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等,这些问题的正确解决在一定程度上都要依赖于对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合理运用,这一原则贯穿了各要素确认、计量、报告的方方面面,是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一个重要方面。在企业的会计实务工作中,重视实质重于形式这一原则并使其保持良好运行,更有利于使得问题得到科学高效的解决,使企业的发展更具效率与效果。
三、强化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实务中运用的方法
(一)完善相关会计制度
在实务工作中,经济实质与法律形式相矛盾的情况可能是复杂多样的,但目前对于相关具体情况应该如何解决的制度规范是相对薄弱的,有待进一步的加强,所以国家应该针对实际情况完善相关会计制度,提出明确的、可操作性强的对策,提高会计制度与实务工作之间的契合程度,为企业提供更加贴近实务的制度保障,从制度上加强对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应用情况的监管和规范,让国家层面对会计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要求不仅仅停留在表面层次。
(二)提升会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
会计工作本来就是一项需要专业胜任能力的工作,对相关从业人员有较高的要求。要想强化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合理运用,首先要求从业人员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理解经济事项的客观实质,同时还要随着时代发展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与时俱进,能根据具体情况对经济事项的经济实质和法律形式的差异作出合理判断;此外,要求重视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问题,要严格自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来展开工作,不要做违背职业道德的事情,合理运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三)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为了更好地运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企业应在内部设置一层保障,建立有效的内部审计体制,组建专业的内审工作队伍,牢牢把握审计质量这一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加强对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运用情况的审核,在企业内部形成重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运用的良好企业氛围,在进行内部审计时也要注意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运用,要注意保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将审计风险保持在可接受的低水平,提供更加高质量的会计信息。
(四)妥善协调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在实务工作中,某项会计信息的确认通常会涉及到多項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有时却无法做到统筹兼顾所有这些要求。如果针对某一事项,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运用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这一事项的面貌、提供更加高质量的会计信息,这时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有所侧重地运用该原则,但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做决定,不可过分强调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重要性,与此同时,也要把握好各原则之间的密切联系,不要使某些本质上相近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相悖,一定要综合利用好各项原则来展开相关的会计工作。
四、结语
通过前文的描述,我们应该对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有了一定的了解。在日新月异的市场环境中,为了能使企业得到长期稳定的经营发展,离不开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应用以提供可靠相关的会计信息,我们需要在会计制度上进一步完善,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在严格的内部监管环境下,统筹全局,协调各原则,达到辅助企业做出正确决策的目标,通过对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合理运用,为企业创造更多的效益,从而为我国经济稳步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作者单位:河南大学商学院)
作者简介:荣昱(1997-),男,汉族,河南焦作人,河南大学商学院,2016级本科生,研究方向: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