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生命共同体”重要论述的理论内蕴与时代意义

2019-06-11 12:11邓玲王芳
治理研究 2019年2期
关键词:生态文明思想生态治理生态文明

邓玲 王芳

摘要:“生命共同体”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由“自然的生命共同体”和“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共构而成。它是基于对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中国传统生态文化观的承袭发展,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期探索实践而逐渐生成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命共同体”重要论述的基本内涵,主要体现为“共建共享”的生态全球观、“生态生产力”的生态发展观、“德法兼治”的生态治理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生态民生观。在全球生态危机日趋严峻的今天,“生命共同体”以其独特的理论意蕴和严密的实践逻辑,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共同体”理论,推动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社会建设,拓展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路径。

关键词: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生态文明;生态文明思想;生态治理

中图分类号:D61;X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9092(2019)02-0012-007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提出了一系列旨在实现人、社会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并强调“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命共同体”作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是我们在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论指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论述,不仅对于解决中国生态问题、建设美丽中国意义重大,而且对于整个人类应对全球性生态危机、共创地球美好家园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一、习近平关于“生命共同体”重要

论述的理论溯源与现实背景

(一)理论溯源:对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和中国传统生态文化观的承袭创新

一是对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的承袭升华。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首次明确了人与自然的共生关系,认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既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又是“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恩格斯也明确强调,“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的”。马克思、恩格斯不仅将人和自然作为一个有机的生命共同体来对待,而且道出了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前提就是要尊重自然,同自然友好相处,因为“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什么也不能创造”。这为当下如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提供了方向,也是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给世人的重大启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历代主要领导人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并将其同中国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不断探索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之路。比如,毛泽东同志从认识论的角度阐述了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有机关系,提出了要“使我们祖国的河山全部绿起来”的绿化要求;邓小平同志提出要“把植树造林,绿化祖国”作为一项保护生态环境的重大战略,一代一代永远干下去;江泽民同志立足改革开放的探索实践,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面临日趋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胡锦涛同志提出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论述,正是在党的前几代领导人保护生态环境的发展理念基础上形成的,同时又以其系统性、整体性、综合性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注入了新内涵。

二是对中国传统生态文化观的创新发展。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深含丰富的生态哲学智慧,为习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理论创新提供了文化土壤。概而论之,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观体现于三个方面:一是“天人合一”的生态哲学观。如老子的“道法自然”,庄子的“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等。二是“顺其自然”的生态发展观。传统文化哲理衍化而来的顺其自然,强调人们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应采取友善、顺从的态度,如孟子主张“取之有时”、“取之有度”,认为“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三是“固本节用”的生态生活观。传统文化不仅注重“守时”、“有度”的开发利用原则,还崇尚勤俭节约,要求人们珍惜大自然给予人类生活的馈赠,如《朱子家训》中的“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一丝一缕恒念物力维艰”。在生态文明建设推进中,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思想,并且将其精髓引用到系列重要讲话中,“生命共同体”概念正是在汲取传统生态文化思想养分的基础上建构而成,体现了中国传统生态文化的时代创新。

(二)现实背景: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探索和当下民生诉求的生态回应

一是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期实践探索。无论是早期在陕西、河北、福建,还是后来在浙江,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十分注重生态保护和建设,开展了一系列推动生态文明发展的实践探索。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习近平同志在陕北经历了长达七年的知青生活,在那期间,他坚持生态环保理念,积极开展生态治理实践(如兴建沼气池),初步展现出了其反思性的生态情结。20世纪80年代初,习近平同志到河北正定工作后,开创了“中国正定旅游模式”。这种模式通过绿色发展振兴地方经济,逐渐实现了绿色减贫,进一步彰显了习近平总书记前瞻性的生态情怀。这两个阶段的生态治理实践,为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形成,及其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实践经验。在福建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对生态环境问题的认识日益成熟,并把生态建设提升至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率先提出了“建设生态省”的战略构想,从而形成了更为清晰的生态文明理念。到浙江工作后,习近平同志以“两山论”为理论依据,大力打造“绿色浙江”,取得了显著成效,“绿色浙江”成为美丽中国建设的范本。

二是对新时代民生诉求的生态回应。有学者指出:“中国日益加剧的生态危机,甚至比地球危机的形势还要严峻。”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中国实现了从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性飞跃,然而,与此同时我们的生态环境并未随之“好起来”。黑水秃山步步紧逼,“垃圾村”、“癌症村”频频出现,与环境污染有关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恶化的生态环境吞噬着物质丰饶带给人们的获得感、幸福感。面对从未见之的严峻形势,人们对于生态产品的诉求日益强烈。2016年《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的数据显示,被调查者希望“尊严体面的生活状态”的为9.83%,与之相比,更有50.56%的民众希望“山青水绿的生态环境”,位居“全面小康社会”最期待场景的第二位。着眼于当下的生态形势和民众的生态诉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对清新空气、清澈水质、清洁环境等生态产品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为此,我们“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足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理念,是基于当前生态环境的严峻形势,对民生诉求的生态回应。

二、习近平关于“生命共同体”

重要论述的基本内涵

“生命共同体”由自然生态系统以及自然和人类社会形成的生态系统共构而成,即“自然的生命共同体”和“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的合成体。“自然的生命共同体”重在凸显“尊重自然、保护自然、顺应自然”的生态理念,“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则更加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互惠关系。习近平关于“生命共同体”重要论述的基本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共建共享”的生态全球观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世界每个角落都早已成了全球生态链中紧密相连的一环。这样一来,生态危机就成了一个超越单个地区、民族及国家范畴的共同危機,在它面前任何个人和国家都不可能孤立自保。以向外转嫁污染源或生态问题来保护自身利益的行为不仅是非正义的,而且还会加剧环境污染的风险,伤及自身。“生命共同体”着眼于全球的生态视野,诠释了推动国际社会如何共建共享“天蓝、地绿、水净”的人类家园。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国内经济社会的发展实际,高度重视人与自然的发展关系,明确强调“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党中央采取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绿色循环产业、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等战略举措,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这些举措的有序推进,“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但我们会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中的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到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习近平总书记不仅重视本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也倡导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实现世界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绿色家园是各国人民的共同梦想。国际社会需要加强合作、共同努力,构建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推动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长期以来,中国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积极推动了应对气候变化、土地荒漠化等国际合作,成为“全球生命共同体”形塑的重要引领者和参与者。与之同时,中国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许多做法也为许多西方学者所认同,在他们看来,“中国最有可能引领其他国家走向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明”。作为生态文明社会建设的实践者、推动者,“我们愿同国际社会一道,全面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共同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生命共同体”作为不断加强和完善全球生态治理体系的重要路向,是中国为全人类可持续发展贡献的中国智慧和力量。

(二)“生态生产力”的生态发展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就是资源,生态就是生产力”。这一科学论断旨在实现生产、生活与生态的互利共赢,也是对过于强调动植物的“生态中心论”,以及只关心人自身的“人类中心论”的扬弃和超越。在习近平总书记看来,“三生”共赢局面的有效实现,必须抓住生产力这一原动力,树立生态生产力的生态发展观。在浙江工作期间,他就指出:“我们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不能光追求速度,而应追求速度、质量和效益的统一;不能盲目发展,污染环境,给后人留下沉重负担,而要按照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做好人口、资源、环境工作。”这是一种以人与自然和谐为前提,以更高质量经济增长为目标的发展,要实现这一愿景,就必须对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这一对看似矛盾的关系体有正确而全面的认识。基于此,习近平同志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论”。

在习近平总书记看来,“两山”并非“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矛盾体,而是相互促进、互为转化的统一体。这个思想是马克思“自然人化”和“人化自然”辩证思想的时代和实践转换,是“以生态为导向”的现代化发展,是以自然优势创造社会优势、经济优势的良性发展。在此认识之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提出了“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生态生产力”的生态发展观:一方面坚持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原则,摒弃过往“征服”和“控制”自然的理念,从而表明了人类对待自然环境的新主张;另一方面,将资源、环境和生态同时纳入生产力的范畴当中,凸显生态作为新生产力的重要性,有利于从源头上改善人与自然的关系。生态生产力将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思想融入到了生态文明建设中,由此赋予了生产力理论新的内涵和活力。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彻底转变不计生态成本的经济增长模式。为了强化生态及其作为生产力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引用历史事例诠释了“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的发展道理。如“波斯、美索不达米亚、希腊等由于砍伐树木而导致土地荒芜”;“三江源地区有的县,曾经水草丰美,但由于人口超载、过度放牧、开山挖矿等原因,最终导致湖泊锐减、草场退化,牛羊无草可吃”。“天育物有时,地生财有限”。当世界各国将目光都聚焦于经济如何高速运行时,地球的承受能力已经接近或达到了自然阀值,然而,“以经济为导向”的传统的现代化理念和方式是不能满足新时代人们对于生态产品的迫切需求的。因此,必须推动绿色化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新方向,扭转非生态的生产和消费方式,让绿色成为生态强国建设的有力托举。

(三)“德法兼治”的生态治理观

立足于整体论和系统论的哲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德法兼治”的生态治理观。德法兼治是指在构建生态治理制度体系、制定生态治理底线规则的同时,加强生态文化和生态价值观建设,增强人们的生态意识,使生态保护行为成为社会化的行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诸如草原退化、雾霾频发等生态环境问题,与制度体系的不健全则是分不开的。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发出了保护生态环境的时代最强音:“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的保障。”

最严格的制度具有整体性、综合性等特征,包括生态资产产权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生态绩效考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等。一是“按照所有者和管理者分开和一件事由一个部门管理的原则”,建立公平、合理地协调全民在生态资源所有、使用和分配上的利益关系的制度,切实维护生态正义。二是建立生态补偿制度,结合行政、市场、法律等多种手段来解决受益地区对受损地区、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末端产业对于源头产业的利益补偿。三是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把体现“绿色化”的生态指标纳入考核体系,让以“以生态为导向”的评价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退化相“脱钩”。四是建立主要面向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究”。五是健全自然资源及资产管理制度,“构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三大红线”,全方位开展生态环境保护。

法治具有外在强制性,生态文化和生态价值观建设则是从人们的内心情感活动着手,具有明显的内在约束性。一“刚”一“柔”、“刚”“柔”结合是习近平生态治理观的显著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实生活中乱砍乱伐、乱采滥挖、违法排污等破坏生态环境、无视自然规律的行为时常发生,“其深层原因是我们还缺乏深厚的生态文化”。他因而多次强调,“要在全社会确立起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价值观”,“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简约适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以生态文化驱动生态善治和文明發展。中国传统文化中存在大量诸如取之以时、取之有度,和谐、中和的“和合”思想,以此为表征的“和”文化是我们大力推崇的一种文化理念,“自然与社会的和谐,个体与群体的和谐,我们民族的理想正在于此。”⑧德法共治的综合运用,既对人们的社会行为进行刚性规约,又使人们在内心深处保持对自然的敬畏,有助于提升人们珍惜自然、保护生态的道德自觉。⑨

总之,基于整体性、系统性的生态治理观是一项系统工程,习近平总书记认为,除了从法律和道德两个维度开展,还要渗入到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消费等各方面。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所强调的,“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开展创建绿色家庭、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换言之,要坚持系统、联系的观点,把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工作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系统推进,齐头并进,而非“单打独斗”、“畸轻畸重”。

(四)“以人民为中心”的生态民生观

“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很关键”,生态民生作为比经济、社会民生还要重大的民生问题而登场。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下大力气解决当前的突出生态问题”,“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这是民意所在”。“生命共同体”诠释了以生态利民、生态富民、生态惠民为价值归宿的生态民生观,充分彰显了保障人民健康生活、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

“生命共同体”蕴含的“以人民为中心”的生态民生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对生态文明建设坚定信念,推动自然资本大量增值,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的增长点。“如果大家整天被雾霾笼罩,吃不到安全的食品,喝不到洁净的水,那样的小康、那样的现代化不是人民希望的。”“最公平”、“最普惠”的产品和福祉,主要包括水、空气、土壤等生态资源。在习近平总书记看来,这些公共产品既要体现在“城市”与“乡村”、“代内”与“代际”的共享,还体现为“国内”与“国际”的共享。这种“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彰显了一种责任感和真担当的精神。二是环境就是民生。在习近平总书记看来,“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因此,“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一定要算大帐、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要从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高度来看待生态与民生的关系,既要有生态为民生之基的考量,更要有生态为子孙后代发展的关切。“我们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路,用破坏性方式搞发展”,而要“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习近平总书记“生命共同体”思想的生态民生观与新时代“美丽中国”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相契合的,都是为了尊重和保障每个人的生命价值。“民有所呼,党有所应。”为此,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态产品需要和生态产品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让老百姓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物,切实感受到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带来的多重成效。

三、习近平关于“生命共同体”

重要论述的时代意义

习近平关于“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论述,是基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立场,深刻揭示了人的命运同自然界的命运紧密相连、共生共荣的脐带关系。在全球性生态危机日趋严峻的今天,“生命共同体”以其独特的理论意蕴和严密的实践逻辑,对新时代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共建美丽世界,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

(一)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共同体”理论

“生命共同体”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理论核心,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的丰富和拓展。马克思关切人的全面发展,认为人类社会在经历“自然共同体”(“生命共同体”的原初表达)、“抽象共同体”(“生命共同体”的历史遭遇)之后,最终将进入“真正的共同体”,即共产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是对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扬弃,是人与自然、人与自我矛盾的真正解决。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合理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自由人的联合体”在某种意义上是“生命共同体”的价值复归。社会主义作为扬弃资本主义的中介和环节,如今正处于迈向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进程中,期间难免会遭遇多种多样的生态困境。然而,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者不会因此而屈服,相反会积极投入到超越资本主义工业文明发展模式的实践中去。基于对当今世界生态危机根源的敏锐洞察和对以“资本一货币”为轴心的“抽象共同体”的深刻分析而形成的“生命共同体”理念,跳脱了以往“生态中心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的视域,从“自然的优先性”和“人的主体性”相结合的角度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有助于解决生态危机,增进人类的共同福祉。这与马克思提出的“真正的共同体”具有逻辑契合和内在相通之处。因而,习近平关于“生命共同体”重要论述从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向度,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共同体理论,具有深厚的历史意蕴和重要的时代价值。

(二)推动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社会建设

随着全球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类生态风险和生态问题不断滋生和爆发,如果依然按照工业时代的发展模式,生态危机将愈加严重,地球也将变得不宜居住。因此,建设生态文明社会是现实的必然选择。习近平总书记以“智者见于未萌”的远见卓识,站在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高度,阐述了一系列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观点,并多次强调,“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切实把生态文明的理念、原则、目标融人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以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具体而言:其一,关于“生命共同体”重要论述强调“生态生产力”的生态发展观,有利于正确处理好“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发展关系,充分发挥绿水青山的经济社会效益。其二,关于“生命共同体”重要论述从整体论和系统论的角度推进生态治理,改变了过往“重城市、轻乡村”、“重高楼、轻绿色”的做法,转而强调既要“把握好生产、生活、生态的空间关系”,“使城市内部的水系、绿地同城市外围深林、耕地、河湖形成完整的生态网络”;还要“加快推进乡村生态保护”,“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从而能够更全面、更系统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其三,关于“生命共同体”重要论述最终是为了满足人民對于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如此一来,全面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能够更好地获得社会认同,提高全民参与的积极性,最终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合力。

(三)拓展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路径

从全球范围来看,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引发的生态危机已然成为人类社会健康发展所面临的重大挑战,究其原因主要是现代生产力和生活方式对自然生态形成的超强破坏力,人类没有真正形成可持续的发展理念,没有确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观。习近平关于“生命共同体”重要论述并非局限于推动美丽中国建设,还着眼于“携手共建生态良好的地球美好家园”。这意味着“生命共同体”从生态文明视野,拓展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推进路径,因为“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直接就是人同自然界之间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生命共同体”理念,从自然的生命系统和人类社会与自然的生命系统出发,厘清了经济增长与生态文明的关系,揭示了生态危机的根源,这样更有助于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理念的吸纳认同。事实上,地球村的生存场景早已让生态危机突破了地理空间的界限,“同呼吸、共命运”是人类共同的课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美好世界的呈现,内在要求跳脱狭隘的地域界限、制度藩篱和文化区隔,将一国的生态治理与生态文明建设融人全球生态圈中加以审视。中国美丽则世界美好,世界美好则中国美丽。“中国将继续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不断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

(责任编辑:王宁)

猜你喜欢
生态文明思想生态治理生态文明
论毛泽东生态文明思想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资本论》自然生产力观点的新发展
机理·思维·特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三维审视
发展绿色经济背景下的中日能源与环境合作社会发展与法律多元
论周秦生态伦理文化及其当代价值
“互联网+”背景下的网络文化产业生态治理
生态文明建设融入高职校园文化发展的思考
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中花卉旅游发展策略研究
生态文明视阈下河北省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发展研究
适应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研究